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款接触到的电子游戏,应该是魔兽争霸3冰封王座。那是买一个二手电脑上附带的。毫无疑问我那时根本不会玩,毕竟是刚从魔界过来,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操纵人物走路。于是我便更倾向于电脑上的另一款游戏:血战上海滩。只要用鼠标瞄准射击就行,我一度沉迷了很久。不过当我学会用鼠标和键盘操纵人物的时候,我便意识到了魔兽的魅力。
从那时起过去了多少年?我已经不需要打工租房当做临时魔王城。我的笔记本是最新配置,我有大量时间去玩任何游戏。我不缺那些了,但我仍然记得,当年初来人间,那个大雨倾盆的下午,我没法出去打工,坐在出租房里,一心打着魔兽战役,用雷克萨和他的三个伙伴围殴海军上将,满屏都是闪电和怒吼。出租房有点漏水,脸盆在墙角接水,水声滴滴答答不绝于耳。勇者坐在床上对我说“魔王,快点去收衣服啦,都湿透哒。”“晓得了晓得了。”
最终我也没有去收衣服。时至今日,那些短袖和短裤还在雨中飘荡。我可以一次次地通关多洛特战役,但不再有人叫我去收衣服。我只能在暴雨来临时注视窗外,等待永远不会回来的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