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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加藤元浩的复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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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题目,是从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婚姻观、历史观等词汇中类推、生造出来的,是想谈谈推理漫画作品《神通小侦探》(QED证明终了)和《CMB森罗博物馆事件目录》的作者加藤元浩对【复仇】这一主题的看法。恰逢《CMB森罗博物馆》完结,就把此文当做纪念吧。

在政治上讲秩序、国际上讲和平、经济上讲安定、社会上讲法制、道德上讲仁爱的现在,“复仇”这个词,看起来很不和谐。在推理漫画里也是如此,推理作品中,犯案的动机无论在杀人故事上还是案情上都是不可或缺的,而复仇就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理由,从各位作者对复仇的处理上,可以窥见他们对复仇的态度。

然而不管是最出名的柯南,还是号称最专业的金田一,都对复仇持或多或少的否定态度。


金田一前期的案件里的复仇案,经常的结局是,凶手自杀了,死前还得忏悔一番。

典型如,《事件簿》第20卷的《墓场岛杀人事件》里,凶手自杀时还后悔,表示应该放弃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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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事件簿》第一二卷的跨卷案件《歌剧院杀人事件》,金田一甚至给某个事件做了如下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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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说明见附1

柯南里面,最为人熟知的,大概是这段正义·勇气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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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详情见附2

从上可以非常明白的看出《柯南》和《金田一》的态度,他们都是把宽恕视为理所当然,旗帜鲜明的反对复仇。这其实比很多港剧更加空洞。港剧目前有个风气,就是极端的强调“法律”,强调法律,应该寄希望于法律寻求公道。

在一片宽恕与法制的和谐环境里,加藤元浩的声音显得刺耳。对比起金田一大声呵斥“你报仇错了”、小兰指责“你怎么能用勇气来形容杀人”,《神通小侦探》第21卷的《连接起来的腰带》中,凶手很冷静淡定的拍开上来扯住他衣领的受害人儿子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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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淡定的叙述了他的杀人动机*见附3
最后,还非常冷静的说出了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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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态度是如此的无可辩驳,仿佛他做的,是一件天公地道的事,正正当当。

其实,这个案子里他为了隐秘罪行有杀害无辜灭口的行径。并且其实和死者的仇恨并不是血仇,往大了说,是骗去身家;往小了说,是母亲被羞辱嘲笑。进一步分析,“大的原因”上他反而接受了母亲的劝说,“还回去了”;反而是“小的原因”最终成了杀机。而在整个过程里,他其实非常的冷静,一直等到三年后母亲去世才着手进行报复计划,化名进仇人公司任职多年,静静等待机会。

但是,明明是这么偏执甚至偏激的行为,加藤元浩却没有给予严厉的批判,反而着重塑造他的堂堂正正,谈及母亲的时候,更令人悲从中来。这固然与加藤元浩重视孝道与亲子有关,但更能说明他对复仇的某些看法。

个人做了一个粗略的统计。在加藤元浩代表作,即《神通小侦探》、《C.M.B.森罗博物馆之事件目录》,截至2020年9月,已出版的东立中文版总共有88本,合计约200个故事。其中约有12个故事涉及“复仇”——包括私仇和国仇;还有大约10个是防卫、预防型犯罪,也就是所谓的“先下手为强”,在出现自己不愿看到的后果前,抢先一步下手。而这些案子里,无论是主角还是作者的态度,基本上都没有对嫌疑人有过多的指责和苛责,反而更多的是表现出对其的体谅和理解。相对于动辄让犯人跪地忏悔乃至自杀的做法,加藤元浩的态度更能看出不置可否乃至肯定。

相对的,对动机为名利的“利益性”犯罪中,则就会有强烈的批判和指责,比如下面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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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C.M.B.森罗博物馆之事件目录》OP.93。

这是为什么呢?是什么导致了加藤元浩对复仇如此的宽容?

加藤元浩的笔下,最偏激、最黑暗的复仇,要数46卷收录的《巡礼》。
https://manhua.dmzj.com/stxzt/32097.shtml#@page=103
《巡礼》是一个结构十分精巧,但异常骇人的故事。我希望在读这篇文章的朋友们,能先点击上面的链接看完,再看下去。因为我接下来必然需要对其进行一定的概括,这会破坏其结构,毕竟这里说的是推理悬疑故事,被剧透的话会极大影响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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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礼,核心上是讲述了一个深爱妻子的丈夫雨水慈,在心爱的妻子不幸因为抢劫被杀后的行为。罪犯远逃海外,最终在当时的法属印支半岛被捕,并在当地被审判。但离奇的是,曾因为妻子被害而自杀的丈夫,在凶手极有可能被判处极刑的情况下,居然在法庭上居然为犯人求情,并因此让犯人获得了无期徒刑的宽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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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数十年内,这位鳏夫雨水慈古怪诡异的行径一直为其他人所不解,这个故事的核心就是慢慢揭示其中的谜团。

中间过程不多赘述,只说结果:雨水慈因为长期被憎恨所折磨,自己都承认,已经变成了一个怪物,单纯的对仇人肉体毁灭已无法满足他。他的做法是,为犯人山井清明求情,但是,回过头来,又以同样的手法杀害山井清明最爱的妹妹,并且通过信件通知了狱中的山井——这可真是名副其实的以眼还眼,甚至可以说是真正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你杀了我的亲人,我不杀你,我杀你的亲人!充分而等价的把自己经受的痛苦疫病一样的传染给仇人。成功地把山井变成自己的同类——漫画中用了一个略带讽刺意味的词——“能够互相理解痛苦的[有同样想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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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山井被压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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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引用到【复仇观】的文章里作例子,在这个语境下是多少能得到提示的,或许有更多的人能猜到雨水的行为并不是慈爱。但我还是想问一句,事件的真相,有没有骇到你?

更为令人惊骇的是,雨水是在完成危险的长途步行后再执行这个恐怖的杀人计划的,这可以说明他犯罪时的状态是相当的理性,他是否已经接近、甚至就是法学里理想模型里的“理性犯罪人”?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那些所谓的“超越人类智慧的慈爱”,结合真相,是不是另有一番滋味?

“杀了他也无法如何如何”这种句式。似乎是废死派经常用的?放在这里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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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命,要来清偿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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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的真意让人毛骨悚然。

可话又说回来,如果没有后面的真相,只单纯字面意思看的大概和下面这玩意有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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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件的最后,也留下了让人无言深思的一句话。几十年过去了,相关者都死了,一切都俱往矣,一切都成为了历史。那么,在今天,该怎么看待雨水慈的行为呢?是难以原谅呢?还是能认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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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句话,或许更加点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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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新的问题,这个魔道,指的是什么呢?

个人的理解,就是复仇的正当性,乃至对法律的质疑。数百年以来,人类逐步确立了现代的法制与法律观念。守法的观念,可以说已经深入人心。而雨水慈的行为,则是对法律的彻底质疑与否定,但是他的行为,彻底的贯彻了人类观念里最原始最传统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可是,如此就能认同吗?如果认同雨水慈,等同于否认了法律与秩序,社会会崩溃的。从这个意义来说,魔道,名副其实。

或许这个问题也接近了魔道:假如你,假如在读这篇文章的你遇到类似的事情、当你的亲人被害死的时候,你能保证绝对不会走上雨水慈的巡礼之路吗?


但我们也要想到,为什么在崇尚法制的现在,复仇会被抬起来呢?加藤元浩在《CMB森罗博物馆》37卷《OP.121:棕榈树图案硬币》 中指出了法律和复仇的关系:法律是从复仇中衍生的。典型就是法谟拉比法典里的名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就是报复的规则,也就是不允许没有限度的报复。报复在过去,是一定要做的事。原谅仇人会导致社会混乱,所以一定要给予犯错的人处罚。但是,冤冤相报下去,势必会因为互相报复而导致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所以才会制定谁可以在何种范围内进行报复的【法律】。为了避免误伤无辜,又在这个基础上成立了调查机关,确认犯罪的真假是非。一直到了现在的形式,也就是禁止报复,改为由国家调查犯罪并施以刑法的制度。将报复的形式修正到了最好,也就是现在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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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加藤元浩也清楚的知道,现代,人们是把复仇的期待寄托于国家与法律,希望国家与法律给予他们公道。并且同时也指出并承认,若私刑、复仇泛滥,社会是会无序化,后果不堪设想。

但如果国家法律做不到呢?法律如果背叛了民众,背叛了受害者的期待呢?

我想起了一个人,小说人物,武松。

武松的复仇,一开始也是相当尊重律法的。带了证人(仵作何九叔和带武大郎捉奸的郓哥)证物(武大郎酥黑的骨殖与西门庆买通何九的银两),去县衙告官。结果呢,官府早就被西门庆银子买通了,任凭武松铁证如山,一番花言巧语(*见附4)就敷衍过去了。武松自此才放弃了走官府,而是自己寻求自己的正义,手刃潘金莲西门庆。否则武大郎,死了,真的是白死。武松其人,有些许关于滥杀无辜的争议,但为武大郎报仇一事,却几无争议。

日本纪实性漫画《诈欺猎人》里,也给出了这样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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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后又加上了一句更为沉重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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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律所背叛的人,是很难再相信法律的。

“以社会正当方法给予制裁”当然是人的首选,但如果这条路走不通了,那你是就这么算了,还是会选择“不正当的方法”也要予以制裁?换句话说,如果法律不能回应人们复仇的期待、不能给予人们应得的公道,那么法律就不再值得尊重,不再是道德的底线,只是一个纯粹的维护既得利益的工具,有的时候,甚至会成为犯罪者的保护伞。

而日本,现在就有这种趋势。舆论被少数人把持,大张旗鼓的搞废死。2018年7月,制造了多起恐怖袭击事件的邪教教主麻原彰晃以及其他几名邪教骨干被执行死刑,瞬间就引起了轩然大波。其实,麻原彰晃早在1995年就因为毒气事件被逮捕,2004年就已经被下了死刑判决,2006年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案定谳。哪怕从上诉驳回时计算到执行,也已经隔了12年了,可以说,正义的制裁到来本就迟到。然而,法务大臣却受到了猛烈的批评抨击、声称他是“杀人犯”。

原来,因为西方思潮影响,日本的废死主义还挺厉害的。过去的司法大臣是废死主义者,而执行死刑,是需要他签字的,他拒绝签字,导致很多死刑无法执行。几个继任者也都不敢签字,怕名声不好。可以说在那段期间,日本几乎是“事实废死”。所以执行了邪教教主死刑的时候废死组织急红了眼——眼看就要多一个废死国家了,岂能在这时候出岔子?

但综合来看,这还是很荒唐。拒绝签字的那些个司法大臣,难道不是渎职?按一般逻辑的理解,案子审判无误,已经宣判,所有法律程序均已完结,那么最后的审查并签字就是职责了。而那些个人,要么因为个人原因,要么怕影响名誉,居然故意拖延。那么,无法提出一个合理合法的理由反驳提案 用拖延推诿的方式避免履行责任,这绝对属于渎职,那么,有追究他的人吗?

另一方面,堂堂司法大臣,履行自己的责任,按照法律对已经走完整个司法流程的罪犯处刑,居然会影响个人名声?难道日本司法体系的畸形已经到如此地步?

真不巧,似乎还真的这么畸形。例如在《诈欺猎人》里,在表达日本政治献金的时候,有如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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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气的说,这显然是一条既得利益者为了自身利益而加的条款,是日本老人政治的一个映射。在国内,类似的情况,会对行贿人以行贿罪威慑——你老实交代就回家睡觉,不老实交代就上行贿罪大棒。对受贿人,有打击力度比司法机关更为强大的纪委,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兜底。哪怕是抵死不认账的,也无法逃脱纪律处分。虽然并不是完美无缺,但远非日本这种羸弱的司法可比。


而在法庭旁听题材作品《裁判长》中,审理抢劫杀人案例,居然要证明凶手“怀有杀意”。于是整个法庭宛若一场不好笑的闹剧,大的案情都不说,只一个劲在边角细节里,争论凶手这样握刀是有杀意,那样考虑是没杀意。

或许正是这样扭曲的法律体系环境,会催生福田孝行案那种近似荒谬的辩词?

1999年,日本山口县光世县,时年23岁的主妇本村弥生,与其女,时年不满1岁的夕夏被杀害。弥生甚至在死后遭到性侵犯。四天后,凶手福田孝行被抓获。原来,案发当日,福田孝行乔庄为水管工进入本村家中,意图性侵犯,在遭到死者弥生的激烈反抗后,将其掐死。之后捆绑尸体双手、封住口鼻,进行奸尸。还是个小婴儿的夕夏因哭闹不休,并试图爬向母亲遗体,遭到福田孝行多次重摔,最后也被其勒死。这个案子的证据不想多说,因为连辩护人都无法提出在证据上提出异议,可以说,证据确凿,无法抵赖(否则他们也会抵赖)。

但就是这个证据确凿的案子,足足审了13年,直到2012年才审结,总共历经五次审判。他们到底在扯皮些什么?须知所谓世纪大案“辛普森杀妻案”也不过审了九个月,已经被称为“马拉松式审判”,那么这个案子呢,拉力赛式?

而在这个过程中,荒诞的辩词却层出不穷。例如,辩护律师让福田孝行当庭向死者家属鞠躬道歉,然后就此宣布福田孝行已经有“悔意”应予以轻判。(实际上,后来检方获取的福田孝行信件中,有这样的语句:一隻公狗某一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果然悔意。)

但是,最让人惊愕的,大概是大律师安田好弘的一连串辩词。

福田孝行没有强奸——是渴望母爱,想拥抱弥生。

福田孝行不是奸尸——是要把精子注射进死者体内要其复活。

福田孝行不是杀婴——是想不让夕夏哭泣而给她绑蝴蝶结

福田孝行不是藏尸——把尸体放进壁橱是要召唤哆啦a梦来为他解决问题。

——总之,福田孝行是过失杀人。


这种荒谬的辩词,仅仅是为了让他逃脱死刑。已然与正义、与法律没有关系。或许更大的理由是,福田孝行犯案时时年18岁,按日本法律尚未成年;如果判死刑的话,对日本的废死进程是一个阻碍。

如此软弱无能的国家机器下的司法,足以让人失去信心,犯罪无法遏制,必然数量上升。加藤元浩的复仇观,或许正是这个环境的写照。在正当的渠道上无法充分处罚坏人,社会只能转向必然的自净,也就是社会的私刑、血亲的复仇。福田孝行案中就有报社收到痛斥律师团的信件,还附上子弹,扬言福田孝行若不能被判处死刑,法官都该杀。去年的韩国N号房事件后,有韩国民众不满对性犯罪者的处罚过轻,而自行在网络上组建了“数字监狱”网站,公开性犯罪者的长相、姓名及其他资料。但说穿了也就是个性犯罪者版的百度百科,什么人都能随意编辑,没过多久就频繁出现误伤的情况,甚至有人为自证清白而自杀。

欧美在这方面则已有一个转变的脉络。在早年,阿加莎笔下有大量私刑正义的作品。如出版于1934年的《东方快车谋杀案》(死者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绑架孩童并且撕票的杀人犯),中,阿加莎也通过波洛之口把凶手比作陪审团和行刑队,并且波洛最终帮助凶手掩盖;《控方证人》里,胖律师的“她处决了他”也说明了阿加莎的态度;而在波洛最后一案中,阿加莎甚至让波洛亲手杀死无法被法律制裁的恶魔。但如今,已经彻底反转了。1974年的东方快车谋杀案改编电影中,波洛尚且对凶手不予置评。而到了2010版,儒雅而富有人格魅力的波洛已经变成了一个在意被愚弄的人,对凶手是歇斯底里的斥之为“可笑的正义、无权审判”。2017版的改编更加煽情可笑,也更加多余,在此不赘述,只简单说波洛的态度依然是“有罪”。个人认为,这种扭曲核心与作者意愿的改编,是非常可耻的。编剧大可自己编一个故事宣扬自己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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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
东方快车九十年来的转变,足以看出欧美现在的风气。



其实,平心而论的话,我也认为死刑是迟早要废除的。因为古往今来,确乎有一种刑罚趋于轻的方向。在过去还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现在基本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以剥夺自由来替代。基本上保留的肉刑,也就剩下死刑了。假以时日,各个条件成熟的话,会有替代刑罚来替代死刑,比如流放远恶外星等。

但是,死刑的废除,是政治的一部分。若死刑废除,必须是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成熟后的必然结果。而不是我们叫一群人去街上喊口号:我们废除死刑吧~就废除了。这简直儿戏。

但是这种口号性的,比游戏还像游戏的政治运动,居然存在于世,而且居然也有作用。日本就是这种喊口号喊晕了的完全忘了自己的现实条件。只是隐约知道,废除死刑,好像很文明?那咱们大日本帝国也要文明啦~这样。

其实进一步说,我认为现在在地球上,废除死刑的,都过于冒进。

但实际上来说,现在的方向,世界范围内不只是激进的废除死刑,还在削减其他刑罚,若是过失犯罪,那么多多少少还有一定道理;但这种现象则多发于主观、恶意性极大的犯罪上。例如上面说过的福田孝行,如果他没有被判处死刑,而是次一等的无期徒刑,其的实际刑期不会超过10年,在大约8年之后就可以假释出狱;中国台湾省梁姓男子在吸毒后37刀砍杀自己的母亲,并将母亲头颅砍下。一审无期,二审无罪,理由是因为喝酒和毒品已经无意识。
——哦,原来杀人之前要吸毒。

日本男子神作让,是赫赫有名、毫无人性的罪案绫濑水泥案的四名凶手之一的少年C(一说少年B),在1991年因未成年被获得轻判,在案情为参与掳走轮奸一名17岁少女并且囚禁四十多天最终导致死亡的前提下,仅获得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成年后,又犯下一起监禁伤人案。检方求处70年,最后法官只判了4年,法官给出的理由是:有前科这一点的确间接影响到他改过自新。
——原来如此,有前科就要轻判。名牌大学毕业的法官大人自己能捋顺法理不?


2016年,美国阿拉斯加州发生多起伤人袭击案,受害者都是有前科的恋童癖。如第五个受害人,Demarest,在2006年时曾经猥亵还在上幼儿园的幼女,他的刑期为九个月,外加三年左右的所谓“辅导”。而伤人者被抓获后,判处25年有期徒刑。

伤人者名为Vukovich,年幼时曾经遭到继父的多次侵犯,据称,时间长达十年。继父最终因为侵害其他的幼儿被捕,但最终只判处了缓刑,一天牢也没有坐;而他对继子的兽行,则一直无人发觉。无法逃出阴影的Vukovich16岁就逃家流浪,因为盗窃多次被捕。多年来。他一直无法理解一个问题:为什么受性侵的孩子一辈子要活在痛苦的牢笼里,而性侵犯却能很快拥有自由?回过神来的时候,当年无力反抗的幼儿,已经是一个浑身刺青的壮汉。当年在性侵中只能渴望门外冲进来救他的超级英雄,现在,他自己就要去做那个超级英雄。他拿起了铁锤,袭击犯罪过的恋童癖。

事件的结果或许是另一个层面上的有意思:“他在接受到了童年PTSD的治疗后。在审判时,他说自己会对犯下的罪负全责,不会再把过错归咎给童年的经历。”
这是什么事?难道受害者连怨恨的权利都没有了吗?这何尝不是从另一个角度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简直是按头让人宽恕让人“走出阴影”。

但这种强行宽恕的情况,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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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在文艺创作中更不稀奇。和自己杀父母仇人称兄道弟说他最帅的少年漫主角都出现了。某手冢文化赏得奖漫画则更先进了,匠心独运地提出加害者和受害者没有相互理解是恶的根源,所以,让加害者原谅了受害者。对此,我引用加藤元浩的漫画来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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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D iff 第14话)

说直接点,创作这些人物的作者根本没有经受过痛苦,说不好听的,就是温室里的花朵,这样的人,不假思索的大谈宽恕,只能说是站着的人说话不腰疼,三季蚂蚱没见过冬天,晋惠不知何不食肉糜,最终也只能是止增笑耳。

而加藤元浩,并不是不懂宽恕,不如说正好相反。前面说过的《OP.121:棕榈树图案硬币》,其实不止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更多的,应该是一个宽恕的故事。
这个案子,是玛乌委托森罗调查某个村庄的秘密。这个村庄位处战乱之地,却能在多次战火的摧残下幸存下来,到底是为什么?


但加藤元浩给出的答案,用森罗的话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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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小村落得以存活的秘密,其实就是宽恕一切,绝不报复。哪怕亲人、全家都被杀了,哪怕自己都被杀了……也依然号召宽恕一切。因为,他们无力,他们只能这样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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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简直是渗着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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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痛的宽恕,无奈的宽恕,宽恕的痛苦,这大概就是加藤元浩对宽恕的理解和看法了。宽恕是可贵的,也是沉重的,是要带着相当的觉悟。


说复仇始,谈宽恕终,这就是我这篇文章的全部内容。

感谢:为我提供专业意见的三位律师。

以及,多个月来的多位审稿者。




杂记若干:
由于已经写了几次关于加藤元浩作品的推介、评论,想来以后已无下笔余地,故把若干条感想、笔记写于此,并无十分完善之论证,权当暴论耳。

1:不知道为什么,看加藤元浩的作品的时候,总隐隐约约觉得有手冢治虫风格。

2:国内科教类动漫创作应多参照加藤元浩作品。国内动漫创作有一条多受诟病,即希望能在动漫中放进知识科普,寓教于乐,《蓝猫淘气三千问》这类就是代表。但是,科普本身不是问题,国内的问题在于手法上的问题极多。如所谓科普,是在结构固定如八股文的系列单元故事内,非常突兀的放进一段所谓科普,实际上几乎看不见创作者的个人理解,简直就是直接从百度百科复制进来的。和故事内容也很少有联系,复制另一个百度百科也未尝不可。加藤元浩的漫画里也多有科普,但其中可见其个人理解及所悟,以及丰富生动的图解。尽管会因此加入个人价值观导向,但无论如何都比单纯复制百度百科好得多。整个故事也会围绕科普内容展开,紧扣主题,密不可分。

但是不幸的是,国内未见效仿,已见抄袭。

另外,实际上,加藤元浩的科普也确实难能可贵,日本不是没有复制百度百科的科普,如寺泽大介的美食漫画,其科普生硬如铁。

3:加藤元浩的作品质量有波动性特征。就是会有一段时间质量不行,而且是连续的不行。然后突然来了一个高质量篇,保持这个质量一段时间,然后又开始不行,循环往复。其实很多单元剧漫画也有这种特征。

4:加藤元浩对证券金融有着强烈的批判。其本人应是偏向实业的。

5:我曾经说过,“金田一是推理漫画里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峰”。但没想到,加藤元浩居然一步步的,踏过去了。

6:最近一年多,加藤元浩的两部作品都隐隐有一种奇怪的倾向,就是体现出对检察官相当的敌意。《QED iff》目前大约出30话,有这方面体现的至少三话。如第10话,裙带关系上位的检察官做伪证逼得无辜者自杀,第22话,检察官玩弄手段文字游戏构陷差点制造冤狱,27话,检察官恶用证据,强行定罪明知无辜的人。虽然在推理作品里检控双方都是常见角色,但如此敌对的情绪仍属罕见。个人猜测是不是日本那边检察官又制造什么冤狱了,但目前无头绪。

另外,对很多作品里出现的“检察官败诉会没面子”及类似逻辑,个人相当不理解。




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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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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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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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4:次日早晨,武松在厅上告禀,催逼知县拿人。谁想这官人贪图贿赂,回出骨殖并银子来「骨殖银两又在县堂上。」,说道:“武松,你休听外人挑拨你和西门庆做对头;这件事不明白,难以对理。圣人云:「三字骗得进士,骗不得武二。○下四句俚鄙可笑,上却装此大冒子三字,可发一笑。」‘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不可一时造次。”狱吏便道:“都头,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忽与潘、驴、邓、小、闲作对,真乃以文为戏。」,——五件俱全,方可推问得。”
——《水浒传  金圣叹评点本》第二十五回 偷骨殖何九送丧 供人头武二设祭

,由死神狙击手修改
语句修改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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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这个话题我觉得确实可以和废死放到一起说。刑罚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公权力合法的替受害者复仇,社会的每一个个体让渡了自己的部分权力给集体,那集体就有责任去为个体伸张正义。可以说复仇本身甚至是法律认可的,只不过不是你去动用私刑,而是法律来代你复仇。

不光是日本,欧美的废死其实也根本没有民意基础,单纯是法律界人士垄断了话语权的结果——杀人偿命不只是中国人才认的。合法的复仇被禁止了,那剩下的就只有非法的复仇了。这种鼓吹复仇的漫画其实就是对废死风气的一种反抗。

另外也是日本,有个检察官(名字忘了),本来是废死派,后来家人被杀了,表示“自己以前没有站在被害者的角度感受被害者家人的痛苦”,转向了支持死刑。我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想笑出声。

再有就是日本文艺作品黑公检法好像还挺常见的?之前看过一个小说,就讽刺检方为逮捕的犯人99%被定罪感到自豪,觉得这体现了公安水平高不会抓错人,为了这个数字还用尽手段试图让被冤枉的无辜市民认罪。

链接到点评
56 分钟前, Faramir 说道:

复仇这个话题我觉得确实可以和废死放到一起说。刑罚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公权力合法的替受害者复仇,社会的每一个个体让渡了自己的部分权力给集体,那集体就有责任去为个体伸张正义。可以说复仇本身甚至是法律认可的,只不过不是你去动用私刑,而是法律来代你复仇。

不光是日本,欧美的废死其实也根本没有民意基础,单纯是法律界人士垄断了话语权的结果——杀人偿命不只是中国人才认的。合法的复仇被禁止了,那剩下的就只有非法的复仇了。这种鼓吹复仇的漫画其实就是对废死风气的一种反抗。

另外也是日本,有个检察官(名字忘了),本来是废死派,后来家人被杀了,表示“自己以前没有站在被害者的角度感受被害者家人的痛苦”,转向了支持死刑。我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想笑出声。

再有就是日本文艺作品黑公检法好像还挺常见的?之前看过一个小说,就讽刺检方为逮捕的犯人99%被定罪感到自豪,觉得这体现了公安水平高不会抓错人,为了这个数字还用尽手段试图让被冤枉的无辜市民认罪。

这个数字还能体现的是检察官把很多难打赢的案子做成不起诉。

 

另外,日本那个人不是检察官,而是律师,叫冈村勲,而且他表示自己从未主张过废死

引用

冈村勋在妻子遭到杀害后就开始积极实现被害人正义。媒体与社会将冈村勋视为“先前主张废死,妻子被杀后支持死刑”的强烈反差代表。对此,冈村勋表示他从来就没有赞同过废死,更没有参加过废死联盟,纯属台湾媒体造谣。

 

不过也不需要因此就否定人类的双标。

几年前台湾那有个4岁女童被杀,乳名小灯泡。目睹了一切的其母王婉谕一直希望法院判死刑。但是她之前一直是废死团体成员。所属政党其实也是以各种政治正确为纲领的。事件初期她居然还说“我不支持死刑,但我不同意廢死”这种模棱两可的话,简直。

最后凶手确实没被判死刑。

,由死神狙击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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