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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既合理又不合理的违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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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版规是已经定了,公告也已经发了,提醒也已经提醒了,甚至于你就在我刚刚发布提醒的底下加上了网址.......(捂脑门)
其次,禁言这块确实是太绝对了(因为相当于断绝了开小号之外交流的渠道),砍的时候我其实也在思索要不要先不禁言给个申诉机会(因为当初写版规的时候惩罚这块是直接从总版规那边搬过来的)

然后,我其实并不支持取消惩罚(除了禁言),因为一是我已经给到了充足的提醒,二是你也没有预先私信我或者其他任何版主询问,三也是最重要的是.......
你给出的理由并不客观也不充分,你的原帖子已经给出了足够的信息来让对方知道该网站的存在,那就完全没有必要画蛇添足加上一个跳转链接,能上论坛的我想应该不至于有人连搜索引擎都不会用,如果对方有兴趣的话完全不至于因为你没有给出链接而放弃访问。要说按知名度来决定罚不罚的话,那才是真正的随心所欲,解释权全归版主了。今天允许挂这个链接,明天允许挂那个链接,那么到底该怎么判定“允许”的标准?难道全看我心情或者别的版主的心情?亦或者看比这还要抽象的“网站知名度”?某度之类的先不提,你能说自己认识所有二次元论坛网站吗?你能保证别人和你一样都知道你嘴里所说的“人尽皆知”的网站吗?如果用这种“指标”去判断,那才是真正的“刑不可知,威不可测”。所以说我的主张不会改变,你的这条帖子从事实上符合所有广告贴的定义,除了你口中的“网站人尽皆知,不需要打广告”这一点之外,可能你会觉得我这么处理过于死板,但如果我是一个“善于变通”的版主,那么这条版规很快就会变得连厕纸都不如,因为什么网址都能被“例外”,都能算作是“友情分享”。

再结合狐仙的贴子,我认为节操处罚不变,永久警告和禁言可以撤销。因为考虑到版规更新发布时间,确实会存在“不知晓版规”和“处罚过重”问题,但是贴子本身的违规是既定事实,因而不取消节操处罚。

以上, @DzeroD佬麻烦帮忙消除一下禁言和警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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