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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在豆瓣写的)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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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的目的是玩汉化RPG来的,无意之中进文区看看,我是个作家(30岁以下寂寞的人都把自己当成作家),30年内应该可以拿奥斯卡最佳编剧,诺贝尔不好说。总之金马奖什么的没什么问题,大家好。

 

 

 

1

2年前初夏的一个雨后的酉时,我遇到了命中注定的男孩。

6点11分在离法华寺公交车站111米的距离,我和命中注定的男孩擦肩而过。

说实在话,男孩长得并不算英俊帅气,瘦削的骨架勉强撑着一件不搭调的美军MA1飞行夹克,头发蓬乱无形,没有任何吸引力。年纪也应该快有30岁了,勉强的说也不应该算是男孩的年龄。即便如此我与他距离不足11米我便感觉,他就是我命中注定的男孩。当我与他的目光相对我的胸口就咚咚乱颤,走路也变得不自然,高跟鞋差点被人行道方砖之间的缝隙绊个踉跄。

每个女孩都会遇到一见钟情的男孩,大部分是被男孩的某一特征吸引,眼神贪婪又狂热的男孩,瘦弱且手指纤细修长的男孩,手臂肌肉线条充满力量和美的男孩;又或者因为同样的喜好产生认同感而被吸引,看到一手开着英菲尼迪qx70一手吸烟的男孩,看到翻看福楼拜、莫里哀等法国文学的男孩,看到弹着吉他在地下通道卖唱的男孩,健身房看到裆部鼓起超大一块的男孩。我也一样,曾经在赛百味看着对面那桌吃金枪鱼三明治细嚼慢咽的男孩发呆了半小时,直到他吃完。

但他并没明确特征吸引我,与他擦肩而过之后我回到家,甚至想不起他有多高的鼻梁,眼睛多大,双眼皮还是单眼皮,只有他并不算英俊帅气这一特点。回想起来真是莫名其妙。

我马上拿起手机跟闺蜜说起我遇到了命中注定的男孩这件事情。

“这样,”她回复我,“他长得很帅?”

“谈不上帅,很普通的一个人”

“很有钱?”

“不,穿着很普通,跟有钱没钱无关”

“哈哈,那他肯定主动跟你谈话,说了一堆花言巧语讨好你喽,这种男人离他越远越好!”

“没有这回事!我和他连一句话都没说”

“真的一句话都没说?”她感觉莫名其妙。

“千真万确”我说:“仅仅是擦肩而过”

他由南向北,我由北向南,在初夏一个雨后的伴晚。

我当时真应该跟他说话,即使互相留个电话也好,然后回到家就可以加他微信或者QQ,我想知道他的身世,也想全盘托出自己的身世。最重要的是想搞清自己和他在6点11分离法华寺公交车站仅仅相距11米便感觉与他命中注定这一事情的原委,想搞清盛唐时候红佛与李靖、红线与薛嵩、无双与王仙客初次相遇是否会同样感觉自己与对方命中注定。

然后我会约他一起吃饭,看伍迪艾伦的电影,带他去三里屯那边我比较中意的灵魂乐酒吧,那里每天夜里都会放AI Green的Let’s Stay Together,如果回家路上他提出去酒店住一晚,我也许会假装不知所措,心里早已欲走还留。

无限的不确定性与命运的难以琢磨在催发我的想象。我和他的距离仿佛不是11米而只有1米。

问题是,我到底该如何与他对话。

“你好,我想和你说说话,只占用你30分钟时间,可以吗?”

感觉这个方法很笨,八成会被当成保险推销员。

“不好意思,问一下最近的公交车站在哪?”

这同样不靠谱,车站离我们很近,况且他告诉我车站的位置以后我接下来该说些什么?

或许我该开门见山,“你好,我想知道你的手机号码,你看上去像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人”

不成,他会不会把我当成随便的女人,或者觉得我是个拉客的陪酒女。即使我们互相留了电话,在短信里我告诉他对他很有感觉,他可能这样说:即使你认为你我是你命中注定的男孩,但是你并不是我命中注定的女孩,对不起。这很有可能。我已经27岁,就要步入剩女的年龄,如果碰到这样的结果想必会不知所措,也许就这样一蹶不振。

我们在红桥商场门口擦肩而过,刚经过雨水灌溉的路面迸发出泥土的香味,空气中凝结的水块儿触摸我的皮肤。连向他打声招呼我都没做到。

走了几步回头,他的身影早已消失在茫茫人海。

 

2

 

美国作家约翰•肯尼迪•图尔唯一的成熟小说《笨蛋联盟》斩获普利策奖,在此之前他当过兵,在工厂当过裁缝,卖过熟肉,酗酒吸食大麻,在自己斩落普利策奖的11年前吸汽车尾气自杀。另一名全名音译带肯尼迪的美国政客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发表的一本关于自己脊背外科手术的文章《当仁不让》,书中讲述了美国历史上8位著名参议员的职业生涯,该书出版后成为全美畅销书,并在1957年获颁普利策奖,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在1963年11月22日遇刺身亡。还有一名音译名字带菲茨杰拉德的美国作家兼剧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写出了美国爵士时代的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在同样很有才华的妻子泽尔达•塞尔患上精神疾病以后精神崩溃,终日酗酒,1940年12月21日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葬礼上他的朋友女诗人多罗茜•帕克失声痛哭:“这家伙真可怜。”墓碑上镌刻着《了不起的盖茨比》中家喻户晓的结尾:“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被不断地向后推,直至回到往昔岁月。”

我童年时候的梦想同样是不经大脑思考的‘科学家’‘宇航员’,稍微懂事以后想当个小说家,认为小说家可以创造自己理想的世界,随心所欲的决定一切,可以在小说里发泄自己的不满,而不是现实对人抱怨而被人讨厌,不被人讨厌一直是我的个人追求,所以认为小说家是最完美的职业。直到我19岁都一直这么认为。

现在我什么都不想干,原因每当我想描述部分事物总是缺少对事物初步的理解,对生活的经验极为狭小,比如我想描述16岁少女的肚脐,思维总是向排球运动员靠拢,事实上这也是我对女生肚脐仅有的理解,我在生活中并不善于观察,经历也并不多。艺术作品需要想象、经验、知识,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在创作中就会产生绝望的情绪,这种情绪会缩短人的寿命。

村上春树曾经说过真正的艺术诞生于奴隶社会,我完全同意。希腊和罗马时代的奴隶们洗衣、做饭、换洗澡水,奴隶主饮美酒荡舟吟诗作对,可以完全把精力投入到艺术创作中。每天翻着团购网站喝着劣质酒在银行听顾客抱怨的我只能写出这种垃圾。

我尝试从讲故事开始,事实证明即使是短篇小说对我来说也是极为困难的事情。

 

3

 

实际故事从2016月3月7日2点15分开始,结束于2016年3月7日2点23分,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结束语‘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北京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男孩18女孩16,男孩不算特别英俊,女孩不算非常漂亮,两人在摩托车店不期而遇,不约而同的被对方吸引,大概这就算命中注定吧。

后来男孩经常骑摩托带女孩兜风,看电影,去公园散步,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不再孤独。两人同时认定双方命中注定一辈子不会再分开。一粒精子从2亿多同胞中找到自己命中注定的卵子,这从自然学上说是生命的奇迹。而在地球上60亿人类中找到自己命中注定的另外一半,这简直是宇宙奇迹!

而奇迹总不是那么容易发生,两人相处半年后,在一场事故中重伤昏迷住院。男孩骑着摩托带着女孩去商场的路上,一辆刹车失控的货车将两人撞飞出去。事后两人分别在不同病房昏睡,而在两人病房之间正在上演一出辩论大会。双方家长在争执该哪边为这次事故负责,起先是理论推卸,慢慢变成争吵谩骂,就在马上就要动手干架的时候被医院的员工劝开,女孩的家属将女孩带走到别的医院治疗。

老天眷顾,两人分别于两天前后平安无事的醒来,而且身体没有留下明显伤痕,美中不足是都不记得任何事情,过去的记忆遗失殆尽,就跟金•凯瑞的电影《美丽心灵的永恒阳光》中的男女主角一样。

时光如剑,岁月如梭,男孩和女孩经过十年的时光比常人加倍的努力重新获取知识,情感,融入到了社会。美中不足的是双方父母彼此憎恶对方,没有告诉自己的孩子还有另外一半这个事实,两人分别经历了不理想的3次和1次恋爱。如今男孩已经29岁,女孩27,时间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初夏的一个雨后的伴晚,男孩为了去图书馆借书由南向北,女孩为了去星巴克买杯咖啡由北向南,在红桥商场门口擦肩而过

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失去的记忆以魂魄的形式在脑中回光返照,并且得知:

他是我命中注定的男孩。

她是我命中注定的女孩。

然而遗失的记忆毕竟只是冷灰残烛动离情,大部分都始终封存在彼此父母的憎恶中,两人的内心也不像孩童时明澈,结果连句话都没说就擦肩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永远。

 

4

 

“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吗。”我对身边的未婚夫说。

“唔,有点太不接地气儿,不觉得?”

“喂,这可是我好不容易想出的故事。”

“其实还可以啦,不过我更喜欢正能量一点的。”

时间是午夜,我俩走在天坛公园斋宫南面的牺牲所附近。北京的白天充满了阴霾,像一口陈结了的粘痰,终日不散,导致我喜欢上了昼伏夜出。即使是夜晚,四周也笼罩着薄雾。牺牲所周围的石头是用来祭祀动物的,这时看起来像一块块墓碑,我俩在闭园之前进入公园,他说为了寻找刺激,我是想享受片刻安静。

这时,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一声动物的尖叫,我俩不由得停下脚步,面面相觑。

小时候家在牛街,是北京回民聚集的地方,旁边的回民餐馆有一只山羊,我每天放学路上都去喂它树叶,它经常舔我的手,那感觉麻酥酥,我与它就这么成了朋友。过了不到两周,我在家听到了和现在一样的尖叫,等我第二天上学路上只看到餐馆地上一片血迹,原来拴羊的木桩上面放着几块肾脏。

我跟未婚夫说起此事,未婚夫笑了。“没事啦,我听着不像羊叫,像是门框很多年没有上油被风吹动的声音。”

可是我依然害怕,现在一丝风都没有,会不会是那只羊的鬼魂因为我没有去保护它而怨恨于我,但是时间已经过了去很多年,如果它想报复我早已出现征兆,何必等到此刻。

我俩继续往前走。

“说起来全怪你,为什么半夜三更要来这种没人的地方。”未婚夫突然停下脚步

“噯,是你先说要进来的好不好,说是寻找刺激,你说公园里只有两个人很浪漫。”

“可是你答应了。”

“嗯,没事了继续走吧。”我只想赶快离开这里

“我叫你去死你也答应吗?”

未婚夫的脸色此刻变得阴郁,自从我认识他以后一直感觉他是个很阳光的男孩子,以前也有过争执,但是从没给我脸色看,也从不抱怨。我们从相识到订婚半年之间一直算是默契,此时此刻我对他的态度十分惊讶。

“你今天怎么回事,脸色突然这么难看,明明很小的事情,以前你不是这样的。”

“你走路的姿势实在难看,才发现你是O型腿,我打赌你以前最少有过20个男人。”

我这次真的被他气到了,我对我的身材一直相当自信,他只是想无理取闹。

“如果你这么想当初为什么不直接说出来,一直夸我身材好,说我的眼睛非常美,像你家乡的星星。”我气的强忍眼泪。

“我只是觉得你很开放,想操你不用花钱而已,第一次开房你的下面又黑又松,味道也不好闻,还有天气这么凉你为什么还穿黑丝,只有*女和葬礼上才穿,你一定是巴不得我快点死。还有你老谈的那个前男友,听说他最近蹲了监狱,是个小混混,他一定是下药以后叫很多人一起干你,然后把你甩了,全天下只有我这个傻逼才会娶你。另外你的爸爸,简直傻逼的要死,饭桌上老给我讲他当年插队的破逼事,我听得耳朵都起了茧,我猜他插队的时候不在你妈身边,你那淫乱的老妈和哪个收破烂的生下的你,他自己还不知道。对了你的母亲不是早就下岗了吗,连初中都没读完的文盲下岗以后只好去当清洁工,我跟别人聊天都不好意思说你的情况。”

“你妈逼!你胡说八道!滚蛋!回去我就跟父母说取消婚礼,我以后再也不想看见你!没想到你是个混蛋!”

我自己都不记得有多久没有说过脏话,气的连怎么骂人都忘了,我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见他,只想快点离开,快步向公园门口走去。

“等等,我的头好痛,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操你妈!”

我回头看到他捂着头蹲在地上,手臂变成暗红色,身体在不停的痉挛,我慌忙间过去拉开他的手臂,看见他脸上的肉都已腐烂,化为油脂在一坨一坨往下掉,左眼眶已经没了眼珠,另外一个眼珠也顺着右眼眶流到一半。我吓得赶快退开。他不停地用手撕扯自己的皮肤,鼻孔现在只剩下两个洞,嘴唇也没了,漏出没有任何肉包住的牙齿,不停的尖叫,之后邪恶的大笑。我一动都不敢动,完全吓住了,片刻时候他已经什么都不剩,衣服和皮肤都被烧没了,漏出红通通的肉,脑袋突然长出了两只角,就像西方神话里的魔鬼。

“我就是那只羊,被人类吃掉以后忘不了你,和魔鬼达成契约被复活的。为了吃人类的肉才来接近你。除此之外,我对你没有任何感情,你个傻瓜!你个傻瓜!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想跑但是发现自己根本不能移动,它浑身冒着难闻的浓烟抓住了我的脖子,把我按在地上,裸露的牙齿在我的脖颈咬了下去。

我捂住脖子在床上惊醒,被褥被汗浸湿。老公在旁边看着我。

“你做噩梦了吧。”老公关切的看着我,手里拿着湿毛巾为我擦去头上的汗珠。

“嗯,刚才我有说梦话吗?”

“叫的好大声哦,还骂人来着。”老公笑着把毛巾放在床头柜。“估计连隔壁的邻居都听到了,以为咱们在吵架。”

“不好意思。”

“没事,是很恐怖的梦吧。”

“非常可怕,简直难以想象。”

“可以的话能讲给我听?”

“算了吧,我不想说。”

“对我也不能说?说给我听的话应该会减轻心里的恐惧。”

“没关系,暂时还不想说。”

他沉默片刻,脱鞋上床又开始用手机在QQ聊天。

“对不起,今天能不能不玩手机,都2点20了。”

“嗯,再等一会。”

“好久没有抱着你一起睡觉了。”

“你自己先睡就好,我还有客户要谈。”

“能不能明天再说,我今天想抱住你睡,不然睡不着。”

“都结婚快10年了,又不是度蜜月,哪有这么多事,你大学毕业以后偏要去做社工,也不赚钱,还不是全靠我,你先睡,没事的,一个梦而已。”

我闭上眼睛,一直紧闭着。

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和他相遇,在一个摩托车店,那年我16岁,当时他并不是这样啊。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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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我的头好痛,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操你妈!”

我回头看到他捂着头蹲在地上,手臂变成暗红色,身体在不停的痉挛,我慌忙间过去拉开他的手臂,看见他脸上的肉都已腐烂,化为油脂在一坨一坨往下掉,左眼眶已经没了眼珠,另外一个眼珠也顺着右眼眶流到一半。我吓得赶快退开。他不停地用手撕扯自己的皮肤,鼻孔现在只剩下两个洞,嘴唇也没了,漏出没有任何肉包住的牙齿,不停的尖叫,之后邪恶的大笑。我一动都不敢动,完全吓住了,片刻时候他已经什么都不剩,衣服和皮肤都被烧没了,漏出红通通的肉,脑袋突然长出了两只角,就像西方神话里的魔鬼。

“我就是那只羊,被人类吃掉以后忘不了你,和魔鬼达成契约被复活的。为了吃人类的肉才来接近你。除此之外,我对你没有任何感情,你个傻瓜!你个傻瓜!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上面这一段时有种莫名的突兀感,以及觉得在比喻和遣词上有点怪怪的。除此之外文章整体的感觉我还挺喜欢的,虽然读着有种译本的感觉(笑

作为一个三十岁以下的寂寞的人我还是只能把自己当成一个默默无闻的写手啦~总之希望能在文区看到你的更多作品~

 

最后想提醒的是最好选用宋体2号或者3号字体,现在这个字有点小看着有点累{:7_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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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筆偏執狂 发表于 2015-10-5 13:11

“等等,我的头好痛,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操你妈!”

我回头看到他捂着头蹲在 ...

 

初中的时候看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杰克伦敦的书比较多,所以老被人当做怪物,那个时候女的都看狼的诱惑,男的都看大宇神秘惊奇系列。

到了高中开始读村上春树,发现这是一个跟我一模一样的人,在寂寞的时候看电影,看书,听沙滩男孩和甲壳虫,所以把他的书都看了,之前很少接触日本文学的,后来又看了夏目漱石,村上龙。

不过主要还是看美国作家的书更多一点,所以写作老带翻译腔,这是一个不好的习惯。

中国作家比较喜欢史铁生和王小波,王朔也还行,对现在微博上那些大V的东西很少看。

 

另外觉得这一段违和的你不是一个人,我之前还改过这段,没想到还是被人吐槽了{:7_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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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筆偏執狂 发表于 2015-10-5 13:19

就跟我的小说总被说有很浓的日本作家的味道一样233确实阅读会影响写作风格呢。

微博大V?没有接触 ...

是啊,对于韩寒提出反对意见然后被人骂成郭敬明的粉已经习惯了,所以现在很少发表意见,其实也没必要,毕竟中二不好,不应该肆意评判别人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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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指针 发表于 2015-10-5 13:23

是啊,对于韩寒提出反对意见然后被人骂成郭敬明的粉已经习惯了,所以现在很少发表意见,其实也没必要,毕竟 ...

 

自己不再看韩寒和郭敬明的作品的原因是:前者就像跟你同住一个社区的热心邻居,他像你一样希望这个社区美好和谐,但也正因为如此他总会用最细致恶烂的比喻告诉你小区的某某地方有一坨狗屎,并且对你问候那条狗的祖宗十八代以及希望你能帮腔而不是去清理掉那坨屎。而后者就像一个你多年未曾联系现在已经拥有各自完全平行的人际圈的初中同学,想要找些话题跟你聊聊但却最终选择了跟你聊一坨黏在他所在社区的某个地方的一坨狗屎,而无论是这个社区这坨狗屎甚至是他这个人都完全不会对你造成任何影响。

归根结底这世界值得关注的并不是只有狗屎啊...铲掉它或者干脆无视它很难吗?

 

 

期待你能在文区发表更多的作品噢(重要的事说两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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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筆偏執狂 发表于 2015-10-5 13:26

自己不再看韩寒和郭敬明的作品的原因是:前者就像跟你同住一个社区的热心邻居,他像你一样希望这个社区美 ...

哈哈哈很有趣的比喻,主要这俩人普遍被当成对立面,其实事物普遍具备多面性,不一定讨厌就要喜欢他的对立面,有极大可能两面都很糟糕。不拿当代比喻,怕惹事。比如北宋朝王安石变法,变法后确实有很多制度不合理,后来司马光入相以后把王安石变法后的制度全部废除,当时苏轼,范仲淹的儿子范纯仁,也都不支持王安石,结果司马光是另外一个极端,把王安石变法以后很多健全的制度也都废了,比如免役法。后来苏轼,范纯仁提出意见又被司马光打压。结果最后得利的都是顺风倒,蔡京什么的。 现在的话顺风倒得利是周小平和李承鹏这些一点水平没有的投机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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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筆偏執狂 发表于 2015-10-5 13:26

自己不再看韩寒和郭敬明的作品的原因是:前者就像跟你同住一个社区的热心邻居,他像你一样希望这个社区美 ...

这个评论好犀利233333

 

足足笑了一分钟,并深表赞同。

 

PS 我还是喜欢偶尔去想想第二位同学和我一起上初中时候的事情的。我一直以为郭敬明的巅峰是《爱与痛的边缘》。毕竟再也难有一个高中生能把高中生的小想法和小忧郁写得那么淋漓尽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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