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心眼的L 发布于二月 7, 2015 发布于二月 7, 2015 {:7_531:}相关内容已阅,既然发布者同意了,那就改判为禁言1月,望楼主牢记教训。 不要问为何还会有1个月禁言,这点没商量,罚的重就是为了遏制“绕过作者or论坛搞分流”的不良风气。 我知道楼主不是有意的,但既然我们已经把对转载的态度摆在明面上了,就不能再收回去。 https://sstmlt.moe/forum.php?mod ... d=92069&pid=4958511 https://sstmlt.moe/thread-5691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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