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傲之刃 发布于二月 9, 2014 分享 发布于二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看起来零酱告诉我一个好地方啊!{:10_646:} 但为什么要远离几个人啊……{:7_520:} 大家好!在下昵称是刃!是零酱也就是幽暗之零的好朋友!现实的那种!{:10_646:} 和零酱一样!我也是喜欢假面骑士还有超级战队的人!{:10_646:} 也是一只废宅!一只很阳光的废宅!{:10_646:} 不过为什么要60天啊……即使零酱已经说过了……{:7_520:} 只能在这里灌灌水什么的吧!但我这样的人不可能经常上啊……{:10_638:} 随便弄点东西堆上去吧!{:10_646:} 好烦啊!!{:10_638:} 可我又不是零酱那样的话痨啊!!{:10_638:} 假面骑士空我 亚极陀 龙骑 555 剑 响鬼 甲斗 电王 KiVa 多卡王 W OOO 法爷 火箭头四仔 铠武 嘛~300字神马的这次应该到了吧!{:10_646:} 换掉主题算了!{:10_637:} 链接到点评
孤傲之刃 发布于二月 9, 2014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二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没人吗{:10_638:} 零酱不是说有调教员什么吗……{:10_638:} 好伤心……{:10_638:} 链接到点评
逆风de山谷 发布于二月 9, 2014 分享 发布于二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孤傲之刃 发表于 2014-2-9 16:24 没人吗 零酱不是说有调教员什么吗…… 好伤心…… 咱是调教员,不过咱要告诉乃 咱的字数统计显示没到300啊 乃再说些什么吧 还有抢沙发不是好习惯的说 还有祝你在论坛玩的开心,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咱{:6_297:} 链接到点评
境界线上的光辉 发布于二月 9, 2014 分享 发布于二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这明显咩有三百字哦 亲。。。赶紧编辑下吧 不然给斑竹发现了。。。。呵呵呵呵{:7_509:} 如果有其他问题的话可以问论坛里面的那些水怪们呢 链接到点评
风荷 发布于二月 9, 2014 分享 发布于二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你就是幽暗之零吧。 巧合太多了。 你应该知道这里的规矩的,不该再犯了。 我之前也没有直接接触过你,并不了解你。 不论在论坛里你遇到过什么不愉快的事情,这是你们的个人恩怨,我不干涉。 伤心也好,要离开也罢。这都取决于你自己的决定。 如果不是那还真是我误会了,欢迎新人来到SS同盟 若你欲改号重生,这里同样欢迎你,刃。 链接到点评
孤傲之刃 发布于二月 9, 2014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二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温泉猫 发表于 2014-2-9 16:50 哎哎~205字哇...不修改了么~ 要上学了!{:10_638:} 而且对这个使零酱十分伤心的地方也没什么好感……{:10_638:} 链接到点评
天堂的猫 发布于二月 9, 2014 分享 发布于二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孤傲之刃 发表于 2014-2-9 16:51 要上学了! 而且对这个使零酱十分伤心的地方也没什么好感…… ... {:10_622:}学生党呀...学习为主,嗯嗯~ {:10_633:}嘛嘛...对这里没好感哇...也罢... 链接到点评
南川彩文 发布于二月 9, 2014 分享 发布于二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欢迎加入呢~ 幽暗的朋友呢~小彩文是在这认识幽暗的~以后多多指教了~{:7_519:} 不过报到要300字以上(英文符号不算) 现在200+左右~要补点字数呢~{:7_499:} 幽暗出来~欢迎自己的朋友吧~@幽暗之零 {:7_482:} 链接到点评
境界线上的光辉 发布于二月 9, 2014 分享 发布于二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7_498:}几分钟前看还是新人报到 现在竟然放弃了 成了灌水帖了????别放弃啊。。。。{:7_511:}300字 随便调侃下就能上的呢 链接到点评
孤傲之刃 发布于二月 9, 2014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二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fenghe1018 发表于 2014-2-9 16:48你就是幽暗之零吧。 巧合太多了。 巧合? 你想太多了 我是因为零酱才来的 要不是他突然在q说了几句骂自己的话就把我拉黑 打电话又闪烁其词 我可不是零酱那样的笨蛋 根据前几天的聊天就可以锁定这里了 我开号招找线索 这个报道也是因为礼貌罢了 解决这件事这个号就是零酱的第一个小号 或者永远消失 我不怎么喜欢论坛灌水 太无聊了 链接到点评
风荷 发布于二月 9, 2014 分享 发布于二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孤傲之刃 发表于 2014-2-9 21:15 巧合? 你想太多了 我是因为零酱才来的 既然你这么说,好,只是我想多了。你是兄弟义气,看到朋友有难拔刀相助。 我不是事件的当事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如果你要找我理论,对不起,你找错人了。 我之前也说了,不论在论坛里你们遇到过什么不愉快的事情,这是你们的个人恩怨,我不干涉。 要走要留,喜欢与否,都是个人意愿。 但是,至少这里有零曾经留恋的原因,也有不希望零离开的人。即使会让你觉得他是个笨蛋。 希望你们能好好解决这件事情,不要留下遗憾。 链接到点评
孤傲之刃 发布于二月 9, 2014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二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fenghe1018 发表于 2014-2-9 22:04 既然你这么说,好,只是我想多了。你是兄弟义气,看到朋友有难拔刀相助。 我不是事件的当事人,不知道发 ... 无论如何我都会让零酱留下 我不想他失去好不容易得来的朋友 而且这也是对我的挑战——本大爷第125次把他拉回来的挑战!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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