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心眼的L 发布于二月 6, 2015 分享 发布于二月 6, 2015 机会可以给你,但你我说了都不算,你去征求发布者的原谅吧,看看他怎么说。 对了,楼主目前是禁止发言状态,会员看不到你的帖子,争取发布者原谅这件事你私信也好开马甲来回复也好,自己看着办,你惹出来的麻烦你自己解决。都写了7天降权限,非要手贱。 顺便说几句废话:这种未经发布者同意的转载的事件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而且相关公告上面写的明明白白!初犯禁止访问3个月,再犯永久禁止访问,禁止上诉。之前也有太多的最后一次原谅,但最后一次之后呢?还不是有这种违规,还不是有人来悔过来上诉? @醉箭 没加gn好友,帮忙召唤一下。 附上一张截图 [attach]62273[/attach] [attach]62289[/attach] [attach]62290[/attach] 链接到点评
坏心眼的L 发布于二月 7, 2015 分享 发布于二月 7, 2015 艾因·利奇曼 发表于 2015-2-7 10:03L 这个情况贸易区和绅士区的版规不同 贸易区是禁言 绅士区是禁访 你最好和怒魂他们商量一下 这回就是你禁访 ... 其实禁止访问3个月不是来自于绅士区版规,而是来自于总版规:(零零)禁止讨论政治话题、发布广告贴、进行人身攻击等一切不良行为。 初犯禁止访问3个月,再犯删号。 之前发生过类似事件,只是当时没有公告说明,也是123出面执行了版规第零条规定: https://sstmlt.moe/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56728&pid=2746264 https://sstmlt.moe/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56728&pid=2747125 总版规第0条有说“一切不良行为”,都会被重罚。至于何谓不良行为,会由管理层一起商讨,最终由站长级拍板决定。 你,甚至很多人可能会说这样是在玩文字游戏。 但是规矩本来就是惩治无爱破坏环境之人,有爱会员也根本不会因【违规】而【受罚】 而我发的公告也是基于那次事件为了防止后人再犯此类错误而发的,因此本规则对全论坛有效,而不单单代表绅士区版规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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