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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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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算不算水晶之恋?”

“水晶?最多算玻璃吧!”

“为什么?”

“玻璃比水晶便宜呀!碎了也不那么可惜。”

 

“我对你的爱情,好像水晶,没有负累,静谧、干净又透明……”街对面的KTV传出这一首已变成经典的歌,轻松明快的曲调听在陆博文的耳里,却激起一波一波忧伤的涟漪……

“我们算不算水晶之恋?”多年以前听到这首歌,陆博文这样问白晞。

“水晶?最多算玻璃吧!”

“为什么?”

“玻璃比较便宜呀!碎了也不会那么可惜。”白晞似乎不假思索的说,轻叹了一声。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20002001还是2002年?记得那时白晞还补充了一段:“再说还有的玻璃,从一面看过去很清晰,从另一面看却什么也看不到——有些感情又何尝不是如此?”

如今想起这一段话,又想起与白晞之间那一段故事真是感慨万千,惭愧、内疚、感动、思念诸般混杂,皆在心上。

与白晞相识是多少年前的事了?算来已有七八年了!

七八年,认识了,相恋了,离别了,又相聚了,分手了,又重逢了,可是这一条街,这条留下了很多关于两人记忆的街,却还是老样子,只是过去的卡拉OK,现在叫KTV了。唱得多的,仍然是那么能勾起人回忆的老歌。

 

陆博文第一次见到白晞是在一家叫做“千千丝”的美发店里。是因为明辉说那里的头发洗的好又安静之类的,他才动了心,舍近求远的开了车去。

陆明辉是陆博文从小到大的伙伴、同学、朋友,论起来还是远房的堂兄弟。两人当时开车前去,谁知到一小巷口就开不进去了,下车足足走了十五分钟才到。

那光景是六月份,阳光灿烂的日子,两人被烈日晒得如烟熏的腊肉,满脸油汗的迈进了“千千丝”的大门。

进门第一眼看到的人应该就是白晞了,她正给一个男人洗头,两手都是白花花的泡泡。只是这第一次见面在陆博文的印象里实在不深刻,依稀记得那时觉得她很土,连带对这个远道的店也有了几分失望。

所以几乎隔了有一个月才再次上门,还是在明辉的怂恿下,还是把车开到巷子口,还是下车后走得一脸油汗的进门。不过,那次一进门,陆博文就觉得眼前一亮。

那是因为一个红发的女子,满头的红艳,火红,红得夺目,映着她那张青春的脸,明亮的眼,怎不让人眼睛发亮?

陆博文一向反对染发的,那一刻,他发现自己的反对也不是那么坚决。

打过招呼之后,陆博文又发现这就是上次那个让自己觉得很土的女孩子,那天她穿着粉红色无袖紧身上衣,青色的腿很肥大的长裤,脸上挂着热情的笑,陆博文再发现她笑起来很甜。

那一天陆博文在洗了头发之后,决定再刮一下脸,因为满脸的油腻实在不好受。而那个给他洗头的女孩子显然不会刮脸,于是把白晞拉了过来。

于是陆博文躺在“千千丝”宽大的椅子上,感觉到白晞柔软、温暖的手指在自己脸上抚过。

白晞似乎很紧张,屏息凝视,如临大敌。

这种情况下,陆博文当然不敢贸然的开口,但是当白晞的手指拂过他的耳垂时,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啊!” 白晞惊呼一声,满脸无辜的瞪着他。

陆博文睁开眼睛,从镜子里发现自己右脸颊耳根处有一道两三厘米的血痕。

“对不起,我刚学会刮胡子——你挂了一点彩。” 白晞脸上的歉意还是少过无辜。

“呵呵,你是西西刮胡子的第五位主顾,也是第三个在她刀下挂彩的。”另一个女孩有些幸灾乐祸的说。

陆博文这样知道她的称呼,他一直以为是“西西”或“茜茜”。

白晞的脸上泛起红晕,一边用毛巾擦着陆博文的脸,一边安慰似的说:“轻伤不下火线!做事要有始有终,你要相信我,我还是继续给你刮完吧。”

“好。”陆博文有些好笑的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显然准备替换的师傅模样的人,同意了白晞这个有点冒险的提议。

“你千万不要笑啊!”白晞手持剃刀摆好架势之后说。

之后每一次给陆博文刮脸,白晞都不忘这样提醒一句。这之后,陆博文当然有在刮脸的时候笑过,只是再没有挂过彩。

这一点小小的意外似乎减少了一些明辉对“千千丝”的热情,但却奇怪的增加了陆博文的热情。

他最多隔三天就要去一次,大多的时候还是跟明辉一起,每次去了都找白晞刮脸,即使有时候早上刮了胡子的。

“老是刮,胡子会变粗的。”

“那样看起来成熟吧?再说我想看下什么时候会再挂彩。”陆博文很喜欢白晞的手指拂过的那种感觉——多年以后想起来,那种感觉还是那么清晰。

“我刮脸的手艺越来越好了,有你一半功劳!”白晞曾调皮的大笑着说。

陆博文呆在那里的时间越来越多,很多时候把整个下午或大半个晚上都消磨在那里。“千千丝”理发、洗头的厅后面还有一个小客厅,那个客厅在陆博文的记忆里永远都不缺聊天的人。女孩子、顾客还有偶尔出没的老板家人混杂其间,看电视、吃零食、聊天,有时候嘈杂得说话要用“喊”。

聊天的内容不外乎电视节目、女孩子的衣物打扮、时尚杂志之类,其中最热烈的就是讨论“某某在追店里某某”此类话题的时候。

此刻回想,陆博文真的很奇怪自己居然能在那样的地方长时间的消磨,也许就是因为白晞?

混熟了之后——那种地方的“熟”并不需要太多时间——女孩子开始跟他开玩笑,让他讲讲生活中特别的事。

他开始讲到一半却发现没几个人在听——一大堆人聊天的时候,这种情况是很普通的,正觉得扫兴,发现白晞两眼炯炯的盯着自己。

“没有了?不会就完了吧?”

“是不是有点无趣?”

“各人眼中特别的事,在旁人眼里当然未见得一定特别。”

“我现在也觉得不那么特别了。”

“如果跟双头怪婴或尼斯湖水怪比,当然不特别。”

两人一齐笑了。于是,陆博文又讲了自己身边的一些事。

“那个年纪应该是更年期了,要体谅。”这是白晞听他讲完在公司洗手间与清洁工冲突之后说的话。

“你的心是不是七窍?”有一天听陆博文讲的“感觉公司很多人在针对他”之后,白晞这样问。

“为什么这样说?”

“传说比干的心是七窍的,还有林黛玉的心也是。”

“你是说我想得太多?”

“这种人很聪明的,你也是。” 白晞笑。

她的笑声很清脆,说话声也是,很爽朗。基本上,白晞是一个直爽的人,不同意某种观点的时候,绝对不会点头或说“是”,一定要她表态,她就会笑。

“西西,你叫什么名字?”这个问题是明辉问出来的,在陆博文感觉跟白晞也是朋友之后。

“白晞,白露未晞。”

“哪个西?”陆博文那时还不知道“白露未晞”能算是半句诗。

白晞很有耐心的把那首诗念了一遍,还示范了一遍“晞”字怎么写。

“大家叫的是‘西西’了,因为有一个东东!”另一个女孩解释。

陆博文现在还记得那古诗开头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还有白晞当时认真的表情,柔和的侧脸。

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即使偶尔会觉得有些枯燥,有些无聊。

一大群年轻人歪歪斜斜的坐在沙发上,跷着二郎腿或者把脚搭在茶几上,天南海北的聊天,说到痛快处,拍桌子、拍腿、拍手、伏到人家身上的都有,吃零食——陆博文就是那个时候爱上了红泥花生。

偶尔也买上一大包零食一起吃,也拉过几个女孩子去兜风,但总是集体的大行动,或许那个时候,彼此都没有觉得那种投契有什么特殊意义。

直到有一天,一段特别的忙碌之后——差不多隔了一个月的样子——再到“千千丝”,“西西走了。”好几个女孩子告诉他。

“别的女孩子也不错啊,也会洗头,会刮脸。”老板娘殷勤的推荐。

也许是差不多的,甚至比白晞的手艺更纯熟,但陆博文还是觉得很多不同,去得日渐稀少。

 

那是2000年的夏秋,在湖南东部一个小城,那段日子差不多有半年的光景,然后彻底失去了白晞的消息。

聚散真容易!陆博文一直以为在同一个城市——而且还是一个小城市,彼此无意而碰上的机率会很大,但是他发现,碰上熟人的机率确实很大,碰上想找的熟人的机率却很小。

“也许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了!”陆博文曾不无遗撼的这么想。

2000年的最后一天,最后半个小时里却意外的接到了白晞的电话。

陆博文“喂”了几声之后也只听到一片嘈杂,“不要挂断!”正要挂断之际,手机里传来这么一声大吼。

“你哪位?”陆博文也在吼。

“我白晞,你现在有空吗?”

“哦,有啊,你在哪里?”陆博文一时间还不清楚自己的感觉是惊是喜。

“我在新街口,两个人。” 白晞仍大吼着。打电话就是这样,自己听不到时,总会以为对方也听不到,不自觉的提高音量。

“我现在就过来找你!”陆博文一把拉住坐在自己身边的宜勇,甚至都没打声招呼就撇下了另外几个人。

所谓新街口当时正是小城的两条主街交汇处,陆博文那时正与宜勇几个在沿河路的一家夜宵店——七八年了,沿河路还是没什么变化,也许当年的夜宵店就是此刻正对着自己的那一家,陆博文思忖。

这些店到那个街口平时用不到三分钟的,那天,只开到桥底——那桥此刻就在陆博文的视线里——就用了好几分钟,到处都挤满了迎接新千年的人群,陆博文只好把车停在路边,跟宜勇下了车去找她们。

街口那里有一个广场,也许它有正式的名字,但习惯上都叫它“五交化广场”,因为当年它正对着一个卖五金、家电之类的店,一到晚上,那里就是一个很大的小吃广场,从一块一碗的特色酸辣粉到贵的龙虾,应有尽有。

陆博文很远就看了白晞——因为她那一头耀眼的红发——却用了很长时间才挤过去,感觉像经历了激烈的战斗,全身都是汗,然后隔着好几个人,紧紧的抓住了白晞的手。

“我找到你了!”虽然是在嘈杂的广场,兴奋的人群中,这句话的音量还是吸引了周围很多人的目光。

“我们走吧!”也许是热,也许是兴奋,白晞的脸红红的。

于是四个人手拉手往外挤,宜勇拉着陆博文,陆博文拉着白晞,白晞拉着另一个女孩。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到了桥底停车的地方,陆博文才开口。

“嗯,是这样的,” 白晞抽回被陆博文抓着的手,擦擦鼻子上的汗珠,“你能不能在新千年到来之前赶到仙鹤山顶的南岳庙?”

1145分,只有15分钟了,到那个山并不近,路也不好——在陆博文当时看来却是个很有意思的挑战。

四人上了车,陆博文开车,宜勇坐在他旁边,两个女孩坐在后面。

有些艰难的穿过桥上那些兴奋的人群,向着山顶飞奔。

紧张、兴奋,陆博文的手心满是汗,身上也是——感觉从抓住白晞的手那一刻起,汗就一直在流,他一路上都没有开口——那种心跳的感觉此刻还很清晰。

四人一路上都很沉默,只有宜勇偶尔对在街心行走的路人发出几声含义不清的咒骂。

上山的路果然崎岖不平,而且没有路灯,所幸在那天晚上记得那个地方的人不多。

陆博文就靠着车灯的指引,凭着一点模糊的记忆全速前进,车子的颠簸让车内的人东倒西歪,让坐在后座没系安全带的两个女孩不时与车顶、车壁亲密接触。

陆博文紧张得没有心情开口。

宜勇却是初次与这两人见面,也许三个人都不知如何开口,车内的气氛显然也没有非开口不可的理由。

车子狂飙着到了山顶,停在庙门口,白晞首先冲出去,高呼:“我们做到了!”

话音未落,新年的第一声钟声已响起。

“快点进去祈福啊!” 白晞首先冲进庙门。

陆博文进去之后看到白晞正跪在一尊巨大的神像面前,虔诚的叩头。之后,她在每一个神像面前叩头。

陆博文这才发现神真的很多,那个庙真的不小。前殿、正殿、后殿、偏厅,大神像、小神像,神仙、菩萨、佛、行者,全部叩三个头要花一个小时。

白晞就花了一个小时拜完这诸天神佛,然后买了几大把香,四人拿着到庙门前的焚香炉前焚化:“这样,今年我们都有福了!”

“不好意思,让你们都等我。”仪式完成之后,白晞笑着道歉。

“你是真的相信这些?”

“这个问题要下了山之后才能回答。” 白晞笑着说。

“那我们快点下山吧。”出过汗之后被山上的冷风一吹,全身都凉嗖嗖的,这个提议得到四人的一致拥护。

下山比上山更快,因为陆博文实在很想知道白晞的那个答案,那时候白晞就坐在他身边——下山颠簸得更厉害,更惊险,好几次险些冲出道路,四人不时发出兴奋的惊叫。

“可以说答案了吧?”一驶上山下的水泥道,陆博文就迫不及待的问。

“要是神只眷顾那些给他们进贡、上香的人,那神跟贪官有什么区别?”

陆博文大笑:“为什么要下了山才说?”

“离得远点,也许神听不到——我刚拜的,没有顺风耳这个神吧?”

“有的话,一定现在就要踢你一脚!”

“我倒真希望有,还希望像传说里的那么灵——这样,世界不就简单多了?”

“你许的什么愿?”

“呵呵,许的愿是不能说出来的。”

“找个如意郎君?”一直未开口的那个女孩说话了。

“这个可能性最大!什么样的算如你的意?”车里的气氛活跃起来。

 

回到广场的时候,狂欢的人潮还未散尽。

“我们吃点东西吧。”紧张兴奋过后,空虚的肠胃引起了注意。

“好哇,我请客,谢谢你们。”白晞很高兴的说。

四人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这才彼此介绍。

陆博文印象里跟白晞一起的那个女孩叫“X婷”,一般叫她婷婷,姓却忘了,有点胖,皮肤有点黑。

“宜将剩勇追穷寇,好名字!” 白晞对宜勇这个名字的赞赏都让陆博文想来有几分嫉妒。

“白晞这个名很诗意!”宜勇立即对她大有好感。

摊主过来问吃什么东西。

陆博文点一盘唆螺——那是小城里,用小城的方言的特殊叫法,其实就是带壳的田螺。在讲究饮食的小城里,这一道菜做得非常精致——螺有两种,一种很大,大的能长到小儿拳头般大,肉多,壳薄的叫田螺,长在肥沃的水田、池塘里;另一种小,大的也才成人姆指尖大小的,肉小而韧,叫石螺。做成“唆螺”的一般是小的那种,从山沟里捡回来,在清水里养上几天,让它们吐掉壳里的泥沙,再用钳子把尖尖的螺尾去掉,将肠子等杂物清理干净,配上各式佐料,就成了小城的夜宵头牌菜“唆螺”。

白晞点的臭豆腐,同样是夜宵里非常受欢迎的。

陆博文很讨厌臭豆腐,这种讨厌是菜一端上来就变得非常明显。

“不好意思,不知道你不喜欢这个。”

后来一起吃东西的时候,桌子上再也没出现过臭豆腐,虽然两人一起的时候总是她点菜,如果是吃夜宵,则一定有“唆螺”,而白晞根本就不会从壳里把那小小的螺肉吸出来。

白晞其实很喜欢臭豆腐的,陆博文靠在一颗粗大的树干上回想,不止一次听见她叫店里的女孩给她捎带一份臭豆腐。

“会吃‘唆螺’的人会接吻!”这是四人第二次坐在那个广场吃夜宵时,婷婷讲的。

因为千禧夜陆博文付的账,白晞坚持要请他们一次,那是2001年春节过后,四人已经相当“熟”了。

白晞当时就低下头,脸红了——她就是四个人中不会接吻的这个。

这样的一句话让当时的气氛有些尴尬,至少看得出宜勇也很不好意思。

“你把这个田螺放到嘴里,用力吸就肉就出来了!”都教白晞怎么吃——想到这里,陆博文好笑,若是用这方法接吻,对方会不会背气?

白晞拣了一个放进嘴里,却吸了一口辣椒水,呛得直咳嗽。

“你多试几次就会了!”

“算了,算了,呛死了!” 白晞连忙摆手,之后她就一直用牙签挑。

那段时间,白晞在一家叫“悦君颜”的美容院里做美容师。

陆博文经常带上宜勇,将大段大段的时间消磨在那里。洗头、洗脸、敷面膜、做全身按摩,甚至修眉毛、修指甲都做过,还是每次去了都让白晞给刮脸。也是那段时间,陆博文知道了洗面奶、柔肤水、爽肤水、按摩膏、精华素、面膜、去死皮膏、卸装水等一大堆瓶瓶罐罐。

还是经常跟白晞讲自己工作、生活中那些事。

“看来你在一个比较大的家族企业上班,跟企业最高领导人关系非常近而且担任很高的职位。”

“你怎么看出来的?”

“你说的人名大部分姓陆,你也姓陆啊。”

“就这点?”

“一般人家都会对因为领导关系进入的人密切关注而且诸多猜妒,又诸多忌讳。”

“哦?”

“你说了很多行业,很多不同的职能部门,那当然是大的企业才那么复杂,职位高才能牵动多方了。”

白晞说的都对,陆氏掌管着一家巨大的造纸厂,小城及周边地区很大一部分的零售业,还掌管着小城引以为傲的陶瓷业的至少半壁江山,特别是艺术陶瓷类。而陆博文却是这一切独一无二的继承人,他是独子。

“真不敢相信,白晞是发廊里的按摩小姐!”宜勇这样感慨。

“那是一家很正规的店!”

“那又怎么样?你敢说你找了个发廊里的女朋友?”

陆博文不敢,他甚至没有过说出来的打算。想想白晞的手指抚过自己脸颊的感觉,再想想,她的工作就是用手在各种脸上抚——其中,大部分是男人,“悦君颜”虽然是美容为主,顾客仍是男多女少­——陆博文觉得很不舒服,当时,这个感觉应该非常强烈。

大概从十八岁开始,他就有一个烦恼——应付家人、亲戚介绍的各式女孩子,慢慢的,白晞也成了他的烦恼。

“你说怎么办?”他曾这样问宜勇。

“你自己看着办罗!反正只要你们两个有决心,你家里人又不能拿刀拿棍拿绳子!”那时候的宜勇还非常年轻——跟白晞差不多­——不到20岁,那时应该是18岁?

现在想想,自己就是缺少这种决心。

有段时间,去外地了很多天,临行前,瞒着一堆人去跟白晞道别已经是自己最大的一次冒险了,而所谓的险也只是泄密,那密只不过是自己有一个在发廊里工作的女朋友。

那时白晞脖子上挂着一个坠子,一个小小的工艺品,上面有一个“晞”字。在外地的时候,陆博文路过金店,觉得其中有一条铂金的链子很适合吊那个坠子就买下了,准备送给她。

回到小城之后立即找个理由打车溜去了悦君颜。

“好久不见黑了一点。”店里的老板——也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孩一见就这么说。

于是陆博文决定彻底的洗一下脸,洗着洗着却睡着了。

“西西,你男朋友很有钱啊。”朦胧中,听到有人这么说。

“人家不是我男朋友。”这是白晞的声音。

“迟早的事啦,他喜欢你,瞎子都看得出啊。”

“西西不好意思啦。”这是另一个女孩的声音。

“人家开的车是宝马啊,你看这个城里有几辆宝马?”

“送了什么好东西给你啊?拿出来,姐妹们见识见识。”

“就是,你看娟娟刚收了人家送的一个新潮手机。”

听到这里的时候,陆博文动了一下,咳了一声,摸了摸上衣口袋里那个盒子,打消了送出去的念头。

结果那个链子再也没有送出去,成了“与白晞相关”的纪念品。

“千万不要送贵的礼物!助长她们的虚荣和贪心!”这是明辉说的。那段时间明辉迷上了个开夜宵店的女人,拿钱投资人家开店,结果一翻脸就人财两空了。

不过这些应该都不是自己不送白晞礼物的理由,真正的理由应该还是自己骨子里的多疑和犹豫——多年以后,他才想明白。

甚至对白晞表白也是看到一个高大英俊的小伙子对白晞大献殷勤妒火中烧斗气之后的事,还不是大声说的,是写在手机上让白晞看的。

白晞看了之后,含羞的点了点头,同意了。

那天晚上六点,两人在桥旁边沿河路的树荫下见面,陆博文拥抱了她,然后两人手拉手在树的阴影下散步。

那是第一次仅有两人的相处,对于陆博文来说,那还有一种怕被熟人撞破秘密的刺激。

之后几天,陆博文发现白晞脖子上的坠子不见了。

“人家拿着看,弄破了。” 白晞噘着嘴,有些气愤的说。

陆博文找了一家制作工艺品的作坊,用一块心形的水晶写上一个银色的“晞”字,跟那条链子真的很配,想来想去,还是只送了这个坠子。

“文哥,你送给白晞的这个多少钱买的?”一个女孩子在白晞在场的时候,这样问他。

这多少让他有些尴尬:“不要钱,路上捡的。”

这样的答案当然不能让问的人满意,一大群女孩在旁边起哄:“文哥,你应该送西西一个手机,这样才好联系嘛!”

“文哥,西西很喜欢摩托罗拉那款哦。”

最后还是白晞出来解围:“你们这些女人不要这么俗好不好?”

白晞真的与众不同,不喜欢那些东西,比如女孩们说起的金饰、手机?此刻想来当然不会,她也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刚走出中学的大门,还不算庸俗世故,但这么一点虚荣心肯定是有的——假如当时、当众送她那条链子,那会是一个怎样感人的场景?可惜,成了一件令人忧伤的纪念品。

那段时间也常与宜勇几人一起去唱歌——那时叫卡拉OK

陆博文几乎每次都唱零点乐队那首“爱不爱我”,宜勇几乎每次都拉上白晞唱伍佰的“爱你一万年”。

“你为什么唱这个?” 白晞问宜勇。

“这个歌有七分钟啊!好不容易轮到唱一次,当然要选个长点的。”

众皆绝倒,大笑。

那种地方就免不了碰到熟人,看到了免不了要打招呼。

总有人上下打量着白晞说:“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白晞这时的笑容有几分勉强。

甚至有的人说:“你就是那个发廊的。”然后用一种打量着陆博文与宜勇,再露出些暧昧的笑。

这种态度肯定很伤人,尤其白晞还是个敏感的人——这点也是陆博文多年后才发现的——不久,白晞决定要离开悦君颜。

“文哥,你是不是要把西西藏起来啊?”女孩们半假半真的探问。

“文哥神通广大,当然给西西找了份好工作。”

“透露里内幕吧?”

陆博文尴尬的笑。

白晞沉默不语。

 

白晞找了一份业务员的工作,整天拿着一大堆资料、样品,背着个大袋子在烈日下奔忙——又是夏天了——借住在她的一个朋友的小房子里,厕所、浴室都是一大堆人公用的,连个风扇也没有。她的明显黑了,瘦了。

陆博文为她做的就是换过一次灯炮,把明辉淘汰的一个BP机给她以便联系。

这个工作显然很不顺利,加上喝水都要花钱买,白晞心情沮丧。

陆博文还是天天见到她,只是由于宜勇找工作去了外地,两人的见面搞得更隐蔽。

“你什么意思?搞得跟特务一样?”有一次在大街上,因为陆博文不让挽着手臂,白晞生气了,狠狠的给了他一拳,加一脚。

“你打人什么意思?”这一拳一脚真的不轻,陆博文生气了。

这是两人唯一的一次正面冲突,很快就和好了,不过白晞的很多撒娇的小动作也没有了,她变得沉默——事实上,两人交往的过程就是白晞由开朗变忧郁的过程。

不久,她又搬到了沿河路一个位于四楼的单元里,再多找了一份推销茶叶的工作,还找了两个中学的女同学跟他一起住,陆博文记得两人的名字,一个叫梅,一个叫敏。

那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也是白晞一个朋友的,有厨房、卫生间,还有很多炊具,于是白晞经常动手做饭,陆博文也曾作过她的座上宾。

白晞的工作却还是不顺利。

“唉,我上个月卖了五十块的茶叶,得了一块五毛的工资。”有一天白晞哀叹着说,“我又得找工作了!”

找工作的事也很不顺,老是碰上身高问题——白晞是个娇小的女孩——或者要交押金。

这段时间两人也在沿河路的树荫下散步,却总是默默的走着,不打闹,也不拉手,冲突之后,白晞就不主动拉他的手了。

一个黄昏,两人站在树荫下说话时,又遇上了一个熟人——宜勇的姐姐。

也许出于女人的敏锐,她充满疑问的看着两人。

陆博文只好互相引见一下:“宜晴,宜勇的姐姐——按辈分是我的侄女。”

“你好,我是白晞。” 白晞点头微笑。

宜晴拉着两人一起去吃饭,确实是晚饭时了。

那一路的夜宵店还没开门,三人走了一段路才找到一家白天营业的饭馆。

菜是宜晴点的,在饭桌上最活跃的也是她,不住缠里陆博文谈些家长里长——陆家的,白晞若有所思的绕着手指。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吃到一半时,宜晴突然转头问白晞。

“我正在找工作。” 白晞微笑着回答。

“找得怎么样了?”

“不大顺利。工资很低又老是碰到要交押金什么的。”

“你们公司怎么样?现在有没招人?”陆博文问宜晴。

宜晴跟他说了几句什么——那些词句已经在记忆里的河流里逝去了,又扭头对白晞说:“我要跟你说,女孩子一定要靠自己——”这些话明显是不善的,教训式的。

白晞的手伸着,本来要去夹菜,听到这段话,手就那么僵在半空里,半晌才缩回,放下筷子。

陆博文也很吃惊,苦着脸看看宜晴,又看看白晞,真担心两人大吵起来。

然而白晞只是把身子向后仰了仰,摆出一副恭听教诲的姿势——当然带着几分挑衅的意味,却没有说话。

一年多以后,白晞有一次生气时提到这件事,说:“人家不发脾气是由于人家的修养,不是她说的不过分——这些话怎么也轮不到她来说。不过有些话,也不必我来说的。”

又多年以后,陆博文才明白那“有些话”是白晞希望自己说,也应该是由自己来说的。可是那个时候,自己什么也没为白晞说。

宜晴到底还说了多少?这个他已经不记得也不重要,重点是自己一个字也没为白晞说。

那个时候自己在想什么?也许正在担心宜晴会不会把这件事捅出去。

那一顿饭很漫长,也很痛苦——至少对白晞和陆博文是如此。

白晞一直那么面色阴冷的坐着,如一尊雕塑。宜晴终于放下了筷子,她马上就站起来:“我要回去了。”

陆博文也马上站起来说:“我送你。”他那时认为,白晞也许有很多话要对他说,甚至会伏在他肩上痛哭一场。

但是,白晞冷冰冰的说:“不用了,我知道走。我还要想一想怎么——”后面几个字她没有说出来,只用她尖锐的眼神冷冷的扫了宜晴一眼,转身走了出去。

陆博文只有看着她的背影,还得应付宜晴的百万个疑问。

到了晚上,想想还是不安心,又打白晞的BP机。

“我要回去几天了,” 白晞淡淡的说。

“回哪里?”

“回家,你这两天不要找我,我来了就打电话给你。”

陆博文知道白晞是本地人,只是家不在城里,他很放心的挂了电话,没问一声要不要送,也没问家到底在哪里。

两天以后晚上,八点多钟,陆博文接到白晞电话。

“我要去深圳了。”

“什么时候?”

“今晚凌点过五分的火车,我找到一份工作。”

“可是,我现在在上班?”那段时间,他负责一项技术工程,那时确实是在上班,但更重要的是,他想到火车站人来人往,“熟人”更多。

“你上班吧,我自己去,有人帮我拿东西。”

“是你同学么?”

“不是,我房东。”

“哦,”那是一个年轻的男孩,房子是他免费让白晞住的,这让陆博文有点不快。“你不要一去就忘了我哦。”

“我给你写信吧。你的地址?”

“我家里?不行,有人会拆,”那是他担心的,“你就写给你同学,让她们转给我吧。”

“好吧,再见。”

从头至尾,白晞的声调都是淡淡的,或许还有些忧伤?

 

200171005,白晞登上了去深圳的列车。

小城照样喧嚣、繁华,陆博文照样在那个家族小圈子里,为着被白晞认为是“多心”的事烦恼,照样去卡拉OK,夜宵店,有时还要带上某个家人推荐的“淑女”,只是再没人陪着他在树荫下散步,面带微笑的倾听他诉说的琐事,于是,那一切都变得更加的乏味、更加的令人难以忍受。

八天之后,收到白晞写的信。

信封的右边印着一处小小的海滩,浅蓝的水,金黄的沙,两株绿色的挂着果实的椰子树;信整整齐齐的躺在信封里,信纸有着浅浅的水印的几株芦苇,字迹清秀而有力,信的开头写着:

博文,你好!

我已经到深圳了,这或许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或许只是过去生活的一个转折,又或许仅仅是延续,不管如何,我又有个工作了,而且是新的,之前未从事过的工作——啤酒促销员,这多少认我有点兴奋、期待。你呢?过得如何?有些事,仅仅态度问题,试着坚决一点,或者洒脱一点吧!

后面就是讲述深圳见闻并与小城比较,词句简洁,清新流畅,陆博文着实又惊讶了一回。他马上就提起笔来写回信,才写了个“西西,你好”就卡了,觉得不好,换一张纸又写了个“白晞,你好”底下又不知该写什么,结果这封信整整写了两天,生拼硬凑才有了两页,第二页纸还是空了一大截的。自问文笔、字迹、内容、意境都相差很远,时至今日,早忘了写些什么了,估计不过些泛泛的话。

之后每隔十来天就会接到白晞那个同学的电话,告诉他白晞的信到了——后来一数,白晞寄来的信总共有二十封,而他写的回信估计也就四五封,一方面是自觉文字水平太差,写不出来,另一方面却是心情烦闷,无心写信——事实上,有的信他只是草草看过,细心阅读还是在收到信的五年之后,一个月前的事。

如果当时自己就仔细看了这些信,完全领会了白晞的感受,这一段恋情的结局会不会不同?

一声叹息,也许会吧?只要自己理解白晞多一点,没有那个该死的测试,没有那个见鬼的死结,这个恋情的结局就会大不相同,但是自己骨子里的多疑和犹豫呢?

陆博文的心里一阵刺痛。

天边的最后一缕晚霞正慢慢褪去那缕残红,天就要黑了。

看了看表,六点才过,等的人还要近一个小时才会来,自己该再仔细的理一理那些回忆。

陆博文慢慢的在树底下走着,一如五年前,白晞离开后。只是此刻,心里多了几分透彻,多了几分内疚,多了几分关于未来的憧憬。

因为信的关系,陆博文跟敏和梅也熟了起来,不急着走时就在那里坐坐,跟两个女孩聊聊,也曾叫她们出去吃宵夜、唱卡拉OK,三人在一起的话题,多是关于白晞的。

从两人嘴里,陆博文知道了白晞家境不好,所以她一走出高考考场就在“千千丝”去工作了,以每个月存些钱补贴家用——这让陆博文想到自己有一次去悦君颜,一个女孩说:“怎么每天晚上听到有人哭啊?”另一个女孩说:“我也听到,好像是西西。”两人都看着白晞,她一笑走开了,那笑,总让陆博文觉得苦涩。她有什么很伤痛的往事?很沉痛的打击?问两个女孩,都是摇头。

陆博文又想起她千禧夜拜佛的样子,怎么也不会是仅为了开个玩笑——这才发现,对于白晞,关心、注意得实在太少了!是感情太浅、爱得不够?

偶尔接到白晞的电话,试着打去她们公司,也刚巧有那么几次她在。电话里白晞的声音总是很轻,淡淡的语调讲述着异乡的生活——多年后才领会,那种语调有一个名字叫“忧伤”。陆博文仍会给他讲一些自己的事,白晞听了淡淡的笑,有时候说:“你其实适合做一个专搞技术的职位,至少应该从那种样的职位做起。”有时说一声“我想你”,总是沉默良久之后听到白晞的轻叹,还有那叹息一般的低语;“我也是。”

白晞走后四个月,那个房东说要收回房子——本来他也是看在白晞份上才提供的。敏和梅搬走了。

从此没有了白晞的信。

还是偶尔会接到她的电话,说异乡的天气凉了,换促销白酒了,厌倦了天天呆酒店、饭馆,想进工厂了,又找工作了……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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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ero Dzero 100.00节操 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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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中思绪无时无刻不被故事中的感情所牵动,看完沉思许久之后流到嘴边的却只有"牛逼"二字。好像我也如博文一样,面对白晞的信迟迟想不出要怎么才能写出与之相符的回应。但看完这么好的文连一句感想都不留的话,那我才真的是要遭天遣了。

不论好坏,出于论坛的性质ss实在没有很多这样自然的文笔的作品,也没有很多采用现代时代背景的作品。大量源自生活的细致描写让故事变得无比生动且充满渲染力,在以感情为主题的作品中,这种平凡让人有亲近感的背景远比一些天马行空的设定更为有效。而且这些中国特有的文化习俗——尽管诸如逛夜市拜庙之类的事情我并没有真正亲历过——也确实为我带来了一种大概是民族特有的怀旧感。

当然这篇文章最值得称赞的还是精妙到惊人的情感描写。最初的相遇像是俗套而经典的"第一印象并不怎么样"的展开,后续又有二人静静相处就能感到幸福的淡淡的甜,跨千禧这一热闹场面下的激情。然而紧接着这些一时的兴奋就渐渐不可避免地被更真实的环境因素抹去,面对熟人的八卦打趣有的不是青春的酸甜害臊,而是更为真切的尴尬、不悦,对流言蜚语和麻烦事的畏惧和厌烦,不同背景和价值观之间无法调节的不和以及受这些影响而越发冰冷的感情,还有对于这一切的后悔与无能为力。这些情感以回顾的叙事方式很好地描绘了出来,而白晞对这段感情逐渐失望的转变,也经由每一段与不同的人的往来体现得淋漓尽致,特别是与表姐宜晴的那一顿饭尤为令人感慨。

我虽然喜欢常规的恋爱喜剧,但对有始有终,不论其形式,的爱情故事更是情有独钟,大概也算是种个人xp吧。最经典的例子就是秒速五厘米中曾经的恋情因不可避免的缘由而结束,但在稍稍回首过往之后,二人还是能微笑着走向各自的未来。这大概也是我会如此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之一。故事的结尾部分相比之前的部分要平淡且草率得多,甚至让人感觉是不是没写完,但也的确是这样平淡的结局,才有其独到的美。

,由Dzero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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