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酱油 发布于十月 3, 2016 发布于十月 3, 2016 不管是不是你自己回复的,我们版主只是按以往的做法来做~ 至于你提到盗号的问题,帐号被盗责任就应该自身来负责,这一点你自己是撇不开责任的,麻烦你自己理解一下。。 最后一点,不说这一次禁言的问题,就拿前面你被禁言的情况来看,在GAL连续屠版犯下的记录也是历历在目, 这一点难道你也想否认吗??? 我的意见是,不允许通过,按照目前“被盗嫌疑”来算,楼主还要被禁防1个月,嘛,这已经不是版主负责范围啦~ @john412 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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