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证件有点问题12月19回了国,走的时候把12月到1月的房租交了,也跟室友说了让他们去找新的租客。
但毕竟事情挺突然的,他们一下子可能也找不到人,就说我要是回去房间还给我留着。
我表示八字还没一撇,先找人租,我真的有机会回去了,要是他们那房间还空着再搬过去也行。后来他们说既然我12月-1月的房租已经交了,就至少把房间给我留到1月交房租的时候。
走的很急我家具啥的也没要,就跟他们说要用还是要卖都行,钱啥的我也不要了。
后来一月交房租的时候,我想着这临时走得挺急的,就又补了二月份的房租给他们,也跟他们说清楚了去找新的租客。
然后他们昨天来跟我说要交1月和2月的水电费,如果只是交基础部分也还好,但那个费用看着就是算上了用水用电量的,我这两个月人都已经不在了,就有点不太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