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sade 发布于一月 9, 2014 分享 发布于一月 9, 2014 在悔过贴里我由于不知道论坛@人要先加好友的缘故又犯了三连的错误,在这里再次道歉,以后我一定会注意的。{:7_515:} (看了所有版规之后咱给自己定了几条守则方便我记忆:①不讨论作死向政治话题②不人参公鸡③在不回复人的情况下不三连回帖④多用点评代替回复⑤不屠版不无营养回复) @oneboard 链接到点评
fassade 发布于一月 9, 2014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一月 9, 2014 布偶只是布偶 发表于 2014-1-10 00:49 ........要加好友才能 @ 到.......................... {:7_497:}原来如此啊。。。 链接到点评
fassade 发布于一月 10, 2014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一月 10, 2014 戏言玩家 发表于 2014-1-10 09:33 @oneboard 咱来吧 顺便乃真看版规了?三连又违规了 {:7_511:}我发了贴才去看版规的。。之前我又不知道要加好友才能@人还以为是我@的格式不对 话说在帖子里连续回复算违规吗,我有那种每个人都要回复的强迫症。。 链接到点评
fassade 发布于一月 10, 2014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一月 10, 2014 人间らしくないお姫様 发表于 2014-1-10 00:59 @oneboard 一帖三连是什么心态 {:7_515:}在百度贴吧里养成的@人习惯难改啊,这里又没有楼中楼什么的。。。。不过我看了版规不会再犯了。话说怎么回复点评?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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