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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貌似什么论坛新人报道都是首要的~~不过这300字也太~~~{:5_218:}

好吧上面的不算下面是正文:

如上所说,我是新人,并且呢,我这个人不喜欢说话,也不太会说话,如果有什么地方说的不对或者是得罪了各位前辈的话~~~

请参照以下条例,并依照当时情况进行判断可能的原因等

1。本人是文盲,以上内容均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2。此事与本人一点关系也没有,本人只是来回帖子赚经验的;

3。本人在此留言并不代表本人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4。若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条例、文件、规定、协议、管理办法、解释说明等,请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帖;如未删除,一切责任由管理员承担

5。因本人删帖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输入法、引渡法、担保法、商标法、专利法、广告法、国际法、著作权法、吸星**、今日说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6。如果需要跨省追捕请提前联系我以及网站管理员或法人代表;

7。不排除是黑客盗用本人帐号所发表发言;

8。若7成立,那么最终解释权归黑客所有,并且⑨判断为不成立;

9。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若依照以上条例也无法解决的问题,请带上地址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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