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我不搞基 发布于十月 6, 2015 分享 发布于十月 6, 2015 inoisiv 发表于 2015-10-6 20:24其實二次創作本來就是侵犯著作權的行為...這感覺就像是東方的同人一樣... 不過比起二創,盜版才是主因吧? ... 第二次创作影响不大,属于能提升人气却没什么损失那种,用的好可以省很大一笔宣传费,盗版就是属于第一次创作了,本来就少你还捞一把{:7_503:}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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