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rcisos 发布于八月 5, 2013 分享 发布于八月 5, 2013 qwerty 发表于 2013-8-5 08:06 1, 并未写明原因,也并未公式给全站 2, _(:з」∠)_删个贴子还要全站公示……你是不是想多了 至于处罚标准啥的,一条一条写完你们是不是还要吐槽太长不看,或者说,不显眼,嗯? 链接到点评
narcisos 发布于八月 5, 2013 分享 发布于八月 5, 2013 qwerty 发表于 2013-8-5 08:14 当事人却说"已经公式只是我没看到" 不当言论我已列出 _(:з」∠)_人家只是说有那样的人而已,你就莫名其妙去堵枪眼又是什么心态…… 要说歧视也是歧视的举报党啥的,你要堵枪眼也没办法呢 所谓的公示只不过在封印里,嘛,自己看呗 链接到点评
narcisos 发布于八月 5, 2013 分享 发布于八月 5, 2013 野田美纪 发表于 2013-8-5 08:26 这只是你对我所说的话的翻译而已了 你要说版规太严厉的问题我就跟你说版规为什么定成这样{:7_53 ... {:7_503:}让你丫无限爱,你倒是无限爱啊,说好的无限呢 {:7_503:}↓一边玩去,我要打击这货积极性一开始就不推荐调教了 链接到点评
narcisos 发布于八月 5, 2013 分享 发布于八月 5, 2013 野田美纪 发表于 2013-8-5 08:30 咱已经充满爱的解释了那么长时间了啊 {:7_503:}让你丫无限,早就说了,没有人有无限爱233 链接到点评
narcisos 发布于八月 5, 2013 分享 发布于八月 5, 2013 qwerty 发表于 2013-8-5 08:31 他置我的主题不顾 莫名说新人又爆菊又盗链又举报的人只会添麻烦 请问何意? {:7_503:}咱最后说一次,人家只是说有那类人罢了,没点名说你吧……自己理解吧,咱觉得咱已经说得很通俗易懂了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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