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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相较于世界名著,批判文学等诸多读后感 我这本网络小说读后感好像是有点为了任务硬凑过来一样 事实上也确实,我十分清楚,比起短暂精炼的严肃文学网络小说就只能说是图一乐 但我还是来献丑了,网络小说读后感来了 嗯,这本小说是去年年初找到的小说,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有点感叹 比较幸福的是当时这本小说已经写的差不多距离完本快一半多了,不幸的就是接下来那小半本只能追更了 说起来也有些不好意思,从我接触到第一本小说开始,我就一直是看的盗版 这本由维吾尔族人写的现代人主角穿越回到先秦用个人的力量影响当时社会的故事,也影响到了我 我下载了起点,充了钱,开启这本小说的自动订阅推送通知,就是为了最新章节,享受到了追更的苦恼 主角穿越回到战国,成为赵国马服君 的独子,也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纸上谈兵典故的主角,长平之战的首要负责人,赵奢之子,赵括 就在穿越前双腿残疾的主角在院内转圈感受大地厚重欣喜不已时,世界不可避免地开始了变动 从担心身死拒绝顶替廉颇前往长平,到满心关切的递给出使西域年轻人那块护身石 从身强力壮时惧怕面对白起、王龁,到老朽年迈时坦然接受自己的大限将至 从在赵国食邑中与家臣们活动,到从满受掣肘的赵国离去前往秦国 从与敬佩的老者并肩作战,到战场上兵刃相向厮杀 从向大贤请教不解,到自己成为人人敬爱的著书大贤 从最初思考着自己该做什么,到淡然的说出为养子准备数十年的帝号 主角的一生经由作者之手,向我慢慢展开 主角是现代人,他在不理解的很多 为什么自己一句推辞,面前的男儿们就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要掏刀抹脖子 为什么自己只是平常待人,就有那么多的老弱愿意为自己去死 为什么百姓为了我可以用肉体冲撞秦兵军阵 从回到战国,立在土地上开始,他不理解的事情太多太多,所以他理所当然的孤独着 孤独到他承受不住,想要提前两千多年改变社会 其中有着太多阻挠掣肘,但主角没有放弃 从院内到食邑领地,从食邑领地到庙堂,从赵国到秦国,从秦国到帝国 从为赵国造出独轮车,为黎庶改革农具,为幽燕送去火炕,为百姓选育农种,为帝国指定方略,为民族奠定基调 从年轻到年迈,从风华正茂到老态龙钟,一直不停的努力着 直到死去,才得以休息 故事最后 看到文中的主角佝偻的身躯变回高大,满身疮痍的身躯恢复健壮,大笑着再次拥抱起他的妻 让人不禁感叹,二百万字太多,多到要用一年多写完 二百万字又太少,好像还有更多没写出来
  2. 『为什么我每次吃过你做的东西之后,』 『我都会有作曲的灵感!』 出自吞食音乐的少女 吞掉了灵感,转给有办法制作的人, 从中我体会到的内容, 有才华的人最终会因为没有灵感而黯然退场, 有灵感的人却因为能力不足或是退却自卑, 而不敢去创作。 比起吞掉其他的东西来说, 灵感被人吃掉了也无所谓, 反正可以给其他有能力创作的人, 那样有什麽好介意的呢? 对于无法创作的人来说, 会有失落但不会很长久, 对于有能耐创作的人, 会感觉自己是要透过别人才有办法创作, 从而会感觉不愉快甚至决定不再创作。 『我不能用别人的灵感来成就我自己的名声!』 出自吞食音乐的少女 有时候能理解钢琴家, 更能理解少女的想法, 如果没有透过钢琴家, 这样的作品就无法出世, 更别说那些灵感就这样随风而去, 从给最适当的人弄最适当的材料来说, 这样真的没有什麽对错, 只是钢琴家会过意不去。 钢琴家追求的不光是自己创作出来, 更希望这些从头到尾是自己来的, 不过灵感这种东西很虚幻, 你总会突然就有灵感, 看到某些东西转换成灵感, 自然而然的被那些东西所影响, 不也是种非自己想出来, 而是透过一种刺激才得以创作, 现在只是用食物, 来刺激甚至讲白的就是让灵感出现在脑中。 这样真的不好吗? 我也不确定,我只知道, 有想法却没有实现, 那样就没有所谓的著作问题, 可是作为一个钢琴家来说, 问题不在于著作问题, 而是自己的坚持, 只能接受自己的创作是完全由自己而来, 拿取别人的灵感就是对自己的污辱。 『没有能力的人,本就不配拥有这些灵感呢。』 出自吞食音乐的少女 我想站在少女这边的人肯定不少, 很多时候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因为能力不够而做不出来的事例, 真的是非常非常的多, 灵感若把他当成资源, 把资源投入最有意义的地方上, 这样才是比较好的做法, 如果想到是灵感,就有点伤心了起来。 可能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对自己作品的坚持, 最终都是在享受创造的过程, 若是执着在最后的结果, 那样渐渐会失去对创作的热情, 开始为了让创作更有意义、更有价值的去制作, 可能是这样,灵感才会渐渐地离自己而去吧。 可能是篇幅的关系, 作者可能想要表达更深层的东西, 我还没看懂,只能看到表层上的灵感的转移, 资源的利用,还有创作的坚持, 这样一来,如果把篇幅弄长了, 故事描述更多了,会不会更丰富, 还是就这样远离的主轴, 开始了喜闻乐见的桥段什麽的,也说不定呢。 可能为了让少女的行为更加正当, 把其他人物的吞食, 不管是生命、爱情或时间, 吞食灵感仅仅是最不危险且有意义的事情, 不过,作者也知道, 对于钢琴家来说, 这种真相太难受了, 只会让少女选择, 一次又一次的洗白记忆, 让钢琴家能好好做为创作者继续努力下去。
  3. 《少女逸闻~于雪夜消散之声》 混种居住在城市里, 过着和我们别无二致的生活, 这足以说明他们且不是什么‘原始的种族’ 到底是怎样的理由,来区分彼此? 其实开头描写了相当多的混种, 还有后续不时地出现混种的言论, 我在想这边文章特意的写出混种与正常的区隔, 是为了营造怎样的局面呢。 光从文章给我的感受, 混种仅仅是跟人差异不多的外形和那异于常人的能力, 得要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用自己的认为的公平去界定, 他们有能力自然得要受到这种遭遇。 后来我更细细的想, 文中从未揭晓的过去, 或许就是透过混种拉开一种仇恨, 只要仇恨缔结下来了, 不管三年还是五年, 一辈子都无法忘记, 那怕现在对方早已忘记有这件事情, 对于受到伤害的被害者,是无法忘却的伤痛呢。 基本每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呢, 嘛,虽然早就料到了就是了。 不过凶手的范围真的很小。 原本以为带入后面车厢的乘客, 会有许多新人物出场, 然后一个个去听他们的证词, 结果来到听证词的环节, 加上前面剧情给的线索, 三位列车员;一位列车长, 剩下就是负责解开谜团的三人, 意外的凶手候选人真的很少。 可能是短篇的缘故, 想要塞太多人物,制造出悬疑感, 不如多在场景上下功夫, 再一开始看到被杀害的人, 就知道他肯定跟不少人结仇, 会有个痛苦的下场,不太意外他被钦定为死者的说。 从前面就如此聪明过人的罗莎莉娅, 会忘记要询问过列车员这件事情, 感觉有一点点不可思议,可能是要给记者一点戏份吧。 就算在不可能的人物, 都要拿来一个个询问, 可以说是侦探对所有蛛丝马迹都不会放过的道理, 把所有可能都摊开来, 然后一个个去挑选不能实现的事情, 最后真相就会自己跳出来。 所谓的犯罪动机,无非三种。 或为利益,或为恩怨,或为信仰。 比起作案过程,我更喜欢看理由。 看了许多开放性结局, 对于这三人未来会有怎样的命运等着他们, 可以联想出无数的剧情, 但是能这样轻描淡写, 甚至要读者自己猜出凶手的动机, 这种就很少见了, 居然没有替读者服务到底,有点可惜。 既然作者要让读者自己猜, 那我就大胆的推测, 三年前的凶手如今成为了死者, 风水轮流转,那把杀害人的手枪, 最终是带走自己性命的凶器。 或许我无法真正确的猜出土著与混种是否等号, 我更猜不出列车员是当年的士兵还是土著的恋人, 知道一件事情,还是会想到如果, 当初被关的是列车员, 这个死者是拿列车员做代罪羔羊呢, 有着很多的理由指出, 这个死者是被正义所制裁的说。 不管过去的真相如何, 我唯一可以理解的就是, 加害者之所以去杀人, 是为了一个让罪人不再逍遥自在, 明明杀害了许多人却还能过的如此轻松自在, 那样嚣张跋扈的模样, 真想说这次的杀人案做的太对了, 只是,用暴力去解决暴力, 还真的没有解决的一天就是了。
  4. 『我终于准备好了亲手为她的无名指戴上戒指』 出自闪耀于群星之间 然后就把戒指丢了,因为已经不需要使用, 最后才发现自己太过冲动了, 两人的爱情已经超越了生死, 知道真相后,两人都选择一样的结局, 若会选择不同的选项, 我想这两人肯定不会再一起这麽久。 两人都知道,没有对方的生活, 那样是非常的痛苦, 纵使未来有无限的可能, 却会是每一个都是抱憾,会后悔, 如果当初我选择跟她一起走了, 会不会现在就不会有痛苦, 更不用修补自己心中的伤口。 『时间还有距离的单位的定义都失去了现实意义』 『围绕太阳转过一周之后隆重纪念某个日子』 出自闪耀于群星之间 明明都在外太空, 不管什麽都会维持在地球的习惯, 不论身处在那,这些行为都是无法改变的, 更别说那些纪念日, 那样的生活作息以及我对恋人的感情。 外太空对我来说很陌生, 但字行曾不缺少在地球中的行为, 若作为一个感情, 我想,就是变相的再说这是个至死不渝的爱情, 不论何时何地,这样的感情都不会褪色, 那怕时间将你的存在消灭了, 那怕到了太空你没有了地球上的种种, 感情依旧在,这一刻两人就是喜欢, 谁都无法想象没有对方的世界是如何运转, 只愿意接受未来有对方的时空。 『此后她又说了许多次“喜欢”和“爱”』 出自闪耀于群星之间 一个强烈的感情, 没有长期的铺陈,两人互动的事件, 或许会感觉两人怎会如此的相爱, 那我会如何相信两人是多麽的相爱, 作者用短短的几行字, 描述了四目相交, 那个繁星下的共处,那个看海的那一刻, 甚至用剪去自己的头发作为信物, 这一切都足以让我想象出,两人是相爱了多久。 如此相爱的两人, 从开头就显出了很不祥的预兆, 当真的大难来临的时候, 让对方代替自己活下去, 还是两人一起面对死前的那几秒, 这种问题很常见,答案我也看了不少, 但往往都是两人一起牺牲, 才能在我记忆中永存,难以忘怀。 『是她等到白发苍苍、两人早已彼此毫无秘密,』 『结伴度过重复的每一天时,』 『仍然想要同苏见月分享的食物。』 出自闪耀于群星之间 明明两人都已经想到了遥远的未来了, 明明两人都决定要共度所有的挑战了, 命运却开了这种玩笑,就给她们两条路, 分别或是死亡,二选一, 没有商量的余地, 更没有希望与奇迹, 只有命运不停地催促两人, 要两人做出最后的决定,还不得反悔。 看到这里,我知道两人的答案了, 但我会看下去――因为我要见证,我要记忆住, 曾经某个太空中,有两名女性是如此的相爱, 是如此的壮烈,选择了同一条道路, 甚至还选择用最痛苦且最亲密的方式, 让最后一刻的甜美是可以忘却了所有的痛苦, 好好满足了这辈子, 我想要对她做的所有的事情, 可能宇航机会成功回到地球, 可能不会记录这两人的离开, 至少,在看过这个故事的人之中, 会有人为了这两人的爱情感动到, 而不会去想为什麽要冲动, 则是满脑子会两人的爱情献上祝福。
  5. 最初看这本书大概是一几年的时候吧,那个时候我正在上初中,正是中二病最强的某个时期(呃,貌似是高中才对)。闲来无事,想找几本小说看,同学又恰好推荐了它,便也未挑挑拣拣,就这么捧着看了起来。但谁也不会知道,我会在后来爱上这本书,反复阅读也不会厌烦,这或许是因为与书中的主角产生了共鸣。现实中的我们总是平凡的,就像书中的主角——路明非。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下层人吧,成绩很差,长相一般,朋友没几个,还经常被暗恋的女孩发“好人卡”。只是,命运这种东西谁也说不准。人一生里总有几次觉得自己看见了天堂之门洞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开了。是他的师姐拯救了她,与之后他暗恋师姐不无关系。那之后,路明非的命运彻底发生了变化,他是卡塞尔学院令人骄傲的S级血统,是狮心会与学生会都争抢着的热门新人,是校长办公室喝茶的常客。按说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只是,这一切对于路明非来说仿佛只是一个玩笑,卡塞尔学院天才聚群,而他只是一个连言灵都没有,只会说烂话的废柴,拯救他的天使女孩却是他老大的未婚妻,他的绩点也糟糕得一塌糊涂。他唯一值得夸奖的也只有玩星际的水平以及说烂话的本事了吧。似乎自始自终,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一个衰小孩。 呃,可能与我现实生活中有关,现实中我也觉得自己蛮衰的,失恋过很多次,便自发地觉得自己也是个废柴了吧。不过,路明非不只是这样的一个人啊,,他孤独,但是他善良。他没心没肺,但是他紧咬着自己的目标。他不想怯懦,他也想拥有足够的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去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孩。所以,他选择了与小魔鬼——路鸣泽交换自己的生命。+“我是一个偶尔会发疯的人。”这是路明非的名言。是的,在平常,他只是一根废柴,每天吃吃喝喝,打打游戏,说说烂话打发人生,可一旦遇到什么事情,他就像泡了水的西芹一般精神。他只是一个衰小孩,对他好的人很少,偏偏就是在他最绝望的时候,总有人过来拉他一把,给他一点希望。一旦有人对他好一点,他就拼了命地回报,付出自己的一切也在所不惜。从龙一到龙四,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成长。印象最深刻的是龙三,路明非拼尽全力赶到红井,可是那个女孩——那个愿意把全世界与他分享的女孩已经死了。没有人可以体会他的绝望无力与愤怒,他不想一直这么怯懦下去,他需要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最后,他也有所成长,通过了血统强化训练,成为了龙四中优秀的学生会会长。也算是,聊以慰藉吧。 这就是江南所呈现给我们的路明非。年少的衰小孩有着孤独而热血的梦,他有心中的那个“死小孩”,就如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也有自己的“死小孩”,有一个我们珍视的至死也不愿放弃的东西,而我们愿意为之付出一切,我们也是那个“死小孩”。
  6. 今年3月去了趟帝都,伴随着飞机落地的嗡嗡声,突然想到了《城南旧事》,这是我第几次来北京了?每次都行色匆匆,于是想起这事,最近利用点时间把《城南旧事》又温习了一遍,当我轻轻地合上了面前这本《城南旧事》,脑海中还在回味着文中的内容。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林海音。她以自己为原型,用栩栩如生的语言写出《城南旧事》。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英子五岁来到北京的城南之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事情。这些事 情反映出当时老北京的真实写照。《城南旧事》里的“母亲”“兰姨娘”“宋妈”“秀贞”。她们处在不同的社会阶层,有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境遇,但都怀抱着自己的忧伤和悲哀。 其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我们看海去》,这段故事中出现了一个小偷。可他本意拼不想偷东西,只是家里太穷,弟弟上学需要费用,逼不得已才当了小偷。小偷,本是最令人讨 厌的。可英子还没有受过社会的重染,用纯洁的眼光看这世界,饶是小偷,也不会直接判定那人是坏人。 渐渐地读着,仿佛又回到了小时那美好时光,那时的生活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需要操心。可是,上学后需要操心的事多了起来。成绩不能差,父母整天说你, 别人的攀比,成绩一直上不去,巨大的心理压力。第二个便是作业。学校里的作业还好,就怕家长给你做无限量的课外作业和上补习班,补习班不仅浪费做课内作业的时 间,还会有补习班的作业。读到一半,想英子的童年真的太好玩了,既不用上补班,又不会担心成绩。 深深地感叹:英子有自己的童年,可以做一切现代孩子不敢做的事情。在那时,她一定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孩~ 这本书是着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所为题材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写了20世纪20年代,英子一家的 故事。它从英子那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书中。那一件件趣事,一句句言语都深深感染着我:《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 还想尽所有办法,希望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她的善良、淳朴、富有同情心的本质,都已在我的心中伸根发芽:《我们看海去》 中,蹲在草从中与小偷的约定,又展现了小英子的质朴童真:《兰姨娘》中,聪明机智的小英子又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兰 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带给了她们母女快乐,减少了她们的烦恼;《驴打滚儿》中,宋妈的顽强精神与她重男轻女的思想, 也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得肺病而去世了,小英子也就从此告别了童年 生活,走向社会,走向生活。书中,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花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永远的美好回忆。但是这些人都 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渐渐消逝了,渐渐变得不那么重要了,童年的回忆,也就此慢慢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 生当中最美好,最无忧无虑,最值得珍惜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人一样,充满了喜怒哀乐又似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 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尝到了人生的“第一步。童年不仅是人生的“第一步”,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 的前奏。充满着无限怀念。
  7. 天行健,这本书在我是在初中于奇幻世界期刊断断续续看的,最近重看一次结局,还是忍不住叹息。 楚休红,一个逐渐鲜活起来的人物,一个同时拥有武者的体魄和仁者的心气的矛盾的活生生的人。 楚休红的一生,是波澜壮阔的一生,他经历了从共和起义之后几乎所有大的战事,每战必为中流砥柱,每战也必有斩获。能从一个小小百夫长做到一名大将军,是因为幸运,也是因为他与生俱来敏锐的战斗洞察力和勤勉好学的精神。正如他自己所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无论是平时还是战时,楚休红总有一种不服输、不认命的精气神,不是在直面抗争命运,就是在为抗争命运做准备。而到了实在无法抗争的时刻,他又能"懦弱"”起来,正如天行健后面的那一句,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暂时的懦弱不代表永远的服输,暂时斗不过太子,不代表楚休红就不会为了理想奋斗。在这段主角的上升期,我看的热血沸腾。 但时至今年,我依然无法接受结局,文章中期对楚休红有太多的心里活动描写,始终感觉他很有文艺青年的气质。始终在悲天悯人,而偏偏他还步步高升到了军队翘首,有点难以理解。作为封建帝制统治下的军队将领,对战争的厌恶之情不知缘何而起,况且对蛇人的战争是不同种族之间的战争。我一直以为,大概作者是要在结局搞一个不杀主义,和平世间。结果在最后的选择里。楚休红选择了投降。 在最后楚休红握有军队,他如果投向共和一方,便能迅速安定大陆,并且保存实力。如果坚决拥护帝君,虽然情况难料,也不失为出路。再者,倘若拥兵自重,也不失为枭雄。天龙八部中,萧峰以死换取太平,可称之悲壮。天行健的结尾,楚休红一人身死,还连带部众一并身亡。最让人难受的是,天下即便太平,却也不是地军团牺牲所换来的。说的难听点,白死了。马革裹尸,以身报国还有所意义。而地军团在占据优势的情况下投降,投降后被剿灭,可惜了。我已经基本记不清内容。但我依然记得楚休红上行刑台前那些士兵依然叫他楚帅,走好。直到楚休红死前,我都以为作者会给楚休红一条逃生之路,从而半途醒悟。但直到楚休红闭上了眼,我才明白了是真的结束了。实至今日我心里仍然是满满的不甘,为何要带着将性命托付于自身的部下赴死。最后局势就是如同三国鼎立 只不过共和稍强一些 。为何就如此给了主角结局。 不知此书缘何起名为天行健。若是解读为下半句君子以自强不息,却也没有在楚休红身上体现。他对共和心生向往,反对战争,却拒绝和丁亨利联手共造共和;他对帝国心存幻想,却又对共和军心存同情,本是帝国擎天柱,却未能力挽狂澜;他有自己的理想和野心,却没有成为一名枭雄。我不禁想,倘若是武侯处在楚休红的位置上,恐怕会不遗余力剿灭共和军;倘若是文侯,则会广施手段,一统天下。最后局势就是如同三国鼎立 只不过共和稍强一些 。 书,很好,剧情很有节奏感,描写细致入微。难以接受的,只是楚休红的纠结与矛盾。换个角度讲,楚休红忠诚,讲义气,为人正直,且怀有理想。节操没的说。我却更希望他野心勃勃,手腕强硬,甚至心机深沉。无论是改旗易帜后武力夺权一统天下,还是与丁亨利联手再造共和,功成名就或者事了拂衣去,都是一个令人欢喜的结局。而作者在最后借助酒馆老人吟的一首诗,君不见白骨蔽野纷如雪,高树悲风声飒飒。一朝英雄拔剑起,又是苍生十年劫!或许是因为楚休红之死使得天下无战迅速和平。苍生不再受战乱之苦。 在当年的书评里 也有评论说,或许,正因为结局的遗憾,才使人,念念不忘。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8. 《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所写的童话。一本适合于成人阅读的童话,优美的文字表达着千般思绪,精致的插画描绘着万种故事。作者在献辞中,送给莱昂·威尔特,请孩子们宽容,我把这本书送给了大人。我那样做有三个关键的原因,其一是:这一大人是我还在尘世间好朋友;其二是:这一大人定居在荷兰,在那里他缺衣少食,急缺获得宽慰;其三是:这一大人全都能搞清楚,就连这些写給小朋友们的书他都看得懂。假如这种原因仍嫌不够得话,那麼我愿意把这本书送给长大的哪个小孩。全部的大人原来全是小孩,可是她们中仅有极少数还记得这一点。因此,我把我的奉献改为:第一次献给莱昂·魏尔特,那时他还是个男孩   小说以一个飞行员的视角去讲述外星“小王子”“历险”的故事。小王子的星球上长出了一朵矫揉造作的玫瑰花,他看着花骨朵一天天地长大,玫瑰一天天地长成最美丽的样子。玫瑰会用矫情又脆弱的声音让小王子为她浇水,为她挡风,小王子也会听她发牢骚,维护她的虚荣心。在小王子离开之前,只有玫瑰与他看日出日落,等时光流逝。在因为和玫瑰吵架离开星球后。小王子见识到了更广阔的天地,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与物。有狐狸、蛇、天文学家、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地理学家、扳道工、只有三瓣花朵的沙漠花以及玫瑰园。 小王子在地球上遇到了一只狐狸,狐狸出现的时候,小王子正趴在草地上哭,小王子说他很不快乐,希望狐狸跟他一起玩,,但是被狐狸拒绝了,狐狸说,只有被小王子驯养之后,她才能跟狐狸一起玩。小王子不懂驯养的意思,于是就问狐狸,狐狸告诉他,驯养就是建立感情联系,驯养过后,小王子和她在彼此心中就都是独一无二的,是彼此需要的。狐狸说:“对我来说,你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它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只是一只狐狸,就像成千上万的狐狸一样。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彼此需要了,你永远要对你驯养的对象有责任。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允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 于是小王子驯养了狐狸,他们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然而小王子终究还是要离开的,在小王子快要离开的时候,狐狸伤心地要哭了。 小王子对狐狸说:“我本来没想让你受任何伤害,可你却要我驯养你……” 小王子还说:“结果你什么好处也没得到。” 这时狐狸对小王子说:“我得到了,是麦田的颜色给我的。” 狐狸告诉过小王子,她不吃面包,麦子对她来说毫无用处,她对麦田也无动于衷,然而因为小王子的头发是金黄色的,那么在她被小王子驯养之后,事情就变得很美妙,她再次看到麦田的时候就会想起小王子,就会爱上风吹麦浪的声音。 有些人或许只能陪你走一段路,但只要曾经拥有的美好是真实的,那么也足够了。 还有一段我要说,作者借小王子的口说成人喜爱数据。如果你跟她们谈起一位新朋友的情况下,她们从不询问你最实质的特点。比如说,她们从不问起的声线如何?他爱玩啥游戏?他是否爱收集蝴蝶标本?她们总是询问你:他多大岁数?他几个弟兄?他的爸爸挣要多少钱?问清晰这种难题,她们就认为掌握这个人了。如果你告诉成年人,我看到一个漂亮的红砖小房子,窗户盖着大天竺葵,在屋顶上休息的她们想象不出这个房子是什么样子。可是,假如对有人说:我看见了一幢值十万法郎的房子。她们便会大声嘟囔:那就是多么的好看啊!这跟我觉得的一模一样,大人们太实际了。初中时看我不懂其意,现在回头已是文中的大人。   
  9. 《悟空传》是由今何在所著的长篇小说,其内容是对《西游记》的一篇奇特角度的解读,但是其根本还是一本同人小说,所以其中所写的任何内容都与《西游记》本身想表达的内容无关。 ------- 我常常会想,齐天大圣孙悟空是不是在真假美猴王那一章之后就死了?不然为什么一向以慈悲为怀的如来佛祖会任由真孙悟空打死假孙悟空,不然为什么一向桀骜不驯的美猴王到后面会变成温顺无比的斗战佛。明明摘下金箍,却披上袈裟。再无一丝狂气,没了一点斗志。 ------- 神是什么?神是天地初开之时,一同出现的掌控凡人命运高高在上的存在。妖是什么?妖是天地灵气所化或因意外不受神的安排的生灵。 那天地为谁造?天地是盘古一斧子劈开的。那盘古又是谁生?盘古是天地未生之前的混沌气所化,也不受神的掌控。那盘古岂不是妖?神不就是妖所生? 这是孙悟空在三星洞前与一只松鼠的对话,看起来很可笑,因为这逻辑完全就是胡来,但是细细琢磨,这笑话就不可笑了。 在悟空传中,所有事情的一开始大概不始于那天地灵气日月精华所化的灵石开启灵智的一瞬间。故事的起源大概来源于一场对所谓“命运”的赌约。 悟空传中的唐僧并不是一个不苟言笑,说话规规矩矩,不忍杀生的圣人和尚,而是一个不把规矩放在眼中。满口胡话,但是向往真正大道的奇怪光头。其前身,当然是如来坐下二弟子金蝉子。与西天宣扬的小乘佛法不同,金蝉子希望渡遍世间人,宣扬真正的大乘佛法。但是这种想法令如来感到恐惧,于是以金蝉子修佛走火入魔为由贬他下凡轮回,但是在被贬之前,金蝉子与如来定下赌约;“这世间能有超脱神佛掌控之人”,这便是一切的开端。也是那时,一个吸天地灵气,集日月精华的石猴睁开了眼。 而悟空传的开始,是孙悟空从妖精的手上救下了唐僧,而这个孙悟空只知道自己叫孙悟空,因犯下天条被压在五狱山下,后被唐僧救出,菩萨要求他护唐僧西行,杀掉四大魔王西贺牛洲平天大圣牛魔王,北俱芦洲混天大圣鹏魔王,南瞻部洲通天大圣猕猴王,东胜神洲齐天大圣美猴王之后才能解除他的紧箍咒。而唐僧被救下之后,又被一个知晓一切的“孙悟空”一棒子打死了,随后剩下这四人便分散而开,悟空传正式开始。 故事本身天马行空,极端的放大了东西天的黑暗,把大部分东天的神描写成了一个欺软怕硬的小人,把大部分西天的佛描写成了一个诡计多端的伪君子,而这场所谓的西行也只不过是一场精致的骗局,一场没有人能逃出的阴谋,西行的五人则是东西天神佛的棋子和玩具。 这点从每个人身上都能找到些证据,比如被洗去记忆的悟空他的任务是什么?是斩尽拦路的妖怪,是杀掉四大魔王,这些妖怪可都是和他一起反抗天庭的战友,更别提这四大魔王可包括他自己“东胜神洲齐天大圣美猴王”。 天蓬又是什么原因呢?真是因为他和孙悟空说了句话?其实是顶了王母娘娘一句嘴,让她不快了而已(当然如果是更深层次的原因的话,玉帝想要回收天蓬手上的兵权也不是没可能) 卷帘则更可笑了,王母看他忠心耿耿还老实就随便以琉璃盏的名义贬他下凡,把他安插在西行中当个间谍。事实上真的有人在乎那个破碗嘛?没人在乎,再者他也是为了救王母才丢出的琉璃盏,怎么说也能将功补过才对,却还是把他贬下凡,就是看他在天庭可有可无,还老实。 小白龙则是被玉帝看上了,玉帝馋她身子,但是小白龙已经爱上了唐僧,怎么可能从了玉帝,结果自刎抛弃了肉身,变成了一匹白马带唐僧西行。 细细想来,这悟空传虽然黑暗,讲的却是一个抗争的故事,但是因为他黑暗,最后没有一人成功反抗,这次东西天针对对他们统治危险最大两人的阴谋,还是以他们的成功而结束了。
  10. 『可无需任何代价,』 『带走自己能够带走分量的任何财宝。』 出自盗贼与龙的财富 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是免费的,所以很好吃, 在吃之前,会有多少人去解析里面的成分, 在背后到底是怎样的手,去操控这个馅饼, 又是什麽原因去选上了自己, 让自己拿到馅饼, 会不会吃还是不吃, 最终都会让幕后的人得偿所愿呢。 作为被人唾弃的盗贼,可以来到一个龙的面前, 这真是幸运,就把这个幸运花在跟龙见面上, 就不复存在了,后续完成龙给盗贼的使命后, 自然就会结束这个盗贼生涯, 龙依旧就安稳的用这有形的龙爪在背后操控了盗贼, 对方还不自知。 『他是个被盗贼都看不起的盗贼,』 『所以他最渴望的就是别人的尊敬或谄媚的眼神。』 出自盗贼与龙的财富 我想这个盗贼是不幸的, 若他没有如此不幸的被龙选上, 他就不会在花光钱之后, 选择再次挑战陷阱,没多久就死亡了, 纵使他在死前满足了被人尊敬的感受, 但那只是一时, 若没了钱就会直接回到过往的感受, 以前可以忍耐被人唾弃, 当享受过尊敬后就无法回到被人唾弃, 因此就算会死,盗贼也会选择再次挑战, 他已经回不去了。 对于旁人的我,能说他幸运也可以说他不幸, 然而他本人呢? 会是如何的想呢, 比起庸庸碌碌的过活一生, 看到另一个被选上的人,享受了至高的荣耀, 还是知道被龙给选上,享受一时的荣华, 最终会送葬自己的性命,短暂的活在这世上呢, 我想,我不是盗贼,我无法替他做决定, 但我知道,因为我看过这个故事, 所以我选择不被龙给选上。 『如果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花,』 『你可以请阿姆斯特朗市银行的理财部帮忙。』 出自盗贼与龙的财富 得在时间内花光这笔横财,还好心给你建议, 不过这些都是设计好的局面, 用时间逼迫你做行动, 用看起来公平的理财部给你专业的建议, 看完的人会想,如果盗贼可以想通, 他最后什麽都没有失去, 还得到一时的荣光,那又什麽好在意的, 就这样继续过活, 反正在得到钱财之前他不也这样活着, 只是回到了――过去那样而已。 其实龙重点在于盗贼会不会花光钱去促进经济, 不在意盗贼是否会选择过来送死, 更不想过问盗贼从天堂掉到地狱, 会有多痛苦,盗贼只是那个城镇中的一个棋子, 对于一个操盘手来说,那举无轻重,更不用思考, 只是盗贼是人,他无法忍受得到之后再失去, 这样的情景,他的心态让他选择再拼一次, 不论谁来说,都无法改变这局面。 『这种智慧,才是我财富之主的真正财富。』 出自盗贼与龙的财富 没错,龙很有智慧的设想了, 因为经济连锁断了,所以作为城镇的主人, 他得要把这条连锁再次补回, 最简单且有效的方法, 永远都是再注入一次资金,让市场再次流转。 也许我不该去思考,龙是否有想过, 如果盗贼突然受到高人指点, 不只是关注眼前的荣华,去做投资, 还是这笔金钱不足以让经济连锁再次上轨道, 对于市场呈现观望的人,会想着再看看, 纵使底层的消费活络了, 却不足以让高层的财富阶级愿意持续投资, 又一次迎来了掉链呢, 更别忘了这个世界下的强盗团仍存在, 之后又再次发生了这种经济危机, 只能不停地去找下个盗贼吗。 不过,龙都说自己是智慧之主,又是力量得主宰, 有什麽会难题是他无法解决的, 对于一个读者,同时也是底层的人民, 从来不用思考那些繁复的事情, 就这样照着正常可以想象的行动去做行动, 自然就会有好的结果,我只会感概, 如果早一点看到这故事, 或许考题就不会写错了呢,哈哈。
  11.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做裕泰的茶馆里。一部简简单单的三幕话剧,借助于一家普普通通的茶馆,将半个世纪的岁月浓缩,将许许多多符合时代特征的小人物涵盖,将一个国家在那些个特定时代的悲哀诉尽。 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整部话剧的三幕,分别描写了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裕泰茶馆,而在最后,经历清朝解体、民国运动巨变的依然坚持营业的茶馆,却在国民党的统治下,被当权者和小人的谋划下改成了“花花联合公司”。而一生守护着茶馆的王利发掌柜在无力挽回这一切后,无奈的选择了在他的茶馆里自杀。他的结局是悲凉的。《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被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唏嘘不已。 在课本上出场的一幕里,秦仲义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一位立志搞实业救国的民族资本家,他放弃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投身于救国事业当中,办工厂,开银号,想利用实业救国。在那场与庞太监“舌战”中,他不卑不亢,表面上对庞太监奉承、谦和,内心中却是有着对封建势力的愤怒和对抗的决心,显露出继续较量的勇气。然而在最后一剧中,他的工厂被国民党政府抢去,被当作“逆产”没收了。用来救国的产业却被自己想要支持的政府给夺走。实在是让人唏嘘不已。典型地反映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三座大山的压迫下必然的悲剧命运。 而在三幕的人物描写中,剧中的人物看似在变,又其实没有变化。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看似变了,其实还是原来的人物,例如,原先看相面的唐铁嘴不在了,而是由他的儿子出场,现在已经由神棍升级为大师。刘麻子也不在了,他那卖人当丫鬟的行业。被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了。(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里,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与第一剧如出一辙。这是意味着他们所代表的群体依然存在。时代看似有了变化,实际上仍然是黑暗的轮回。 清朝时康六卖女求生存,国民党时期,小刘麻子为了生存抢夺茶馆。他们的行为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形态。而常四爷和秦仲义他们二人与王掌柜一起撒纸钱,给自己出殡来祭奠自己,是何等的悲凉!他们已被黑暗摧残的无力反抗.那一句“我爱我的国,可谁爱我呀”道尽了心酸。 茶馆是三教九流会面之处,容纳各色人物,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老舍没有写官场上横行的党员军官,没有写腐败落寞的晚清贵族,政治上的风云仅通过一座茶馆和形形色色的小人物翻涌了起来,百姓的悲哀其实更是当时中国社会的悲哀。 《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先生仅仅用一些个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我想当你合上书本的一瞬,你会感觉到你和那些小人物一起度过了漫长艰辛的五十年。
  12. 《骆驼祥子》描绘了一位对生活充满希望拥有梦想的车夫的开始和结局。祥子来自农村,他来这就是想要实现他的梦想,他承载着梦想来到这里,但他带走的却是悲伤与痛苦。他想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他唯一的资本就是他当时正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不惜一切来实现这个愿望,但命运总是三番五次的和他开玩笑,当他好不容易拥有一辆自己的车时,遭遇了兵乱。他的车被抢走了。他也被拉去当了壮丁。 一次失败没有击垮他,他没有灰心,继续存钱,但是噩运又盯上了他,他的钱被侦探洗劫一空。他的梦想又破灭了。他的第三辆车。来自于看上他的虎妞。虎妞是车行老板的女儿,为了祥子带钱和他私奔了。虽然祥子并不爱她,但日子也是过得下去。这么下去也行 祥子心想。然而好景不长。虎妞因为难产而去世。他的车也再一次的卖掉了。一次次的失败撞击着他那充满梦想执着的心。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而他最后的精神寄托,小福子因为不堪在妓院生活,选择了自杀,吹熄了他内心的最后一盏光亮。他丧失了对生活和梦想的任何希望,生活抛弃了他,他也放弃了生活。他沦落为地痞,而原来那个朴实正直的他早已被患难的铁锤砸的粉碎。 祥子是可怜的 又是可敬的,也是可悲的。3次 整整3次巨变 让他的努力化为了乌有。每次的噩运都让他之前的努力化成了一场空。但他每次又都振作了起来,直到第四次将他几款。三年之后又三年,人的一生中能有几个三年了。时代的一粒尘,落在每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山。祥子是旧社会的鬼魂。然而祥子的遭遇在现在依然是存在的。只要一场诈骗,一场重疾。瞬间就可以将美好的生活冲击的粉碎。当年是病不起。现在仍然是病不起。而面临这样的巨变,又有几人能经历三次而不放弃生活的热情和希望呢。祥子买车的理想支撑着他。而我甚至目前都没有理想。怕是一场巨变都能把我压死。 罗曼罗兰说,生活中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生活是操蛋的。但人生还是要继续。希望大家都能够有着自己值得去奋斗的理想。
  13. 猴爪的故事讲述了老怀特先生一家三口人,他们生活在一栋古旧的房子里,三个人的生活平静而温馨。一个风雨天的晚上,老怀特和儿子霍伯特正围着火炉下棋,怀特夫人静静地在一旁观看,老怀特先生的旧友莫里斯按约来访,他带来了离奇的故事和一只看起来黑瘦肮脏的“猴爪”。 莫里斯在印度当了20几年的兵,那天晚上他跟怀特一家人说了很多印度离奇的故事,也说到了“猴爪”的事。那是他的一个老战友死后留给他的,猴爪是一名印度巫师送给他战友的,据说只要你用右手握着它许愿,它就可以分别帮助三个人实现三个愿望。莫里斯先生的老战友实现了三个愿望,只不过他的第三个愿望就是“死”,然后把猴爪留给了莫里斯。莫里斯得到猴爪后也许了两个愿望,得到了巨额的金钱和豪华的车子,但是他的妻儿却因车祸去世了,他再也不想要第三个愿望了。 老怀特听到“猴爪”可以帮人实现三个愿望时怦然心动,他把莫里斯的痛苦理解成意外,他从莫里斯手中抢过猴爪,做起了美梦成真的幻想。在半信半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他们许下了第一个愿望——3万英镑。可是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3万英镑并没有到来,他们也就以为这只是一个笑话,直到一个衣着讲究的陌生男人在他们的房子前徘徊。原来,那一天,霍伯特去工厂上班后因为机器故障被机器轧死了,陌生男人带来了公司的赔偿金“3万英镑”。这个巨大的打击让怀特夫人心里崩溃了,她想起来猴爪的功能,许下了第二个愿望——希望儿子能复活。 他在黑暗中下楼来,摸索到客厅,再到壁炉台。那神物果然在原处,一种极度的恐惧震撼了他,想到那个未说出的心愿去把他残缺不全的儿子带到面前,他恨不得逃出这屋子。想着想着,他发现迷失了去门口的方向,他呼吸受阻,眉上积着冷汗。他感到自己正在绕着桌子兜圈。于是,他摸索着墙走。直到发现自己已在小过道里,手里拿着那讨厌的东西。 他进卧室时,他妻子的脸色好象变了,苍白而又有所期待,可伯的是似乎以一种异乎寻常的眼光望着那东西,他有点怕她了。 “求呀!”她用一种坚决的声音叫道。 “这真是又愚蠢又邪恶。”他声音发颤。 “求呀!”他妻子重复道。 他举起手:“我祈求我儿子复活。” 那神物掉到地上,他恐惧地注视着它,然后颤栗着陷进一只椅子里。老太太却红着眼,走到窗边拉开窗帘。 他坐着,直到感到凉意逼人,才偶而瞥了一眼正盯着窗外的老太太的身影。蜡烛燃到了尽头,正烧着底下中国式烛台的边缘,烛光把跳动的影子映在天花板和墙上。 在闪出一个较大的火花之后熄灭了。本着一种对神物失灵的无可言状的宽慰感,他溜回床上。一两分钟后,老太太沉默而又漠然地来到他身旁。 两人没讲话,静静地躺着听着钟的嘀达声。楼梯吱嘎一响,一只吱吱叫的老鼠悉悉嗦嗦急匆匆地跑过墙。黑暗是难以忍受的,躺了一会后,他鼓起勇气,拿了一盒火柴,划着一根,下楼来点蜡烛。 走到楼梯脚,火柴熄了,他暂停下来划另一根,就在这时,响起一下敲门声,极轻微而又隐秘,几乎无法听见。 火柴脱手掉落在过道里。他站着不动,屏息倾听。敲门声又响,他急速转身逃回卧室,在身后关上门。然而,第三下敲门声响彻了整座房子。 “那是什么。”老太太惊叫起来。 “一只老鼠。”老头用发颤的音调说,“——一只老鼠,下楼梯时从我身边跑过。” 他妻子坐在床上听着,一下重重的敲门声又响彻整座房子。 “是赫伯特!”她尖叫道,“是赫伯特!” 她奔向门口,但她丈夫已抢在她前面,抓住她的手臂,紧紧握住,“你想干什么?”他声音嘶哑地低声问。 “是我的孩子,是赫伯特!”她叫道,机械地反抗着,“我忘记那儿有两英里远了,你抓住我干什么?让我去,我一定要开门。” “看在上帝的面上别让他进来。”老头发抖地叫道。 “你难道怕你自己的儿子,”她叫着,挣扎着,“让我去。我来了,赫伯特,我来了。” 又一下敲门声,接着又一下,老太太突然猛力挣脱。跑出卧室。他丈夫追了几步,恳求地叫着她,而她却急速冲下楼去了。他听到链锁被嘎啦嘎啦地拖开,底栓正被缓慢地、不灵活地从插座中拔出来。他还听到老太太紧张的喘气声。 “门栓。”她高声叫过,“你下来,我拖不出来。” 但是,她丈夫这时正手脚并用在地板上急急地摸索着。寻找那只爪子,一心想着,如果在外边那个东西进来之前找到它就能得救了。又一连串猛烈的敲门声回荡在整座房子里,他听到链锁的刮擦声,他妻子正把它从门上拆下来,他还听到门栓正吱嘎作响地慢慢在外移动。同时,他也发现了猴爪。并狂乱地喊出他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心愿。 敲门声突然中止,回音还在屋子里激荡,他听到链锁拽掉了,门打开了,一股寒凤冲上楼梯,他妻子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失望而又痛苦的大声哭喊。他鼓足勇气跑下楼,来到大门外妻子的身旁,却发现四周空荡荡的,阒无一人,见到的只是对面闪烁的街灯,以及灯光下那条寂静而又荒凉的大路。 故事的最后无限悲凉,老怀特和妻子的余生都将在痛苦和悔恨中度过,他们不会再有快乐,不会再有生活的一点希望。所许下的愿望的代价将永远的折磨他们彼此。全文其实没有任何的血腥恐怖描写。但未知往往是最令人恐惧的。 恐惧是人类自身永远难以克制住的情感之一。人们一边在内心里逃避着这种情绪,又一边让自己偷窥着这种情绪带来的让人厌憎的快乐。人类真是一个矛盾体。 就像小说中的老怀特一家人一样,虽然内心里藏有着对“猴爪”所代表的邪恶的厌恶和恐惧,但更多的却是难以掩饰住内心深埋着的对金钱的贪婪。 在没有吃亏之前,人是无法抵挡得了欲望的摆布的;事实上,即使是再一再二的上当受骗,人仍然没有办法摆脱得了那些七情六欲的干扰,比如贪婪之情。( ) 乱七八糟的情欲,总是能轻易控制住人类脆弱的情感,让人甘愿沉沦;其实即便清醒的时刻,又有多少人能够逃避得了这种诱惑呢? 古希腊寓言家伊索曾经说过:“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掉了。 雅各布斯写作小说《猴爪》之时,不知道他是否保有这种意识,或许仅仅只是下意识;用不可知的命运所带来的诸多恐惧,以此来惩戒由贪婪引起的种种后果。 猴爪只是一个代称,它直指我们内心深处的贪婪与欲望。它无时无刻不在引诱我们犯下过错。 如果可以,愿我们都能够坚守本心,不忘初衷,可以摆脱“猴爪”的控制。
  14. 故事讲述的是在一个印刷厂的打工人小春平日过着节俭的生活,殊不知在网络上,她将自己包装成了一个“OL,有钱,奢侈,高档,闪闪发光”的网红:通过借拍朋友或聚会上的高档事物上传来粉饰自己的社交账户。有一天她发现了一个叫做菜菜子的账户,关注的人只有她自己一个,简介里写着是小春的单推,推文全是有关小春的那些炫耀照片,还专门设立了关于小春的一个网站。小春发现这个菜菜子特别用心,十分了解她,恐怕是真的单推。特别高兴,于是就回粉了菜菜子。可是过了不久发现菜菜子十分诡异,能知道小春在下班后在哪家拉面店吃饭,自己嫉妒的其他网红突然死亡,自己想要取关菜菜子的事后一个花瓶从眼前掠过砸碎在地上仿佛是警示。小春发现自己已深陷泥潭,只能透支自己的积蓄,维持自己在网络上光鲜亮丽的模样,因为她如果不这么做,不那么“闪闪发光”,菜菜子可能就对自己失去兴趣,自己就会和之前嫉妒的竞争对手一样死去。最后小春疯了,抢了路人身上的首饰拍了照片,在马路上飞奔,被菜菜子一车子撞死。 看完出现在我脑中第一个词是可悲。 现在网络已经十分发达了,让自己出现在许许多多人眼中只需要轻点几下屏幕,然而出现只是出现,让别人注视你必须要能给那些过路人一些冲击,一些与众不同。于是,各种奇奇怪怪的事件层出不穷:吃粑粑,风油精涂下体……这些怪诞的行为举止在我眼中跟最后阶段的小春并无不同。他们是为了流量,为了生活不停的干这些新奇的事物,企图留住那些过客。但他们曾几何时已经忘记,自己上传视频的初衷可能是单纯的想要分享自己的快乐。 还有一幕令我影响深刻:当小春被车撞倒在地,哗啦一下子周围的路人全都围了过来,所有人拿出手机拍照,发上SNS“哇,第一次看见车祸现场”,有个细节是发完推,某个网民回复其中一个人的推文“你应该去报警先吧www”。 是的,在十几二十年前,没有那些社交媒体的时候。出了车祸路人绝对,100%第一件事是去打110。这一幕的安排我认为也是想要反应当今社交媒体让众人冷漠的这一现象。 影片开头的一幕我觉得特别有深意,黑屏红字的follow紧接着转变成了follower。这是否也预示着小春从喜欢在SNS上炫耀自己这个初衷,转变成社交媒体的奴隶,为了维持和追求粉丝而不得不发推这个转变呢?
  15. 钟敲响了十下,将我从书中唤醒。回想《鲁滨逊漂流记》中令人感触的故事,思绪的潮水在心中翻腾.. . 1632年,鲁滨逊出生在英国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本可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父母的家产过平静而富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生活充满艰险和刺激的水手,航行于危机四伏的大海上。 由于货船失事,鲁滨逊一个人流落到一个荒岛上,用船上的日用品打造了桌子、椅子等家用品,还建造了房子,开荒种地,使自己生存了下来,而且还救出了“土著人”的俘虏“星期五”,最后,一艘货船被打劫,鲁滨逊拯救了船上的人,挽救了船只,最后回到了英国。 鲁滨逊的遭遇告诉我们:当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去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能创造出自己难以想象的奇迹来。当时陷入绝境的鲁滨逊就是以人们难以想象的坚强的毅力生存下来,勇敢地向困难挑战﹔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奇迹般的生活下来。 鲁滨逊何以能生存在荒岛上,那里荒无人烟、生活艰苦,如果没有坚强的意志,他又怎么会坚持到最后,等着船只来解救。正是因为有了坚强的意志,才有了生的希望,支撑他走过在荒岛上无数凄凉的夜晚。同样,我们只要有坚强的意志,你就能在生活中、学习中创造奇迹。 皮这一下就很开心。那么言归正传。其实这本书我在小时候看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体会坚强的意志之类。我满脑子里想的就是搜船!搜船!每次看鲁滨逊搜船时就很爽。今天收获了一袋谷子,第二天从船上解下了帆和绳子做帐篷。然后正当哀叹没有木头时,船前头塌了,好了木头来了 。,又因为前头塌了 可以进入船舱 。直接一波肥。拿了很多钉子,绳子,一桶打湿了的火药,几把鸟枪,几把手枪,帆布,砂轮,工具箱,饼干,糖,当时就想着发了发了。 主要是当时小说描写的代入感很强,给了一种我上我也行的错觉(划掉)看他从无到有慢慢发展的时候就觉得很爽。从裸体开局到一方霸主(指2个人4把枪) 当看到主角发现米要发霉。于是开始炒米的时候,实不相瞒各位 我饿了。 还有从沙滩上扒出来的海龟蛋, 辛辛苦苦驯养的烤羊肉 羊,再做成烤羊肉,哧溜(吸口水) 自己种出来的小麦,磨成粉做成面包,又自己搭了葡萄架做出了葡萄干.... 以至于看见鲁滨逊可以离开时,我满脑子想的都是 你不能走啊 羊还没吃完啊 你不要走啊 葡萄呢 你还没做葡萄酒啊 你走了后葡萄怎么办啊! 很惭愧 这本世界名著 在小学时尚能读出剧透前的感想(其实就是写作文瞎编)现在就是满脑子吃的和种田了。 饿了 去爆葡萄干了 言尽于此。告辞 !
  16. 嗨嗨,大家好, 最近SSTM的十周年到来了, 想必很多人都参加了异次元的来访者活动吧。但是靠日常升级实在是太难了,那么最优解就是做任务了。其中任务经验最多的就是文学领地的写文任务啦。1000字就有500经验。比打倒最终的世界BOSS经验还要多。是升级的不二之选。但是我看文学领地,来者寥寥。我读后感写的都快刷屏了。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再水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家做任务才是真的好。那么大家不来文学领地的原因大概只有一个。经过了我广泛的调查,调查者说不来文学领地的原因是不会写文章。 这怎么行,文学领地需要大家的拯救啊。不要放弃写作之魂啊。你说你不会写文章?写一千字根本写不出来。哎呀。上学时的800字作文都能编出来。现在不过是多加了200字。有什么难的嘛。只要拿出上学时堪比城墙的脸皮,水一篇文章出来还不是简简单单。 鲁迅先生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先驱,文章界的执牛耳者,就用他的行为为我们做出了表率。拿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例子来说:我的门前有两棵树,一颗是枣树,另一颗也是枣树。这可是比我门前有两颗枣树多水了十个字啊。而且看起来逼格不比我门前有两颗枣树要高吗? 那么活学活用。举例:刘奶奶去李奶奶家买牛奶。我们可以写成刘奶奶去李奶奶家买了两袋奶,一袋是牛奶,另一袋也是牛奶。如果这种废话文学你用的良心过不去。so easy.我们还有另一种方法。众所周知,写剧情需要时间地点人物,他们在做什么。那么我们就可以扩充成今天下午,刘奶奶去村头的李奶奶家花10元钱买了两袋牛奶,给她孙子喝。 等等,这样是不是有些太过于直白。小说这么直白会被喷小白文的啊。我们要留下一点小小的悬念,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写成在一个看似平常的午后,四下无人之时。刘奶奶去了偏僻的李奶奶家。买了两袋呈乳白色、均匀一致的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的液体,准备用在她那个天才孙子身上。背景再加个桀桀怪笑。读者就会认为这里有伏笔!有异常!你水了字数,读者开动了脑筋 很好。在上面,我已经举了几个简单的例子,下面我们进行实战。 那么首先描写一段电池塞进手电筒的剧情。 1.普通人: 我把电池塞进了手电筒。 鲁迅式作者: 我把两节电池塞进了那个有些破旧的手电筒。一节是一号电池,另一节也是一号电池。 那么如果用时间地点任务进行扩充,我们可以写成 咳咳,收一下收一下。 俗话说的好,生活中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理。生活并不缺少写文的素材,只看你平时有没有积累。将平日里看见的段子,好词好句记下来,加以运用。 那么如何写文呢,众所周知,小说的模板中,时间地点人物,做什么是必要的,在其上进行扩充,进行一段完整的描写,加以转折和主角的思考。最后再附上一点人生哲理。一篇短篇就完成了。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些都加进去,(这样我也只能写出200字啊!)不要放弃,思考,仔细思考!我们刚刚学习了什么?废话文学!把他加以运用,一句话写成3句话。那么一个段就能写成三个段。300字就能写成900字!再水上天气真好,阳光真暖。那么1000字就到手了! 下面进行实战教学!(灵感来自于QQ群水文) XX年XX月XX日,AM4.00.天气晴。 现在,我的手里有一个老式的手电筒。握着它,我心里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 我观察了一下,它和其他的老式手电筒一样,在臀部有一个可以通过旋转来打开的盖子。 打开盖子,不出我的所料,对着里面空空如也 我沉默无语。 我的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想投湖自尽的感觉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因为我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抉择——是下楼去买两节电池,还是在家里找两节电池。人生何处不麻烦。尤其是我还是个选择困难症。 虽然现在是白天,而且我还没吃早饭,但是,它作为一个老式的手电筒,里面却没有两节一号电池,是非常非常不合理的。有谁听说过这种事?没人听说过的事,我怎能允许它的发生?? 我也是人!我也有感情!!! 只是………做选择,真的,真的,很难。 下楼买电池,要穿衣服穿裤子,还要提防自己忘了带钥匙,要躲避街头的飞车,还要警惕天上的陨石;想到这 我沉默无语 …… 可如果在家里找,我亲爱的朋友们,都这个年头了,还有谁的家里还会储备着一号电池呢? 我前思后想,左右为难,考虑了差不多有两个钟头吧。。。。 最后,不由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好吧,只能把我口袋里的这两节一号电池放进去了。 这两节电池是我女友送给我的定情信物。我曾以为我不用做出这样的牺牲,其实不是,在电筒与电池的漩涡之间,卷入的是所有人。 人的一生就是解决问题的一生,如果你手上有一个老式的手电筒,它的重心不太对劲,那你就把电池塞进去。 你看,简简单单的把电池塞进手电筒,都能写出一篇这么长的文章出来。写文其实很简单的。快来试试把。
  17. 首先 我要先吐槽一下这部巨作的标题 我一开始是看这标题 《傲慢与偏见》 一瞬间 ,我的脑海仿佛浮现了轰轰烈烈的大革命 ,新生阶级对旧势力的挑战,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压迫的反抗。政治家之类的高层对于对于底层的轻蔑和傲慢。而底层因为见识和贫穷导致的种种偏见。在我的脑海里已经形成了轰轰烈烈的脑海风暴。我已经迫不及待想看看这部书了!翻开书一看。 首页第一句话就是:‘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当我觉得一页纸上只印了这句话一定是什么大道理时。我找到了它的翻译。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在这一瞬间,我以为我买了一本假书。 但毕竟是世界上有名的著作。我还是耐着性子继续翻开了第二页。直到读完。在推翻了我瞎想的第一印象后,我很快就重塑出了我的第二印象。这是一本类似于霸道总裁式的文章。毕竟主要写的是男主这位有钱的总裁和美丽的乡村丽人之间的爱情。男主因为社会地位高而傲慢的对待乡村出身的女主。而女主也因为这个第一印象也对男主产生了偏见。从这个角度而讲,我的第一印象似乎对了一半.... 而其中的支线故事则是由另外三对夫妇的婚姻故事来推动。而这些配角自然就没有主角的好运气。作者借他们来写出。在那个时代。婚姻往往是视作女性改变生活的手段。靠婚姻改变生活是可行的。但是依靠婚姻来谋生往往是不幸的。 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女主伊丽莎白说,婚姻不应该被金钱的贪婪驱使,我只会为真挚的爱结婚,所以我势必会成为一位老姑娘。 那么这基本就是全书的观念。也是作者的观念。 她反对带着找终生饭票的态度而进入婚姻的观念,她认为人应当首先自我成长,成为具有独立反思能力并自由的人。 如果结婚不是为了爱情,那还不如独自生活。 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拥有浪漫,愿我们每个人,终有一日,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那份美好。 虽然存在着阶级差距。面临着世俗的压力。但双方依然在不断为对方着想,不断的提升自己。 在兴趣和爱好上互相包容,成为彼此的灵魂伴侣。 借用文中一句话而言。 ‘虽然你对我的爱因你的傲慢而隐藏、我对你的爱因我对你的偏见而压抑,但我们最终,还是走在了一起。 人总是有偏见的,偏见本身也并没有错。只是一旦选择了偏见,我们收获的同时也意味着自愿承担失去认识更多美好的人的可能性。‘’ 也许爱情最美好的样子,就是明明彼此都深切的爱着对方,可是你用你的傲慢掩饰你、我用我的偏见击退你,可即便这样,我们还是能在一起。 (狗粮)啊 美好的爱情又在小说里喂我狗粮。如果有没看过的坛友。想去看的话, 就把这本书当成一个以四段婚姻来描述了当时乡村贵族生活的世俗画,阐述了当时女性的生活状况和经济地位,人们的生活方式、趣味和价值观。思考一下自己的爱情方面也是不错的。
  18. 男主西野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少年,长相一般,头脑一般,身体能力一般。然而这样的他在里世界,也就是异能世界里面是最强的。 看的这里大家一定都会开始唏嘘,啊 又是个爽文龙傲天。但是我个人读下来感觉西野跟普通的爽文有些不同 作者构造的世界是一个对外表外在出奇严格的世界观。这样的世界观里,男主西野在表世界过得极其自虐,也就是日本高中的基本套路,霸凌。 男主逆来顺受的理由是想要保护他珍贵的高中生活,不想把里世界的东西带到表世界,所以他忍了。这里个人认为有点牵强,是我我就稍微用点异能给他们点颜色看看,但是无所谓,两边论点都能站得住脚。 就这样男主白天被欺凌,晚上在异能世界大杀四方,终于这天遇上了女主萝丝。 萝丝跟男主一样上同一所高中,晚上也能在异能世界大杀四方,但是这次遇上了麻烦,男主潇洒到来,正准备去购物呢,隔这看到校花遇险,这不救一波?救下,萝丝出言报答,请求男主留宿一晚,男主拒绝了,说自己最讨厌以出卖身体作为玩笑了,转头离去。 轻小说的套路大概就是这样吧www,女主喜欢上了男主,之后就是疯狂在表世界追求,这样一个故事。 看完汉化的五卷,我仔细揣摩了一下为啥这种小说能戳中我的好球区。 作者的文笔带有十足的细节以及童贞气息。他把男主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想法都写了出来。举个例子,男主就下了女主进入了女主闺房,西野先是说出了“今日打扰了”,这时作者插入了西野的性格描写,“西野不懂得打理外表,也不晓得如何体贴异性”,然后紧接着,西野从沙发上弹起,“必须回到繁华街买宠物饲料!”。这样的细节堆叠,一来能让读者完完全全进入到故事中,因为足够的细节才能让人更好的代入,二能给读者详细展现出男主屌丝的一面,为之后异能事件做铺垫,这样才能让之后的吃老虎部分愈发爽快。 作者的剧情安排也特别合我胃口,并不是轻小说一贯的龙傲天,也不是悲惨或令人生愤的情节铺垫。是在正中恰如其分的欺凌自虐。就因为长得一般,喜欢的女孩子们全都向班级里又帅又万能的足球部队员张开双腿。再加上西野的说话方式莫名怪异:装老成,装高冷,又带有一丝距离和生分,导致白日被各种欺负。 因为被欺负,所以没有龙傲天要素;因为只是校园暴力,所以情节铺垫并不让人怒火中烧或是心情低落;因为喜欢的女孩子告白后转眼已经跟足球部队员水乳交融,所以自虐。 阅读的观感十分良好,现在市面上复仇类轻小说基本上都是前期能让读者感觉到不快的剧情铺垫,像是盾勇,棍勇。西野对铺垫的拿捏做的非常好,但同时后期的反转吃老虎也不会特别让人感觉过分和牵强。 最主要的原因是,西野的吃老虎部分全是由女主萝丝完成的。女主萝丝负责的就是向大家展示“这个哔怎么能让萝丝倾心?”这一点。西野本人是毫无炫耀的要素,班里足球部队员因为嫉妒所以告诉西野“我跟萝丝上过床了!”,西野脑中自认为萝丝已经非处女了,铁着心想要把自己处男交给处女的他就对萝丝的求爱无感。 然后就造成了学校校花倒贴一个丑男,然而这哔完全不领情。这样一个场面。 爽的点就在这。 我们都知道萝丝其实是处女,我们都知道西野其实家财万贯,我们都知道西野会五国语言。然而在故事里的角色们未知。当女配们想着“啊好想要个男朋友,有钱,有能力”之类的时候,殊不知西野超乎想象的完美符合她们的要求,然后不经意间西野展现出一两个能力能让女配们大吃一惊“这个底层男为啥会有这种技能”。这样能满足读者的优越感,说俗点就是那种霸气侧漏的感觉。 差不多就是这样,我个人是不怎么理解这本书为啥不温不火,在我心中这本完全可以排到我看过轻小说的前十…… P.S.看你们读后感全是文学作品,好像就我一个是轻小说就有点小羞耻
  19. 故事讲述的是男主人公搬了新家,隔壁是一栋巨大的城堡。城堡夜夜笙歌,一到晚上就有数不尽的人出入,狂欢。主人公有一天也收到了邀请函,参加了宴会,宴会上遇上了城堡的主人盖茨比。两人交上了朋友,有次盖茨比突然表现出对男主人公认识的一名叫黛西的女性感到兴趣,盖茨比说他和她有过旧缘。虽然男主人公知道黛西已经结婚了,但还是安排他们俩见面了,见面后两人相见如故旧情复燃。不料被黛西现任丈夫发现,丈夫虽然有个情妇,但还是想要将黛西掌握在手中,于是设计四人会面,指出盖茨比其实是一个暴发户,他并没有贵族的修养举止,盖茨比暴怒,吓到了黛西。黛西大受打击,夺门而出,盖茨比追上,安慰。黛西说想要自己开车透透风,盖茨比同意了,于是两人坐着盖茨比的车出发了。不料却发生了车祸。盖茨比让黛西先回家,自己扛下了罪责。夜里偷偷来到黛西的住所想要看看黛西会不会因为撞人受到惊吓,却看到黛西与丈夫谈笑风生。只好悻悻离去。结局,盖茨比被车祸撞死的女人的丈夫射杀了,黛西和他丈夫一切照旧过着他们的生活。 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虽然是个工具人,但是这种工具人视角的叙事方式的确独到。以第三人称视角来旁观发生的这一切保证了客观,又能让人更好的去反思故事所想表达的当代美国现状。 我们先从丈夫来分析。丈夫出轨,导致与黛西之前的情出现了裂痕,让盖茨比趁虚而入。这里丈夫出轨一事其实是反映出了丈夫内心并不爱或者并不是那么爱黛西。如果真的爱黛西,黛西就是眼中的女神,家里有女神,哪里会轮到外面的妖艳贱货呢?更何况比起那种妖艳贱货,黛西的出身,修养明显高上一个档次。但为何丈夫最后又把黛西追了回来呢?我觉得丈夫是进行了取舍,他觉得让黛西在自己身边的利大于弊。他本身是个贵族,只有和黛西在一起能保住他自己的面子。所以虽然已经不爱黛西了,最后硬是把黛西掰了回来。 再说黛西,在盖茨比当兵之前,他们俩其实是恋人,可盖茨比当兵回来却已经嫁给了她现在的丈夫。现在看到盖茨比这么有钱了,又把身体交给了盖茨比,看到盖茨比撞了人,又回去跟丈夫谈笑风生。这来来去去三次变心足以透漏出黛西的丑恶内在。她只是一株墙头草,哪边能给她带来利益她就往哪边倒。她这一生唯一一次动真心可能就是和当兵前的盖茨比恋爱。那时盖茨比什么也没有,而黛西则是大家闺秀。两人相恋可以说是真爱。而如今黛西却变成这个样子。足以体现出美国当时的社会风气低下,因而让黛西从一个追逐爱情的少女成长成一个势利无情的女人。 盖茨比,这是本作唯一一个有着人心的角色。他自始至终都是爱着黛西。他努力赚钱成暴发户,天天夜里开宴会只是为了跟黛西来一次偶遇。不惜自己抗下罪责也想要保护黛西。看到黛西撞了人后跟丈夫谈笑风生也只是安心。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他的爱。这就是作者想要讽刺和向往的。当代人们铜臭味十足,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婚姻也成了获得利益的一种工具。在这样的环境下,作者向往着盖茨比一样的自始至终的爱。向往着盖茨比那份了不起的爱。 我不认为现在的世界已经达成了作者向往的那种全是纯粹爱情的世界,人们还是会为了利益和其他原因去利用爱情。我个人认为作者所向往的那种世界永远也不会达成。毕竟总会有人为了家产而去挑选对象。但是正因为美好所以才会去向往,愿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纯粹的爱,都能变得“了不起”。
  20. 『这样哪怕我在明天牺牲,』 『我希望也还能有人记住我们的故事。』 出自射落天命之弓 超越一切的爱情,不看性别抛开社会, 就这样决定了恋爱,什麽都无法阻档, 若悲剧到来,对方需要救赎, 这个夺命,也由我来进行。 爱情是互相存在彼此之中, 让别人知道,不是让人羡慕, 而是存续我们之间的爱, 曾经有个少女,为了另一名少女突破冲围, 让她免于余生被折磨, 亲手送她上路且报复这个令我的恋人伤心的地方, 狠狠地战斗到最后,直到死神让我们相遇, 那之前这些分享,都是让人知道, 我们的爱,从不虚假是真正存在的。 『我先从我们的结局讲起,结局,也是开始。』 出自射落天命之弓 如果是个长篇,就会从认识开始, 缓缓地说明,最终来个悲剧, 想必我会想要把刀寄回去了, 因为是短篇,直接杀入最重要的地方, 回忆的种种,透过不经意的带过, 才能给我带来最低的伤害, 但我知道,我还是被两人的感情所感动, 那刀还是直逼我的心窝, 忍不住思考, 到底为什麽非得要拆散这两人, 如果没有拆散这两人的话, 这两人之后继续呆在那里, 真的会有幸福吗? 我不知道,也不愿意去想。 为了追求美好的结局,两人都没有受伤, 仍然在那种环境下,我想幸福仅仅是短暂的, 这样残酷的环境,怎有办法忍受如此热恋的两人, 这样打破旧有的规定,做出过于创新的事情呢, 理智的告诉我, 必须要让西木野死了,七海才会活着, 然后给予这个残酷的环境, 一个致命的打击, 七海可以抱着这份遗憾的恋情,持续的过活, 不用遭受那些白眼,不用接受那些指责, 可以像现在这样,分享自己的故事, 让人知道,曾经有个女孩, 叫做西木野,是我的恋人。 『大雪在天地之间飘落,』 『就像是她们两人最初相见的那一天。』 出自射落天命之弓 每次看到雪,都很五味杂尘, 到底这些雪看透了多少世间的恩恩爱爱, 那样的无暇到底经历了多少的伤痛, 才能洗礼成如此纯白的雪, 带不走这些人的忧伤, 带不走这些人的快乐, 一次又一次的看准机会, 降下那雪白的雨,点缀这份爱情, 从开始到结束,不论怎样的过程, 雪都会接受,如同来来往往的读者, 被刀了还是愿意看下去, 痛苦了还是会寻找类似的题材, 因为这些爱就是如此的深沉, 令人着迷,一旁的雪, 或许看到这些观众,也是无奈吧。 我从不思考为什麽要这样写文, 也不思考这些布景有什麽想法, 我只知道,这些场景,不论在那里都会出现, 陪同我一起观赏这世上无数的爱情, 场景无法选择自己在那里出现, 读者却能对爱情故事有所选择, 然而作为读者的我, 却会透过这次的雪景, 又一次了记忆这份爱情, 连同过去看到的所有情爱一般, 埋藏雪之中,当我又看到雪景的时候, 那喷涌而出的感情, 想必会有西木野与七海的一份。
  21. 前言:主题思路是,在合理的同时,”BUFF不能强到逆天”的同时保留其特殊性 有一些作品就是有了某某某个天赋的人就会注定比没有这个天赋强我不喜欢这样的,所以BUFF相对没那么逆天,有巨力这种的天赋的人也不一定比锻炼过的人强,过强的可以当成后天获得的天赋或者特殊条件才能获得的罕见天赋(比如神力,神速,潜力开发,威压) 还有就是获得了某某天赋就立刻能熟练运用了,比如有厨子技能的人立刻就能学会做各种各样的饭,刺杀者会个气息稀薄天赋就没人注意到了,我觉得不合理,这么写要么主角轻轻松松掌握全技能的龙傲天厕纸,要么就会有一种“有这种技能就注定了一辈子干什么”,很不适应 所以我设定的这些天赋几乎都是被动技能,正常人也不知道自己的天赋是什么(只有作者知道)除了魔法这个先天决定是否能使用的设定,也没什么技能是先天就能熟练的(包括魔法也得练,所以加了个魔力亲和BUFF 就算这些东西不写进小说里,也有可能在人物设定上给大家提供可借鉴的地方,欢迎大家补充/吐槽 火系精通 能够使用火属性魔法(减少其他属性精通概率 水系精通 能够使用水属性魔法(减少其他属性精通概率 雷系精通 能够使用雷属性魔法(减少其他属性精通概率 冰系精通 能够使用冰属性魔法(减少其他属性精通概率 风系精通 能够使用风属性魔法(减少其他属性精通概率 岩系精通 能够使用岩属性魔法(减少其他属性精通概率 光系精通 能够使用光属性魔法(减少其他属性精通概率 暗系精通 能够使用暗属性魔法(减少其他属性精通概率 自然亲和:能够使用自然属性魔法(减少其他属性精通概率 长生:能够活得更久 长生不老:生命力极大幅度增加 记忆力:拥有更好的记忆力,很难忘记过去发生的事 强运:运气上升 免疫力:异常状态抗性上升 魔物亲和:更容易亲和魔物(无法与魔物杀手同时获得 魔物杀手:魔物会本能地害怕你(无法与魔物亲和同时获得 魔力抗性:对魔力有抗性 魔力察觉:能察觉魔力的存在 魔力亲和:更容易使用魔法 魔力源泉:魔力存储量增加 强劲体魄:身体的强韧度上升 潜力开发:成长度上升 威压:敌人会本能地害怕你(一些特殊种族,如龙,或者是人类强者,贵族特有技能 巨力:力量上升 神力:力量大幅度上升 迅速:敏捷上升 神速:敏捷大幅度上升 耐久:耐力上升 持久:耐力大幅度上升 鹰眼:能看得更远 成长力:能够更快地成长 气息感知:能感觉到附近的生物 杀意感知:能够察觉到杀意 适应力:更容易适应恶劣环境 自然恢复:伤口会随着时间愈合 自我愈合:伤口会随着时间更快地愈合
  22. 前段时间把生化,刺客,求生还有虐杀这些重温了一遍。结果脑袋一热想到了一个融合版本的世界,原本打算用在咱自己的小说里面的,可是总觉得那里不太够。 求各位大佬帮我完善一下吧 势力&所属: 安布雷拉:保护伞公司,病毒的研究企业,致力于掌控世界的组织。然而这只是表面…… 圣殿骑士:保护伞的实际控制集团,在国家的高层中也有他们的存在。最初的病毒是和政府方面一起发现的,并且和政府军一起进行了私密的实验。实际上他们盗走了部分病毒并用伊甸碎片进行改造控制,为了达到掌控人类的目的。可是这世界上的病毒并不只有他们这里一种… BSAA组织: (即Bioterrorism Security Assessment Alliance)是指生化恐怖防御与评估联盟组织。创立者 克里斯·雷德菲尔德 其实还有另外身份… 刺客组织:BSAA的幕后支持者和合作者。目的是为粉碎圣殿骑士的阴谋,让人类活下来,同时夺回金苹果。克里斯也是其中成员。 生还者阵营:在比尔,佐伊,路易斯,弗朗西斯科等的带领下,在末世之下鼓起勇气,拿起武器,踏上求生之路用自己的力量活下来的人类。 政府军:总统挂了之后政府军分裂成为了两个阵营 DSO:由里昂·S·肯尼迪创立组织,为了保护人类不收到丧失的威胁。于 BSAA方面有合作,致力于挽救生还者。 黑色守望:于圣殿骑士同流合污的存在,发现了病毒原型并进行实验,并成功制造出了黑光病毒(Blacklight Virus)。结果病毒也泄露,让这个本来就乱的世界增添了不少新的麻烦…… 特殊阵营: 艾达·王:游走于各个势力之间的特殊存在,真正目的是什么无从得知 艾历克斯·莫瑟:原刺客组织成员,阿泰尔的后裔。任务失败身死,被病毒感染然。苏醒后发病毒可以脱离碎片的控制,决心用自己的方式让人类获得自由。 最新的世界大战咱没玩过所以不知道怎么写。丧尸围城原本打算是归入生还者的,但是想想里面逆天的道具……还是算了给丧失点活路吧。
  23. 初次见面的读者初次见面,不是初次见面的读者也初次见面,大家好,我是又在摸鱼的时雨。距离第一卷remix的交稿时间只剩下一星期了,然而还有两章的负担的我并没有动笔,甚至在难得的周末专门找出了一天的时间在摸鱼,而摸鱼的内容除了会被强制移动到其他区域的游戏之外,就是最新买到的乙一的小说:《我所创造的怪物Ⅱ》 第一次读乙一的小说是在高中,想想虽然不是很久,但也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某日中午在学校附近的书店无意之中瞟到了《我所创造的怪物》,因为书名实在是太与正在写的小说(没错,《恶魔的迷宫》很早就开始写了)契合,所以拿出来看了一下。让我下定决心把它买下来的并不是看了也和没看一样的内容简介、或是腰封上过于夸张的宣传用语(跟没接触过的人说黑乙一白乙一谁搞得懂啊),而是封面。 空旷的教室中,散落着数把椅子,被这些椅子所包围着的,是一名独自作画的短发水手服少女。如此传达出来的孤独与冷漠立刻让我认定了,如果不读一读这本书的话,一定会有相当的遗憾。然而事实证明,这是一种封面欺诈,至少在目前来说,封面与内容基本无关。不过因为内容的质量实在是让人满足,封面的问题也就不打算诉讼了,虽然也并不会真的诉什么讼。 开始读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不是儿童奇幻么?直到读完,我发现,确实如此。从作者简介中我大概知道了乙一的作品类型,而这部被宣传为同时具有黒乙一和白乙一特点的书,居然是一本儿童奇幻???所以虽然当时觉得有一点莫名其妙,但比起因为封面而买了一本子供向作品,我更多地还是被乙一的文字功底给吸引了。因为是翻译版,作者与读者之间隔着译者这么一道墙壁,阅读所能感受到的与作者的本意一定会有所不同,但终究还是能感受到的。这其中也多亏了优秀的译者,像是我曾经买的一套《境界的彼方》,因为翻译菜到家了,根本没办法读下去。 乙一擅长使用颜色和简单的几何图形进行描写,形成了鲜明的画面感。这种画面感据说在乙一的其他作品中也有所体现,不过我只读过《我所创造的怪物》两部、《花与爱丽丝杀人事件》,而《花与爱丽丝》没有很有这种感觉,所以我只能说在《我所创造的怪物》中,这种强调画面的手法有着大量运用。虽然那些根据茶叶所起的名字我记不太住,但是书中每一个人物的形象都因为这种画面化的描写而深入人心、每一个宏大而奇妙的场景也都因之而如在眼前。而人物和舞台不仅只有外表令人印象深刻,其内在也体现出作者精妙的构思,其中尤为值得称道的就是作为主舞台的“Arknoah”的绘画世界。这个世界由无数个超巨型的房间组成,每个房间都有一个“主题”,生活在其中的人们不老不死,食物和用品取之不尽地由“造物主”提供,“造物主”也是创造了这个世界和世界中人的存在。这样的设定中,隐藏着更为深刻的思考与疑问,然而因为一开始仅仅将这部作品定义为“儿童奇幻”,我也没能注意到,仅将这些设定定义为是为使作品更适合儿童阅读而设计的逻辑合理化设定。 与之相比,《怪物》第一部的情节就相当普通了,只是普通的王道系成长冒险故事而已:突然被丢入异世界的主角兄弟在困难中成长,最终弟弟消灭了由自己所生的怪物返回了“外面”,哥哥则继续冒险的故事。明明设计了一个很有趣的世界,却只是以最普通的方式使用了这个舞台,我都在怀疑,乙一究竟是故意而为之,还是确实只是将这部作品仅仅当作儿童奇幻进行创作。读了《怪物Ⅱ》之后我大概知道:《怪物Ⅰ》只是一本设定书。乙一将其故事情节设计得如此简单,是为了将一幅静态的绘本呈现给读者,这种“动态的静态”,也是Arknoah的天然状态。 上文曾经大致介绍了Arknoah的基础设定,而有着这样基础设定的绘画世界,表现得也正如同一幅固定的绘画。生活在其中的居民们虽然都在活动、思考、感受,具有自己的意志和感情,其中的建筑物乃至房间本身都可以被肆意破坏、河水在流动、有龙卷风、暴雨、冰雪等多种天气,然而这一切都是由“造物主”事无巨细地设计出来的,连所有人的情感都是如此。居民们更是对造物主抱有极端的崇拜,没有人会,也没有人能对这些自自身存在以来就如此存在着的世界产生疑问。居民死亡之后只会失去当天的记忆然后在次日复活,被摧毁的房间也会在不知不觉间被修复。河流永远不会流进,天气只是房间中的一个舞台设定。所以,这个世界没有日历,因为不管经过多久,这个世界还是一如最初,不曾改变。 唯一的改变来自外界。看了同样名为Arknoah的绘本的人会被带入这个世界,他们的内心会产生怪物,并最终破坏这个世界。对于这些“异邦人”,Arknoah的居民们有一套成熟的应对方法:见到“异邦人”的居民必须将其送往中央楼层,之后由“铁锤女孩”领导“深绿兵团”的志愿兵们便会去寻找并杀死怪物,届时“异邦人”便可以返回原来的世界。若是来不及消灭怪物,则由丽泽·利普顿(也就是铁锤女孩)直接杀死异邦人,进而消灭怪物。这一套处理流程,也在世界被创造出来的同时被创造了出来。 《怪物Ⅰ》正是将这一动态的静态世界以同样动态的静态呈现了出来。主角兄弟在第一部中的冒险,也只是一次再平常不过的对怪物的处理流程。从发现到处理,在战斗中成长、在相遇后离别,这样简单的冒险是世界的常态。和我们的世界一样,虽然也有惊心动魄的冒险和曲折离奇的诡计,但总得来说,世界还是那么普普通通。 就像《EVA:破》打破了《EVA》TV版旧的故事,《怪物Ⅱ》也将这一静态的世界打得粉碎。第二部中新登场的少女深爱着自己所创造的怪物,却憎恨着自己曾经所在的世界。尽管她也在Arknoah中成长,明白了自己那创造出怪物的内心,却仍然不愿意回到外面的世界,而是与怪物一起在Arknoah中展开了大逃亡。在追与逃之中,会死去的生命与不会死去的生命的价值、实在的造物主所创造的人与不知道是否有造物主的人、房间中的世界与没有天花板的世界,这一切的区别与矛盾统统暴露出来。这次乙一留下的,不是第一部那样的开放式结局,而是实实在在地将两个世界与两个世界的人分隔开的大决裂。此时,两本书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成了伏笔,甚至连那与内容无关的封面也让人浮想联翩。第一部仅仅为故事搭建了一个舞台,而真正冒险的开始则是第二部的结束。 这样精巧的布局谋篇实在是让人羡慕,而这种精巧不仅存在于宏观层面,每一本书的布局与节奏也是恰到好处。虽然第一部是平常的王道系剧情,但节奏依然舒服得停不下来,第二部则在张弛有度的节奏之外,还有着多线多视角叙事和更为跌宕而脱离了王道系的优秀剧情。想象一下,一部二十四集的番剧,第一季是剧情平平无奇而制作精良、设定优秀的流水线番,第二季又在保持同样精良制作的同时,将第一季深深埋下的伏笔尽数回收,最终话更是从异世界剑与魔法的冒险一下变成了乔治奥威尔的反乌托邦,这谁顶得住啊!比起乙一,《小圆》的慢热简直热得快,要给慢热系作品找一个典型代表,《我所创造的怪物》系列绝对应该位列其中。 然而,悲报是,第三部还遥遥无期。在一二部之间,相隔时间是两年,第二部去年才在大陆出版。要想完全揭开Arknoah的神秘面纱,还要等到明年下半年(不开花,不开花)乃至后年。总算也是体会到了那些热切(四声,不是一声)催更的读者的心情。 然而,我还是鸽子。 乙一的最初积累来自轻小说,而出道作同样也是轻小说,因此也被定义成了轻小说作家。但乙一本人并不认同,其之后的作品也并不能被归入轻小说之中。 轻小说的地位,与中国的网络文学很相似,更侧重于消费品而不是艺术作品。我国著名诗人、作家、翻译家戴望舒曾将艺术定义为对感情的表达 ,文字消费品与之相比,更加倾向于满足受众的感情而非表达作者的感情,如果问我网络文学与文学之间的距离,我会将上述理论作为区分的根据。网络文学与文学的区别更多在于消费品与艺术品的区别,而非传播方式与信息载体的区别。当然,文字消费品很多都具有艺术性,就像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消费品同样具有设计美,乃至流水线本身就具有一种工业美了。 要我来选的话,我当然是希望能在写字的同时恰上饭,但是如果真的只能在这二者之中选一边,我大概会选写字而不是恰饭吧。对我来说,我所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真的像是我的孩子,也许以后会越来越多(也可能不会),但是孩子多了也是孩子,要我专门培养出孩子去做爱抖露,那我是断然拒绝的。如果我的孩子一定要面对普罗大众,那我也希望她是靠着自己永恒的才华与精神,而非短暂的青春的肉体。这种说法对爱抖露的各位可能不太友善,说这话可能也要被炎上的,但我还是说了,如果真的炎上了,就当我炎上营业罢。 说营就营。 火 ID 火 迷迭迷迭 当然,我很清楚地知道,这意味着我可能并不能靠写字吃饭了。这在今天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了,所以把在SF和另外一个名字忘了的平台的连载给停了,也不去看那边的点击量啥的了。就像女儿和恰饭选女儿,在女儿和恰零食之间,还是一样要选女儿,依靠出卖女儿来恰东西,这父亲就完全失格了吧? 当然,也会有很不像话的女儿和很不堪的女儿。前者纯粹是我的不足,后者则是意外怀孕同样重要的女儿。就算是只能发到另一个区去的文字,也只会表现出我自己的性癖,而不会为了增加点击量去加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设定和play。 人类是有极限的。我确实很想在之后从事文字工作,但是也知道与其无缘的概率相当之高。不论如何,我还是会继续写东西,也会继续鸽。也希望初次见面和并不是初次见面的读者(话说根本没见到面吧)们多多指教,也希望能让更多人了解到乙一这位优秀的作家和他优秀的《我所创造的怪物》 最后,四月之前,《迷宫》第一卷是会玩完结的。大概吧。 感谢您的收看。再见。
  24. 我这里要提的是一部赫赫有名的美剧《西部世界》,本来我一直以为,美剧这种就要像是CSI这样专业性偏强,或者生活大爆炸这样日常欧美笑点(虽然有时候get不到)这样的类型,不过西部世界是确实超出了我的想象。 要提西部世界,先提上映的电视台,HBO,这可就是各大电视台中非常财大气粗的一位,权力的游戏就是这个电视台赞助的,又名杀与艹之歌,光听着名字你就知道有多贵乱了,而且HBO经常不拘泥于裸露,该有裸露的地方毫不掩饰,但是仔细考量会发现没啥问题,就是该躶体了,这种作风让人不得不称赞,同样在西部世界里,大量的裸露场景,刻画出的人性的部分反而更加深刻了。 另外一点就要提西部世界的编剧了,乔纳森·诺兰,听到诺兰是不是有点激动?蝙蝠侠三部曲的编剧也叫诺兰!嗯,虽然也叫诺兰,不过他的名字是克里斯托弗·诺兰,这两位是兄弟关系,这俩兄弟编剧的风格都是以思想比较深刻为特点的,而且很好的融合进故事中。 那么,话题回到西部世界,我不剧透,感兴趣的人可以去看看,至于怎么才能看到,百度是个好东西。 我这里想要提的是西部世界的故事构架,首先,有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当有一种不能伤害人类的仿生机器人存在于一个隔空的西部世界,你会怎么做。这点问题提出来,就给出了好几个答案,然后第一个线就埋下了,不仅如此,第二个中心点也被隐藏在了里面,这第二个点才是真正的中心点,让整个剧本都进入了更高的思想层次,有这两个点之后,这个剧分别描述了5条甚至以上线索,几乎是以平行的方式进行叙述,然后你会发现,几条线之间互相埋下伏笔,这伏笔埋下的深度不是那种无头骑士异闻录的多线叙述同一个事这样,而是你从一开始看根本察觉不到是在同一个世界,渐渐地,线索收拢,最终会发现这几条线之间每一个情节都与其他情节密不可分,甚至,在叙事手法上还运用了时间叙述性诡计,只能在推理作品中,甚至只能在大佬的推理作品中看见这种诡计的,看到这里已经炸了,这种多线开收的方式甚至直接影响到了我的写作方法,这里卖一个安利给点评论吧,没有评论我都没动力写了,然后到了最后,所有的伏笔(留给第二季用的伏笔不算)全都聚集在一起,各种十分合理的展开凑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大爆炸,我的脑子当时就因为太多东西连在了一起,运转过快,简直已经开始愉悦了,这种故事框架,真的,太棒了,希望这种框架能够给后续的作者带来一点启发吧。 然后,西部世界第二季开播了,75分钟超长的良心第一集(有全裸出镜哦~),在上一季结尾的基础上,再次以一种非常神奇而又自然的方式再次撒开了多条线,从直接意义上拔高了我对第二集的期待,本来我还以为第二季会变成普通的机器人大战人类的俗套科幻桥段,事实证明这脸打的真爽,再狠狠的打我,请。 综上所述,你们快去给我看西部世界第二季啊啊啊啊啊啊!(其实写这么多就是为了安利,嗯,故事构成方法只是次要的)
  25. 魔戒三部曲是一部相当出色的魔幻作品,虽然题材是剑与魔法,但剧情和意义却不像现在的许多同类型影片那样肤浅,里边涉及了许多有关人本身的话题;比如勇气、坚强、希望这些优秀品质,比如友情、爱情、亲情这样美好的情感,当然,有关人性的黑暗矛盾层面,本作围绕着魔戒的去向叙述了人贪婪软弱自私保守的弱点,可以说涉及面相当广泛,而题材本身又能让人更加深层地去理解和感受它们。 本作剧情跌宕起伏,从第二部开始,电影分两条线交替呈现,一路是佛罗多和山姆组成的小分队,两人在艰难的路途中互相扶持,虽然夹杂着怀疑与矛盾,但两个小哈比人依然能顶着巨大的压力完成了拯救世界的使命,体现了人类个体的顽强与智慧、挣扎与奋起,而这与个体的高矮胖瘦无关:我们崇拜伟人,是崇拜他们的内在,这在最后众人向四位哈比人行跪礼的震撼情节中有所表现,无论前方是什么,伟人的精神将成为所有人的憧憬。另一路是阿拉贡等人所在的正面战场,无论是在圣盔谷,还是在刚铎,亦或是在黑门,人类完成了从分裂恐惧被动挨打到团结一心共御外敌的蜕变,纵然是以寡击众,但事实证明,团结勇敢和智慧使得人类在苦难牺牲面前能够不顾小我二区追寻那渺茫的希望(为佛罗多争取时间),正如阿拉贡所说:也许同盟有一天会四分五裂,但绝不是今天——Today,we fight!正面战场所反映的不正是人类的集体解放与自我救赎吗? 电影围绕魔戒这一灾祸来源展开,它象征着权力与诱惑,没人甚至包括佛罗多能永远拒绝它,这固然是个让人遗憾的事实,但在使命的召唤下,在自我意志的约束下,在伙伴的帮助和鼓励下,人是可以暂时抗拒这种致命诱惑的,至少,当魔戒不复存在,在河流潺潺,微风吹拂,绿草如茵,酒香扑鼻的世界角落——哈比村中,你终会留下一段刻骨铭心的回忆,与朋友痛饮一杯后,一切就如没发生过那样烟消云散,只有眼前那恬静快乐的平淡生活值得你去珍惜了。而从头至尾都在说着“My precious”而被魔戒奴役失去自我的史麦戈是想不到这些的,他不知道其实最珍贵的东西往往就在我们身边,正如佛罗多放弃荣华最终回归故乡原本生活。总的来说,本作给我们留下的启发和反思还是挺多的,这也是这部电影成为经典的原因。 电影的一些其他要素做的也是相当不错,虽然是十多年前的电影,但那恢弘的战争场面:广阔阴暗的战场,剑与斧的挥舞,寒光照亮大地,血肉碰撞的痛快厮杀,加上激越的BGM看得我这个战争迷是血脉喷张(本作的BGM都很应景,值得一听),大家可以借本作感受冷兵器的魅力。另外不得不提的就是本作的经典台词除了上面提到最多的那句还有很多,也值得大家细细品味,这里就不再赘述。 最后,特别幸运自己能够选上这门课,其实一开始是报满的,后来我上去浏览的时候发现突然少了1个就报了,本来觉得自己就是来划划水的(因为时间太长了),但三场电影看下来,我甚至忘记了时间,就一心进入了电影本身,展开一段奇妙之旅:我能为战士们加油呐喊,为佛罗多的探险祈祷默叹,为皮皮和Merry的愚蠢而捧腹,为阿拉贡的爱情而感动...总之,这部史诗级大作让我难以忘怀,在这里也希望这部经典能让更多人体会到魔幻以及超越魔幻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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