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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区版杀】无论如何没人报名杀 (15-03)


推荐贴

 

 

 

 

请各位玩家建立讨论组,拉入小麦,静雄,箜茗,雪落

游戏规则

每组4人,共10分。

身份(每回合更改)

检察官1名:可以起诉犯罪嫌疑人。(酱油时,则起诉检察官)

纵火嫌疑人,走私嫌疑人,食皂嫌疑人共3名:可以被起诉。

量刑官1名:可以选择对犯人惩罚的轻重,扣1分或者扣2分。(酱油时,默认一分)

法官1名:当陪审团投票平局时法官宣判嫌疑人是否有罪。(酱油时,默认有罪)

陪审团6人:可以投票被起诉犯人是否有罪,每人1票。

 

职业(永久):

专业检察官(被动):每轮可以起诉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开投票。)

罪犯头目(主动):消耗2分,指定另一名嫌疑人顶罪。

大法官(主动):消耗1分,不经过陪审团直接宣判嫌疑人是否有罪。

坑麦量刑官(被动):选择分数时可以选择3分。

 

游戏流程:

开局,给每组的4名成员分配4个永久性的职业。

然后给所有12名成员分配一个临时性身份。只有当给玩家分配的职业与身份重叠时才能发挥特殊功用。

 

分配完毕所有身份后,抽到检察官身份的玩家起诉犯罪嫌疑人,并由裁判在版面公布。

然后 抽到量刑官的玩家,选择扣除该嫌疑人多少分。

抽到陪审团的玩家,选择该嫌疑人是否有罪。

抽到法官的玩家,如果有大法官职业卡则可以在投票阶段直接宣判是否有罪。没有则只能正常投票。

再扣除/不扣除,犯罪嫌疑人分数后。进行下一轮。

职业不变,身份重新分配。

当某一势力分数归零时游戏结束。剩余分数最高的势力获胜。

 

注意事项:

1.如果报名请确保自己不会酱油。打酱油情节严重者会被强行替换。(扣节操 \^o^/ 扣节操 \^o^/ )。

2.本季版杀由空明,小麦主持。玩家请加版杀QQ群328847498,并邀请所有主持加入一个以你自己命名的讨论组。卡片发放和行动都在讨论组内进行,有问题也请在讨论组内问。

3.原则上每个白天长24小时,夜晚长24小时,每晚10点截止。具体长度由主持人决定,请仔细注意主题帖内通知。

4.禁止一切形式的截图,引用主题帖内的内容除外。如果发现请向主持汇报。欢迎仿造身份卡、聊天记录之类,仿造时可以找主持协助。

5.如果你不在时间内投票或发出信息,不能追加。

6.死亡之后你只能与其他死人在死人组里交流,不能与活人讨论本季版杀,也不能在主题帖和群里讨论本季版杀。

7.本季允许私聊,请随意,建立其他讨论组记得叫裁判去看热闹。

8.玩家死亡时不公开信息。

9.游戏从检察官指控别人开始。

10.结算截止时间为每天21:00准时结算。因为结算耗时较长,结算结果公布会稍晚。(如果所有玩家都发布了指令则可能提前结算)

11.卖鱼爆照!

12.如果你的角色指令你冲突规则,请遵循自己的角色。

13.如果不确定自己做的是不是在规则内,请先发信问主持。

14.本次玩家不禁止设立各种讨论组与小团体。记得叫裁判看热闹

15.正式贴规则可能与宣传贴规则有些出入,请按照正式贴的规则行事。

16.截图、禁言后说话、违反各种规则者扣分。违反规则者无法获得胜利。

17.卖鱼爆裸照!

18.主持人保留在游戏进行中发现缺陷时随时对其进行修改的权力。第一设计者有对游戏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良好的版杀氛围靠大家维护,请各位玩家请文明游戏,谨记八荣八耻:

以〖积极投入〗为荣,以【消极潜水】为耻;以〖倾情演绎〗为荣,以【灌水刷贴】为耻;

以〖尊重他人〗为荣,以【讥讽谩骂】为耻;以〖分析辩解〗为荣,以【诅咒发誓】为耻;

以〖团结协作〗为荣,以【骄横独断】为耻;以〖公平游戏〗为荣,以【作弊欺瞒】为耻;

以〖客观总结〗为荣,以【事后诸葛】为耻;以〖博闻广纳〗为荣,以【固守自封】为耻。

 

@aa911210

@道满清明

@1035405927

@战士刀

@match888888

@qknight

@zangwei44

@1564531778

@copyforever

@d9087625

@苍崎紫

@cc6hao

 

 

@雪落花开 @狼与小麦 @静雄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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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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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回复
770716811 发表于 2015-3-10 22:12

很多天前就看过了,其实我是很感兴趣啦(很喜欢玩杀人游戏!感觉和杀人游戏有点类似)

但是又感觉很不一样 ...

版杀的乐趣就在于坑人啊~~~多玩玩就会了

 

每期版杀的规则都不同呢,也有村黑独类型(杀人游戏)的版杀的。

 

版杀的报名帖都是发在活动栏的,人数够了才在动漫区发进行贴的。。。。。

 

版杀每月会进行一到两次,期待你的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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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50%]

[tr][td=254]玩家[/td][td=82]第一轮身份[/td][/tr]

[tr][td=254]夜空鱼 (@aa911210 )[/td][td=82]陪审团[/td][/tr]

[tr][td=254]@道满清明 [/td][td=82]陪审团[/td][/tr]

[tr][td=254]馒头蘸大酱 (@1035405927 )[/td][td=82]法官[/td][/tr]

[tr][td=254]@战士刀 [/td][td=82]陪审团[/td][/tr]

[tr][td=254]骨头不想被熬汤 (@match888888 )[/td][td=82]纵火嫌疑人[/td][/tr]

[tr][td=254]@qknight [/td][td=82]食皂嫌疑人[/td][/tr]

[tr][td=254]萝莉少女御姐控舰长 (@zangwei44 )[/td][td=82]检察官[/td][/tr]

[tr][td=254]海茵里希 (@1564531778 )[/td][td=82]陪审团[/td][/tr]

[tr][td=254]@copyforever [/td][td=82]陪审团[/td][/tr]

[tr][td=254]@d9087625 [/td][td=82]量刑官[/td][/tr]

[tr][td=254]@苍崎紫 [/td][td=82]陪审团[/td][/tr]

[tr][td=254]天草筱 (@cc6hao )[/td][td=82]走私嫌疑人[/td][/tr]

[/table]

请检察官起诉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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