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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裁判所发帖,就在这里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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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的是123,下决定的组织是文化漫谈管理,但毕竟这个提议首倡者是我,而且我也看得到,所以我来回答。

你啰嗦的每一句我都不觉得是啰嗦。因为我知道,你对论坛有你的爱,你爱也有你爱的方式。这些天我看着你在离开管理层之后有一段失落,前些天应该是因为验证消失了一会,等回归之后马上开始在下限区撒福利参加活动带节奏。

你这么热心,我怎么可能不试着去理解你的心情。

所以作为静岳,我也愿意向你表达我的情绪,喜欢也好讨厌也好;

作为超版,我也有理由向你解释为什么。

 

首先,这不是一个会让你【不能回来】的处罚。让人永远不能回来,比【禁止访问】还严格的处罚是【禁止IP】。这次【禁访】,是给犯错者的;【禁止IP】则是给对论坛有恶意的人的。你只是那个账号无法再使用,但是你的电脑依旧可以登录SS。所以我们并没有把抖抖当做对论坛有恶意的人。

其次,虽然我们这是身在二次元,但是我想我们每个人认的也不是yunguolong这个账号【我居然都已经记下来了,笑】,而是有着那个头像,那个签名,那个称号的那个抖抖。他说话时候的省略号都是三个全角句点。。。偶尔发起脾气来的口癖会变成“老娘”,喜欢收人做自己的女仆,和小音音,线线人,水狼,离歌萌...他们都是好朋友。换上自己的那套行头,在水区的中心高喊一声【我回来了!】之后,你还是你,不是么。

然后,我坚持关于永禁的判断。总版规第零条,不管是谁,包括论坛管理也都不能触犯,否则就是这样的结果。太多特事特办只能让规矩沦为一张废纸,而这个论坛最不能动摇的就是总版规。

 

以上。

 


看来以上还不能只是以上www~

怎么说呢~我的判断是错的,所以回忆就只能是回忆了。

赶紧回去复习一下总版规。

然后,再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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