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align=left]大贤者遇到苦恼的事情了啊~{:7_510:}[/align][align=left]雷子是个天煞孤星来的,身边什么人都没有,老爹和亲生妹妹也都不认俺了。[/align][align=left]十年前老妈为了取得当时在我名下的咖啡店,又把俺赶出了家门。[/align][align=left]那个时候,咱心里想着她是俺妈,对俺再怎么不好,还是俺妈。[/align][align=left]所以既然她要咖啡店不要儿子,俺就让给她吧![/align][align=left]咱曾经做过这样的一件事……把自己名下的店,拱手让人……[/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雷子身边什么朋友都没有,走的走了,死的死了。早说了,天煞孤星来的。{:7_502:}[/align][align=left]身边的朋友也就剩得一个国中时期的同班老同学,算到今天和咱有着20多年的交情了。[/align][align=left]就他一个,他叫大彪。[/align][align=left]咱今年都40岁了,别说老婆,连女朋友也都没交上一个。[/align][align=left]因为在2011年以前的雷子,都是个穷鬼。[/align][align=left]所有的积蓄都拿去开了那间咖啡店,后来让给俺妈了。[/align][align=left]这之后的十多年,咱东飘西荡的,最稳定的就是干了五年的保安。[/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直到2011年底,雷子又让人出卖了,保安也没得干了。{:7_515:}[/align][align=left]在那个不知何去何从的当下,大彪同他哥哥拉了俺一把。[/align][align=left]当时的雷子身边只有30万台币(大约6万人民币),干保安干了五年也就攒这么几个钱。[/align][align=left]大彪同他哥哥和我提议合资开一家公司做炼金。[/align][align=left]俺没钱没关系,他们投资我。[/align][align=left]开一家公司哪可能只要30万(6万人民币)?初期投资额150万(30万人民币)呢![/align][align=left]后来更增加到210万(42万人民币)。[/align][align=left]大彪兄弟俩就说了投资我,在我公司里插了个干股。[/align][align=left]技术他们教我,经验他们告诉我,经营模式他们做给我看,缺钱他们支持我。[/align][align=left]就这样搞起了这家公司,至今三年了。[/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大彪兄弟俩是粗人,白手起家也从没跟别人合作过。{:7_533:}[/align][align=left]所以当时公司成立的部分,都是交给我去办。[/align][align=left]雷子这半生,叫人欺骗过、出卖过、背叛过不知多少次。[/align][align=left]亲爹亲妈亲妹妹,都能为了利益出卖我,我还能相信谁?[/align][align=left]所以当时,咱留了一手。公司登记的是雷子一个人的名字,组织是「独资」。[/align][align=left]雷子写了一式三份的合约,在成立当天三个人签了约。[/align][align=left]但实际上那份合约,只是三张写了字的纸而已。[/align][align=left]合约的内容balabala写了三大张,他们看得晕头转向,其实就是在介绍这家公司是做什么的而已。[/align][align=left]最关键的一个地方:当合资公司产生争议时,一律依(台湾)法律裁决之。[/align][align=left]咱在向他们二位解释到这一条的时候,还对他们说:「我想不会有这么一天啦,我们是朋友嘛!」[/align][align=left]一律依法律裁决?政府那边登记的是咱一个人独资,还裁决什么?[/align][align=left]雷子不是心地险恶,咱是不能不再保护自己。[/align][align=left]这是个防卫,最好百年不用,但不可一日不备。[/align][align=left]雷子不去害人,可是雷子被人害得多了,出卖得多了,背叛得多了。[/align][align=left]咱不能不防着别人。即使是咱在世间仅剩的唯一的朋友,大彪。[/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这家公司在2013年3月的时候宣告回本。{:7_522:}[/align][align=left]在这之后,这家公司依然持续稳定的经营着,平均每个月会产生出50万(10万人民币)上下的净利。[/align][align=left]而雷子也依照当初的投资股额(其实根本就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将每个月的利润分给大彪他们俩兄弟。[/align][align=left]直至今日,除了他们当初投资的钱已经回本以外,他们已经累计分得850万(170万人民币)以上的利润了。[/align][align=left]如果「那件事」不发生的话,雷子从来没有想过中止这种合作关系……[/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不是雷子傻,咱就念这点儿情。{:7_505:}[/align][align=left]没有他们兄弟俩,咱没有今天。保安都没得干了,也许雷子早就饿死在人行地下道里了。[/align][align=left]这三年来,公司一直都是雷子一个人在打理,他们兄弟俩本来就有他们自己的公司,只是在我这里插股而已。[/align][align=left]他们除了按时分钱以外,几乎没有插手过问这家公司的任何事务。[/align][align=left]咱就是感念他们拉了咱一把,本来咱以为这种关系会一直持续下去的。[/align][align=left]直到前几天,发生了「那件事」……[/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那件事」的起源,是咱们的出货厂商搞出来的。{:7_531:}[/align][align=left]雷子公司成立以后,客源自己找,可是该出货到哪里呢?[/align][align=left]大彪兄弟俩当时提供一切软件支持,所以介绍了我这家出货厂商。[/align][align=left]但是雷子出货量小,自知没有多大条件跟厂商谈价码,厂商说希望多扣2%做为利润,咱也同意了。[/align][align=left]就这么配合了三年……[/align][align=left]上个月底,这家厂商竟然拿着雷子和他的出货记录给了大彪兄弟俩看(他并不知道咱们两家的关系)。[/align][align=left]他想说,雷子都能给他多扣2%,希望他们也可以比照咱的价钱。[/align][align=left]然而大彪的哥哥看了这个本来就应该列为机密的出货记录,感到很疑惑。[/align][align=left]因为跟他们印象中每次看的账簿数目不太对。[/align][align=left]大彪的哥哥怀疑雷子从中拿钱,手脚不干净,账目做的是假帐。[/align][align=left]然而大彪夹在中间,劝他哥哥这事还是弄清楚比较好,别贸然向雷子质疑此事。[/align][align=left]于是他们兄弟俩来到公司里,和雷子说了这事,希望能查核一下账目。[/align][align=left]雷子虽然把账目拿出来给他们看了,而且查核后确实无误,是大彪的哥哥记错了数字。[/align][align=left]但是雷子心里非常的不高兴……[/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坦白说,这事触发了雷子的防卫机制,这个防卫机制从开业时起就一直处于休眠状态。{:7_502:}[/align][align=left]因为这次的事件,将这个防卫机制启动了。[/align][align=left]开业三年,雷子一直都是保持着完全透明的方式在和他们俩配合着。[/align][align=left]这些年来,咱让他们俩以干股的身份存在着,拱手把每个月的利润分给他们。[/align][align=left]其实咱若是心狠,随时可以告知他们真相,这家公司根本就不是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align][align=left]在经济部那里的资料,咱是个人独资企业,那份他们捧在手心总认为可以牵制着咱的合约上写明着「一律依(台湾)法律裁决之」,政府那边又登记为咱一人独资,这种官司还需要打么?[/align][align=left]咱就是念着当初他们兄弟俩拉了咱一把,教会了咱炼金术,[/align][align=left]昔年那个身无分文的小保安,才能成为今日街坊口中喊的「金子店老板」。[/align][align=left]可是雷子都已经这么做了(虽然他们并不知情),他们却居然怀疑起雷子手脚不干净?[/align][align=left]我要是贪,会贪那几千块钱台币?还不够我上夜总会喝两杯酒的钱。[/align][align=left]我若真是贪,早把事情说明白,把公司占为己有了,以后一毛钱都不分给他们了。[/align][align=left]我随时可以这么做的。[/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这次的事情,除了让雷子心寒以外,防卫心也整个竖立了起来。{:7_521:}[/align][align=left]咱老老实实做生意,当他们俩一直是股东,无条件的不断把公司的利润分给他们,他们居然还怀起雷子……[/align][align=left]既如此,咱是不是该告诉他们?你们投资的钱早已取回,还多取了800多万(160万人民币以上),我现在收回公司,从此跟你们两不相欠,良心也是过得去的。[/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但若是如此,他们俩一定恨雷子入骨。{:7_517:}[/align][align=left]从此雷子在世上就真的完完全全是一个人了。唯二的两个朋友,也没有了。[/align][align=left]再说,道义上,他们当初不拉我一把,我又岂有今天?[/align][align=left]可是他们又已经从这家公司收取了这么多钱……钱我不在乎,重要的是,是他们先不相信我的,难道我要等哪天又被他们背叛了,再像当年把咖啡店拱手让给俺妈那样的,把这家炼金厂拱手让给大彪兄弟俩吗?[/align][align=left]不可能的!咱没有那么傻……[/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现在他们俩都当「那件事」只是个误会,还不知道雷子内心的这些挣扎。{:7_531:}[/align][align=left]咱现在的想法是,打算今天晚上就约大彪出去吃顿饭。[/align][align=left]我打算只和大彪说明这事,并且承诺大彪两点:第一、「那件事」我就当嘛事儿没有发生过。第二、倘若再有下一次,而咱又再次证明咱是清白的,那么咱就请他们撤出公司,咱要收回这间公司了。[/align][align=left]因为到那时候,代表咱在世上当真没有任何人可以相信了,我仅有的,只剩下这家公司了……[/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因为咱三次元再没任何亲友了,真的没有人可以倾诉……{:10_621:}[/align][align=left]所以贴来SS论坛,想听听大家对这事怎么看?[/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大贤者召唤术~小伙伴们开导开导咱吧: @逝去王女 @YoYo子 @hitmanzjy @154692167 @空空 @wolf78522 @大绅士辉夜 @苍云静岳 @小能量大哥 @米饭君参上~~ @okuftr @fenghe1018 @Drakedog @用钢笔的人 @linjinhai [/align][align=left] [/align]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逝去王女 发表于 2015-8-24 16:09说实话么……的确是互相澄清说明白一点比较好…… 不说别的……咱觉得你压不住自己的情绪的…… ... [align=left]是的啊,是否要让这次的事件就这么过去了,或者闹得天大地大,[/align][align=left]关键在我的一念之间。[/align][align=left]其实我是想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align][align=left]可是就跟王女说的一样,我担心在未来,这事还会再爆出来……[/align][align=left] [/align][align=left]对了,好久没看到王女了说~{:7_536:}[/align]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Drakedog 发表于 2015-8-24 16:15感觉这件事吧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啊 也许是因为之前的坎坷经历让你太过敏感了 我倒是觉得那位 ... [align=left]感谢炮姐啊~这是对我最有帮助的意见了。{:7_533:}其实我的同学也是这么说的呢……他也希望我就不要再纠结这事了。[/align]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月见闪光 发表于 2015-8-24 16:23前边说那么多,又是天煞孤星,又是被亲妈坑了,你是想说服我们吗?你是想要同情吗?不,你只是想说服自己而 ... 唉……只能说月见月你完全没搞懂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啊……{:7_528:}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fengsword 发表于 2015-8-24 16:34月见月说得有点尖锐,不过我是觉得吧,于情的角度来说,他们确实有帮助你,而且当时给你钱确实是合股的意思 ... [align=left]简单的说,我真正在担忧的是未来。[/align][align=left]我担心这只是一个开端,我在害怕的是我们三人在将来不欢而散,是从这次事件开始的……[/align][align=left]其实我在想能不能在现阶段补救些什么。[/align]如果我真不在乎他们,我也就不需要担心未来怎么样了。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hanxu246 发表于 2015-8-24 16:35嘛~如果觉得以后合作很勉强,心里有条刺的话,就趁这个机会分了 难道过多几年分,对方就不这么想 ... [align=left]有啊,我一直都有新的朋友。[/align][align=left]也一直都在消失……[/align][align=left]其实呢,永恒的朋友是学校里才找得到的。[/align][align=left]在社会上是很难找到的,就有人说了,「朋友」的平均寿命只有五年……[/align][align=left] [/align]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linjinhai 发表于 2015-8-24 16:39额,还真的只有我失败啊。。。。。 姑且想知道他们对你的态度,毕竟他曾经对你有恩,所以现在你也 ... [align=left]他们都是粗线条的人,事情过去了就完全忘记了。[/align]另外,他们不必觊觎我的公司的,因为我跟他们约定的是,公司本来就有他们的股份在。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自信回头·蟑螂强 发表于 2015-8-24 17:03人之常情,就像换你,哪天碰到类似的情况你多多少少也会起疑,就好像当初你公司弄的是独资一样,你也不是毫 ... [align=left]公司独资的事是个地雷,觉得不仗义,是在当这事变成真实的时候。[/align][align=left]然而实际上,虽然公司登记是独资,至今三年来,却一直都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在营运着的。[/align]其实在这件事以前,我已经忘记这家公司是登记为独资的事了……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小茜茜 发表于 2015-8-24 17:22嘛....這類的事.... 這樣說好了....若是要跟自己的非親人有合作關係,一但曾出現這樣的爭執...基 ... [align=left]这么说好了,如果要我选的话,朋友和公司,我选哪个?{:7_503:}[/align][align=left]我会说:我选朋友。[/align][align=left]必要的时候,我愿意放弃公司。我这辈子七次一无所有,不介意再多一次……[/align][align=left]但如果朋友注定就要舍我而去呢?也就是小茜茜说的「当出现这种现象的时候,已经不会长久了」……[/align][align=left]这就是我担忧的主要原因,朋友与公司,我选朋友,所以我最不希望失去的,已经很明显了。[/align][align=left] [/align]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4, 2015 莉洛艾 发表于 2015-8-24 18:11看楼主表示回收公司良心过的去~楼主的良心真是便宜。 看你说什么无条件把公司利润分给他们,说的好像公司是 ... [align=left]真那么想的话,三年前我就那么做了……[/align][align=left]其实我还感到挺意外的,乃怎么会是这么想的呢?[/align][align=left]我都从来没有过这种想法呢……乃应该不是这种人的吧?{:7_488:}[/align]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5,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5, 2015 莉洛艾 发表于 2015-8-24 19:07因为我遇到过这种人~所以很反感~ 而且你说如果在发生这种事情你就要把他们踢出公司~ 不就是这么想的吗? [align=left]啊,原来你是遇过这样的人,难怪会这么激动。{:7_536:}[/align][align=left]其实我这篇文只是尽量交代一些背景而已,不必太去在意公司登记为独资的部分。[/align][align=left]为什么呢?因为我一直没有利用这点把公司独占下来。[/align][align=left]只要我没有真的这么做,我的罪名就不能成立,不是吗?[/align][align=left]我不是你遇过的那种人,我知道世上有这种人,可是我不是。{:7_502:}[/align][align=left]如果我是,三年前我就做了,朋友投资我的钱我就直接抱走了。[/align][align=left]这三年来,我每月给他们看帐,我做任何事,都跟他们说,有什么料,收多少钱,出多少钱,清清楚楚。我文中有说到,厂商亮事务历史记录是意图杀价,可是朋友的哥哥觉得「和他看过的账目」好像不符……[/align][align=left]他看过账目?他们两个随时都看得到账目,不用来我这里,我会传给他们。[/align][align=left]所以后来才会发现,原来只是记错了。[/align][align=left]兄弟,我如果真的手脚不干净,我不敢哼声啊!{:10_621:}[/align][align=left]你的指责都是建立在我根本没做的事情上面,我最担心的就是我朋友的哥哥是像你这样的人,我要去承担他「假想」中的罪名,这要怎么合作下去呢?[/align][align=left] [/align][align=left]{:7_531:}朋友的哥哥过去也曾和别人合作过,那人手脚就是不干净,还连遇了两次,所以他对这些事会特别小心。我不知道要如何去证明我不是那种人,即使我做得完全透明,他还是不信我。如果他是像你、像12楼那样的人的话,「我认为你有罪,你就真的有罪」这样的心态的话,我想我们的合作关系眼看就要终止了。我就失去这两个朋友了,而且失去得极其冤枉。我发这帖苦恼的地方就是在这里。[/align][align=left] [/align][align=left]除了我们公司以外,朋友的哥哥还有投资别处,当时他问过我和我同学要不要投资,我没见过对方,我同学劝我别参与,所以我们两人都没投资那边。[/align][align=left]后来我辗转听朋友的哥哥提起,那家公司负责看店的人,他不信任。[/align][align=left]理由是店内的监视器被那人关闭了。[/align][align=left]其实我店内也有监视器,我的想法跟那个人不一样,我觉得朋友的哥哥想看就看,我光明正大的,有什么怕人看的?所以我调整我店内的监视器角度,瞄准我店里所有的值钱物,金库、展示柜、保险箱、交易桌面,值钱的地方无一遗漏。监视器我也想看,这店我也有一份,朋友的哥哥也许是在防我,那我不管,我可是要防外面的小偷。[/align][align=left]可是那家公司负责看店的人却是把监视器关闭了,问起他原因,他说「不喜欢被人监视的感觉」,最后朋友的哥哥觉得信不过的人不想合作,决定收掉那间公司。[/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依我们台湾的法律,合资公司成立后,如果中途有股东决定撤出,但其他股东却希望继续经营,则自愿撤出的股东无权索回当初的投资额,只能认赔撤离。公司归愿意继续营运的股东所有。如果想死守的只剩下一人,那这间企业就会变成独资企业。[/align][align=left]股东想撤离,通常都是发生在公司已经经营不下去的情况下,连年亏损、甚至负债累累的情况下。此时如果有人留守,那留守的人虽然得到了公司,却也必须承担公司的财务,以及负债。至于撤出的人,通常是为了「止血」,既然撤出,从此便与曾经的合资公司无关,公司的营运、负债、倒闭后的信用破产等负面影响不必承受,却也无权索回当初的投资额。[/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我听说那家公司,朋友的哥哥宣告撤出以后,另二位股东却希望继续留守,依法公司归属于剩余的二人,他们拒绝交付当初朋友哥哥的投资金额。朋友的哥哥不服,提出抗告,这官司也没打赢。因为我们台湾的法律就是这么制订的。而且我觉得也十分合理。想退出,不想背锅了,那投资的钱也自愿放弃了。反之肯扛肯背锅的人,还得负担退出的人当初的投资金?不太公平吧?[/align][align=left]但是那家公司还是倒了。朋友的哥哥退出后,就为了股权问题提出抗告,那家公司虽然赢得官司,但这场官司迁延许久,花在诉讼上的时间与金钱太巨大,早已超出了朋友的哥哥当初的投资额,经营不下去,宣告解散了。[/align][align=left] [/align] [align=left]我可以和你说,我那一步将会留到这家公司决定收掉时才使用。如果我是唯一希望留守的人,我不必再去改制登记。如果有任一人愿意陪我坚守,我一样会比照他的股份分给他,而另一位退出的人股权平分给我们二人。[/align][align=left]谁都希望做生意是永续经营、长长久久,可以的话,我当然希望这行能干一辈子。[/align][align=left]但是如果有人自愿退出,却还要向我留守的公司提出诉讼来削弱我的话,这就是我的保命符。[/align][align=left]这么说在你眼里或许很牵强,那我就换一个说法,就是我前面说的,在我没有真的这么做以前,不管我的想法有多么险恶,那都仅只是一个「想法」而已,它是无法对别人造成实质上任何损失的。[/align][align=left] [/align][align=left]至于吃饭……我没说我要请客啊~{:7_522:}[/align][align=left]好吧,实话跟你说了,我和我这个同学啊,相识20多年啦!{:7_533:}[/align][align=left]我们两个吃饭,付钱的从来都是一个人,有时我付,有时他付,谁付的次数多?我们没去算过这个。我们只知道,在外头吃饭,要付钱的,人家做生意嘛!请客?我们之间没有谁请谁,就是这样。[/align][align=left]朋友的哥哥后来发现误会一场,确实是连声抱歉都没对我说过。{:10_621:}[/align][align=left]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昨晚我并没有去找我同学吃饭,我什么都没跟他说。[/align][align=left]你说的对,许多小伙伴也这么给我建议,所以我已经决定把这件事当成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了。「如果再有下一次,我将请对方撤出公司」这样的话呢,确实还是不说的好,威胁意味浓厚。[/align][align=left]那既然最初是留待有天对方决定不再跟我合作,主动撤出公司时用的最后法宝,我就到那时再说吧!至于我能不能压制住自己的贪念?嗯,我没有贪念,要贪早贪了,我不是那种人……这个前面说过了……[/align][align=left] [/align]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5,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5, 2015 幻影潜行者 发表于 2015-8-24 22:37天煞孤星?老妈和妹妹不要你,貌似你的命很苦,你现在的遭遇,都有点像你们台湾的现代电视剧的主角的一样的 ... [align=left]厂商扣我2%价钱的事呢,他们不但知道,这事还是当初和他们协商后,我们三人一致同意让步的呢~{:7_536:}[/align][align=left]{:7_532:}过去三年来,所有的事情,我都会跟他们说,任何的决定,我都找他们讨论。[/align][align=left]到后来他们已不再管公司的事,我还总是打电话召他们回来,因为当时公司要做的任何决定,我都要三人同在。[/align][align=left]因为我们是三个人,所以用只要有二人意见相同就成立,我最初一直是这样跟他们合作的。[/align][align=left]{:7_527:}后来他们觉得这样很烦,他们两人向我说,小事我自己作主了,采购金额在5000块钱(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就不要讨论了,我自己决定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了。[/align][align=left]可是我有什么想法,还是一直在找他们讨论,直到今天未改变。{:7_503:}[/align][align=left]就今天,今天早上,我还打了个电话问起呢,我想寻找另一个出货厂商的事。[/align]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5,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5, 2015 可 憐 发表于 2015-8-25 02:40唔,可怜认为出去吃饭说清楚非常好。 然后,你也要把自己那种“不安”(害怕被人欺骗)和他们说,朋友,不 ... [align=left]嗯,是呢,后来我也没找朋友去吃饭。[/align][align=left]我觉得大家说的很对呢,就把这事当成没有发生过是最好的呢~[/align][align=left]可怜酱也好久不见了~{:7_519:}[/align][align=left]不过……貌似真的是我好久没来发帖了……[/align][align=left] [/align]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5,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5, 2015 幽幽子大人@提不起劲 发表于 2015-8-25 10:29这事。。。。。。反正我是直接当面就说清楚我很不爽,然后晚上几个人出去玩就完事了(咱当面解决 ... [align=left]久违了发一篇帖,炸出好多熟悉的潜水艇呢~好开心~{:7_509:}[/align][align=left]啊,不用在意呢~其他人已经提供了最好的处理办法了。[/align][align=left]不过像欧派子这样直爽的个性,确实是很好相处的呢~雷子也很喜欢和直爽的人交朋友~{:7_503:}[/align]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5,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5, 2015 hanxu246 发表于 2015-8-25 10:11“永恒的朋友是学校里才找得到的”....这算是偏见吗?那么多年过去了,谁没点改变啊,想当年纯纯的友谊你敢 ... [align=left]在社会上,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工作、生活环境什么的。[/align][align=left]而且当今社会,坏人还真是不少,许多人为了保护自己,往往会对主动接近自己的人抱持防卫心态。[/align][align=left]加上网络的普及,现代人是越来越不擅交际了。[/align][align=left] [/align][align=left]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交朋友,我不管到任何一个环境,都有很多朋友。[/align][align=left]也因此我被出卖、被背叛的机率很大。因为我不管遇到什么人,我都是选择相信对方的。[/align][align=left]我的经验是,一但离开了一个环境,再怎么努力去维系曾经的朋友关系,都是十分困难的事了。[/align][align=left]因为彼此已经处于不同的生活环境下,已经无法取得双方都方便的时间出来见见面了。[/align][align=left]话说,现代社会人,最缺的不是金钱,是时间啊![/align][align=left] [/align]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6,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6, 2015 幽幽子大人@提不起劲 发表于 2015-8-25 22:15能解决就好,既然解决了我们就来谈谈其他事吧 就算夸我直爽,叫我欧派子也是死刑哦 ... [align=left]呜哇~都是静雄酱的锅啊~{:7_488:}因为「金坷垃、欧派大」的标语,大家都喊欧派子了,所以咱也跟着喊了说~{:7_527:}[/align] 链接到点评
weijingyus 发布于八月 26, 2015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八月 26, 2015 幻影潜行者 发表于 2015-8-25 22:28事情解决了没,没什么不愉快吧,反正你没做错事情,问心无愧。 [align=left]没有呢,因为我什么都没有说,也没找我同学去吃饭……[/align]我就当这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了。{:7_519:}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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