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西菲尔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watashilolicon 发表于 2013-5-15 12:36 非常抱歉 这次是咱不对…… 不过我这脸被打的有点痛呢 我是123楼,说“不服来辩”那个,当事人可以回一下吧?如果违规,就删我贴好了。 既然他提到了,那连我一起罚,楼主应该没意见了吧! 不过我也发表点看法好了。该楼的主题“ 玩口袋妖怪的玩家都喜欢什么精灵”注意关键词“喜欢”而不是讨论谁最猛,那因为造型可爱喜欢可以不?因为酷喜欢可以不?因为招式华丽喜欢可以不?又不是战力讨论,再看看楼主的回复,有相当一部分,隐藏含义都是“你喜欢的精灵弱爆了”这个不叫战帖叫啥? 就好象喜欢艾斯的海贼迷,在一个“海贼王你最喜欢的人物”里回了“我最爱艾斯”,然后另一个人回复此人“艾斯什么的,赤犬不是轻松弄死他么”,大家也都有喜欢的人物,如果看到类似的回复,请问下会是什么心情?没爆粗口那就是教养好了。我不知道判定为“战帖”有何不妥。注意,本人说喜欢龙系,鬼系,(并不是因为最强,只是国人喜欢龙系没问题吧。至于鬼系,因为追看的某个同人小说主角第一个精灵是耿鬼-猎奇版)而楼主第一次回复为“一个飞行冰系的怪秒掉所有龙和鬼系”属性相克只有楼主懂? 反正我一早晨起来看到这回复是挺不高兴的。不过我记得战帖处罚惯例是谁挑战处罚谁吧,当然要是楼主认为不公平,我愿意为我的失言同样受罚。 至于回复连……这么说吧,要是钻版规空子,那谁都会,等下次做RP任务之类的,我也可以找个长贴从1楼开始,凡是能认真回复的全部回复,保证写的非常认真,一次回7个,然后换版,半小时后再来一次,半小时后再来一次,相信也一定会有人继续回复我的,比如我也攻击下人家喜欢的人物/游戏/漫画之类,然后“战个痛快”,顺便再对前来阻止的版主大喊“我带动了论坛气氛”然后殴打之…… 会有人认为这是个好主意么?@电视姬 请问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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