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琪琳珊娜 发布于二月 19, 2015 分享 发布于二月 19, 2015 居然是电视姬{:7_498:}必须表示关注{:7_531:} 你和甲方的事,你和工人的事,虽然是一件事,但是得分开来看。 看金额和描述,你和甲方肯定不是承揽合同关系,所以应该是建设工程合同吧。 甲方在第三方评估所评估中提供和串改假图纸及阻拦实地测量,那么评估合格了吗? 如果合格那甲方必须要付钱——但是既然甲方阻拦,那么实际情况大概是,实际合格了,但是甲方阻拦导致评估不合格…… 因为不合格所以不能给钱——没收到钱所以没法发工资,这么个情况么? 这个建设合同里没有具体规定,所以要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法十五章,第二百六十二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还有合同法十六章,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同上,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我对合同法只能算一知半解——因为好歹跟经济有关系但是我又用不上…… 我猜甲方的目的就是扯到这两条上,不合格所以不能给钱,所以减少报酬——或者拍卖——那样钱更少,你们也没时间不是么…… 然后你们和农民工的事,适用于劳动法——这个离我更远一点貌似…… 劳动法的第七章法律责任里,第八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似乎只有这个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么一句,——第九十五条也有,不过是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事情——其它的都只有承担赔偿责任这么一句。 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个没有刑事责任的说法 所以,拒不支付人工费,不构成刑事拘留的条件。 至于具体的,是刑法的问题——这个请饶了我吧…… 其中两点——甲方阻扰第三方评估和刑事拘留拒绝会面——已经被板凳说了…… 因为比较正式,所以我觉得我最好声明一下: 我是经济专业,法律并非我的专业,我也没有进行法律解释的权利和能力,所以以上部分我不负责任 以上……{:7_527:} 链接到点评
推荐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