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五月 发表于 2013-6-24 00:34 迟早要出去的,而且签到60天再出去几乎是不可能的哦 先多攒点点数再出去........ 这边玩游戏都是十里坡剑神等级的...... 新手村不练到上限怎么能出去呢{:7_509:}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五月 发表于 2013-6-24 00:43 2333.留在这里太久会被辉夜欺负死的吧 被辉夜酱欺负就算了,毕竟......{:7_509:} 出去被其他人欺负就不好了{:7_513:}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五月 发表于 2013-6-24 00:46 按照版规来没人会欺负你的 嘛.......先把汁液啥的刷点上去再说.......{:9_607:}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五月 发表于 2013-6-24 00:53 你这样回复算违规的于是怎么办呢 学校网一抽一抽的,不是故意的{:10_635:}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五月 发表于 2013-6-24 00:59 这样的连一般来说会合理处理的 叫辉夜酱帮忙删掉了,好人啊喵...{:10_624:}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五月 发表于 2013-6-24 01:03 其实这个很正常的,而且是在新手区,一般的情况是会宽容的 越发不想出去了怎么办{:10_622:}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五月 发表于 2013-6-24 01:05 总有一天会出去的,我也不例外,在出去之前帮辉夜他们做点事吧,我是这样想的 ... 嗯,好,那也请多多指教了~~{:10_622:}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五月 发表于 2013-6-24 01:10 嗯,好好玩吧,注意休息,我去引渡了。 嗯,不要偷懒哦~小心吃炸虾~~{:10_630:}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五月 发表于 2013-6-24 01:14 在这里还没有出现四季大人呢,偷懒也无所谓的,你倒是有辉夜克着,当心被他欺负死呢2333 ... 哪天被发现就惨了233{:10_630:} 这边不要紧,妹红马甲不止我一个,负担不是很重,这也是一种爱啊{:10_630:}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五月 发表于 2013-6-24 01:21 2333不好意思,在综合区那个帖子的LZ妹红就是辉夜的另一个马甲 诶.....诶!!??人偶都被做好了么......这是多喜欢欺负蘑菇汤啊.......{:7_511:}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五月 发表于 2013-6-24 01:27 嘛,这个我不知道呢,说不定哪天我也弄个映姬的马甲 然后找个角落推倒一下~{:10_628:}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3, 2013 五月 发表于 2013-6-24 01:33 别这样说,好啦,我先下线了,明天聊 其实已经是今天了....... 拜拜~~{:10_642:}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4,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4, 2013 kononed 发表于 2013-6-24 12:02 欢迎回到新手区 要照顾一下新人哦 嗯......其实这边也只来了第三天....... 也请多多关照~(鞠躬)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4,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4, 2013 kononed 发表于 2013-6-24 12:15 嘛~就算只来几天 可是能够熟读版规,帮助版主找熊孩子就可以做调教员哦,一直就在新手区 新手区可是很缺 ... 嗯.......也不错呢~ 考虑一下下~~{:7_509:}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4,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4, 2013 kononed 发表于 2013-6-24 12:35 那样啊……期待你的加入哦…… 嗯.........如果要加入的话该怎么弄呢{:7_503:}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4,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4, 2013 kononed 发表于 2013-6-24 12:55 善用举办功能…… 把违规的新人举报……如果是被处罚的不用举报…… 引导新人,预先提醒即将违规的新人 好麻烦的样子........先慢慢了解吧..orz.....{:7_508:} 链接到点评
赤紅の涙 发布于六月 25,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5, 2013 kdggx 发表于 2013-6-25 12:32 好难啊…… 那个.....字数.......回帖字数要高过10个字.......{:7_508:}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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