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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文2】中二病的故事


sieg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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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果然还是停不下来,既然今天挺闲,便又写了一篇故事,这篇是以我为线索人物引出别人的故事,从头到尾都是旁观者的角度,不知是否能让大家能感受到一丝共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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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人事”两字总在你不经意间随着时间蹉跎踽踽独行,却在比天空还遥远的地方珠联璧合天衣无缝。正所谓: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一个人的故事或平淡或离奇,却只能在世界这幅图画里仅仅勾勒出一条直线,我也写过一些故事,可总觉得有些事不吐不快,我想用文字来记录下来,借此来怀念那些被我们淡忘的那些事。或许有一天,等咱们都老了,可以一起坐下来慢慢品味。

可是现在,你们都在哪里呢?你们都还好吗?

在众多人物中,我觉得最好写的就是GBR了,gbr原名金楠鸿,高一文理分班后和我一样分到同一班。第一节课做自我介绍,一哥们在下边起哄:嘿你丫名字有三个颜色,不如叫你三色花吧。虽然我一直认为这只是当年gbr老爹起名时无意之间犯下的一个美丽的小错误,但我仍然遗憾中国人的名字没有7个字的,万一他老爹真是这个想法,gbr是不是就会叫做七色花了。而gbr这个外号不知道是谁传出来的,gold bule red。 这侧面表示了我们班英语联想能力。只有一个例子可能无法有力的支持这一个结论。我就在此举上几例给大家参考参考:high sheep 高阳、mother earn nearly 梁振林、high wet rain 高思雨......

回到正题,再说gbr,高一时,他坐在我斜后方,因为距离近,大家一来二去的也聊得挺熟,我那时总觉得他是个很靠谱的男生,身材高大,长得还算优秀五官也挺整齐,常穿个大风衣,一副十足的港片里探长的形象。后来大家关系不错的几个哥们儿一块儿去食堂吃饭,食堂大婶很是忙活,一碗接一碗的给同学们打饭好似流水线出货一般,可就算是这样的效率,仍然无法满足一中近6000名上了一天课饥肠辘辘的学生的火力,所以上午最后一节课的最后5分钟,基本上同学们就开始磨皮造痒屁股上就准备点燃引线,只要一听到铃声,就如同脱缰的野马,奔腾的河流。如果有地震仪测量当时教学楼摇晃程度,绝对不低于里氏八级强度,前赴后继的向食堂奔去。我和gbr速度不错,处于第一梯队到了食堂,冬天经常会遇到静电,当gbr跟大婶接过打好的饭菜时, 突然啪的一声,gbr的手蓦地一缩,把饭倒在了地上。没想到这货的反应竟然右手扶额,左手横在胸前垫在右手手肘下,我以为他在考虑怎么办,跟gbr说赶紧收拾一下重新打饭,这货目光如刺的瞪着手指,眉头一皱:“呵!结界么?真是好久不见了啊。”这之后我对gbr的态度急转直下,原来这货,是个中二病。

后来江南写了本书,叫《龙族》,gbr特喜欢看,或许他眼中的自己就是那个主角,废柴的不像样,体内却藏着足以毁掉世界的能力。他生气的时候会说:我不想引燃我的怒火,我怕伤害到你。他曾在喷泉池的边上走滑步不慎跌到水中。他可以把一切的小事情夸张表演成一场跌宕起伏的歌剧。

gbr不发病的时候,也算蛮正常的,他喜欢在小卡片上摘抄一些话,比如什么让你的微笑和悲伤成为我一生的刻痕、什么如果喜欢一个人,千万不要等,说不定她也在等,而当你攒足了勇气,她已经不在了。后来我们才知道,gbr喜欢上了隔壁补习班一姑娘。我一直无法理解的是,为什么他可以在众人面前做出各种羞耻play,也不敢直接上去表白。他曾在练习册上写了一段话:“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那你只需要怀着勇气等待。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必有为你而生的人,当你站在悬崖尽头时不要失去希望,要多坚持那么一秒钟,等那个人一骑绝尘如狂风闪电般出现在你面前,你将跨上他的马背,即便他是从暗无天日的地狱中冲杀出的魔王。我想告诉你,你就是我的勇者。”我一看这些话,哪里忍得住,直接以他的名义约了那个补习班的妹子,这里就叫她小华吧。

Gbr一听说我帮他把小华约到了,顿时大呼失算,哭天抢地的说我坏他好事,他情书都没写好云云。我说这年头哪需要情书,你直接把你自己怎么想的完完全全明明白白地告诉小华就成了。结果到约好的那一天,gbr还是没能写好情书,赶鸭子上架般把gbr推到了小华面前咱们就跑到一旁偷看了,只见gbr手舞足蹈,甚是夸张的表达着,大约3分钟吧,小华向他浅浅一笑,就回教室了。Gbr风衣一抖十足小马哥的风范向小华告别,我们心想,这下有了!立马向他询问战果,结果这货突然哭丧个脸:我没敢表白,就是说想做个朋友。

那时候是高三,学校为了让高三学子在高强度的学习下能得到放松,特地组织了一场高三运动会,项目就是跑步,100/200/400/1500米。谁愿意去参加那1500米的比赛啊,所以大家推荐了自称身具黄金王血统的gbr前去参加。最不可思议的就是他竟然歪打正着的拿到了亚军,让我们大为叹服。比赛那天,gbr一身夏季校服,跟其他专业的紧身裤衩相比简直是土的掉渣,像是非洲来的难民。比赛刚开始,gbr当仁不让跑了个倒数,急的他好朋友蔚然像只猴子一样左奔右跳,恨不得像孙悟空一样拔出两根毫毛变成gbr两条腿为他助跑,嘴里叫着:“gbr!你的王之力呢,你的真名宝具呢,快解放啊!”还剩一半,gbr依旧落后,我们都急了,吼道“gbr雄起啊,gbr加油!”这时小华突然出现在跑道边,校服围在腰上,手里挥着gbr的宝具(gbr的雨伞)娇声叫道:“金皮卡加油啊,快追上去!”说起来这后边的情形有些惊人,gbr竟然像灌了一桶97号汽油,瞬间马达转速提高到极致,连追9人到达第一梯队,刘翔罗伯特博尔特在这一刻灵魂附体!gbr一个人在跑,可在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

最后百米冲刺,gbr仍然低头直冲直到越过了终点线,他直接就摔倒在了地上,手臂擦出了鲜血,像是个缺氧的人,大口喘气,却强忍着难受努力做出面无表情的淡定。大家正急着扶他站起来好好缓缓的时候,他却一下子跳了起来:“没事没事,只是魔力功率长时间处于全速运转导致魔力在回路中逆流冲击而已。”,众人一脸懵逼。我没好气的想,你丫不就是个岔气儿么!颁奖时,看他站在颁奖台上边,大家向他祝贺包括小华在内,这时gbr的中二病又犯了,大声喊道:“怎么样,在我王之血的加成下,成功将你们的助威呐喊转化成了我的力量,小华!我跑得很快吧!”

这时我想,gbr,你这时一定特骄傲吧?

Gbr虽然常犯中二病,但也说过一句,时间就像个你走在街上擦身而过的路人,你无法察觉,但却真实来过。这话听着十足的古怪,总觉得在哪里听到过,正如他所言,转眼间离高考就剩一个学期了。期末考试结束后,gbr成绩全线崩盘,七门挂了六门,正准备用我挂了五门的同病相怜去安慰他时,他告诉我,放假那天小华回家时他想去帮忙拿行李送她回家,但不想让她知道,装成偶遇。

那天晴空万里,风儿也甚是喧嚣呢,和gbr早早吃了午饭便被他拖到女生宿舍楼下的那颗老歪脖子树下蹲点。等了半小时,也不见小华出来,我问,“gbr她是不是今天不走啊,还不出来。”gbr看了看表:“她订的车是4点来接,今天肯定会走,我在她们宿舍有眼线。”听他说完我转身就想走,然后把他扔进游泳池,因为表上显示:1点49!我问gbr,这就是你的计划,特么两个大男人蹲女生楼下几个小时?Gbr歉意的说他虽然知道小华的车什么时候来,但是不知道小华什么时候会出宿舍,万一她打算去校门外吃点小吃啥的,来迟了不就会错过了么。所以咱只能等,宁愿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嘛。我这人吃软不吃硬,gbr一道歉,我就没辙了,继续陪着他等,只见gbr两眼放光被雷击中一样,瞪得老大眨也不眨,终于女主角出来了,我正拍gbr提醒他假装去偶遇,gbr这时再也无法按捺住内心的激动,锤了锤老歪脖子树,就想走个滑步前去偶遇。突然,从旁边钻出来一个男生,毫不犹豫,左手接过小华的行李,右手牵起小华,有说有笑的离开了现场。

看到这,我和gbr都傻眼了。

估计gbr想到了开头没想到结尾,呆呆得站着不动,我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儿,我想到张芊芊是不是也和那个才子并肩走出校园呢?于是我说,走吧,人家名花有主,咱也不多花那心思了。何必苦苦留恋。Gbr不说话。我又说,事已至此,咱得乐观,天涯何处无芳草。Gbr还是不说话。我只好拍拍他肩膀,兄弟,回去再哭。Gbr丢下我一个人跑回宿舍趴在被子里一声不吭,像一头受伤的狮子。

放假回来后,gbr性情大变,他收起了各式各样的纹身贴纸,也把那本写了很多话的本子烧掉了,再也没有那些中二的话语和夸张的肢体语言。开始疯狂的学习、刷题、考试。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不再偷偷路过隔壁补习班往里看了,我问他怎么回事,他什么都不说,后来高考结束,他去了东北念书,联系就断了,最近听说他已经在达州工作了,谈了个女朋友。我看着朋友圈照片里的gbr,皮肤挺黑,牙倒挺白,搂着女朋友,一脸灿烂的笑容。

我才知道,中二病是孤独的人为了得到旁人更多的在意而为自己定下的一种特立独行的风格,我才知道,这就是gbr唯一能想到吸引小华目光的方法,我曾一直劝gbr改掉自己的中二病,不然没有女孩子会喜欢她,可没想过,既然是病,就一定会痛,痛过,自然就好了。

一想到这,我就想起他那句豪气冲天的话:“小华!我跑得很快吧!”或许这时候的他,才是真正的gbr吧,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中却只剩下一阵阵的隐隐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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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一篇短文链接《高三的一个小故事》

 

两篇除了“我”之外没有什么关系,分开阅读并不影响体验。

 

ps:如果以后有时间,会能继续往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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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见闪光 发表于 2017-4-9 21:44

我倒是比起上一篇,更喜欢这篇

谢谢 因为这篇是以旁观者身份写的叙事所以能表述的更为透彻。话说第一人称很难把控各种描写,但是以旁观者的角度来写的话会轻松很多。我也觉得这一篇比上一篇好一些。{:7_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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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见闪光 发表于 2017-4-9 23:16

嗯,因为第一人称本来就是营造“旁观者”的角色而使用的,以我的理解,这才是第一人称的正确使用方法? ...

这个要分情况了吧,第一篇和第二篇就是两种不同的情况。 "我"旁观者角度的时候是掺杂了主观情感的上帝视角,像是一三人称的结合。 而"我"是主角时就是带着自身主观情感去描写。 选择不同手法都是为了行文更加流畅读者体验更好而已,不应该存在正不正确的问题。 试想第一篇是我旁观"我"追张芊芊,可能其中的故事就难以好好描写。而第二篇如果gbr是"我"可能我就难以以一个正常的思路去描写中二病,因为中二病是不会认为自己的行为很奇怪的。特别是要塑造人物的时候第一人称的情况下很难把"我"塑造好,一切情感都是主观意义上的便难以描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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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旦之泪 发表于 2017-4-11 22:34

这一篇,着实不如第一篇,也许是题材不适合我的口味吧,不过还是有几分功力的 ...

这篇侧重不一样了,讲的只是一个特立独行的男生的故事,所以很难让人感同身受。 上一篇可以算我在讲很多人经历过的故事,这一篇在讲一个奇葩的故事。其实我在这篇上投入的精力和用心程度更大{:7_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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