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bi 发布于七月 22, 2015 分享 发布于七月 22, 2015 首先B有没有立遗嘱之类的?如果有,那以这类东西所指定的那个人为先(当然,有人反对的话那还有很多问题,在此先不讨论。) 若没有留下任何证物,那么会优先B的其他直系亲属,例如叔叔侄子一类的。 如果按照历史的话,私生子和女性是没有继承权的,若非篡权或是无其他人选,否则是不会继位的。 以上是在下一点见解,若有错误还请指正。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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