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大地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 只看该作者 我上次吃牌大概是一年前吧。刚才我还特意找到当时的评论看了看,确实之前的处罚是符合版规的。 我当时对这个问题在事物区提了点意见,不过暂且不提。我说以前的经历主要是想表达,虽然我不认同这次扣分的标准,但是我发帖一直都在提醒自己避免水回。 说实话,我仔细看了看这次被判水回的这句话:”感谢lz的汉化,预览看起来不错“ 嗯,这要是非说是水回也说得通,你看”感谢lz的汉化“这句哪里都可以用嘛。后半句”预览看起来不错“也很万能。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上半句是礼貌的话,单独放出来算水回不冤。问题在后半句,"预览看起来不错",真的和主题没关系吗? 我们都知道,人说的每句话,都是要结合上下文和语境来理解的。如果单独丢出这么一句话,那么说它和主题无关可以接受。但是在那个主题里,这句话就是和主题有关系的。如果说判罚的版主认为看起来不错这个形容太笼统,那我想说,我在总版规和分区版规都没有找到具体的标准。 最后如果说这句话很万能,放在哪里都可以,那至少要判断一下发帖人主观上有没有水的意思吧。比如一句“你好”在日常生活中基本上对谁都可以说,那你听到别人对你说”你好“,你会回他一句“说什么废话“吗?除非对方像个复读机一样说个几百遍的。万能句被判定为水贴,本质上是因为有人用它来提高回帖的速度。但我们论坛本来就有限制一小时内发几贴,而且我当天也没用那句话或者类似的话进行任何水贴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认为本次处罚是不合适的。 [table=98%] [tr][td]@john412[/td][/tr] [/table] 链接到点评
呆毛呆毛呆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 只看该作者 首先,咱判定水回并不是“感谢LZ”那半部分,咱知道这算是礼貌性质的一段话。 所以咱在评判水回的内容的时候都会直接把这一类的话直接忽视掉。所以如果回帖只有一句“感谢XX”的话咱就直接当做没有回复的水了。 所以重点是在乃的另外一半,“预览看起来不错”,这一段。 对于水回的评判,主要是分为恶意水回,无意义内容水回,以及万用水回,三个部分。 而无意义水和万用水很多事后重叠。 乃这后面半段就属于万用水,即随便放在哪个资源帖后面都能用,且没有实际内容、意义的。 这么说乃不理解的话,咱就举个反例,不水的回帖“玉兰里那妹子的公主裙看起来不错” 这样就不算万用水,因为回帖内容是针对帖子内容的明确评论。 最后,综上所述,咱的意见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乃若不服咱帮乃大召唤术一下吧,@塖ぁ檒 @zcm081492 链接到点评
燃烧的大地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 只看该作者 二小姐的呆毛 发表于 2016-10-25 21:46首先,咱判定水回并不是“感谢LZ”那半部分,咱知道这算是礼貌性质的一段话。 所以咱在评判水回的内容的时 ... 所以说就是这个评判的标准有问题。这个不水的标准没有事先声明,版规或者其他的地方都没有。你现在跟我说“玉兰里那妹子的公主裙看起来不错”可以,“预览看起来不错”不行,这只是一个你主观上的判断,然而并没有一个事先可以参照的规则。如果你依托的标准不清楚地提前公告,那不是摆明了让别人踩雷中招吗? 链接到点评
呆毛呆毛呆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 只看该作者 燃烧的大地 发表于 2016-10-25 22:22所以说就是这个评判的标准有问题。 这个不水的标准没有事先声明,版规或者其他的地方都没有。你现在跟我说 ... 咱不否认,版规里面的规定的确是不够详细,并没有对万用水回这一点进行说明。所以咱现在也会尽量对这方面违规的人进行说明,而且乃正好给咱提了个醒,咱会去与其他版主商量关于完善版规说明的问题。 但也希望乃能理解,水回样式千千万,版规不可能将至全部囊括。 而不管怎么说,乃这依然是水。 而且,看看乃之前被扣分的记录,“感谢LZ”贴牌一次,“看起来不错”贴牌一次。 然后这回乃就将之二合一了? 对不起,但这还是水。所以请不要说挖坑让人踩雷,前面已经有过警告了。 而且额外说明,就是怕有萌新懵懂无知中踩坑,处罚中对于初犯是有很大优待的,一开始的扣分也是象征意义居多。 而之后的扣分才会越来越重。 比如乃这次的扣分。 链接到点评
燃烧的大地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 只看该作者 二小姐的呆毛 发表于 2016-10-25 22:43咱不否认,版规里面的规定的确是不够详细,并没有对万用水回这一点进行说明。 所以咱现在也会尽量对这方面 ... 你的出发点或许是好的,但是我也要提醒你,版主是版规的执行者。如果版规明确提出不能用什么万能的回帖,或者明确了界限,那样如果我违规的话,你扣分警告都没问题。但如果没有,那这次的扣分就不合理了。比如你说“感谢lz”,“看起来不错”都被贴牌,所以合起来也不行,之前因为字数少扣分我可以理解。这次还不行,这就值得商榷了。到底要描叙的多么细致才能不违规?你刚才给了你个人的答案,但是这已经是在扣分以后了。“法无明文不为罪”,这是法律上的重要原则,虽然你肯定不是学法律专业的,但是其中的道理与论坛的管理有相通之处。 链接到点评
聪酱油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 只看该作者 燃烧的大地 发表于 2016-10-25 23:03你的出发点或许是好的,但是我也要提醒你,版主是版规的执行者。如果版规明确提出不能用什么万能的回帖,或 ... 其实你纠结到的点,就是说版规没有提到这一点对吧??但相反,你何不考虑一下,为什么版规就是不定一个标准而让版主来做主?? 大体上万能回复得出现,就是因为使用过度,版规明文规定了某些语句是不允许, 那会员就会想方设法用另一种回复方式回避版规,久而久之,这种回复方式就变成另一种“万能”,这样说你能理解吗? 版规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也有外乎人情,你是学法律是不是也能考虑到这个? 看楼主也是一个惯犯,虽然说这一次用两个万能结合回复,你说得到颇有道理,但是你这也是为了以后自己方便才想到的理由, 首先很肯定的说,字数不是我们扣分的唯一理由,再一个,说到底还是组合回复,内容重复不说,反而显得更加累赘,更加无意义, “楼主汉化辛苦啦,感谢分享,祝楼主好人一生平安”,这样的,你倒说一下,这句话是不是诚意满满? 那我复制个几次,每隔7天用一次这样的回帖,每次免费拿个资源,拍拍屁股走人,谁奈何你, 好,你一个犯了没事,久而久之,别人看到这样的,有样学样,到时候整个版区都是这个回复,版主一点办法都没有。 链接到点评
燃烧的大地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 只看该作者 二小姐的呆毛 发表于 2016-10-25 22:43咱不否认,版规里面的规定的确是不够详细,并没有对万用水回这一点进行说明。 所以咱现在也会尽量对这方面 ... 回复点评:你这么说也没办法,首先版主制定版规没问题。问题是你这套标准没正式制定发布出来,就给我来一个警告加扣分。至于解释权归你,你怎么解释都没问题。问题是客观上讲,没人能看了当前的版规就领悟到这种细腻的标准吧。你如果坚持这种判罚是合理的,那我就只好等其他的版主来评判了。 链接到点评
燃烧的大地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 只看该作者 塖ぁ檒 发表于 2016-10-25 23:18其实你纠结到的点,就是说版规没有提到这一点对吧?? 但相反,你何不考虑一下,为什么版规就是不定一个标 ... 所以说既然有这么好的解释,为什么不在版规上提出来提出来?我不是纠结版规上有没有,而是版规上没有的东西别人怎么遵守?目前版规上别说之前的标准,连个禁止万能水都没有。既然不提出来,那就非要用扣分这种方式来让别人了解具体的底线在哪吗?至于你说我是惯犯,我不知道一年多以前扣过分算不算惯犯。我倒是不心疼扣的几汁液和节操,但是莫名其妙吃一张牌没人会舒服吧。我没质疑过你这套理论的合理性,但是不合理的是处罚前没声明,事后讲道理。 链接到点评
聪酱油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 只看该作者 燃烧的大地 发表于 2016-10-25 23:46所以说既然有这么好的解释,为什么不在版规上提出来提出来?我不是纠结版规上有没有,而是版规上没有的东西 ... 再怎么说万能回复只是一种回帖习惯,而且我们是对单纯的万能回帖处罚,某些夹带主题内容相关的回帖是及格的,我们也不会管。版规定底线,这一点我也不能认同,上面有一部分理由我也说过了,但实际上,很多初犯会员再被扣分后还是会继续违规, 而我们也一直采取对于初犯者是给修改机会的,第一次教训是让他们知道这类回复必须避免回避才对,这种坏习惯就应该改过来。。 短期考虑定一个版规看来不错,版主轻松很多,会员有理可据,但长期来看,会员的回帖习惯没有改过来,然后针对版规回避某些万能回复, 采取另一种万能回复,这样的现象,就跟杂草一样,除了又生,以我们现在的做法,虽然有点累,但从根本上修正会员的习惯,这样回帖才会多样性,而不至于重复、万能。 链接到点评
燃烧的大地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 只看该作者 塖ぁ檒 发表于 2016-10-26 00:03再怎么说万能回复只是一种回帖习惯,而且我们是对单纯的万能回帖处罚,某些夹带主题内容相关的回帖是及格的 ... 其实呢,我也可以理解你的用意。但是,我想你在处理其他申诉的时候也经常引用版规。既然其他时候版规是扣分警告的标准,现在版规没涉及到的事情也要处罚,那版规存在的意义就要下降了。你说在版规中添加标准怕别人规避,但是目前差的可不是一点半点。首先版规里根本就没提万能水这回事,更别提之后的标准了。哪怕你先确立一个标准再去判断别人有没有规避,都是比较让人能接受的。在扣分和警告里惩罚的意义远大于提醒,所以我建议你在扣分的时候一定要有相关的已经公示的依据。再长远一点看,如果版规之外的随意性,可变动性以及普通成员对版规的不可预料性这么大,那过一阵子版规成什么了?不就成了放在那里自娱自乐的东西了吗? 链接到点评
聪酱油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 只看该作者 燃烧的大地 发表于 2016-10-26 00:17其实呢,我也可以理解你的用意。但是,我想你在处理其他申诉的时候也经常引用版规。既然其他时候版规是扣分 ... 嘛,你说到某一个标准定出来,再让版主来判定是否水,这一点也是一种方法,但短期内,起到的效果可能只是让版主有判断依据,让会员有版规可循,但是否规避版规这一点,是很难判断的,举例说“感谢分享”这样的句式,其实也是网络上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而这种习惯,很难在我们一个小小的论坛看出有人是故意为之的, 当然,以后网络是怎样的一个走势,又会出现怎样的新型万能回帖还说不准。。 我再用自身想法说一下吧,虽然按你说的没有版规定标准,扣分警告都挺不直腰板,还要担心会员反过来咬自己一口,但实际上,我当上版主以来的一年时间内,我都是按照这么一个标准去扣分警告的, 一开始水贴很多,而我自己的标准也特别严格,久而久之,按照上头的说法,我把标准逐渐放宽,针对某些吐槽价格的,看看帖子确实很贵,我都不会管了,用现在同人区的情况对比以前, 回帖的质量是有明显的提升,至少不会出现一天好几十个万能回帖的违规了,说明效果还是有体现出来,违规的往往都是一些新人会员,恰巧,他们是需要吸取这么一个教训,即便这对某些人是有不尽人情的一面。。 时间不早,我还得去睡了,这一贴其实最后决定还是交给负责的版主,我被叫过来只是帮忙说事,最终决定权是处理的版主,也是一个新人版主,虽然也当两三个月了,按照我以往的辩护,我一般是考虑到对方是否有吸取教训, 以及平时回帖是否认真来作为撤销警告扣分处分的依据,这一次就让你自己做一个主吧@john412 最后点评一句,版规不是自娱自乐的东西,而决定这一个版规是否有存在意义,就是看会员们的表现,求同存异,所以说你提到有价值的,我们也会参考在内。 链接到点评
燃烧的大地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 只看该作者 塖ぁ檒 发表于 2016-10-26 00:46嘛,你说到某一个标准定出来,再让版主来判定是否水,这一点也是一种方法,但短期内,起到的效果可能只是让 ... 道理是不错,但我得说一点,人情与法理经常会冲突,你说这件事有不近人情的一面,可另一方面法理也扣不上。 我认为处理事情最好结果的是既讲人情又顾全法理,退而求其次,得一边也还好。但现在既让不少人觉得不通人情,又不通版规也就是法理,那就算现在你认为水贴少了不少,但对评判的公平性是不是一种负面影响呢?时间长了,坛友对于管理人员的信赖感又会不会减少呢? 我真正质疑的只有一点,就是不光没有标准连万能水也没有标明禁止却扣分警告。 你可以用自己的经历说明这种做法对减少水贴是有效的,但是记住一点,你们不是蝙蝠侠。版主不是行侠仗义的工作,而是要根据规定进行裁决。你们当然有不小的自由裁量权,这也是必要的,但是总得有个基础。版主虽然握着255的权限,但进行不够公平和无预先公开标准的处理,让人不能信服,这样真的好吗? 说真的,一方面不立版规,一方面扣分警告,被扣分的人冤不冤啊。不要光说水贴少了,想想被扣分处罚的人,他们,包括我是最懵逼的。 话说到这里,我觉得都说明白了,再说多了也是重复。至于仲裁结果,如果同样的人来做估计也还一样吧。希望今天说的这些能对你们以后管理上有所启发。 链接到点评
ベルンカステル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5, 2016 · 只看该作者 這樣說吧,您是希望"版規把一切認定為水的事情寫清楚對吧" 您的出發點是好,但只要有心人,就有萬個擦邊就是要水帖挑戰版規的帖子出現。 最經典的,發言不可少於十五字 我就是這樣湊十五字的回覆妳咬我<=剛好十五字 適不是符合? 共勉之。 記不記得這帖子? 後續作法:版規追加可"不禁水"標榜可以低限度水的資源帖 再來,感谢lz的汉化,预览看起来不错=>這個您回覆在任何一個漢化帖都可以的萬用回覆,自然規為水回。 我认为处理事情最好结果的是既讲人情又顾全法理,退而求其次,得一边也还好。但现在既让不少人觉得不通人情,又不通版规也就是法理,那就算现在你认为水贴少了不少,但对评判的公平性是不是一种负面影响呢?时间长了,坛友对于管理人员的信赖感又会不会减少呢?這是"您認為",實際上,任何現實中的執法單位兩個全顧,根本不可能。說到底您還是為了自己方便。跟上篇帖子主軸完全一樣。 链接到点评
呆毛呆毛呆 发布于十月 26,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6, 2016 · 只看该作者 首先,论坛版规不是法律,其不具备法律所应有的任何性质。 所以咱不会跟乃上升到法律层面的讨论上去。 其次,版规的目的也并非是“公平”,所以就算乃觉得不公平咱也只能对乃“摊手无奈脸.jpg” 资源区的版规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资源发布者的利益,维持资源区内的秩序。 所以在主次上分清,版主的首要目的并非是让乃觉得扣分公平,而是惩罚、以及修正乃这种水回行为。 至于说没有跟乃说清楚。讲道理,乃之前的两次扣分,已经很明确的说明了这两种形式的水回是不行的。 然后乃就将两个水回放到了一起………… 最后,不论怎么说,出于维护资源区秩序的考虑,对于万用水回的贴牌依然会继续。 当然,乃算是提了一个很好的醒,之后咱们会把考虑将“禁止万用水”放进版规里的。 但就算这样写了,“万用水回”又该如何定义? 这原本就是一个没法详细定义的东西,甚至会随着时间变化而不断有新的类型的万用水回出现。 所以说到底,如果乃认真回帖,讨论主题内容的话,版主怎么也不可能把牌子帖到你头上去。 与其在这里一再辩解,为何不在以后的回复中多认真看下主题,多打几个字?总不会比乃在这里和版主们唇枪舌战费事吧? 咱们的贴牌的目的也更多地是纠正回帖习惯,其次才是惩罚。 事实上贴牌的扣分大部分都只有那么点,对于在论坛稍微混得久一点的人来说都是毛毛雨。 链接到点评
h11k 发布于十月 27,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月 27, 2016 · 只看该作者 你的那句话 无论放到哪个资源帖下面都不会有违和感。你不吃口球才怪啦。 要不是水人人都复制一下 光发就好了。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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