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见闪光 发布于十一月 17,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一月 17, 2016 不幸的女忍者 发表于 2016-11-17 20:10我覺得只是想到了一個人和狗的故事而已, 可能和單身狗這個主題只有一點關聯 ... 单身和狗之间有分隔号喔,光写单身或狗都没问题的 链接到点评
月见闪光 发布于十二月 7,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7, 2016 恭喜完结,文区好久没正常完结的作品了所以我也是很感动呀 感想的话,这两天抽空写个吧,难得的完结作品也确实该得到个用心的评论 ——至于为什么要特意说出来,因为要是不讲的话,可能我拖延症就犯了,然后不知不觉十二月就过去了【笑 链接到点评
月见闪光 发布于十二月 7,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7, 2016 不幸的女忍者 发表于 2016-12-7 21:54辛苦了, 其實很多短篇故事都可以算是完結啊w 這只是有點長的短篇故事 ... 肯定是不要算短篇故事的啦其实我觉得文区的性质,最适合写中篇,但不知为什么大家都要么放个短篇,超短篇,要么放个超长篇上来就是了 中篇可能确实难写吧 链接到点评
月见闪光 发布于十二月 7,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7, 2016 不幸的女忍者 发表于 2016-12-7 22:13這篇字數沒精算,不過應該算是中篇, 中篇的故事應該是較適合發展故事的, 不像長篇可能首尾難以兼顧, {:10_633:}要我说现在文区的大部分短篇都不算“短篇”,就是开个脑洞而已,细节根本没有打磨确实,实际上短篇是最难写的,但写短篇的也大部分都不追求写个完整的故事了 链接到点评
月见闪光 发布于十二月 8,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8, 2016 先讲讲写法上的事情吧。 首先,尽管你自己吐槽,从大纲上前三回应该比第四回内容多很多,但后面的事情反而篇幅比前三回更长。前三回有些略过值得商榷,而我觉得即使是后四回,也有不少可以写的更详细的地方。尤其最后救狗的地方,两次转折都是开车撞过来,然后砰的一声就自己撞墙上撞路灯上了,多少有些都合主义的意味,起火的理由也不够让人信服。 相比之下,猫妖的存在我反而能接受得多。 另一方面,不知你发现没有,对宝哥的刻画,比对主角六发的刻画要深刻多了。这一方面,自然是性格因素,六发的性格本就被动,而整个故事中让他能做出努力的地方又太少。另一方面,是第一人称的固有问题。 第一人称的写作中最难刻画的永远是“我”本人。很多第一人称文章的阅读理解里,都一定要问“文中‘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但这个问题真的没意义。用第一人称,很大程度上就是放弃了对主角的刻画,在这种写法中主角应该处在一种旁观的姿态,而非事件中心,才能描绘故事的全貌。对于本文这样的故事,其实真的不推荐用第一人称——这些话,我似乎在每个用第一人称写作的文章下面都讲过了。 至于用词遣句的问题,只要多写,多尝试,多思考,总是会提高的,我就不啰嗦了。 但排除这样那样的写法上可以优化的地方,回到故事本身,这还真是个,挺有意思的故事。 我们总说,在文艺创作里,故事是最重要的。而什么样的故事是个好故事?待在文区两年半,我见过不算多也不算少的文章,能写完一个故事的就已经难能可贵,而里面又只有一小部分,会不去试图用故事灌输自己的观点;会明白很多事情自己给不出结论,仍然不惧于在故事里描绘他们。 前者是作者的谦卑,后者是作者的职责。 争端,性,暴力,亲情与背叛,都是人生无法回避的事物,即是无法回避,那么谁又能简单地断定对和错?六发和宝哥出于正义,出于自己的信念行事,却只是导致了更大的悲剧。但这样他们的想法就是错的吗? 最后一切都解决了,一切都没解决,尘埃落定,六发只是经历了一场惊险的旅程,但他从此就能放下另一边的世界吗? 没有答案,亦不会有答案,因为我们人类,也未能就这些达成共识。只是把问题显现出来,只是冷静而克制地将生活的美与丑显现出来,试着做些回答,但不试图定论,而将最终的解答交给读者,这就是对读者最大的尊重,这就是作为作者的成熟。 在这个意义上,这是个好故事。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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