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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你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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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 只看该作者

今天逛微博的时候看到陈的判决已经出来了

20年的牢狱之刑

老实说 真是可惜了

只判刑20年 还无法上诉

但其实更令人不舒服的

或许是刘鑫这个闺蜜把

真是好可惜 好可恶啊~

发布于 · 只看该作者

每次在知乎看到江歌案都有种泪夺满框的冲动

只能愿江妈妈能好好活下去,替江歌也替她自己

只愿刘鑫这种人以后出到社会事事不顺

只愿20年能让陈这个冷酷的杀人凶手完全毁掉

愿以后善恶终有报

发布于 (已修改) · 只看该作者

同盟是huangyou论坛 你发到 这里是不是有点不尊重不合适? 还是娱乐的板块......... 要讨论这种问题建议去zhihu 同盟是个游戏和娱乐的论坛......

,由skeykto修改
发布于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了解了事件大概后

真的觉得刘鑫和陈世峰满搭配的

看到这个宣判结果,我最大的感受就是

有些事,当法律无法达到目的时,一些激进的手段还是需要有的....

虽然这样讲很不和谐

但是太多的事情都说明了这一点,比如医闹和碰瓷还有各种拼扒手,还有最近经典的那起八达岭老虎杀人案

我一直赞同一点: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但现在法律很难给予一些所谓“弱势群体”实质上的惩罚

然而对真正的弱势群体很多时候也难给予实质的保护

唉....有点可悲

 

 

发布于 · 只看该作者

刘鑫这种人让我想起了我初中的时候。一天寒假说要去打篮球,在十字路口的等红灯的时候聊天。我背对着马路的在人行道边边上,转身的时候被一个拐弯车碾了一下脚,他没提醒我,那也就算了是吧,我就当你没看到好了。然后家里人在上班,正好初中离得不远,班主任来处理一下,这个B跟班主任说我闯红灯的时候给司机撞的。那意思就是我不光傻了还瞎了知道有车在我边上我还要凑上去找死咯。只能说这种人谁跟他走得近谁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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