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酱油 发布于九月 1, 2015 分享 发布于九月 1, 2015 既然都到这来啦,那我也只能在这说几句。 第一,版规是死的,这一点我还是坚持,同人区版规在建立初并不能预想到即将出现的“水回”是怎样的,所以同人区版规列举的水回,只是一方面。 第二,关于这个“判断”的问题,这是一个个人标准,也就是说,作为版主,我在下处罚的时候,就应该有一个充分理由去下处罚,即便是“擦边水回”也同理。而且,我在处罚时也作好了最坏打算,如果会员对处罚不满意,而我又无法让会员赞同,我会将处罚撤销。 第三,关于你的“初犯”,这里可能你对我的回复有些误解,直接砍,那是对于高等级会员的处理方式,这里已经不适用“初犯”了,默认的,高等级会员应该要对自身有一定规范,因为已经是长期混迹论坛的人,就应该注意到这一点。这里的“初犯”,我个人是限定在低等级会员范围。并不是说你没有前科,我就不能砍,如果这一次我提醒你,你改了,下一次你还是这样的情况,那我还需要再一次提醒么?类似的情况,同一个高级会员屡次被提醒还是犯错的,我并不是没遇到过。 第四,说到感谢词,如果单纯的谢意,在自身看来可能没问题,但并不能说明楼主就能接受这一点,再一个,如果在外人看来,你这样一个简单的回复就能算及格,那旁人不也是纷纷来效仿不是么?会将此类回复做处罚,我觉得也有一定限度将“水回“控制在”少出现“的这么一个范围内,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好的环境给会员不是么? 最后,关于刚提到我承诺的,既然楼主并不赞同我的说法,这里我也觉得有必要致歉,”很抱歉,是我处理得不够妥当“ 在此,我会将处罚撤销掉。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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