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跳到内容

关于红包帖子被三连警告


swows202

只显示该作者

只有该作者的内容显示中。 返回到主题

推荐贴

2 小时前, swows202 说道:

只是不懂这个帖子突然之间来一大波的警告处罚到底算是几个意思

 

确实是管理不对,应该在违规时就处罚,而不应该到现在一起处罚:YangTuo_d:

以上都是个人意见,与水区管理或者论坛制度无关

,由jhvnhjv修改
链接到点评
1 小时前, swows202 说道:

因为那个帖子里红包量很足,时间拉的比较久,有不少人都因为忘了之前回复过又再回复导致三连警告了,还有一些是单纯复制的红包代码导致了处罚。而且红包贴是五月二十一号发出来的,某个水区版规修改的帖子却是昨天才发的,用昨天改出来的版规去处理早就发出来一两个月之前的帖子,真的合理?

所以你觉得疏忽违规了版主就不应该处罚咯:YangTuo_d:

这次版规修订只是解释的更清楚罢了,并没有实际上的变化,三连定义的明确早在2年前 前站长就已经解释过了:YangTuo_d:

至于复制红包口令部分,本来就属于“复制黏贴”的部分,只是防止有人提出疑惑,才特别标注出来

以上都是个人意见,与水区管理或者论坛制度无关

,由jhvnhjv修改

Kris Dreemurr在综合事务区回答问题有功,收到了一只萌萌的呜喵的奖励.2节操

链接到点评
1 小时前, swows202 说道:

那么给出个更具体点的时间,比如三天,五天一周之类的

总版就是这样规定的无时间限制,水区的版规没有搞特例的理由

1 小时前, swows202 说道:

如果是一直有效的叠加算三连,那可否处理下比较长时间之前回帖的遗忘问题,比如更明显点的回复过的标识之类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记得自己之前回复过哪些帖子的

这个想法不错,不过让我想起之前有人建议加新功能时,一位大佬的发言

大意是,你自己写好程序发给后台大佬,他有小概率考虑实装

以上都是个人意见,与水区管理或者论坛制度无关

,由jhvnhjv修改
链接到点评
游客
此主题已关闭。
×
×
  • 新建...

重要消息

为使您更好地使用该站点,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使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