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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穿毛衣的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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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上一次写随笔已快三年,比起初中时期几乎每日一篇的高产,如今只有在心绪极度郁结之时才会有如此矫情一把的念头。

我曾不止一次地说过其实自己最适合生活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虽然其中多少带有对未经历事物的盲目憧憬,但我向来对自己的判断有着莫名的自信。

那是个人电脑尚未普及,更不知智能手机为何物,黑胶唱片尚且流行,书信往来何其自然,人人都能写出一手好字的年代。总是令我神往。大约,那个年代之于我就如同桃花源之于陶渊明,美好只因其从未存在过,然而,我依旧不可抑制地神往着它。

所以我觉得自己生错了年代。

 

我是个活在痛苦里的人。多数时候,当下的经历总是被我所厌恶的,但往往时过境迁之后这段经历又会令我缅怀,想要回去。我不知道这是一种幸福感知的缺失还是确乎自己的生活总是每况愈下,这着实是个困惑我许久的问题,因为至少在物质上并非如此。(我修:打一顿就好了)所以我试着去乐观,淡薄掉自己的存在感,不与人争,努力享受当下的痛苦烦闷,只因它终究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变得熠熠生辉美好起来。

但果然还是很难。步入社会之后,连交流做事都不得不谨慎起来,生怕哪句话哪个动作不小心刺伤了对方惹来记恨,着实辛苦。而每每想到这一切的谨小慎微不过只换来微薄的薪水和梦想的泯灭,内心便愈是阻塞难耐,然则想到有如此多的人尚且做着比我更劳累的工作,拿着更薄弱的收入,便又觉得抱怨这些是种羞耻。但即便不说,心里却仍是知晓,鱼与熊掌皆非我所欲也。

 

确切年份已然回想不起,只记得那年时常听到宋冬野那首《董小姐》的旋律。友人说,这歌也就旋律不错,填词实在一塌糊涂,尤其不能理解“就算你和我一样,渴望着衰老”这句是种怎样的意境,只觉颇有当年卢广仲“太阳公公出来了,它对我呀笑呀笑”的感觉。

那时翻译官还不是翻译官,所以我便也只是附和着友人,一起调侃这歌词有多么的莫名其妙。

若干年后我才渐渐理解,渴望衰老是一种怎样的心态。当生活有太多变数太多不确定,当人生充满苟且与妥协,当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已然令你厌倦,你确乎会渴望早日衰老,早日拥抱安稳的暮年。

而还有一个俗套的理由,便是爱上一个人。

 

母亲是个思维活跃的人,偶尔会跟我讨论许多异想天开的事情,我的脑洞多少有些来自于她的遗传。一次她问我,如果你能拥有一件哆啦a梦的道具,你最想要什么。

那时翻译官还不是翻译官,于是我说,我想要那个可以存储时间的表,把无用的时间存起来,等到陪你或睡眠不足时再取出来。

后来,我想要时光机,我想去到未来,看看跟自己携手的女孩,究竟是不是我的翻译官。

而现在,我什么都不想要,即使是哆啦a梦,我也只希望他能做个忠实的宠物与伙伴,陪在我身边就够了。

嗯?“陪在我身边就够了”?我还真是把一件很难的事情说得太过轻巧。

 

得知翻译官染了肺结核是十一月的事情,原本定于九月去大连找她却最终由于家庭与工作的多重问题被搁置下来,没想到一耽误就耽误得她患了病,等不到我过去就被安排回来调养。翻译官提醒我说别老熬夜,医生说她的病就是熬夜熬出来的,我听着,满心却只有对她的歉疚。

翻译官病情稳定之后我们于十一月底见了面,我拎着送她的毛衣、笔记本和零食在商场等到了穿着米色羽绒大衣的,带着自然地微笑和阻滞感的,面色稍显憔悴的她。自这一刻起我已明白,翻译官已经不再是我心中的那个模样了,也终于意识到她一直跟我说起的“自己改变了”究竟是种怎样的概念。

 

我听人说,要敢于表达自己的爱,扭扭捏捏只会错过本应属于自己的爱情。说这话的人一定跟我一样不懂爱情,抑或至少没有经历过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情。曾经我时常沾沾自喜,认为自己最长的一段恋情终止于距离而非老王是件还算圆满的好事,而到了翻译官这边,这种结束却让我感觉比被人扇了一巴掌还要难受。

聪慧如她当然不曾明说,但敏感如我立刻便已心知肚明。

 

翻译官说自己虽然恋家,但骨子里仍是一匹渴望游历的野马。我默不作声,内心却无比惊诧。我臆想过她的千万种模样,却唯独没有把她比作拴不住的野马,这让我措手不及,或者用宋冬野的话说,感到绝望。

 

之后我们吃了简单的日料,聊起彼此的日常,之后决定去看电影。我讨厌智能手机,于是她便教我如何用微信订电影票,离开料理店时我用现金买了单,虽然用支付宝里的钱付账绰绰有余。之后我们一起看了一部知名小说改编的电影的番外性质的电影,名字起得很烂,但故事还算不错。散场后我跟她坐在灯火通明的影院里,期待片尾字幕结束后会有彩蛋。悻然离开之后我跟她说自己不喜欢这部电影的结局,那个一辈子受人欺负的男孩最终还是死去了,反倒是我一直以为会死的大概是爱尔兰人的女二号活了下来。翻译官不置可否,展开了别的话题。

 

在书店,我说乙一最好的短篇故事是《七个房间》,翻译官说她不看恐怖故事。之后聊起东野圭吾,她说东野有一本书是讨论是否该废除死刑的,但名字记不起来,她个人觉得应该保留死刑。我说,我不仅赞同保留死刑,还觉得应该恢复连坐。翻译官不解,我回答,如果一个人已然不再惧怕死亡,那死刑对他还有什么震慑作用呢?假如一个人全家被杀了只有他存活,你认为他是会加倍报复还是真的老老实实诉诸法律?

翻译官说如果自己死了,她父亲应该会很过激,但母亲比较有可能相信法律。

我埋怨她拿自己举例,叫她好好活着,翻译官莞尔。

 

在咖啡馆小憩时翻译官点了花茶,我点了热牛奶。之后自嘲说自己现在基本都只点牛奶,像个孩子。她说别想太多,自己开心最重要。我撕开送她的铜锣烧,拿了一个配牛奶吃,对她说也就只有送你的东西我敢拆开吃了,她点头,也拿一个。

平淡地聊了一些家事后我尝了翻译官的花茶,很淡的味道。我抱怨没有放冰糖,她说只有家里泡花茶才会放。

离开时,我从包里拿了湿纸巾,把桌面上牛奶干燥以后的黏腻污渍擦净,翻译官笑我洁癖发作。之后我送她上了216号公交,兀自走回了家,途中觉得冷风吹得脸很僵,一抹面颊,一片湿润。

 

最近每每看到有关《瑞士军刀男》的影评,却始终没有要看的念头,不是片子不好,而是出于胆怯。

在弹幕网站找到一位不温不火的up,听他对每部影片的见解,深有感触。

 

早班清理卖场时放了Gala的《Young For You》,同事笑,说你也听这种歌,我说是啊,我也听这种歌。

毕竟,《白色球鞋》并不是适合跟他人分享的,给人快乐的歌啊。

 

 

,由cjy5511411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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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神的傀儡 发表于 2016-12-3 07:47

嘛,本来也想学着直接点评一下

若是单纯的回复太过简单自己都会觉得单调,或者不允许

但若是擅自的利用感同 ...

圈傀儡时本就在犹豫是否妥帖,结果果然让傀儡纠结了呀www

没有关系的,伏笔只是有点烦闷单纯想把感受写出来罢了,能有共鸣自然最好,只是看看也并不觉得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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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云静岳 发表于 2016-12-3 09:48

(我修:打一顿就好了)

 

↑ 全文最服就是这句话。

{:10_624:}我就知道你会赞成这句话的w

其实之所以提到宋冬野只不过是因为翻译官的那句野马罢了,我对于国内歌手以及他们的私生活都不太了解也没兴趣。

我觉得自己已经错过了她,于是只得安慰自己或许我们并不合适。之所以如此确定对她是爱而非喜欢,大概因为她是唯一一个如果跟别人结婚,我能够真心去祝她幸福的人。

这次见面之后虽觉遗憾,但也让一些之前犹疑的想法坚定了下来,所以也不能全说是坏事。只是坚定的那部分,我没有写出来。(因为困了)

以及我修最近心情应该都巨爽并没有打人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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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明桑 发表于 2016-12-3 10:27

伏笔的文字还是这样细腻啊……ww

 

11月发生了好多事呀w

买买买买买买了戒指是什么情况啊QwQ

一直相信村上的一段话,“人不是慢慢变老的,而是一瞬间老去的。”

但并不希望自己碰到那样难过的事情。其实这次的抱怨,也不过只是生活的一些小坎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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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见闪光 发表于 2016-12-3 11:45

我一直觉得,文区版主的一个明显好处就是发文留感想的人比较多

 

也许有人发现,也许还没被察 ...

有时我会相信灵魂的存在,也相信执念和夙愿会牵绊着灵魂无法释然。

我不逃避痛苦,经历痛苦才令自身的存在掷地有声,也才能洗练出超然。但有时仍不可免俗地希望痛苦发生在别的事情而非自己看重的事情上,当然,这样是幼稚的。

可选择的痛苦不是痛苦。所以我本质还是贪图享乐的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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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也不H的若酱 发表于 2016-12-3 12:53

看完后不知道该说什么...却又有些莫名的感触。犹记得自己喜欢过一个人,却因不善言辞未曾表达自 ...

{:10_624:}当你真的爱上时,其实输赢也就不会在意了。

深情不如久伴,这大概也是我输掉爱情的主要原因吧,当然,指的并非这一段。

隔阂实在是个难以言说和努力打破的事情,尤其当这种隔阂是其中一方刻意为之时,所有的努力都显得可笑而偏执。

翻译官是个聪明的姑娘,聪明得将所有事情都处理得波澜不惊,却也绝无抵抗交涉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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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揚@天子教主 发表于 2016-12-3 13:04

出現了,是負能量的伏筆!(揍

 

 

嗯...我想并不是顾盼自怜,只是我是个如果有什么事情没有解决,就完全没办法全身心投入娱乐活动的人。

而并非所有的事情都能以自己现在的能力去处理妥帖,于是就容易低沉和郁结。

说起优越感的话,我自认活得比父辈要清楚明白,克己自持是我优越感的来源,而非故作深沉强行忧郁。

为什么不快乐呢,不就因为我在乎的人总是不停离去与我变得生疏吗www伏笔我啊,实在没有那么多精力反复对新人表露真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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