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毛呆毛呆 发布于十月 20,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0, 2016 咱的答复是,维持原判。 至于乃给的几个,最后一个是已经作为水回处理了,不过他当晚有两次水回,这种情况一般就只处罚一次,所以扣分在另外的帖子内扣了。 剩下的第一个,单纯一句画面很赞,基本算是水回,不过由于他的字数够了,所以算是擦边球,可罚可不罚,一般这种情况咱会看下他是否有违规记录,若记录良好的话,咱一般就放过去了。 第二个,提到了有些类型,虽然看起来比较像是水回,然而一方面字数够了另一方面这也不算是万用水,所以咱一般不扣分。 再次重申,扣分与否,主要是根据是否与题字内容相关,以及是否为万用水。 乃的回复与帖子内容毫不相关! 而且,咱必须要重点说明一下,就算乃找到了其他的水贴咱没发现的,那也只能证明是咱的工作失误,而非乃的帖子不算水! 确实有人逍遥法外,但那不代表其他的人犯罪就不是犯罪了。 ………… 嘛,反正咱说的乃都是不会听的。 那咱帮乃呼叫下其他人吧。@zcm081492 @塖ぁ檒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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