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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笛与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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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 赖斯在那座阁楼里初次见到泰诺莎时,并没有惊叹于她的美丽外貌,他只是问她是否能给他一本书,或者一块烂糠。那是道朗王十六年的仲夏,一个晴朗的日子,流浪者的尸首在原野上腐朽,盛夏的尾声渐渐淡去,滚烫的热气伴着榕木的味道在偌大的城中翻滚。用石砖和骨灰堆砌的城墙,安然伫立在河流上,流民与乞丐尚可在神殿的注视下乘凉。裴迪耶纳的烈日下,薄尘在无数朝圣客的眉宇间盘旋,催人哭诉着凡物的苦衷,他会记得自己来到那扇虚掩的门前,却不再记得为何会在饥肠辘辘时,朦朦胧胧地推开它。那天泰诺莎一如往日那样坐在厅堂中间的书桌上,穿着那身白色的东方手艺连衣衫,她的脸孔冷漠而优美,白色长发无声垂至座下。她用自己漆黑而缀红的眼审视赖斯好一会儿,告诉他这里没有任何能吃的东西。

“任何东西都好,只要是能吃的东西。”赖斯生涩地开口,说着夹带异地口音的语言。他衣服的污渍早已干枯,拖曳长途跋涉后的脏污,他的头发因没有梳理修剪而乱糟糟,他的喉咙里散出朽坏的沙粒,“我不介意即将倒掉的烂菜,哪怕是长出苔藓的米糠也行。”

“这里闻起来像有食物味道吗?”她问,她没有再看站在门前的赖斯,埋头看着手里的书,“没有任何能吃的东西。”

“那么我就要一本书好了。”赖斯看着阁楼里满满的书架,不由自主地开口。赖斯的声音因饥饿而虚弱,太阳温和地透过窗户的孔隙,折磨他已濒临消散的身躯。他的要求像是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短暂地出了下神。

“书不能吃,也换不来食物。”她说。

“至少能让我在死的时候,不像条狗。”赖斯眼神混浊,她没有回声,肃静地翻过一页书。

“所以请求你,能让我拿走一本书,我愿付出任何代价,尽管我只有几枚铜币。”赖斯说,“而如果不够,我能为你演奏来自东方的歌曲。”赖斯腰间别着一根长期使用而掉了色的长笛,用竹与枫木磨合而制作,他取出来想要展示一番。

“住手,我不喜欢噪音。”她抬手令他停下,“那里面的书你任中翻出一本,那就会是你的书了。”她的手指向楼梯下一角,那里乱糟糟地堆满了许多积尘的书。

她说完便不再关心赖斯,继续端坐在椅子上翻阅厚如石砖的书本。赖斯走过去翻找起来,那些表面蒙尘的书籍乱作一团。擦开每本书皮的薄尘,每本书都没有应有的书名,在书的边侧也没有,唯独能在一角看见用墨水浸上去的字画,那些像花朵的字画相似又不尽相同。咋看之下没有区别,粗略的翻开一看,每本书都以着不同的语言文字所写成。赖斯在简单翻找一番后,拿起了一本褐色封皮的书,转身对那个看上去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少女说:“就这本,怎样?”

她像是没听到一样,缓慢阅览手中书卷,许久后翻开一页,才在那之后瞥了他一眼。“《穆迪梅尔》。”她说。

“这个花纹我曾在东方谷里见到过,啊,一定是在斑驳破旧的风车上……所以我记得,像龙头又像玫瑰的花纹,容易让人误以为是盾斯的家徽,又有很大的区别……肯定没错。”

“那本书是你的了,带着它离开。”她看也不看他一眼。

“哦这可不行,这无异于盗贼……”

“买下它,”泰诺莎用慵懒而不容置疑的声音说道,“十五格金。”

“喔哦,这样昂贵的书我无法买下,小姐……”赖斯拿不出这笔高价,他记得在腹地,一格金意味着什么,一匹精壮的成马,十把精致的利刃,有时或许能引出几条人命。对于这个令人咂舌的高价,赖斯想要讨价还价——但他并不能,他能做到的只有老实将这本书放回去。

“我说了那本书是你的了,带走它。”女子翻阅完手里的书以后将它合上,这时她才当做赖斯在这间屋子里,转脸面对他说话,“或者买下它以后带走它。”

赖斯见状,想掏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笛子演奏一番,泰诺莎抬起手指令他停下。“我没法支付如此高昂的价钱。”赖斯无奈地抬起手臂,展示自己空荡荡的口袋,“就让我演奏一曲吧,那之后若不能让你满意,你再叫佣人来将我捆去治安官那儿,也不迟……”

“我不喜欢噪音。”她的银色长发垂到腰际,到哪儿都无法见到像她这样白净的皮肤,修长的睫毛和暗沉的眸色,整个人不自然地散发出美丽和威压,这些赖斯都没能感到,“我说过了,你可以带着它走。”

“我想我是不会偷窃的。而女士,如你所见,我已饥肠辘辘了好些日子……我的皮肤已经染病,肠胃已经打出死结,而今我无法再承受地牢的折磨……所以恳请你,看在这座城市数千个教堂的份上,让我尝试在三天里还清这笔欠款。”赖斯试着说服,“我愿意在任何一所——你的教堂里发誓,我将归还这笔金额,发誓我绝不窃取它。”

“旅者和诗人尚还有可能变戏法,从口袋里翻出山贼都抢不走的金子。”她说,“快饿死的流浪者要如何为自己换来食物?”

“对于我这并不是一个谎言。”赖斯上前将自己的笛子扣在桌上——他再拿不出别的东西了,离乡已久,饱尝苦难的人,早已把身物全都换作食粮——而他咽下一口气,决定作出承诺,“我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我曾去过金沙广漠,在那太阳灼烧的沙漠里,没有死于口渴;我去过北方的睿朝城,在那个严寒的地方,靠双手度过一个长冬;我还曾翻越巨龙出没的山脊,在瘟疫横行的城里逃生,还安然无恙地进入又离开狮鹫的领地,而现在你能看到我,身无所失,也没有少一只眼睛或是胳膊。”他说,“我虽然是一个外乡人,但我知道交易,我记得每个行会的规定,每块银币在每条河岸的差价。给我三天的时间,我就能凭空挣来十五格金——而不靠偷窃。”

“你的能耐现在给你的是背井离乡,和即将饥寒交迫地死去。”她没有起伏地发出淡漠的声音。

“我得承认,是这样。但这并非全部,我仍有可以换来钱的东西,我只需要在一个合适的时候,找到合适的人。”赖斯有些头脑发热,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这些话虽可能不假,但并非他想说的,在这位女士面前,他似乎有些疯了。

“那么你是想把你的遭遇归于不幸?”她问。

“能这么说,不管您想把它称作主的旨意、考验,或是命运轮的覆辙,这样的说法都可以。”赖斯违心地捏着自己的喉咙说。

“很特别的说法。”妙龄少女的神色微妙有些变化,“我需要一个人帮我整理这些书了。”

赖斯没能明白她想说什么,于是他继续说:“喔,所以您瞧,我身无分文到这个地方来,自然也没法……这本书或许该是我的,但我只能在许久以后……”他用尊称贵族的方式称呼这位年纪和他相仿,甚至有可能比他小的女子。他认定这位少女身世显赫,才能独坐这个浩大的阁楼,穿着精致手艺的裁缝衣服。

“继续往北方流落,等着被即将到来的寒冬冷死。又在那之前就死于饥饿,还有沿途的荆棘与饿狼。”她打断他的话,用随意的口吻说,“你需要高昂的赎金,而我需要一个佣人。现在,你是要在这里驻脚,要么就出去。”

赖斯这才听明白她的言下之意,他吃了一惊,怔住一会儿后欣然答应:“只要您不嫌弃,对我这样的来历不明,身无分文的人来说,可是乐意至极啦。”

“楼梯下的浴室里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我这里不需要大街上带进来的脏泥巴。”泰诺莎指向墙角一侧的布袋,随后便又打开另一本书翻看起来,“那里面是银币,或者铜币,随你使用,换好一身干净的衣服之后再回来。”

“可女士,这……”赖斯头脑还有些发热,他不知从何说起,他想指出不合理处,又感到难以启齿。眼前这位女性随意而在举手投足间充满权威,在赖斯还没能反应过来时,她已然想好了结果。

“去做,你的味道已经臭到我想用火烤你了。”泰诺莎头也不抬。

赖斯在地下的浴场里清洗完身体的时候,对热气中倒映的自己样子——干净的样子感到陌生。他刚走下楼梯便感到震惊,阁楼下方竟是一个浴场,雾气蒸腾,好似才刚有人将其加热,里面没有一个木桶。石砌而成的浴池历经时间折磨,碰上去颇为烫手,在雾气腾腾中,天花板洞开在阁楼外的地面,折入外界微弱的光。赖斯在池中将自己洗净,久违的洗浴过后他去掉了身上的污垢,他想不起来上次沐浴已是何时,只记得那天的他挂满伤口,冰冷的河水几乎要咬掉自己的皮肤。

他用市集买来的钝刀刮去胡须,穿上从街边店铺里买来的衣服——打开门口的袋子时他全身一抖,沉甸甸的口袋里装满了银币,粗略数下来可以兑换为八枚格金,那几乎是一个富贵人家一个月的开销。他走了老远买来需要的服饰,店主人对他狐疑,穿着破旧的衣服的外乡人,他自己清楚,为此他很庆幸,没人试图把能拿出银币的他抓去法庭。

混乱的年月里,他曾想过要去往什么地方,后来在饥饿与危难中,他逐渐放弃了考虑,只是想着不断地躲避军队和瘟疫的步伐。但在今早顺着街道走下来,他走进了唯一一扇半遮掩的房门里时,面对那使劲仰望才能看见顶部的书架,成堆的书山和圆桌后稳坐的少女,他却开口想要一本书。应该是被这藏书量所惊吓到了,他这辈子恐怕都不会再见到,第二个有如此多书的地方,即便是故乡也没有,北方的宫殿里也没有。他用疲累的话语说道,不可思议地想着就在一本书上慢慢耗去生命,也会是不错的选择。在那位女性令他选择一本书,开出那样的高价时,他还以为自己的旅途就要结束在这个镇子的监牢里了。

漂泊的旅途很漫长,他很久没有机会睡在干净的地方,更别提洗澡的木桶,甚至是浴场了。越是靠近圣像派教会的地方,越是对沐浴严加管束,由于瘟疫在南部的肆虐,教会过早下达了禁止沐浴的命令,他已经在沿途见到了不少由于偷偷洗净身躯,而被抓去审讯的人。这里不一样,他后来给自己说道,这里是成百上千个教派共存的地方,不会有人敢擅自用自己的法律处死人,他后来如此想到。他充满着不适应感,在洗漱一新后换上了新的衣服,与现在的一身相比,之前的他着实像大街上被随意泼倒的脏秽。

他上楼的时候,少女也根本没在意他的存在,自顾自地翻看桌上的书。他站那儿停了一会儿,对方没有反应,他也觉得没必要有什么反应——因长期饥饿而瘦弱不堪的躯体,何必刻意展示给人留意。赖斯只好出门去买了点黑面包,没有买葡萄酒便回到了书馆。他一边用手挑出面包里的渣屑,一边用力咀嚼好几天都没吃到过的食粮,因自己的恩人看上去很反感肮脏,他吃得有点小心。

“我还没有说我的名字。”他咽下硬而难吃的面包,在间隙中说,“赖斯,维德赖斯格尚恩,来自东与西的交界处,东方谷——腹地似乎是这么称呼那里的。”

“格尚恩。”她漫不经心地用鼻子哼出一声,“泰诺莎。”

说完她就不再搭腔。

“泰诺莎?我没听过类似的……这是您的姓氏?”

“泰诺莎·莱汀。”她好像不大乐意,简短的说了全名。

“好,莱汀女士。感谢你的收留,我想……”赖斯说一半发觉不对,现在的他不管说什么都需要对方的许可,而主动发起话题并不是合适的选择。泰诺莎没有要聊天的意思,于是他哑然不语。干坐着使他浑身不自在,新穿上的衣服就像长了刺一样扎着他。他想找些事情来做,便决定先从环境打扫开始。

“我清理下这里,灰尘好像很多。”赖斯起身说,那之后他便犯难了,给大房子做清扫的事情显然不适合他,就连从什么地方开始也不清楚。过往的岁月里,这些事都有家丁或奴仆来完成,他自然从不过问。他只好出门去买几块布和木桶,他来到市场,下午的市集散去不少,他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他闻到异样的芳香,在路边的店铺里,他看到烧尽的木炭散发出清新的味道,于是便用余下的银币买来一些,心想着能为阁楼带来一些好味道,驱散自己的淤泥臭气。

“把你手上的苹果木味道的木炭拿出去,立刻。否则我就让你的那只手连同木炭一同消失。”赖斯还没踏进门槛,泰诺莎就一脸阴沉地抬起头来,她低声发出命令,赖斯在门口便感到迎面一股热浪袭来,他还没能反应,泰诺莎就提高了声调,“很臭,扔掉那东西。”那声音与她的身躯完全相异,像是风暴的低吟,发出的回声震动赖斯的骨头,扑面而来的热浪几乎刮起他的身躯。

他只好将其带到屋檐外面,由东方传过来的木炭,用于熏香和烘焙食物,变得价格不菲,他丢弃在太阳直晒的土地上,群鸽便趁风哄抢去了。他放弃了多余的打算,难得的饱食后,开始着手不拿手的佣人活计。

泰诺莎安静地在午后的时光里静坐,仿佛他不在这座阁楼中,看着手里的书。他也安静下来,在静寂里打量这位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子,他清晰见到,阁楼里蒙着这座城弥散进的尘埃,当它们在太阳下趋近泰诺莎,就被看不见的风拧去了踪迹。她像是一尊能呼吸的雕像,白发隙间仅有丝毫光线透入,脸未经涂抹,带着干燥和蛋白色的痕迹。眼睛像经由工匠精细雕琢而出,深邃而染着火红。一晃便是夜晚来临,待他晃眼适应迷糊的变迁,星辰便随两个月亮挂在夜空中。

那天夜晚他睡在安稳的地板上,久违地做了梦,他看见一个燃着火焰的巨人连接着天地,走向了大地尽头。惊醒时他满身都是汗,抬头看见阁楼顶端的吊灯与天窗。那时的他刚从寒冬结束,对阔别数年的春暖感到茫然,还不用面对不久后的监牢与恶徒,会是他多年后想起时,最感模糊而温和的时光。他发觉自己很久都未曾做过梦,现在却怕在醒来后,发觉自己早在梦里。

泰诺莎便在他醒来前就坐在了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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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酱Namless 发表于 2016-4-2 16:07

啊久违的节奏,上次在同盟看到叙事节奏这么好的作品还是一个月之前吧

 

语言风格让我想到了龙枪,但是节奏要 ...

感谢你的好评,也请多斧正我的行文缺陷,虽始终未曾读过龙枪,但始终抱有好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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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yea2006 发表于 2016-4-2 22:47

之前未曾拜讀過的大作

確實是文字非常洗鍊 感覺就像一部壯闊史詩般的作品 敘事手法極為華麗又不 ...

-评价过誉啦w,不论时代背景还是叙事能力,我仍处于模仿和探索的阶段,所以会有许多似曾相识的痕迹。-格尚恩并不是东方谷的名称呢,既非那里的称呼,亦不是源于该地文化的产物。-文字各有所喜好,虽说各类风格都接触会有独到乐趣,但选择自己喜欢的、适合的形式去接触,会更容易获得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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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 最初的三天时间很容易便过去,赖斯开始渐渐习惯此处的生活,也逐步摸清这位阁楼主人性情。他睡在阁楼环状楼梯下,他自己搭了个用床单和麻布编织的床——这比起他流浪旅途中每晚所休息的,带虫和针毡的地方好太多。每日群鹫的呼唤声自远方响起,穿过阁楼的窗户时亦唤醒他,他把思绪从恒古的回响里找回,起身扫除堆积的灰尘。随着泰诺莎叫到,他去拿取需要的书,笔或油墨,并穿越集市、从远处为她带来饭菜。[/align][align=left] 在第二天他清理书柜的时候,密密麻麻的书架里的书多到超乎想象。他试图擦拭凌乱的柜子,轻易地将整个柜子的书一同碰倒,书就同被吹起的沙粒,轻易地散落一地,墨香味扑腾入空气里。他愕然望向泰诺莎,泰诺莎那时一眼都没看他,只说了一句:“小声。”他花去一个下午,将书从灰尘里翻出,堆好放回累满灰尘的柜子,顺序和放置想必是乱了。[/align][align=left] 他的工作不像是奴隶,倒有些近似工坊的学徒,只是这座工坊的匠人不需要任何帮助,匠人也从不教授任何神秘的学识。百无聊赖从中诞生,他几次想取来长笛吹奏,但每在他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泰诺莎冷淡的威慑眼神便随即打消他的这个想法。他曾想去城中的更多地方走走,而泰诺莎需要的是随时能叫来他。他没有休息的时候——他没什么埋怨。而除去自己第一日挑选的书以外,他不能去翻看其它的书籍。“别去动。”泰诺莎这样说,“直到你看完《穆迪梅尔》,能看其它书之前,别去动。”他坐在地板上翻看着那本书,那本厚实的书里的文字是手写下的,优美的字迹留存其间,有的还掉了色。看上去很近似修士的手抄本,紧密的字句使得内容变得繁密复杂,看完一页很费功夫。他不能说这本书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一本家族纪传的书,内容缺乏令人着迷的色彩,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动人心魄的情感杂糅,甚至可以说有些枯燥乏味。他却在耐着性子阅读后,无法产生疲倦感。写者的巧妙笔法使文字变幻多样,把一切事实都化作神秘讲述。[/align][align=left] 午后的阳光充斥在阁楼内,安静而充满生机,赖斯意外发现,原本在路上见到的令人憎恶的阳光,此刻也并非如此令人嫌恶。柱状的阁楼静卧于城市的一角,它的外形让赖斯想起北方的藏书塔。它别致却毫不抢眼,就和坐在大堂中间的泰诺莎一样,安静无争,从未醒目却叫人别不开眼。盛夏的暑气被阻拦在木扉外,春藤爬上外墙,从敞开的窗户中钻进一些马脚,被满屋书香所吸引,渴望卧入室内。阁楼内摆下宽阔的圆桌,能环坐十二余人。阁楼乳白石壁内木梁包裹,书架紧紧贴附于白壁内侧,环至最高处的地方堆满叫不上名字的书,赖斯无法想象书的数量与它们的由来,他甚至想就算国王的宝库也不过如此。木梯环摇而上,阳光便懒散地躺在梯上,阁楼从外看不过两三层,在里面仰望却让人产生很高的幻觉。[/align][align=left] 泰诺莎住在阁楼上的隔间里,每个早晨都在教堂的钟声第三次敲响时,开门走下阁楼。她总带着困倦和慵懒的神情,简单吃完早餐后,便掏出羽毛笔和墨水,在羊皮纸或卷纸上书写信件。一直坐到下午,她才写完堆积如羊毛的信件,就拿起桌上的书开始了阅读,驯良的鹰和信鸽降入阁楼,分头衔走它们。直到夜晚,教堂的钟声再度敲响,她才起身走上楼梯上的隔间,熄灭中央悬吊的烛灯,掩门入睡。[/align][align=left] 到了傍晚,他会借着泰诺莎的一个手势,便出门去替她找寻食物,那时他会穿越集市,走过奔流河水上的小桥,仰首看见城中孤山上渗透太阳的橙色明光,灰尘自云层上簌簌坠落。他来到喧嚷的店铺,为泰诺莎选走蘸蜜的无花果、西红花烤制的乳鸽、薄荷酱春羔、浓稠的牛奶,还有蔓越莓与橙子烤的兔胸肉。[/align][align=left] 在他回到阁楼后,泰诺莎突然同他说话,那天她手里的信件过早地写完,赖斯过来将浸墨的笔和油墨端走时,她开口说道:“你在来裴迪耶纳的路上,有没有见到过商旅?”赖斯一愣,他想了会儿,回答说:“我先到了偏南的地方,后来才往北来到这儿,没经过那条商路,所以没见到过。”泰诺莎哼了一声,又问:“你去过以南群峰以后的地方?”[/align][align=left] 赖斯点点头:“就差几步就到昆德荣达,古早的流放地。”他曾随着流浪者的脚步一同去往南方,在翻越数坐高峰以后,他猛然惊觉自己正踏往祸难从生之地,那之后赖斯离散了队伍,独自挨受着饥饿往北方前进。现在想来他的决定未免过于鲁莽,便是会在即将到来的冬天,将自己冻死在寒冷的北地。[/align][align=left] “曾去往达瓦山脉?”泰诺莎问。[/align][align=left] “达瓦?”赖斯嚼了嚼这个半陌生的名字,“您是说残月峰?”[/align][align=left] “达瓦是普林圭人称呼那座山脉的名字。”[/align][align=left] “没有,当然没有去过,怎么可能会去呢。那座山峰古时候被巨人们砸出了一个巨洞,所以看起来像半轮残月,直到现在也相传——”他停顿了一下,“……那些东西还居住在里面。所以您知道的,对旅者而言,那里太危险。”[/align][align=left] 赖斯接着问:“我能问下为何您想问这个吗?”[/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没回答,她又失去了谈话的兴致,埋头翻看又一本积累灰尘的书。任赖斯如何自言自语,她都丝毫没有搭话的念头。对话就如此戛然而止了,他摇摇头,把笔和墨放回灰尘满布的柜子里。[/align][align=left] 她表现出对外界丝毫不关心,不管外面传来怎样的噪音,葬礼的丧葬队也好,骑兵入城时的喧嚷也好,她既不过问也不打听,像没事一样每天盯着自己桌案上的书。她与外界毫无关联,既不会有人登门来拜访,她也不会在什么时候产生出门走走的想法——甚至是节庆将至,她既不会象征地斋戒,也不会为阁楼挂上花束。这令赖斯充满猜疑,他所知的贵族,都会在各个家族间活跃往来,而不会如此与世隔绝。他们喜欢在节日里招募诸多行吟诗人,伴着歌舞举办奢侈的宴席,相互打听婚嫁和风流的传言,也会去观赏骑马者的表演,在富贵者群聚的地方活动。而泰诺莎·莱汀,不过守着自己狭小的地盘,远离权贵之所,安静地每日闭户不出。[/align][align=left] “你能告诉我关于这座城的事情吗?”有一次赖斯试着问泰诺莎,此时的他仍对裴迪耶纳很陌生,这里原本不过是他漂泊路上一个偶经之地。[/align][align=left] “何种事?”她说。[/align][align=left] “我说不准,您瞧……每个节日的庆典,教会的忌讳、税收,骑士们会在哪条街道比武,我这个外乡人有什么地方不能去。”[/align][align=left] “我只知道坟墓的位置。”泰诺莎说。[/align][align=left] “如果我能不踩到它的话,也能更尊重死者一些。”赖斯苦笑。[/align][align=left] “山背后,殿门下。”她说。[/align][align=left] “你是指那座山?”赖斯试着指向门外城中心的位置,那座平顶的矮山俯瞰着整座裴迪耶纳,它宽阔的背脊下有着裴都少见的树荫,远处能眺望见山顶若隐若现的两座神殿,“那座山的名字叫什么?”[/align][align=left] “明火山。”[/align][align=left] “明火山,好,为何他们要把坟墓安在那里?”[/align][align=left] “我不关心。”她说,嚼了一口苹果烤的干饼。[/align][align=left] 她会使用魔法的痕迹被赖斯瞥见,那时她只是为了将一封信焚毁。她刚收到那封信便流出不悦的神色,那块卷起来的,贵族火漆作印的长信令她很不快,她将其夹在两指间,吹出一股烈火,把那封还没拆开的信烧作一堆残渣,灰烬散入风中,就像没存在过一样。赖斯看得目瞪口呆,他早已见惯了突如其来的烈火,但这是他头一次,看到类似于魔法的身影。他的主子对此轻描淡写,抖抖手指间的余尘,便和没发生一样继续埋头看书。赖斯好一阵子回过神来,越发认定那发出烈光的火,不属于任何一类蹩脚的魔法。[/align][align=left] 年轻的女子话语不多,每句话都是不可置疑的确定,又夹带慵懒的气息,这份超出年纪的沉稳就像一名郡主。泰诺莎的银色长发未曾打结,贴近她身躯的一切外物看上去都带有炙热。来自远东手艺的连衣衫遮盖除脸和手掌以外的所有地方,像是久未清洗却一点也不脏。令赖斯惊讶的地方,是她惊人的食量。泰诺莎对烤制的,尤其是带有甜味的食物来者不拒,一餐就能吃去一头羊羔,从未剩余。每天从远处带来的食物,就能当赖斯两日的食物,却不够泰诺莎一顿饭。出乎意料的地方是,那不务劳活的身体,并不瘦弱、亦不臃肿。她和赖斯以往见到过的贵族妇女比较,反而要健康得多,身体的线条流畅。[/align][align=left] 那时候暮色开始沉下,她起身走到楼梯下去洗浴——他到来的时候很好,恰逢一年里为数不多能洗浴的日子,那天下方刚盛满炙热的水池。赖斯预感她对清洁有着份外的需求,在未到沐浴日的时候便开始洗浴。只有这个时候她会郑重地锁上门,也只有这时,赖斯才会感觉她像一般的女性。这个想法转瞬即逝,她洗澡的时候,地板下方就会传来隆隆的沉闷声响,先是干燥的裂响,雾气从屋后的窗口里飘散而出,而后是怪异的低声闷响,那声音听起来就像是有隐隐的地震,又像是有巨大的东西在挪动。[/align][align=left] 赖斯心中隐藏的猜想越发明确,他总是不时侧眼观察这位女性,面容姣好却不怒自威的泰诺莎,在起身后个子仅贴近赖斯下巴。她几乎不会搭理任何事的发生,赖斯鲜少能做什么事引起她的注意,而即使她那身连衣衫再怎么厚实,也无法遮盖住那身玲珑有致的好身材。他不知该如何作答,眼前恩人他报以感激,却令他分外靠向恐惧,他心中对于她秘密的猜测已有了答案——那是个叫人可怕的念头,他十分确信,在清醒时就使他感到噩梦般的反胃。[/align][align=left] 这份猜想后来成了真,他在那次头一回感受到有生以来难见到的恐惧。那天早晨天还没有破晓,赖斯被耳边传来的钟声唤醒。钟声频繁而焦躁,像是刻意要使人清醒,他点燃油灯看了下窗外,借着微弱的月光看见远处钟楼,上方点燃反常的灯火。他还在疑惑,教堂报早的修士是否记混了时间,至少提早了一刻钟敲响晨钟——又或者是他们在瞌睡中失手,把油灯打翻以致点燃了钟楼,这才响出如此急切的钟声。这时他听见沉重的脚步声从阁楼上传来,抬起头就看见泰诺莎。[/align][align=left] 她那时阴沉着脸,脚步沉重而迅速,自楼梯上一步步砸下来,回声几乎掩盖了教堂传来的钟声。借着油灯的烛光,赖斯从那张脸上头一次看见怒气,她盯着远处钟楼,紧绷的双眉和嘴唇传达着无声的愤怒,双眼圆瞪而从中裂出一条明缝。那时赖斯顿感一股恶寒袭来,那张脸仅是轻微一瞥,就像是看见了巨兽的尖牙,嘴角还隐隐吐着火丝。他下意识移开了视线,先天性的直觉,还有某种忘记已久的经验告诉他,不能同她讲话。泰诺莎沉重的步伐冲出阁楼后许久,教堂的声响便逐渐停下,没有再响起。好一段时间过去,泰诺莎才推开阁楼的门,白净的衣服上飘下点点火星,还有飘散的焦痕。平淡的脸色尚还残留有怒意,她径直走上阁楼,摔上房门。那天直到下午,泰诺莎才肯睡醒,从阁楼上下来。赖斯完全无法想象,是什么让她火大叫人害怕的程度。[/align][align=left] 那之后赖斯完全释然了心中的猜测,他反倒放下了不安,如果这是古早的上主给他安排的命运,他并不会感到不公。比起在不定的流浪中夭折,他已十分幸运。他丝毫没有对这份身边的危险而辗转难眠,只会感到恶心,令他反感的恶心。[/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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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rxesBreak 发表于 2016-4-6 06:01

很喜欢这种风格,怎么说呢,有种很稳重的感觉吧。

叙事描写都很详细,但是一点也不显得臃肿。

表 ...

嗯呣?对话存在有违和感吗?如果能指出是哪些地方的问题的话,还请务必将之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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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ttenCity 发表于 2016-4-7 13:44

写得好棒。实在学习。开篇一定铺垫了很多遍吧,语言一定提炼了好久,虽然篇幅巨大,但节奏明快 ...

感谢你的建议~第二篇自己读下来也会有同样的感觉,节奏的掌握还不是很纯熟,我想也确实需要更多去照顾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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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酱Namless 发表于 2016-4-7 15:25

近几天看《包法利夫人》,发现风格和本文有很神奇的契合之处,同样大量细节描写和不带感情的第三人称视角叙 ...

很不幸,你说的三本我均未曾读过w。

我会把这三本书的名字视作推荐,加入到未来的阅读书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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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钟声鸣响,他从瞌睡中醒来,窗外黄昏光线昏暗,自己不知何时趴在桌上睡着,他记得整个下午,他都紧盯着桌后的少女。泰诺莎仍坐在桌后,起身后便一直在书写信纸,早上的钟声对她来说已经是过往云烟,现在她仍安静如往常。赖斯可紧张极了,他看见了一只野兽露出獠牙,便随时都在担心,野兽会不会拿他充饥。

她书写的信纸已积为小丘,分叠成两块。一块整齐地卷起,说不准会被寄往何方;另一块粗暴地揉为一团,显然是没能使她满意的一些。他坐了许久,终于决定起身,过去收拾走被遗弃的纸张。偶然瞥见她正书写的笔,画出诸多黑色的复杂图案,线条流畅利落,他不禁多瞧了两眼。

“缠绕于树干的蛇……”赖斯对图案低声碎念,他转身将废纸放在一旁,在记忆里搜寻这个似曾相识的图案,他记得曾认识过这图案,“巨蛇和巨树……底里尔斯……即将到来的灾祸。”

他反复回想这个符号的含义,他有印象这话从别人口中听闻,待他回身来时,就看见泰诺莎紧盯着他。她停下笔,带有疑惑地问:“你见过此纹章?”

赖斯没直接回答,他警惕地问:“怎么?”

“回答我的问题。”

“啊,见过。”他点头。

“你在何处见到过?”泰诺莎追问。

“北方的一个酒馆,准确点说,在沃兹耶纳的酒馆里。”他手指托腮思考,寻找着记忆;他想起那时的光景了,“我记得,有人和我说过。”

她眉头轻皱,数日来首次注视着赖斯,好似终于来了兴致,她用手推开桌上堆积的书本,翻出一张已写满字迹的羊皮纸:“坐下来,赖斯,你有话要回答我。”

“我若不说,会变成焦炭吗?”

“那不是你想要的结果,也不是我想要的。我只需要问题的回答。”

“我能知道这个符号有多特别吗?”

“它是古凯顿语。”

赖斯略有些惊讶,他不知该惊讶于,有人还在使用已经覆灭已久的文明语言,或者惊讶于,他认得其中之一。

“有一个人对我讲述过这个符号。”赖斯想起那个怪异的人来,披着红斗篷遮掩住脸的男人看不清长相,当时的他笑声尖锐诡异,就着涩口的苦酒,向醉酒的赖斯说了很多——而赖斯也想起来,正是那人的建议,使得他最后前往了裴迪耶纳。

“他有向你说过什么?”泰诺莎右手食指频繁点在木桌上敲出声响,左臂弯曲在纸上飞跃记录着。

“那时我刚到沃兹耶纳,刚逾越冬季没多久,夜晚还比较冷,所以我……”

“只答我问的部分。”泰诺莎打断他。

“……他给我杯酒,说这是当地人用小麦,浆果,还有一些‘独特秘方’酿造的。”赖斯跳过了想要长谈的前缀,“说完他就大笑起来,他的笑声可真——太像某种乌鸦的叫声了。他说,‘聪明勤劳的沃兹人!古代的王都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东西,能酿出这么难喝的东西!我发誓这泡沫用了龙的尿!’”

“他瘦到能看见骨头。”泰诺莎带着些许火热说话,赖斯能看见她嘴角空气微微颤动。

“他披着一个斗篷,我没看见,但他露出下巴,是很瘦的一个人。我以为他跟其它穷人一样,就没在意。”赖斯说,他稍停后没等来泰诺莎的回话,所以接着说,“我说,‘那可不好说,我喝过比这更糟糕的东西。’于是他笑得更大声了,他说,‘是,是啊,你看上去可就像极了,你注定是要去野地纳、喝白泉水的人,那可比这东西要难喝得多。’我听不懂他的意思,但还是接过他的酒,那时候我又冷又饿,所以对什么好意都不拒绝。”

说到这里的时候,泰诺莎的长发轻轻飘舞起,此刻城中并无风声经过,就连阁楼里,也没有一片藤上片叶因风而晃。她手里的笔发出些许清脆声响,双瞳中燃起冰冷的火。

“你喝下了。”

“比他描述的还要难喝,到口的时候我就尝到了腐烂的味道;当时我想喷出来,可他按住了我的鼻子,告诉我咽下去,那就像拿着把刀抵在我喉咙上说……”赖斯吐出舌头回想那股恶心的味道,“我都说不准那里面到底混了什么,喝下去以后就像有把火在胃里翻腾,先是胃,然后是骨头,然后全身……那会儿就像,好像我快死了,被活生生地放在引燃的火刑架上。后来我缓慢恢复了神志,哦天,我还真得以为他给我下了毒,可是我最后还活着,他也仍坐在旁边微笑。”

赖斯回忆起那时,折腾不知多长时间,痛苦甚至给他带来幻觉,最后他好不容易脱离垂死的折磨,还吐了一地。泰诺莎的眼神更加冷漠,叫人无法看出她正在略有所思什么。

“我问他的名字,他说,‘你是个远渡异乡的人,你一路是靠问人的名字消遣时间的吗?沿途这么多农夫、朝圣客、僧侣还有商人,你会停下来挨个问他们的名姓?’”赖斯回忆着当时的情景,那晚的记忆他似乎相当清晰地记得,“我回答他,‘哦,他们可不会有闲心给我一杯酒,我能问下……’”

泰诺莎再次抬起右手的食指示意他停下;“他会和你说很多,但我并不对你们谈的其他内容感兴趣。”

“那你想听的会是哪部分?”

“他不合时宜的发言,让你不知道他在对谁说话的时候。”泰诺莎说,“你记得那些话,记得很清楚。”

赖斯抵着太阳穴索思,慢慢想起那人确实留给他些许特别的话语。

“‘你会是个近火的生灵,看看你在壁炉前的样子就知道。追求火光的日子很美好,你不会顾忌它的后果,不是?太好了,是的,这正是你延续火烛的做法,即便它为你带来祸殃,你也是离开它就活不下去了。’”赖斯想起这句,这话他并不是很愿意提起。

泰诺莎在仔细听。

“‘出酒馆后,看着火把的方向前进吧,这边可四周都是黑森林,熊和狼或许嫌你肉少,但它们不会挑食。你会去往一个明亮的水潭,到那时,别忘了朝银色月亮的方向前去——你会看见,是的,你会跟着更多的火把走。’”赖斯接着说,“我当时没在意他这话,可结果看来,我按着他的意思去做,所以到了这座城市里。”

泰诺莎的眼角表露出烦闷。

“他接着和我谈到了这个符号,他告诉我其含义……还有就是……‘愿普惠明光盈满你的灵魂。’他说这话时,声音变得正常许多,这反而怪异得很。”赖斯说。

泰诺莎的笔停下,伴随一声轻响,她将笔折断半截,尔后仍往一边。她呼出一股热流,热流随清香卷入夏日晚霞中。

“就这些了,其余的话,我想你应该……不感兴趣。”赖斯一抹自己头顶干燥的毛发,等待泰诺莎的反应。

泰诺莎闭着眼靠在椅背,她安静的呼吸好似睡着。赖斯唯独见她洁白衣襟下的胸脯微微起伏,和晨间的暴躁不一,安静的她如教堂里的雕像。小小的身躯和阁楼一样全是秘密,他开始好奇在这身衣裳下遮掩着的,是和常人一样的肉身,还是异境的造物。

“我饿了。”许久后泰诺莎睁开眼,说了一句。

“啊?”赖斯得到了完全预料之外的话,他本在等泰诺莎告诉他更多。

“热果奶和无花果杏仁派。”她望着赖斯下命令。

“嗯,噢……”赖斯悻悻起身出门。

她似乎有什么不想和赖斯说,赖斯觉得,她的关注必然不会是一时兴起。

两天后的下午,商旅的往来减少,城中盛夏的气息逐日淡去,马蹄踏在泥地上的声音,僧侣颂唱经书的声音,和铁器敲打的声音,绕开了静谧的城邦。泰诺莎端坐在椅子上,合上书,闭眼沉思着远方传来的声音。赖斯则伏在角落的桌子上,酸疼的手不停地翻抄着裂开的书页内容。早上的他带着些许困倦,在漫不经心地打开书本时,撕开了其中一页,古旧的纸张发出清脆的一响,那页纸被撕裂大半。他抬头看看泰诺莎,后者也注视着他,平淡的脸没有怒容,没有一丝怒意,反倒如平常那般满不在意。她抬起食指指向桌角的纸和笔,赖斯立刻会意地开始了抄录。

“从头到尾你是抄不完的。”一个上午的时间过去,赖斯仅将一页的内容翻录,密密麻麻的字,每页的内容都相当的充实,一字一字下来,赖斯深切感受到,阅读时根本不察觉的量如此之大。那时泰诺莎才在午饭过后,懒洋洋地这样说了一句。赖斯无奈,翻到了撕开的一页,他会错了泰诺莎的意思,花费了一上午时间,笔墨和珍贵的纸,仅抄录了一页书卷,字体远不及原稿优美。

那时候阁楼的门被推开,赖斯抬起头,一位衣冠楚楚的男青年执着杖子站在那儿,他正在狐疑有谁会前往这个阁楼,那名身份显赫的男子便大声说:“他是什么人?”赖斯明白这句话指向着他,他不清楚来人的身份,而那人对他怒目圆瞪。正当他准备回答时,泰诺莎提前开口。“佣人。”她对这位年轻的贵族说,“我需要帮我带来食物,还有清理这个洞穴的人。”

“你要他做你的佣人?这个路边的肮脏流浪汉!”青年闻言,震惊而暴躁,“却拒绝了我以往给你的佣人或是奴隶!”他大步走进阁楼内,身形消瘦的他气势汹汹。

他身后跟着同他一块出行的随从,没有披戴盔甲,但可见腰带上剑柄。他们想随他一同进入,被他大声喝止:“在得到允许前不得进来!”赖斯看他像个粗鲁的人,他的言行倨傲,身着华贵,毫不掩饰自己显赫地位,他是个家业殷实的贵族,甚至可能是领主。

他自称凯德·坎雷,一个当地的封爵。他呼着粗气,本苍白的脸已显涨红。“莱汀大人,我不会明白发生过什么。但我不会允许这样的人,这样的流浪汉,出现在这个神圣的地方。这人的服装穿得和戏子一样,他用花言巧语迷惑了你,让你没能意识到他是多么肮脏贪婪的存在。现在,只要等你一句话,我便会把他清理出去。”青年的杖指向赖斯,并恶语相向,“而你,不管你从哪里来,都必须从这里滚出去——我要叫人把你带去郡主那儿,因为你的愚蠢罪行。”

“这位先生,我想,我需要解释,如你所见我是个没有出身的异乡人,我漂泊至此地时,几乎要因饥寒交迫而死去。而我被莱汀小姐所救,她将我留作佣人差使,莱汀小姐定有自己的理由。对此我心怀感激,没有任何见不得光的行为。”赖斯试着辩解。

“你住口。没人许你擅自说话,也没人想听你满口谎言。”凯德在赖斯说话的间歇打断他,随后转对泰诺莎说,“容我向你详细解释这一切,让我将近来镇中的变化说出,以便使你能许我将他绑走。”

他停下来咳嗽,咳嗽声震穿他瘦弱的身躯,他挥舞手里短杖,好几次试图敲响桌面,又在泰诺莎面前停住。“我不知道,或许是这人当时看上去可怜兮兮?让你收留了他。可他连口音都不是腹地的,却穿着裴都的衣服。你从谁那儿骗来的衣裳?”他说,“你可不像个朝圣客,也不可能是商旅的人,看着也——没人在乎,没人在乎你曾做过什么,但你不该在这儿!”

“这里不应该有瘟疫和淤泥!”凯德急躁地踱来踱去,“你不管从那儿来的,都会带着病症的苗子四处走,西海岸来的就会有石枯症,河湾来的就被死腐病缠身,沿途还会有多少?羊角癣、坏牙或是流脓?哦对,你是个来自东部的人,我终于看出来了,这骨头和鼻子。那里的人怎么到这里来了?跑这么远,又非为了行商和朝圣——你无非就是个流浪的乞丐,或者被流放的罪人。”凯德终于抓住了想说的把柄,他的语气变得更加高昂。

赖斯暗自倒吸口气。

“要说什么和地牢的墙壁说。”凯德立马转身张口叫人。

“你在质疑我?”泰诺莎不急不慢地把书合上,问了一句,凯德应声停下,他疑惑地望着泰诺莎。“我的决定不由得你干涉。”她说。

凯德变得尴尬:“哦不,不,莱汀大人,我并非——”

“直至全噤日过去,你都不必再带东西来。书和钱币都很充足,浴场也有人帮我更换。”泰诺莎用手指指门,“现在出去。”

“可我告诉你了!他是一个流浪汉,身上还留有跳蚤,甚至,马棚里的蛆虫!”他急切地说,似乎是弄不明白,为何被撵出去的是他,“他难道会比我交付给你的仆人好在哪里吗?”

“我不需要有人在午后卖弄噪音。”她说。

凯德仍想申辩,但他知道说不出什么了。他看看泰诺莎,瞪眼赖斯,又看看门外的仆从,又看看泰诺莎。喘气好一会儿后说:“何时你需要我的帮助,我都会乐意效劳,美丽而聪慧的女士。”忍住满腹的怨气,他鞠躬后便转身离开。

“为你致歉,尊敬的坎雷老爷。”赖斯忍住笑意为他送行,在泰诺莎开口前,他紧张地不能呼吸,甚至考虑到最糟的手段,现在却是他留在了殿堂。对方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将一个袋子扔在了门边,便愤然离开阁楼。赖斯看见打开的袋里装满了银币和金币,才算知道那日墙角的钱币是谁所有。如果让他得知赖斯的干净衣裳,是用他的钱币换来,那他不知又会怎样火气。

再回头看看泰诺莎,她又拿出了笔和墨书写信纸,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过了一段时间后,赖斯才埋头抄完那一页长篇累牍的文字,望着歪曲的字,喃喃自语说了句:“他是个随处可见的贵族。”

“坎雷是当地大户,封地比他的郡主多。当初抵御西域佐拜人,使得他们更多被城邦信任。他们仆从和牛羊一样多,金子多过红林的树木,若要举旗作战,他们的兵队会胜过野境密林。他会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再过两年,他或许就会进皇宫里。”泰诺莎突然接过话头。

“啊?我说的是这本书里的白衣翁,不是下午的那位大人。”赖斯说,他没料到自己的自言自语被泰诺莎搭腔。他抬头便看到泰诺莎的脸,皱起了眉头,流露出不悦,于是他慌忙改口,“凯德,坎雷先生很消瘦,看上去很缺乏精神,也是贵族们都有的那种样子。”

“他无法上战场,所以没能和自家兄弟一道封骑士。”

“册封骑士对他们而言是一份荣誉?”赖斯放下笔问。

“封地比荣誉更能诱使他们效忠。”泰诺莎说,“尤其在国王已完全不能俘获忠诚时。”

“我不明白,这里的国王甚至不能号召自己的封臣?”

“早在数十年前,维勒亚原野的游牧民入侵腹地,频繁进攻边境聚落,农夫和教士共同寻求着庇护,而贫穷的国王无能为力,甚至出不起买战马的钱。抵挡入侵者的使命,全部由各地领主代劳。他们挡住了,而且做得很好。”泰诺莎悠悠讲述,“尽管古老的习俗要求他们仍侍奉国王,但没人再愿意相信一个病怏怏的国度,和它随时面临威胁的国王。”

“听上去南部腹地这里的王冠,被人打烂了,分散给好多人。”

“被打烂的还有土地。国王将土地分给自己的下臣,下臣再将它们切分给自己的下臣,还有他们的子嗣。”泰诺莎叹口气,“他们孜孜不倦地重复,直到因土地的划分引来兄弟纷争,再重新交到新的国王手里。”

“所以那位凯德老爷,哦,我能想出他的难处了。”土地有多大也意味着权力有多大,赖斯琢磨着,随后他总算想到了什么,“他为什么会到这里来?”

凯德的到来打消了赖斯的部分疑惑,泰诺莎·莱汀并非与世隔绝的隐居;也增添了更多疑惑,与贵族结交的人,为何会独自居住阁楼。

“他每个驻息日都会过来。”

“找你是为了……”赖斯忍不住多问。

“不知道。”泰诺莎说,“他每次自己过来,清扫阁楼,然后留下钱币。”

赖斯无法想象那位气势凌人、脾性暴躁的人,会屈身来这个阁楼里做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情。他对这两人间的关系产生了疑惑,他问:“他会这么做?”

泰诺莎取出了柜子里的盒子,从中掏出几块干茶叶,放在嘴里慢慢咀嚼——咀嚼来自东方的茶叶是她的习惯,每个午后她都这样做,那些干枯的茶叶在她口里散发出清香,迷蒙在阁楼的空气中,雕进了木板与泥石中。

随后她回答:“已持续数年。”

“喔,莱汀小姐,这得许我弄清。”赖斯变得更加疑惑重重了,他脱口而出一个疑问,“您对于他而言地位不低。”

“我和他没关系,他自愿如此。”泰诺莎丝毫不在意地提到,“我没有所谓家产和声望,他知道我什么都不会回馈,而我告知他,我并不接受任何无用的好意。”

“他想追求您呢。”他深吸口气感叹道,“不管你如何对他冷淡,他都对你完全倾心——没有什么能比这更明显的了,他是个陷入爱情泥沼的男人。”赖斯在泰诺莎面前毫不顾忌措辞地说出来,“他这样做了多长时间了?”

“我获得这阁楼时,只有不到一层书架堆满了书。”泰诺莎侧扬起脸咀嚼些许时间的味道,“八年前的事情。那时他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少年。”

“八年了!”赖斯惊叹道,“他相信着早晚能将你攻下呢,像个不停拿着长枪突刺的骑士,他看上去根本不像这样的坚韧——而你没有给他任何的回应。”

“我说不。”

“那么他怕是决定死了心要跟随你的身影了,甚至会这样一直下去,得不到而仍满足。”赖斯突然对这个可怜的贵族男人横生赞许,甚至想象那身瘦弱的躯体穿戴上盔甲,是副怎样滑稽的场面。

“我说不,没兴趣。”

“这样一来,我反倒能理解他了。他对我有偏见,不只是偏见,还有许多恶毒。”赖斯摇摇头无奈地笑道,他这下完全能想象,凯德在见到他以后有了怎样的嫉妒,眼红的坎雷火冒三丈,巴不得当下把他撕碎,“爱意会让最聪明的人盲目,我也许看见了。着实可怕,哪怕是爱上非人的……”他戛然而止,闭上嘴为自己的疏忽懊恼不已。

赖斯谨慎地等待,他瞥了一眼,泰诺莎安然不动。“你没说错。”泰诺莎将茶叶吞入喉口,她的喉腔里飘满茶叶的清香味,悠然地告诉赖斯,自己毫无介意,“随后呢?”

“哦莱汀大人,我实在是很想知道,为何你会想到让我来做你的佣人?”赖斯实在难以习惯,他深感反胃地把话题转移开,“就如坎雷所言,你能找更好的佣人,不论是出身还是侍奉都能比我更好。而你选择让我这个流亡的人,有可能是犯人或骗子来这里……”

“吃人是发臭的豺狼的恶习。”她缀红的深眸低垂望向赖斯,平淡发问,“你从何处看我像一只豺狼?”

赖斯怔住一会儿,张口而无言,只得在那双深沉的眼注视下,深吸口气说:“我仍不知你为何会将我留下,这叫我感到不安。”

泰诺莎托腮想了会儿,她似乎已经忘记了这么做的理由,随后她将笔搁在桌上,对着赖斯说:“我想要找人和我谈故事,远至东方的故事。”

赖斯对这个回答感到荒谬,他纳闷了一阵子。“可你没有叫我谈这些。”

“我没考虑,物品能使用之前的储藏是合理的。”泰诺莎回答,坦诚的话语没有一丝藏匿的意思,赖斯不得不相信她所言不虚,这更令他哭笑不得,感到莫大的作弄气息。

泰诺莎对他说:“我已经饿了。”埋头继续看起书,赖斯这才留意到晚饭的时间已经到,他的肚子也变得饥肠辘辘。泰诺莎已无意继续谈论,赖斯便收拾桌面去往酒馆。那时他留意到,自己的反感在之后才慢慢变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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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周后...

 

 

[align=left] 过去三天后的中午,驻息日的到来,使得原本热闹的城镇变得安静。赖斯来到城市中的广场,带有斑痕的笛子系在腰间。这个早晨泰诺莎突然告诉他准许他出门,直到天黑之前都不用回来。当赖斯问为何如此时,泰诺莎说:“歇息日留给工人歇息,并无不可。而书塔里没有老鼠,自然不需要夜行的猫。”赖斯脸上堆满勉强的笑容,到来后的第三天晚开始,他就不时偷偷钻出去,或是在酒馆里痛饮一番,或是绕往更远的地方,他也没有心怀侥幸,指望骗过雇主。泰诺莎自早上醒来后,面部便阴云密布,没有如往常那样看书,而是用羽毛笔快速地写信纸。近来她似乎有些许焦躁,期盼着某些事发生,所以赖斯没有多问,带着些许欢愉出门。[/align][align=left] 他来到开阔的广场,那里阳光直照,远处城墙与山坡传来祷告声阵阵。河渠平静流淌,跨过城镇,轻舟载着木桶漂远。赖斯看见起伏的坡道,取代了嶙峋危岩的,切分整齐的石块铺就坚实道路,上面马车载着重物轱辘驶过,行人带着项链与布袋前往修道院。他又看见修道院檐下的草茵和水池,那里没有湍急的河流或猛兽蛰伏,而番茄与菜叶的水珠滴入土壤。教堂的钟声响了,修士的袍子在午后冒出沉闷雾气,街巷里的信徒在惬意享受,午后步行砖石路面的咯吱声,蒙上彩色玻璃窗的灰尘。这座城里是没有高大树木遮掩的,暑热无经遮拦,让砖瓦浸泡在独日的阳光中,在太阳普照中,云间落下无以细数的尘埃沉没。这一切都和他的沿途所见都截然相异——许是他被饥饿和祸难所困,无心去留意,但这般景色他是太久没见到了。北境的风雪在盛夏也不曾停歇,即便是铁匠铺烧红的火铁,也趋不走钻骨的严寒,连灰狼与牦牛都会在饥寒中瑟瑟发抖。而东边的宫殿,那时他正在逃难……[/align][align=left] 来到这座城已有一个星期,他好一阵揣摩,才算回想起时间。此城名为裴迪耶纳,初到这座城时,他根本没能意识到这里是哪儿。这已是他第六次跨越异境——每年都在战乱和权力中变更的边境线,他不会在意,哪怕是长居的原住民,一觉醒来可能也成了异乡人。跨越漫长的积雨草原,又渡过奔流不止的塞勒河,狼狈的他便到了此地,城墙长满藤蔓与蔷薇之所。他头一次见到城门没有卫兵的都城,城门高悬的不是象征权威的家徽,也不是背叛者的尸首,而是两尊神像,神像各伸出一只胳膊对立,进城的人在两臂下通过。到第三天的夜晚,他才从酒馆的酒鬼口中得知,这里是裴迪耶纳,远近闻名的腹地名都,千百宗教信徒的圣地,和自由贸易都市黎格朗都一样繁荣而富足。那个酒鬼揪着他的领子,说要把他带去教堂,于是赖斯把饿着肚子的最后力气,用来砸扁了那人的鼻梁骨。躲避了一个夜晚,他便打算离开这个大城,此地不适宜他的久居,而他偏在那之前走近阁楼,他偏看见那扇虚掩着的门,他偏突发奇想地走进去,希望能讨要到一份晚餐。直到这个中午,他才算留心到,为何总有人称赞这里的繁荣。没有北方的酷寒,也没有南部群峰的危险四伏,在诸多教派的神圣和光下,一切都是祥和的模样,除去脏到臭不可闻的小街巷。[/align][align=left] 他坐下来想吹奏些乐曲,在阁楼里他始终没能放开喉腔吹出曲子,现在很适合,城镇虽肃穆守序却仍不乏喧嚷,没人会注意到他,他想着,注意到一个外乡人。盛夏的炎热让陈旧积冰融化,许多被忘却已久的记忆慢慢浮出水面。赖斯开始不由自主地回想起某些以前的事,他快忘了自己从何时起开始漂泊,一切则恍如昨日清晰可见。彼时秋风静寂,山岭间飘动的枫叶卷入河流,风在沃土山涧中低吟,风车咯噔咯噔地转个不止,还有连面貌都已经忘记,却无可取代的人。他的嘴唇贴在笛口,木管响起长长的尖啸。[/align][align=left] 他咳嗽不止,不知是久未放开喉口吹奏,还是午后空气中的灰尘惹着他。他锤打自己胸腔,放平了呼吸重新呼出气息。陈旧的笛管里挣扎了好阵子,发出混浊的声音,才渐渐有了调律。[/align][align=left]笛声在午后的空气中穿过淡薄的阳光,旋转起异乡的韵调,像是在讲述远方的某个故事。配合他的呼吸,笛声久久不停下来,像牧羊人的哼歌,又像吟游诗人的天窗,像在哀诉,又像在怀念某些逝去永久之物。他对这个声音与阳光的结合感到困倦,但却正好,他知道这结合再好不过了。他重新摸索起笛子的孔隙,重新把握胸腔的呼吸,重新找寻旋律的追逐,过去许久时间再次吹奏,就如同初学者刚开始认知一般。他灵活的手指与均匀的呼吸,渐渐吹奏出了异乡的梦呓。笛声呜呜作响,异乡的来者与异乡的梦混为一体。他开始走念,荒谬地联想到阁楼里的洁白身影,倘若她能听到此刻的声音,还会不会厌恶地打断他?[/align][align=left] 随后他更加剧烈地咳嗽。咳嗽的声音远比吹奏的乐声响亮,他琢磨着自己是否还是没想起该如何吹,能让笛声像咳嗽声一样,即使他不费劲也能自己跑出来。待胸口一阵抽搐,他恶心地咳出,吐出一小滩血。他看了眼深得发黑的血渍,惊疑不已,一抹嘴角的血迹,才想起自己腋下的怪异瘀伤。流浪的岁月里留给他不少痕迹,他都忘了那个伤痕,只记得有次明朗的日子里,正在北方的大道上赶路的他,被剧烈灼痛击倒在地的他发现了这个伤痕。这个来历不明的瘀伤不时发作,浑浑噩噩在无望的漂泊中,他完全不去在意这个伤痕——有这么多如饥似渴的东西想杀死他,为何要去在意一个不知何来的伤。[/align][align=left] 他眯起眼望远处,太阳越过城墙,在起伏的尖顶与圆顶楼房间散步,灰蒙的视野看不见群鸽起飞,他不知道那些砖瓦下藏了多少修道院,但他能从中找来给自己用的草药。[/align][align=left] “朋友。”有声音在他背后呼唤,他猛地一惊,回头看见一个疏剪过头发不久的人。不像是执法者或者刽子手,他松了口气。一个面容憔悴的男性,年龄刚迈入人生的中途,他的脸孔有些让人熟悉,那人见到赖斯的脸,也吃了一惊,“哦,还真的是你。”[/align][align=left] “我们见过?”赖斯问,他打量此人,一身纺锤的亚麻衣服,把耳垂及以下的发须都剃掉,头部的枯萎黄发过早显出稀疏,拱起的鼻梁呼吸着深南不熟悉的空气。[/align][align=left] “当然啦,当然,我还记得你的名字呐。”那人从高台阶上走下来,硬板鞋踩着被太阳烤熟的石阶,弄出清响的声音,亚麻衣服上沾满的、自阳光中散落的薄尘在空气中抖散,“我记得,叫维德……维德赖斯格尚恩!”[/align][align=left] “很高兴你记性如此好。”赖斯也想起这人来了,“我确实见过你,我也有记忆了,但没你那么好,我就记得你叫‘北佬’。”[/align][align=left] “这不怨你,我的名字不好记,大家更容易记住我的绰号。”他走过来,行了个礼,他把左手放在脖子与肋骨之间,划过颈部一直到另一边肩膀的后侧。多令人怀念的旅者礼仪,赖斯都能从自己的腹部闻到鼓噪的气息,不知多久以来,他都渴望着能遇见知晓这古老仪式的生人,可他没有,他只能遇见碰撞酒杯的礼仪。[/align][align=left] 赖斯也回应地做了一个:“我不觉着我的名字有多好记,它很绕口。”[/align][align=left] “维德是老工匠的名字,在腹地很常见,而格尚恩嘛……古老龙的名字,谁不会很容易记得呢。”那人神情有些憔悴地说,“至于赖斯,我想你也不会觉得,这名字不容易记。”[/align][align=left] 赖斯淡淡一笑:“可把他们连在一起不容易。你是怎么认出我的?”[/align][align=left] “你的笛声,我刚从这里过,听见了它。到腹地来了以后,我就没听见第二个人吹过这曲子,所以我想肯定是你。”[/align][align=left] “‘毕塞尔的马鞭’,我的故乡歌谣,要真有其他人吹唱,那肯定是第二个我。”赖斯对这位知音伸出手,“这里不是酒馆,你应该也不喜欢被人一直叫绰号,所以麻烦你再次告诉我,我该叫你什么。”[/align][align=left] “启米特,达布塔尔的启米特。”他说,回应地握住赖斯的手掌。[/align][align=left] “可怜的启米特,旅途太多事,我都快把它们遗忘了,咱们上次见面得是什么时候?”赖斯短暂地出了个神,“那得是有半年的时间,还是更久。”[/align][align=left] “时间没那么快,格尚恩,我们在米克瑟沃的酒馆里谈话的时候,实际上也才过去三个月左右。那会儿你告诉我,会继续往南走,可我没料到你也来到了裴迪耶纳。”[/align][align=left] “米克瑟沃!竟然只过去了三个月,我都快以为,那是上个收获月了。原谅我,一路上觉得时间过得很慢,都不知道何时到的这里。”赖斯瞧瞧这位憔悴的传教士,这已是他们第三次谈话,“他们在那之后怎么对你?那顶脏帽子还叫你戴着?”[/align][align=left] “他们还没这么坏……也或许是我没有在那里久留。”启米特住在酒馆里,曾戴着一顶用猫尾巴的毛编成的帽子,酒店老板以此方法,来彰显他是个喋喋不休的传教士,好让看到他的人提前绕开,没有给他找到适合的人攀谈的机会。[/align][align=left] 不过那时候,赖斯正好也不受人欢迎。[/align][align=left] “我想起来,那时你还给过我一碗炖菜。”[/align][align=left] “店里本就给旅人供应,我只是给你端过一份。”传教士面露窘迫,他握住双手手掌,拇指尴尬地相互推揉,“不过我当然没忘,那是我亲手给你的。”[/align][align=left] 赖斯结识这位贫穷的传教士的时候,两人同样艰苦的环境许是起了作用,赖斯很罕见地与一位信徒交流甚欢,尽管他们完全不能在信仰上聊下去——也不能在性格上亲切相处。[/align][align=left] “你给我的甚至是那三天里最多的一顿,我肯定是饿坏了,才会一口气吃完它们。我都不敢信,在试图往西前进受阻以后,我折返的路上饿了这么多天。”赖斯回想起,他回到米克瑟沃的酒馆时,门口的金盏花刚被马车碾在湿润的土里,那时想必仍是春天,他推开酒馆的门,店主从屋后出来时,用更为嫌弃的神情指责全身脏乱的他,“哦,我还是得说,一路上没有一个修道院,这几乎得饿死我。可我很幸运,回来的时候身上的钱还够买一顿饭菜,你也还留在那儿。”[/align][align=left] “当时你进酒馆后首先要的却是一杯酒,我都没意识到,你谈话时才让我看出你饿得多虚弱。”启米特说,“可你一直没告诉我,是什么原因让你回头,分明以西的贸易港口更好,更适合你这样的聪明人——而且那里也不曾有巨龙的痕迹,我以为你就会去那边避难了。”[/align][align=left] “我记性不如你那么好,如果是现在的我要说,那一定是,一时起兴。”赖斯心里认定自己不会把跟随银色月亮一事告诉给任何人,至少现在看来,不会是泰诺莎以外的人。[/align][align=left] “你越是如此说,我觉越是会好奇,你瞧,我一直都不是什么精明的人,所以你要是不给我说清楚内在的理由,我可得备受折磨啦。”[/align][align=left] “从结果上看,不是挺好吗?你瞧,我全身安好,没有缺少胳膊或腿,舌头也还能卷起来。要是我去了以西,嘿,你会知道的,那儿的死腐症,指不准我已经烂在某个城墙下面了。”[/align][align=left] “这么说也没错……可是,腹地现在仍然有流言,那只无名的……”[/align][align=left] “要是我这么害怕跟龙有任何关联的传闻,启米特,我就得吓死在去北方的马车里了。你应该不会不明白,过去已是过去。”赖斯淡笑着说,打消了对方继续追问的念头。[/align][align=left] 赖斯丝毫不惧怕那份传言,这话他自己都不会信。可饥饿彷徨间,他到底还是跟着朦胧的火光前进,以致他忽视,往昔曾给他留下过何其的恐怖——而今腹地仍有一只骇人恶兽,在祸害一方后下落不明。虽已过去多年,人们未见其踪,亦有流言传闻,它躲在暗处养精蓄锐,等待下一次焚烧城堡的机会。[/align][align=left] “若你这么认为的话。”[/align][align=left] 赖斯将笛子收起来,抿了下嘴唇,探问出刚开始起便疑惑的问题,“你为何来到裴迪耶纳?”[/align][align=left] “啊,嗯……”启米特支吾了几声,像是没想到为何会问这个问题,眼珠子转了好几转,才想到回答,“你瞧,我是个传教士,本职就是该在有神明的地方出入,这里又是圣城……”[/align][align=left] “是吗?”赖斯疑惑了一下,不过没有追问,也不打算再追问。他隐约记得这位传教士,并不算多么虔敬之人。[/align][align=left] “我嘛,就和以往一样,没有目的地漂泊,走到哪儿就住到哪儿,直到能有地方肯收留我——一个外乡人,长期居住,工作、吃饭和睡眠。”赖斯说,“这地方不错。”[/align][align=left] “我看见你了,比过往精神许多,不像以前,那是确实饥饿的人的样子。是什么,你找到了怎样的生活?在异乡里受人爱戴?”启米特像是来了兴致,消沉的眼珠睁大些许,兴奋地问赖斯。[/align][align=left]赖斯挑了挑眉:“我忘掉了很多事情,启米特,可我还记得,我曾在酒馆里和你说过。”[/align][align=left] “你是个善于谈吐的人,你说过很多……”[/align][align=left] “你不会忘掉我的名字,那就更不会忘掉那句,旅者不会给旁客看自己马的牙齿。我应该没记错,你赞同我的观点。所以,不用问我处境如何,也不用问我去过什么地方。”[/align][align=left] “啊……是这样,你的心情看上去不太好,我应该忘掉这个问题。”[/align][align=left] “怎么会呢,我的伙伴启米特,看到你,我很喜悦。”赖斯越过传教士的肩头,看着热气在暗沉的屋顶拧作一团,刺眼太阳扎得他身躯发痛,“我得说,这里或许并不适合谈,太阳炙烤着我们,来吧,到树荫中。”[/align][align=left] 传教士抖抖肩膀上掉落的尘埃,同意赖斯的看法。他们走到树荫下,躲避着无情烈日毫无分差的火浪,这样为数不多的矮树在城中亦少见,信徒们唯恐绿叶遮掩了上主的恩泽与启悟,将树丛竭尽所能地减少。[/align][align=left] “南部的温暖和北方差别很大,不知你会不会爱上它。”赖斯说,来自达布塔尔的启米特闻言拉了下自己的袖口。[/align][align=left] “喔,太阳给予我们的仁慈远比他能带走的多,就和仁慈的主一样。”他揉揉自己的鼻子,“不过要我实话说,那还是故乡的太阳更加温和,不像腹地的烈日,不论何时,哎哟,都让我的眼睛生疼。”[/align][align=left] “至少它不会冻死百花和果树,南方因此丰收兴盛——不过,我还是没法喜欢上它。”[/align][align=left] “正是,完全如你所言,就算是在从不经历严寒的南方,人们也崇敬太阳,感恩它赋予的光芒和热。毕竟,南方有如此多家族,比北方更大的大家族,坎雷、格尔森、疆德,尤其是坎雷……”[/align][align=left] “听上去你了解不少。”赖斯再次挑挑眉毛说,“能和我说说坎雷的事?”[/align][align=left] “坎雷?哦正好,我可以说坎雷。”启米特清清嗓子,用他惯常的布道者口吻开始生涩地讲述。[/align][align=left] 赖斯了解到坎雷家是腹地的一个古老家族,其历史可以追溯至千年之前的黑暗时代,巨人横行于太阳下的蛮野大地之时,他们就已因骁勇善战而获得地位。那时他们还不冠予坎雷的姓氏——在数百年的时间里,他们逐渐和部族合为一体,凭借血液中流淌的高傲和勇猛,地位日渐突出。在血脉中出了“毒夫人”坎雷、与“战斧”坎雷等杰出人士后,坎雷已成为显赫世家。近百年的时间里,在抵御来自维勒亚原野的掠夺者一事上,坎雷因剿灭一支格拉氏族的入侵者而声名远扬,逐步抬升至领主地位,甚至超出了南部腹地国王的威望。坎雷家治理着林地,裴迪耶纳作为圣城,虽不由他们掌控,但仍施加着不小威望。[/align][align=left] “古老的大家族,农夫和酒鬼口中想必有不少关于他们的流言。”赖斯不由得心生钦佩,不是对那位暴躁的贵族,而是他仰慕的人。[/align][align=left] “不少,如你所愿,不少。他们鲜少举办较大的酒宴,却总是召开、或是参加比武;吟游诗人不满地说,他们就像原野上的野蛮人——粗鲁没品,说话大声,吃饭时能把盘子敲得和钟一样叮当响,每个夜晚他们房间里,女人的声音就像在打猎……”[/align][align=left] “吟游诗人始终爱对给他们抛花和酒献赞美,这我知道,所以我也能预料到,他们如何讨厌对诗人抠门的家族。我猜,有些性子正直的坎雷人,因此更加讨厌吟游诗人们了吧。”[/align][align=left] “正是如此,你看见远处那座塔了吗?挨着红色小教堂,两个矮丘之间,墙上落满枯叶的那个……对,就是它。坎雷家巡游此地,就会在那里歇息,这听上去很怪异,不是吗?贵族出游竟然不会住在修道院……实际上,那里原本也是一所修道院,捐赠它的人是坎雷,我忘了究竟是哪位坎雷。现在有一个坎雷,不喜欢任他人肆意出入那里,所以改为了仅服侍他们家族的塔楼,他叫‘病狮’坎雷……他毫不客气地拒绝了所有诗人,并宣称他们在整个裴都都不受欢迎。”[/align][align=left] “哦,你一定是记错了,病狮听上去不像是个尊贵人的称呼。”[/align][align=left] “这反倒没有,我知道那位坎雷,人们说他的老母在生他的时候跌了一跤,因此挤出了一个又瘦又病的儿子,他腿脚不利索,根本不健壮,所以人们把凯德·坎雷叫做病狮。”[/align][align=left] “这可真是罕见的贵族,你能向我讲讲这位凯德·坎雷吗?”赖斯顺着话题问。[/align][align=left] “我也只是听说的更多。”[/align][align=left] “即便是传言,也是事实的一部分,更何况,我还连腹地的传言都没听过几句。”[/align][align=left] 传教士犹豫些许,便开始说:“凯德据说是个让下人都很厌烦的主,他的佣人,私下流传着诸多有关他的恶语,这些我都是道听途说。我还听人说,他对待下仆,甚至就连对待其他贵族,都和对待红林的野人态度差不多……他不仅严苛,还很吝啬,对下仆毫不宽容,总是高声呵斥,只要是他能做主的花销,绝不会超过一个金币——我还听说,他的下仆认为,住在马棚里也好过他的监牢。但早些时候,他并没有那么咄咄逼人。”[/align][align=left] “过去?”[/align][align=left] “你知道我说的,他出生时就体弱多病,他走起来本就慢,说话颤抖不止,比自己的几个兄弟要虚弱太多,在家里他本就不是惹眼的存在,倒像是奄奄一息的病患。他保持这幅样子很多年,身体越发虚弱寒冷,修士说,温暖的腹地都不能给他驱散病魔。”启米特边说边摇晃着手臂,拖曳长袖卷得呼啦作响,他出了许多热气,蒸腾化散,“就在大家都以为他要死掉的时候,是好些年前,那时他应该正值青年,是谈论婚嫁的年纪,可病怏怏的他看上去就要死了,呼出一口气或许就没法再吸进一口,人们都觉得他快死了。可这时候,发生了些变化。”[/align][align=left] 赖斯发觉,自己开始对漫长的铺垫有些失去耐心,但他还是扬扬眉毛,继续等待故事进展:“到这时候,就该是怪奇的说谈上场了。”[/align][align=left] “我不用说,你也可以预见。”[/align][align=left] “常人难以解释的故事,总会有超凡的神怪加入,这是传言里最传统的一步。”赖斯耸耸肩。[/align][align=left] “正是,就如你所言,人们在我能听闻的地方,流说着传闻。说坎雷家的末子,在多年前即将病死的时候,在裴迪耶纳的城外,他迷路于树林的深处。他和家人走散,整整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他虚弱的身躯看上去真的要死了,即使惊恐没害死他,饿狼也没有找到他,他自己也快死了。就在那时,他无意间走进一个山洞中,在原本空无一物的山洞里,呃……他看见了一头沉睡中的幼龙。”[/align][align=left] 赖斯下意识地嗤声,随后他一抹嘴角:“抱歉。”[/align][align=left] “听上去的确很不可思议,我的意思,你知道,虽说这几年来,那五只被人们称为‘灾殃’的龙横行大陆,其中长有宽翼的火霾更是——”启米特止住了话题,还算识趣,赖斯心里想,教士伸出手掌表示抱歉,接着说,“可任它们被勇士屠杀也好,还是再次消失不见也好,龙在大陆都消失多少年了,即便是我的祖父也未曾见过巨龙振翅的岁月——祖父的祖父也没有,它们又怎么可能留下幼龙呢。可你瞧,这数年来,那五只会飞的祸害,假如……”[/align][align=left] “它们也有可能偶然遇见,并且留下后裔,对吧?”赖斯摆摆手,“也有可能,其中一只被误认为只是一头幼龙,没人擅自裁定龙多大能被称为幼龙,因为没有人知道,龙要花多长时间长成。”[/align][align=left] “你这么认为就太好了,毕竟,那五只龙,实际上也可以说,是突然就出现。也许那位坎雷大人,当年看见的恰巧就是其中一只。它或许在沉睡,也有可能,对送上门来的食物不感兴趣……这怎么可能呢?总之,那之后逃窜的坎雷,丢下了所有他携带的财物,甚至是家族的徽记,偶然地跑入了裴迪耶纳……虽然他饱受惊吓,却在之后大睡三日,重新醒来时便充满了精神,瘦弱的身躯仍然没变,可不再被疾病折磨得快死。尽管那位青年后来说,是龙储存的药草治疗了他,没人听这话,坎雷的修士,检查了他的身体后说,是因为龙的体内的炙热烈火,为他驱散了疾病,比任何人为的药物都要有效。他挣脱了死亡的阴霾,还重获了健康并存活至今。”[/align][align=left] “盲目崇拜巨龙并不是古人的习惯,不是吗?”赖斯的思绪不禁往远处飘去,他心不在焉地望着远处阁楼的方向,“即便是荒谬的故事,信的人也很多,这都快是我沿途见到的第一百个龙的传言了。”不过,他无从说服自己,这只是醉酒者的吹嘘。[/align][align=left] “我只说出我听见的。无论怎么说,凯德·坎雷在那之后就……不算太强壮地活下来了,并且性格大变。现在的他才算对得上人们叫他‘病狮’了,尽管他很瘦弱,但他脾气异常暴躁,说话声音很大,就像其他坎雷一样……他的严苛和狂躁的脾气,总算让人记住了这个坎雷,他没有任何武力,全凭身家和地位显赫,所以外来客多数都不会喜欢他。同时人们还传闻,他喜欢上了一个远方的异教贵族,并且一直在试图追求那位年轻貌美的女性,这使得他更加吝啬,因为他要积攒财富……当然也更暴躁,因为他始终追求不到。”[/align][align=left] 赖斯私心里琢磨,这位传教士平时有着怎样的习惯,才能打听来这么多消息。他说:“闲言蜚语太多,我甚至没法听出里面有多少真假。”[/align][align=left] “也许都是真的,谁知道呢?你们这些比较聪明的人,或许能分辨。”启米特揉揉鼻子,随之话锋一转,“你为何问我坎雷?”[/align][align=left] “他是个大家族,不是吗?我总不会在别人的田里走动,却不知踏坏了谁家的菜苗。”[/align][align=left] “啊,我也不是这意思……可你需要知道,你问了我问题,而我,就在刚才满足它。我则对你会单独问起坎雷家,很感兴趣。”启米特笑着,“现在,作为回报,我想你也能说说你的境遇。”[/align][align=left]赖斯短暂地哑口无言。[/align][align=left] “哦没关系,就当是个人情,我想还是可以留到以后的,如果你不愿意,到以后我们再换个方式说。”启米特随即讪笑着说,“你是没能找到能问询的人,才不得已找我谈,没错?”[/align][align=left] 要说赖斯有什么地方不喜欢这人,大概就这点。[/align][align=left] “就像我还差你一份梅子。”他耸耸肩,不可置否地说。[/align][align=left] “提早摘下藤上的葡萄只会更酸,我知道的,你喜欢保有秘密。”启米特抖抖眉毛,他憔悴消瘦的脸上显露一丝狡黠的笑,“喔我应该离开了,为了生计有很多事必须去忙……很高兴见到你,你住在这边?东南城区的角落?”[/align][align=left] “驻息日我都会来到这里,嗯,假如我可以自由挪动脚步。想找到我的话,不妨在夜晚的米蒂酒馆碰碰运气。”[/align][align=left] “好极了,我相信有很多的话可以与你分享。”[/align][align=left] “愿太阳指引你。”赖斯半带嘲弄地说了句,传教士便笑着离开,他一头钻入阳光亮绿的帷幕中,顶着落雨似的灰尘走远。[/align][align=left] 赖斯眯着眼目送他离开,这位与众不同的传教士,不能算善类,赖斯向来很清楚,早在初次会面时就明白,那时候启米特挽起袖口,索求指路后的一杯酒。赖斯仍不会排斥这位传教士,至少,他会明着告诉别人,想要帮助是有条件的——有账明算,这反倒挺宝贵。[/align] 更何况,想要在这座城里久居,他还很需要这些人的帮助。赖斯把笛口用织布包起来,重新扎回布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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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周后...

 

 

他来到一家铁匠铺。东部驻扎了大量居民,他们既非圣职,也不太灵活,为了服务于自己的信仰,在这座圣城里定居,并沿街出售手艺。那扇门顶挂着象牙摇摇欲坠,教会向来**,工匠不敢将任何武器招摇挂在门口。打开门铺后一股热浪便扑面打来,赖斯只感自己身在火龙的口中,铁匠铺里陈列着锻造好的刀斧,煮好的皮甲,还有不起眼的乌黑头盔。燃烧的火炉旁红铁声声敲出坚硬,工匠只是抬头看了他一眼,便埋下大汗淋漓的头继续敲铁。一个工头走过来,见他一身的好服装,像是遇见了好客人,擦干头发上的汗渍问:“你是想要一把上好的长剑,还是精工的盔……”他停下说话,他看见赖斯手里的金币在火光中闪闪发亮,罕见的光影像深海里的珍宝。“我这里有一桩长期的交易。”赖斯弹起他手里的金币又接住,声音平淡地说道,“它是你的了,只要你能买到它。”

赖斯确定自己在做什么事。天色渐渐暗下的时候他才回到阁楼,打开门后泰诺莎仍端坐在圆桌对面,桌上点起了一盏油灯,搁在桌台一角的水杯里结出小黄花,缠绕着书柜轻摇而上,直至赶到房梁上最后一丝的夏意。闷热的天气一进到阁楼,便被吞入缝隙,转而带有清凉。蚊虫的声响被隔绝在门外,阁楼里甚至连风息都没有,很令人叹服惊奇。但这整座阁楼本身便足够神秘,以至于拜访的人,能轻易察觉自己浸泡魔法中,赖斯心想。

“给我左二书架三栏第五本书,绿色封皮。”泰诺莎脸上已没有了早上的阴云,恢复了平常的波澜不惊,见赖斯一回来她便说道。

“啊,我看看……科伦的草药学,我猜是这样。”他借着油灯的微微亮光摸索到书,这段时间来他已经基本了解了阁楼内的书本,对于书的位置了如指掌。待他把书递给她,才看见桌上有张被肆意扔到一旁的信纸。

上面会记述了何内容?他略有些许好奇,对于泰诺莎的信件往来感到好奇,以及她情绪所变化的缘由而好奇。他渐渐按捺不住想法,探出手擒住信纸一角,随后他僵直了身子,瞄了眼泰诺莎。她看了眼赖斯,没说话,继续低头翻起那本厚实的书籍。赖斯放心的将信纸抽离桌面,张开已稍显带皱的纸张。

并不是完全陌生的文字,所幸,他能看懂通用文:

踪迹未见,徒增疑病,云丘百里外尸骨涂炭;

不,他看不懂,赖斯识趣地放下了手里的信纸。

“赖斯。”泰诺莎开口,赖斯像听见幻觉一样吃惊,他还以为是风声,“我在叫你。”她重复一遍,用食指敲敲桌面。

“抱歉,晚饭很快就拿过来。”

“食物延后,赖斯。”泰诺莎叫住他,“你在楼下拿来缸中的药剂。”

“全部?”

“还有第三层书架上的锅炉。”

赖斯照做,他从已放干的浴场旁取出药草,它们来历不明,浴场残留的闷热蒸汽尚还活跃,融入它们干枯的身躯。待他走上楼梯,随螺旋扶墙而上,来到第三层的书架位置,脚下木板愈发抖出响亮呻吟,他不免偷偷望了眼顶上的半掩房门。那里是泰诺莎的起居室,有些许迷人芳香从中逸散出,就和她身上的很相似,门后或许藏着许多有诱人秘密,他总没法使自己不去想。赖斯伸手去够深放在书架里的锅炉,待拿起时刮起陈旧的厚尘,扑满他的鼻腔,让他再次咳嗽。他咳得眼泪横流,手中的锅炉已经让沉积年岁染掉色泽,它们不知已被遗忘多久了。

“哦瞧瞧这些年迈的老家伙们。”赖斯抹抹鼻子,“只剩一个还美丽了。”

他拉开椅子坐下,看泰诺莎拿他擦拭过的锅炉工具调药,她挽起袖口,用修长的白指搅动许多说不出名字的药物。太阳西沉,将入夜的淡淡炎热里,醒人的药味飘在桌面,她的动作很缓慢,但渐渐划出熟练的动作,毫不鲁莽生疏。赖斯听器皿敲打的轻声,出神地打发着时间。

“那本书你还没看完。”不知过去几时,泰诺莎开口了。

赖斯正坐在椅子上打盹,听她一说话便睁开眼——她仍在细心调剂手里的药物,没有看着他的眼睛说话。赖斯揉揉眼眶:“读完了,莱汀小姐,《穆迪梅尔》,从野原牧民的血脉开始,再到血脉消亡告终,结束了长达百年的分裂历史。”那是本厚重而又繁杂的书,枯燥的家族与原野历史,作者却用类似戏剧的方式去书写它,清楚地记述了多个家族与种姓的历史。

“你没看完。”她说,半闭着眼,头也不抬,“你跳开了很长一段去翻读最后的内容。”

赖斯认输:“我想不出我错漏了什么类容,才会把我出卖。”

“你读的是上卷。”泰诺莎淡淡地哼出一句,“《穆迪梅尔》从没讲完,读完的人不会忽略这样一件事。”

赖斯哑口无言,要是她当初交给他这本没有下卷的书,让他自由离开,那他就是带着未解的遗憾继续漂泊的——即使是他死后,这本书易主。“这真是令人意外的一步。”他得承认,最后一点的内容着实吸引了他,这本书充满了内容的设伏与发展,一切内容都显得相互紧密关联,令他又打算重新阅读一遍。他懊恼地挠挠头发,“我倒是想知道这本以前从未闻名的书,它的作者是谁了。”这本书没有引言,也没有作者的署名,更别提象征家族或城邦的纹章,除去书皮上似曾相识的花纹,一点能让人寻根溯源的线索都没有。

“泰诺莎·莱汀。”

赖斯睁大眼望过去,泰诺莎平淡地埋头做着手里的药。“我的好大人,你又为何会写这本书?”赖斯早该想到如此,这本厚重的书每一页的字密密麻麻,那字写的字迹分明,优雅而没有犹豫,出自一个拥有极度耐心与时间的人手下,眼前的人正好拥有一切条件。

“我写过很多没有意义的书,它们存在不是为了记录,是令我取乐。”泰诺莎稍微停顿下,把手里的药切分为二,“极东的故事,很有趣。”

“那我和这本书还真是缘分哩。”赖斯说完这话,才注意到自己的表情僵硬,皱着眉头露出冷笑。

泰诺莎没应声,淡淡地指指堆在角落的书,那堆书自赖斯进阁楼的日子起,就一直堆在楼梯下的角落,她从未让赖斯整理过,积灰仍遍布表面。“你的下卷是淡蓝色封皮,花纹在后面。”

“那些书,都是由你写的?”赖斯察觉到。

泰诺莎平淡点头,深邃的眸子后,罕见又短暂地有微光闪过。赖斯重新审视那堆书,杂乱无章地堆砌在角落,厚如砖石的书本堆积,足有半人高度,像是被刻意遗忘在记忆深处,不被缔造者问津。“这得用上多少的时间,精力,还有金币与纸墨。”他不置可否地评价道,出于一半惊奇,一半鄙夷地说,“倒是为何要把它们留作不被人看见的文字?”

“你试图告诉我何谓浪费。”泰诺莎哼着鼻息说,赖斯首次从眼前淡漠的女性口中,闻出一些自豪,或是满足的味道来,“列岛文字所书的颂歌,蛮文所打造的历史,荒芜土地的语言讲述的低语,还有精灵的远古预言。”

“精灵不存在。”赖斯说。

“龙也是。”泰诺莎答。

“不,龙存在,可精灵没有,也没有神。”赖斯冷淡地说。

“这和你最初的说法相异。”

“那时候我还以为你是个相信神的人。”赖斯摊手说,“试想谁不会把住在修道院里的人,视作信奉神的虔诚者看?更何况,这里还是‘圣城’。”

“为了救自己的命而变颜色?”

“而我毫不因此愧疚。”

“你仍相信命运。”泰诺莎手中的药草翻覆,眨眼间便受炙烤,发出焦臭的味道,融着些许香气在阁楼里飘散。

“啊,当然,否则没人肯信我还活着,更别提在这里住。”赖斯敲敲桌面,抿抿嘴,不知该说什么,他终于首次发现,却又惊讶于,眼前这位女性别致的一面,并非纯粹的睿智和冷漠,倒还有些近似孩童,充满夸耀的充实与期许。这让他没了脾气,方才的反感情绪一扫而空,“连我都不敢相信,我会和龙居住地如此近——而你也完全不像我所知的任何一头龙。”

泰诺莎得到如此回应后竟有些失望,神色暗沉许多,“你会蠢到将龙一概而论,就同把人与猴混为一谈没有区分。”

“我可从没觉得人与猴子有什么差,只是在高塔筑起的时候,一方忘了穿上衣服遮羞罢。”赖斯在看到泰诺莎的反应后有了小小的满足,他继续这样的口吻与她所针锋相对,“这就同我觉得你的外表,和别的贵族小姐没有两样,只是没那么脸色苍白。倒不如说,你同赫勒灾祸——那几只发狂的龙一样,让人感到脊背发寒。”

“赖斯。”她淡淡念了下他的名字,赖斯便意识到对方微弱的喜悦已经消失。他随后发现,泰诺莎和平时的状况也不一样,她即使说着淡漠的话语,情绪却不像平时那样冷静。

真抱歉,莱汀小姐,我有些忘了自己想说什么。”他认输道,“请饶恕我刚才的一时心直口快,我的意思是,你的高贵美丽,让我不经意地忽视了你的聪慧,你与野蛮的其它生物所不同之处。”

“再将我同那些,你所认知的火龙——残暴、贪婪愚昧的东西相提并论,下个驻息日你将不会有机会合眼休息。”她并没有因奉承而高兴,深色带暗红的瞳孔黯淡无光,她也未因赖斯的错误举动而发火,只是平淡中有些不悦地承诺。

难道有什么不同么?——赖斯将这句话咽回自己肚子里,这是他的诚心所想。这个想法或许并没有瞒过泰诺莎。

“不是所有的龙,和古老而枯燥的传说一样,只对无用的金银感兴趣。它们也不会坐下来,阅读人类的文字抄写的书籍,听人类的语言唱的诗。以及我这样的耐心。”泰诺莎说。

“那显而易见,还有人类用双手做的美食呢。”赖斯感到有些释然,心头缠绕数日的反胃感消失了,“莱汀小姐,诸神在上,你今日健谈已远超前数日的总和。”

他眼前的女性窈窕的身材,始终笼罩在布衣下。他看见,他听闻,她和赖斯记忆深处,那一张嘴便吞没了老牛的巨龙,没有任何能挂上钩的地方。他早有听闻龙伪装为人的模样,可原本便令人难以信服的说法,即使现在亲身体会,也照样无法有丝毫认同。

“把那个难听的称谓去掉,我没有冠以父姓来让身世显赫的兴趣。”她从未对这类的称呼表现出过好感,被称为莱汀时她的反应不像是在呼唤她。

“泰……诺莎?”赖斯拗口地说道。

“泰娜。”她这样说。

“哦泰娜小姐,我……”

“泰娜。”

“好的,泰娜。”他举起双手,顺从地照念,“但愿坎雷老爷听不见我的‘无礼’之声。”

“给我看你的伤口。”她没有在意赖斯说什么,倒说了句令人疑惑的话。

“伤口?什么伤口。”赖斯下意识地伸手探自己的脸。

“你不知道那从何而来,算何种伤的伤口。”泰诺莎确信地说。

“你是怎……好。”赖斯作罢,想问的问题其实没有意义,他说服自己相信,这位女子是万能的。不管怎样,他都得给自己找个合适的理由。

他卷起上衣,露出陈旧的右腋下瘀伤,他的身躯饱尝漂泊的风霜后变得瘦弱而负伤,尽管居住阁楼后,它恢复了健康的血色,瘀伤的那一块仍像是吸走了所有的血液,显出可怜的消瘦。他望着自己的这一块结痂的伤口,像只丑陋的大蜘蛛攀附在右胸,漆黑的伤痕就像被火烤焦,却又还能见到肉体蠕动。这伤痕伴随他很久了,每个晴朗的日子里它都会隐隐作痛,使得他频繁地避开阳光所能照到的地方。

“我说不准,它有多久了。”赖斯说,泰诺莎走近来注视着伤痕,沉默不语的态势,就像经验老道的猎人在注视他的猎物。赖斯的视线飘忽,竟久违地感到害臊,被泰诺莎如此紧盯,他裸露的肉体就跟待宰羊羔没两样,“那,这个伤口,你知道来历吗?它从哪里来。”

“你知道一只断腿的鹿曾在哪儿踩过陷阱吗?”泰诺莎问。

“我不知道。”他答,顺从地脱下上衣,“它看起来怎样?我的意思是,有多严重?”

泰诺莎安静地观察瘀痕,阁楼外响起一声雁鸣,随后她说:“像只掉进火炉的狗一样。”

“听上去还有救。”

“一时解脱和长久根除是不同的。”

“我认为你见过更糟的。”

“他们至少知道是谁带给他们病痛。”

“你得原谅我只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流浪汉。”

“用手拿住这个。”泰诺莎递过一张布,它有点脏污但仍坚实,赖斯接过它,泰诺莎接着说,“缠过你的后颈,再绑住你的双臂。”

“这样?”赖斯照做,使得双腕均固定在离头不远的位置。

“再绕过桌角的空柄。”

“这样?”赖斯俯身花费较大的劲缠过去。

“捆住腋下。”

“嗯……”他用牙齿咬开一边。

泰诺莎看了一眼,没说任何话。赖斯心想这样子着实略尴尬,他除去上衣,还把手与头固定在一起,“我说,这样子很像我被关——”

肋下突然袭来一阵激寒,随后化为火热剧痛,炙烤般的痛觉仅片刻后就传遍全身,他本能地试图挣脱,却被钳住,他才看见是泰诺莎,她手上的草药正涂抹上伤痕。右胸口的位置就像被撕开、骨头烧融一样痛得他大叫,手臂也因紧绷的布条动弹不得,他发出和快死的野兽一样的惨叫声,伤口毫不领情,持续迸裂似的痛觉。

“安静点。”泰诺莎面不改色,用力把他摁在椅子上,将药草送至伤痕。赖斯并没有觉察她的力气不大,他自觉地没有痛得跳起来,身子仍然克制不住地扭动。短暂的时间里,他渴望着过程快结束,而火烧的痛觉又在撕咬他。不久后他意识模糊,已筋疲力尽地趴在桌上,这时痛觉方才慢慢散去。他出了一身汗,嗡嗡鸣响在整个脑中回荡,而泰诺莎早坐在一旁,嫌恶地擦拭自己染满药味的手。

“我还活着。”他讪笑着,摇摇头,把缠绕的布条取了下来。他竟然把自己捆住!好像麦子自己跳进了锅炉里,没有什么比他更好笑的了。

“鸭子的叫声比你好听。”泰诺莎看都不看一眼赖斯。

“那说明我比鸭子的肉更多。”

“鸭子可以飞去南方活过冬天,你不能。”

“我更聪明,找了个温暖的洞窟活过冬天。”

“你的叫声太吵,是想引诱人,好奇地来查看这里发生了什么。”

“我还以为你有办法阻拦他,人可不是痛得快死了,也不发一言的生物——至少,我不是。”

泰诺莎把剩余的药草捏在手里,注视它好阵子,把它捏燃作灰烬。

“你怎——我还以为你会接着用它,虽然我叫不上名字,也不知道它究竟用来做什么,但总归是对我有用的。你就烧掉它啦?”赖斯趴在桌上,用半边眼睛提出疑问。

“它只能帮你度过这个冬天。”泰诺莎松开手掌,看着它无风而起,飘散入窗外云烟,“对你已没有用处了。”

“这么说,它还真是药,哇哦,还真是‘好药生自骨’。”赖斯戏谑地说,“你是说这病,能在这个冬天杀死我?旧主所见啊,我未料想过它有如此严重。”

“我只说它能帮你活过这个冬天。”泰诺莎冷淡地说,“这之后,它对你的伤就无能为力了。”

“到底是你的火,还是药草的效果更好?”

“我没给它任何温度。”

“你说真的?”

“我有何说谎的必要吗?”

“可我感觉它几乎要把我烤作你的晚餐了。”

“赖斯。”

“我的错,我的意思是,它真的很热。”

“正好用以杀死恶毒。”

“那我究竟是染上了什么恶疾,这么匆忙地想要杀掉我。”赖斯发觉火炙烤的痛觉消散后,瘀痕处不再被蠕动感占据,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我甚至在旅途中都没察觉过它的存在。”

“石枯。”泰诺莎轻声说。

赖斯笑出声来,全然不顾肺部尚还虚弱疼痛,受擒的喉腔猛地咳嗽,他在桌上吐出一滩久酿的黑血,痉挛的胸口颤抖着,他边笑边咳出血来。泰诺莎看也不看他一眼,把擦拭手掌的手帕扔进锅炉里。

“一条命能体验多少次死亡?一个赖斯足不足够?”待他笑声停歇,他自顾自地说,脸颊上流淌着泪水,不知是因为剧烈的咳嗽,还是因为恶臭的血液刺鼻。

他支起上身:“而你也没法解决它,对吗。”

泰诺莎没否认,淡漠望着赖斯:“你说不出它伴随你多久了,那就不会有人知道,你能知道的只有,它已经钻入你的骨髓。”

“所以是个老伙伴了。”赖斯讽刺地抿嘴说。

“比你的噪声木管更可靠。”

“我的笛子可活得比我长,更遑论,它还是整个裴迪耶纳唯一的东方之物。”

“我没有把噪声当音乐的喜好。”

“它让我感觉自己活着,不论何时,这么一说,我又想吹奏一曲啦,你瞧,现在,眼下这气氛不正是好时间?”

“我不在乎一根木头什么时候化作灰烬。”

“您可真绝情。”

“把它们收回原处。”泰诺莎指指锅炉与合上的书本,她并不想再碰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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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周后...
无名酱Namless 发表于 2016-5-16 14:05

啧一大篇对话,让我想到了卡佛

 

十分值得学习的对话驱动,不过场景描写似乎有点仓促了,是想要推进剧情了吗 ...

遗憾,并没有这样的用意w。

此类结构,可能接下来还会持续好一些时间。若是不喜欢的话,可能看起来会比较麻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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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 “把它们收回原处。”泰诺莎指指锅炉与合上的书本,她并不想再碰它们。[/align][align=left] “那本书,科伦的草药记载,是吗。”赖斯问,“你在这次做药前参考了它们。”[/align][align=left] 泰诺莎的嘴边哼出类似确定的轻声。[/align][align=left] “哦,不管怎样,莱汀小姐。”赖斯撑起虚弱的上身,让自己挺起背面对泰诺莎,“我……”[/align][align=left] “泰娜。我不想更多次重复。”[/align][align=left] “泰娜,我需要感谢你,我知道,我活着全因你的善举,不仅是收留,让我避免饥饿和寒冷,更是让我居住下来。”赖斯恳切地说,“而这伤痕,我深信,是石枯,它如你所说的,是致命的,危险的,会原本在不久后就取走我性命的——我已三次被你所救,而我甚至没法偿还其中一次救赎。可我仍有疑惑,我想报偿你,更是想知道,你因何而救下了我。”[/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没有回答。[/align][align=left] “请求你,告诉我这点,我并不值得你花如此多去救,哪怕我真如古老的先知诗人一样,知晓极东的一切,也不足以成为你提起念头的理由。我看见过,沿途如此多和我一样流离失所者,我知道我的命,一文不值。又为何,你会刻意为我准备——”[/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扬起食指,示意他停下。她侧面对向赖斯,眉眼压拢,双唇密闭,视野延展入无法看见的遥远地方,沉默着,像在索思过往凡事,又或仅仅只是他的简单疑问。她是有复杂理由的,赖斯愿意去相信,而即使是没有,他也会准备更多荒诞不经的理由。[/align][align=left] 她嘘出一长口气,好似罕见地在埋怨,烛光映照着她的侧脸,无法窥探出她究竟抱着怎样的心境,以对一个问题难以回答。[/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放下手,转过脸,低垂着双眸看着他,用她的薄唇轻吸一气,说出深沉的、低吟的话语:“为了我尚存的为人记忆。”[/align][align=left] “什?”赖斯没听懂,“我很抱歉于自己的愚笨,可我没能明白。”[/align][align=left] 泰诺莎刷拉下脸,用烦闷的神情换走了深邃的眼色,她撅起嘴,而后抬手轻挥,而后又压下眉毛,把手扶住太阳穴。闭眼嘘声叹气的样子,好似在埋怨赖斯过于多问。[/align][align=left] “你为何会找到我。”她闭着眼、皱着眉说,“比这更深的问题应当是,你为何会被毕夫所救。更加苦痛的,他还把你指向我这里,我,竟会接下他扔来的包袱。我被古老的太阳遮掩了双眼,才没将你赶走。”[/align][align=left] 她呼着恼火的热气,自顾自说着赖斯听不懂的话,她很焦躁,赖斯清楚地。[/align][align=left] “好泰娜,你如此拷问我也是不会有答案的。我并不懂你的指责,可我没有任何曾冒犯你的想法——如果有,那我也会诚挚地道歉,而我只想知道我能报偿你的方式。”赖斯说。[/align][align=left] “说你故乡的故事。”泰诺莎转而归于平静地说。[/align][align=left] “故事?”[/align][align=left] “说你所知道的一切极东之地的话语。”[/align][align=left] “这是一种方法,我可以报偿你?”[/align][align=left] “你为自己的过错做弥补。”[/align][align=left] “若你坚持的话。但,你总是高深莫测,让我涌出一个接一个的疑问,瞧瞧这,我又有了新的问题。假使你解答了它,我讲故事就会容易很多啦。”他摆摆手,努力跟上泰诺莎变幻无常的行为,“可,为何执着于东方土的密语?‘木杖’可从未去过极东之地。”[/align][align=left] 他脱口而出。[/align][align=left] 他自然联想到‘木杖’,早在他的祖先诞生之前的年月里,这个传说般的名号便早已家喻户晓。在古远的过往时光中,传言的英雄时代刚结束,人类失去了魔法之影,离开火焰的庇护,变得脆弱而渺小,巨龙振翅占据了天空与大地,人类在龙炎的倾覆中沦为蝼蚁。相传那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身穿长袍,手执长杖,只身一人前往以西列岛,手无寸铁地平定巨龙的内乱,以无人可知的方式,驯服无以计量的诸龙。那时大陆还没有诞生过统一的王国,四位人类的先知,也尚未将阿伊莎的子民连接在一起。卑林·莫亚便率领犹如群鸟的龙群,身骑所驯服的巨龙,横跨白海与乌森平原,抵达大陆最中央的恕神山,与那里盘踞的恶龙,打响了一场注定千古留名的战争。自那之后,巨龙侵扰下的不安定岁月消失无踪,最巨大、最可怕的巨龙们,或死于纷争,或销声匿迹,将身影藏匿于无人所知的角落。人们传言,它们隐藏于南部诸峰的最深处,广阔的海渊最底部,或是北部雪山的最严寒处,与世无争,唯有诸多小龙在大陆的某处不时盘踞。赖斯所曾目睹的那条巨龙,即使影子可以遮掩山峰,据长者所言,也不及卑林所驭巨龙的尾部巨大。而卑林·莫亚,他的故事自始至终都伴随着手里的乌木长杖,人们便称呼其为‘木杖’。他的传说从一条来自远洋的小舟作为起始,又在那场浩劫般的战争中消失不见,只留给世人猜不透的传奇,人们不停对他的来源与过去寻根问底,得出无数猜想,却始终留下迷。时至今日,人们都对这位、人类历史上最为辉煌者,保持着崇敬之心。而他也是赖斯在了解到到泰诺莎不为人知一面后,首先联想到,也是唯一联想到的人。[/align][align=left] “乌木杖想怎样与我没关系,我不认识他,他也没机会见到我。”听见赖斯不假思索的话语,她的眉头轻轻上扬,赖斯看不透她对‘木杖’持有怎样的态度,“我只对东方发生的故事,保持关注。不问为何,你没有知道个中缘由的必要。”[/align][align=left] “你说你保持着关注。”赖斯说完后刻意停顿,然后他说,“那你想必知道,来自东方谷的我,为何流离失所多年。”[/align][align=left] 她可有信鸽,渡鸦,甚至驯鹰呢!怎么可能会不知道?[/align][align=left] “我对此没有兴趣。”泰诺莎说,“也和我们的谈话没有关系。”[/align][align=left] “哦,噢,你自然清楚,没什么逃得过你的耳朵。”[/align][align=left] “记住我的话,赖斯,我和人,还有野兽均有别。”[/align][align=left] “我记得的,不,我完全不会把它归咎于你。哦该死,我太过激动了,自然想起了厄运的源头,但我不会说是你。”赖斯摇头,自胸腔里叹气,“我很抱歉,我竟会误以为,你的询问带有恶意。我将我的愚昧怪罪于你了,像我所说的,我应该感谢你才是。”[/align][align=left] “就说我想要的故事。”泰诺莎没有波动地说。[/align][align=left] “你需要怎样的故事?先说一些比较‘浪漫的’故事,我可讲不来。”[/align][align=left] “我不会一次问完。”[/align][align=left] “你想问多少次?”[/align][align=left] “每日均有提问。”[/align][align=left] “每日!我就说这是祷告,哦,这将持续多久?”[/align][align=left] “你给出解答。”[/align][align=left] “我有可能没法让你满足。”[/align][align=left] “我会有答案。”[/align][align=left] “这可真不像是开玩笑,我要被拷问多久?”[/align][align=left] “直到你的记忆结束。”[/align][align=left] “为何不抓住一次机会呢?”[/align][align=left] “你无法答完。”[/align][align=left] “说不准我明日就因病死掉了。”[/align][align=left] “那同样为一个答案。”[/align][align=left] “听上去你对生死和变动,漠不关心。”[/align][align=left] “你知道情绪毫无意义。”[/align][align=left] “噢,哦,但愿如此。”赖斯笑笑,“我满怀好奇的密林贤者哟,今晚愿意听什么样的故事?”[/align][align=left] “你就像戏班,只身走遍了很多遥远的地方,我先问你的是沿途所见。”[/align][align=left] “这么听上去倒不像是因为对东方感兴趣。”[/align][align=left] “我会逐步问。”[/align][align=left] “即使夜不停蹄,走过半个大陆都需要老死三匹马的时光。你要把我比作先知诗人卡斯,或是东之信使沃顿·唐,像他们那样足迹天涯,我可受不起。”[/align][align=left] “沿途是否见到过披满荆棘的朝圣人群。”[/align][align=left] “第一个问题便难倒我。”赖斯说,“不,从来没有如此怪异的一群人,我见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人,我甚至以为他们也是异乡的习俗,但若他们有什么可以令我记住特征,那肯定会记住。没有,我从没见到过。”[/align][align=left] “接着,有没有遇到过石枯的病人。”[/align][align=left] “等等,等等,泰娜,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就像迷宫的谜题一样,可我不能就这么解答。啊,泰娜,我没法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回答连续的疑问。”赖斯揉揉自己的太阳穴,确保方才身躯的疼痛没有影响到思考,“我需要先知道,你问这些问题的,目的,或者起因。”[/align][align=left] “你在好奇对自己没有意义之物。”[/align][align=left] “我认为有,或许我能从你的初衷里得到提示,那样就能更快得到你想要的答案,避免很多绕开的问题,直接回答我知道的部分——而且,有了线索,我回答起来才不是迷蒙的,总是在回想问题的意义。”[/align][align=left] 泰诺莎在桌面点点手指,沉默不语,她垂下眼眸,似乎也并不反对赖斯的想法。她肯定不会喜欢按照别人的指示做的,赖斯深吸口气,但他希望如此。[/align][align=left] “三个理由。”她开口,“三个答案,我会找你索要。”[/align][align=left] “听上去很像瓦罗尼人的三个愿望。”赖斯嘲弄道。[/align][align=left] “我仅告诉你其中之一。”[/align][align=left] “我认为我能对此提出质疑。”[/align][align=left] “直至它有答案。”[/align][align=left] “疑问没了。”赖斯说,“接着,你的愿望是什么?”[/align][align=left] “我在找一个年龄比你小很多的褐发女孩。”[/align][align=left] “哼?这听上去可不是回答,而是一个谜题。”赖斯转转眼珠,“我想知道,她是谁?”[/align][align=left] “与你无关。”[/align][align=left] “泰娜,如果你这么说,那就是了。但,我得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才有可能给出线索。”[/align][align=left] “我已数年未见过她,这个年纪的女孩不喜欢保持样貌太久,我只知道她很有可能在东部。”[/align][align=left] “你只说她比我年轻许多。”[/align][align=left] “我不知道她的年岁。”[/align][align=left] “她是哪里的人?”[/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拾起手旁的书堆,她不消功夫便让它们堆得乱糟糟,现在她在里面随意地翻找,抽出一张卷起的纸。她轻吸口气,吹走表面裹住的金尘,只手压于桌面,拿起笔咕吱作响地在上面书写。[/align][align=left] “也没得知过出身。”她说。[/align][align=left] “啊哈。”赖斯笑了声,“这样即使是先知,也没法找到人。”[/align][align=left] “我之所以略过这一步。”泰诺莎手扣在桌上抬起食指,“是因为我能自己找到故事里的答案。”[/align][align=left] “我相信这点,但,鉴于都已经问询了如此多。”[/align][align=left] 赖斯咂咂嘴,思量着,假想一个人影,能特别到让眼前此女性长期挂念的人影,他想不出什么来,或许他从未遇到过?也有可能遇到过,只是她隐藏的很好。[/align][align=left]他说:“你也应该不介意告诉我她还有什么特征?”[/align][align=left] “她叫安。”[/align][align=left] “啊,这个不算,泰娜。你知道单就腹地,叫安的女孩子有多少个吗?我喝酒可以遇见一个,去祷告可以遇见一个,在郊外耕地能遇见一个,就连去一些抹红了招牌的门里,也能遇见一个。”赖斯说完抖抖眉毛,“这想必你比我更知道地多,所以,这不能叫特征——你介意说她的姓吗?”[/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没回答这个问题,她好似目空一切人之父姓:“她的眼睛耀出纯金的光泽。”[/align][align=left] “你的意思是她的双眼是两枚金币?”[/align][align=left] “她曾经善说石湾语。”泰诺莎短暂地停住笔,双眼透过纸面摇曳的烛光,望向过往的远方,叹出一声无人可听见的轻声,“以她的天赋看,学会更多种人说话的口吻,不需要几年。”[/align][align=left] “那可就几乎没有能认出的地方了啊。”[/align][align=left] “仅看外貌所有人都长一样,她的内心很特别,我不会认错。”[/align][align=left] “首先我不知道你用什么办法看人。然后,你这样说来,我已经在脑中找了三十二圈,问了旅店主人、酒馆醉鬼、路边修士、甚至马棚里的马,可还是没有一个人长得像你要的安。”[/align][align=left] “看看这个。”泰诺莎扔下笔,用手指把纸推给赖斯。[/align][align=left] 赖斯看了眼,他看见她用黑色的水墨绘制了一个怪异的图案,那图案像是个山羊头,其两角弯曲延展,在正中央如山羊头的地方,有个伫立的鸟一样的花纹。[/align][align=left] “没看见过。”[/align][align=left] “安随身携带的图案,她会让所有人知道,她有这个纹章。”[/align][align=left] “不可能是旗帜?那就是衣服或者项链上会有,哦不,我真的从未见到过。”[/align][align=left] “人的记忆是不可靠的,所以我会用自己的方法问。”泰诺莎表示出些许不悦,她用右手捂住自己的嘴与半张脸,揉捏着它们。[/align][align=left] “或许你是对的,泰娜,问题是你的,答案也是,我完全交由你问了。”[/align][align=left] “今日已无问题。”[/align][align=left] “可我还没回答什么呢。”[/align][align=left] “我已说够多。”她皱着眉说,赖斯看着她托着腮,因酸痛而感到苦闷。[/align][align=left] “原——来如此,诸神在上,泰诺莎小姐,你应该像个真的贤者一样善于谈吐才是。”赖斯强忍住笑意,他也说不出有什么让他如此想笑,一想到这个问题,他更是忍不住轻笑出声。[/align][align=left] 泰诺莎面无表情地瞪着他,她完全疲于纠正赖斯了。[/align][align=left] “啊,是我太多问,是我。我本应聆听,却向贤者问了太多问题。”他说。[/align][align=left] “该你说故事。”[/align][align=left] “你说问题已经问完了。”[/align][align=left] “故我听东方之语。”泰诺莎开始找寻最简化自己张口次数的方式。[/align][align=left] “为什么?”[/align][align=left] “喜好。”[/align][align=left] “你原来真的着迷于那地方,恕我误以为只是为了找人,你喜欢那片巨大的青山脉所阻拦后的地方。”赖斯咀嚼一番,自他初见面起,泰诺莎一直身披东方纺织匠手艺的衣衫,她怎么会不喜欢那边?她藏有大量染纸,他还能翻找出竹排编印的书本,更何况,她早已说过,收留他的唯一理由是听取那片土地的故事。[/align][align=left] “可那地方始终没有腹地所传说地那么美妙,人们常说那里的紫红土壤里生出金树和银花,河流奔腾能覆盖复辟大道,就连屋顶都在雨后结出翡翠玉石来。那地方和腹地比,又能好到什么地方去?若是人间自有仙境,人们便不会有童话和梦呓了。”[/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抬起手指,示意赖斯先停下诉说。“我认识极东。”她提醒到。赖斯看着那本奇书的作者,他哼出长长的肯定声,他对自己说,描述了一个原野历史的人,不可能对这些毫无认识。[/align][align=left] 想必是上天所使然,欲图将人类划分隔阂,所以才在巨大的土地上兀然升起一座山脉,将大地划分了东与西的交界——有人说,那高大山脉兴起之初,是太古时期的龙在诞生时,自山体中迸裂而出掀起的碎石,再由寇铎斯的巨大身躯,日夜攀登塑造而成的杰作——一派胡言,赖斯心想着,点燃更多的蜡烛,天已彻底昏黑,远处圣歌合唱声声扬起。[/align][align=left] 他相信那些只是浑然天成的山石,故乡边陲的神象山脉。尽管它确实过于高大,以至其它地方的山脉与相比,它们都只是大树下的蘑菇;尽管它实在高耸入云,以至它更像是自云际肇生,倒着升入大地一般;尽管它已遥接天际,以至在盛夏最热之时,它仍冰雪凝固、狂风啸叫和凶猛的野兽镇守林间。云在山腰便迷蒙缠绕,朝阳即将升起时,山底的人仰首亦看不见太阳,最勇敢的攀登者在山脚便望而却步,仿佛世界的某种意志要生就这片天然的堡垒。[/align][align=left] 但他仍旧相信它们只是普通的山石,他不信任何伟大存在刻意塑造了它的说法,他不会再相信这些传言了。[/align][align=left] 神象山脉以西的九国,以西列岛的王国,还有隔海之土的住民们,都将巨大山脉之隔的地方,称为极东之土。那地方的土地比九国的领土还要广阔,归来的游者如此说,富饶与安宁,那里藏着先民的宝藏,与生命的秘密,人们将它视为神秘与未知的化身。神象山脉偏偏横贯大陆,像一堵天然的巨大高墙,将人们从两个世界隔开。然而终究有机遇所留,凭空在山当中有一道缺口,两边的山脉在当中留下一个谷地,架起两个世界沟通的桥梁。在山峰透过阳光之地,有一片辽阔肥沃的原野,人们流浪在那儿,交流在那儿,战争在那儿,也定居在那儿,久而久之,那地方成为了东方谷——赖斯曾经的故土。[/align][align=left] “我想不出来该从什么地方开始了。”赖斯托起下巴思忖,他的胡须在刮去后显露出消瘦而结实的轮廓,“你对那些地方的歌谣烂熟于心,古早的神明和英雄才人你能倒背如流,更别提节庆或礼数。我又能给你什么呢?”[/align][align=left] “食物。”泰诺莎回道。赖斯诧异地看她,她此时身子向前倾,眼睛睁大,满怀期许地望着赖斯,数倍于她所阅读时的热情,如同孩童一般展现出来。“东方谷的食物。”[/align][align=left] 赖斯无奈地挠挠头,他本考虑着她会问什么深奥之语,他甚至都已想好如何应答:“我确实去过不少的地方,要和你谈这个也不难。不过我对此有两个疑问。”赖斯稍事停顿,泰诺莎没有反应,于是他接着说,“为何偏偏对吃不到的东西充满好奇。”[/align][align=left] “奉读神话不见神明,无物之言更甚其虚。”泰诺莎淡淡回应。[/align][align=left] 赖斯无法辩驳:“第二个,你对极东之地如此热爱,为何偏偏没有接受来自东方的木炭?据我猜测,你至今都没有能习惯你的艾香项链味道,而你仍坚持带着它。”赖斯指指她脖子上垂吊着的,一直散发出淡淡药香味的项链,金属的链条有丝丝锈迹,能看出佩戴了许久的时间。[/align][align=left] 泰诺莎瞄了一眼自己的项链:“你离乡过久。木炭源自广漠,而非东方。商贩认为冠以东方谷的名称,能让它备受宠幸。”[/align][align=left] “他倒是做到了。”赖斯承认她所说不错,自己早在漂泊多年岁月间里忘记了故乡的许多事情,旧事的痕迹渐渐淡去,新来的无从了解。他只能记得斑驳破旧的风车在山丘上转动,青苔斑驳石膏下的土地,春夏秋冬的马车车轮滚过田野,金黄色的麦原在风中摇曳的景色,还有在泉水边等待他回去的人,他也快忘记得差不多——他摇摇头,让自己从不小心沉浸的过往中回身,他无心回想起那些,过往的逝去早已无法追回,在漫长而充满苦难的旅途中,他学会并接受了这一点。[/align][align=left] 赖斯需要提提精神,因为泰诺莎期待的眼神实在罕见,他不大敢辜负她。他开始说起:他说到浸油的糕点,泰诺莎的耳朵几乎是要竖起来听;他说在砂壶中煮泡的牛羊精肉,泛白的汤汁迸发栗果的香气;他用手指比划出烹调肉汁的锅炉,每个清晨都会升起缕缕青烟,融混入淡淡的薄雾中。赖斯说道这里,不时顿下,卷卷舌头来回忆忘却已久的味觉,而泰诺莎目不转睛听他绘声绘色,罕有地不提出意见。他发挥起诗人一样的天赋,像酒馆中喋喋不休、夸夸其谈的恼人鬼一样,用夸张的意想张罗声色。[/align] 赖斯发现泰诺莎很喜欢听甜的食物,每次提到市集的糕点,都能让她欣然眼睛发亮——就连蜜汁烤制的肉类也没有令她如此高兴。那眼神不由得令他陷入回想,美丽迷人的色彩弥漫在灯油与书本的空气间,此刻像极某个被他遗忘已久的脸庞,却更加神秘、缥缈、不可触碰,在嘴唇的张合间,眉眼的嬉笑间,都让他几乎忘乎所以。泰诺莎的银色长发散发出犹如清晨的禾木味道,伴着露珠与清香在满屋溢出,她的眸子充满原始野性,却能温如春朝,彼时他终于接触到泰诺莎冷漠之后的轻柔,在沉淀的岁月中有着无穷引人好奇的秘密。赖斯说不出任何理由,本能的想法原始而又纯粹,不带任何缘由。他甚至忍不住靠向她,像飞蛾扑火般,有接近那副温暖身躯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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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周后...

 

 

[align=left] 那个夜晚,赖斯又一次地做了梦。[/align][align=left] 他确实地看见,自己身处峰峦不绝的山丘间,惊涛骇浪拍打着湍急溪流的嶙峋怪石,树木山林在风中狂舞不止,他觉得这里像故乡的山谷,又像神秘的南部诸峰深处,尖啸奔走的兽群在惊惶地逃窜,试图远离此世以求生。他抬起头来,有个巨大的身影遮盖了整个天空。[/align][align=left] 那就像是古神话中所传唱,在混沌未开中的世界中,人类尚未拾起石块时,就和天地一同存在的参天高塔,还有被付之一炬,化为尘埃的巨龙一样,巨大到无以复加。那是个巨人,石鳞的身体像是刚从土地苏醒,站起迎接日落的山脉,浑身翻滚着来自大地最深处的岩浆。它是如此之大,抬起头去眺望他仍看不见其顶端。它燃烧出的滚滚浓烟遮盖了日和云,伸出的胳膊抬起碎石,碎石掉落在群山间,便破碎了溪流与古树,惊走了万物。巨人迈动其巨大的步伐,沉重到天地发出隆隆的轰响,一碰触土地便让山川崩裂开来,大地发出沉闷的低鸣,裂开深不见底的裂缝。风暴掀起,庞大的身躯带来了飓风,带来热浪,呼啸着如火龙般盘旋于天地间,草木为之带入低矮的天空狂舞。滚烫的岩浆从巨人身上掉落,如火球一样滚滚而下,将树海燃为火海。巨人行走,在苍穹最高处迈向大地的尽头,那地方乌云密布,徒有汇聚了世界尽头万物的巨大漩涡。[/align][align=left] 他不知该往何处逃离,巨人的身影缓慢而从容不迫,发出山岳初生般的低幽悲鸣,就像这一日注定到来一般,震颤着他浑身的骨架濒临散架。他胸中血液凝结,眼瞧着这些的发生。而后他便从梦中惊醒,出的汗浸湿被子,他很显然在清醒前发出怪异的声音,泰诺莎见他醒来,卷卷笔没说话,她已如以往那样坐在桌旁,手边的餐盘里剩下面包屑。[/align][align=left] 他整理自己的脑袋,他只记得昨晚被困倦侵袭,半睡半醒间,他完全无法了解自己在说什么,也不知泰诺莎是否还有在听,确认自己说话已经没有条理以后,他放弃抵抗,趴倒在桌上,试图在泰诺莎分神时打个盹,一觉醒来就看见夏日的刺眼烈日。方才的余惊还在,那梦境真如现实,他一时都未能从中回过神,恐慌还在骨髓里流动,他不免怀疑那不是梦境。头部昏沉胀痛,他习惯地起身想出门,像平常一样拿早餐。[/align][align=left] “早餐我吃过了。”泰诺莎叫过他,他才注意到她手边的餐盘,他嘟哝一声,迷蒙着坐回椅子上,在后来他才会意识到这多么令人惊讶,泰诺莎向来不会为了琐事出门一步。他坐回椅子上,想整理一番混杂的思路。[/align][align=left] “梦见什么。”泰诺莎接着问。[/align][align=left] “没什么。”他说,许久后他发觉泰诺莎盯着自己说这句话,有着分明清楚的询问意思。他顿了顿,决定不绕弯路,坦明昨晚的怪梦,向她叙述那怪诞而恐慌的梦境,他竟完全分明记得内容,每个细节在描述时都回到他身上,皮肤尚还没有摆脱炙热的干燥,隆隆低鸣的巨响也在耳中回转,叫他脊背发寒。[/align][align=left] 泰诺莎听完说:“这便是你的世界。”[/align][align=left] 赖斯说他听不懂。泰诺莎轻描淡写地说,每个人在梦境中会见证到自己的世界,那个世界伴随着一声呼唤起源,睁开隐蔽的心眼可探见,与真的灾厄到来之际、梦的惊醒怃然结束,有的人曾去往某个贤哲为王的国度,有人在水平如镜的湖面迎来了盛宴,有的人则在空无的浓雾中迷失踪迹。[/align][align=left] 赖斯敲敲尚还跳动的太阳穴,说自己弄不明白这意思。[/align][align=left] “我所见的每个人,都会在梦中见到自己的灵魂,从中看出人各有异。”泰诺莎仰起头颅,那长发批入身下,如瀑布白银,她压眉凝视赖斯,那双眼耀出烈日墨色,如引火玄铁,“梦醒的时候,便是人的生命尽头,属于自己的世界就结束,他们起身,重新迎接共同的大梦。”[/align][align=left] 赖斯没应声,他想起到来这座阁楼后,不仅越来越频繁做梦,那些怪诞的梦境也越来越和清醒后的世界难以区分。经验告诉他要回避这个话题,他开口说这是他家乡的讳忌,不希望多谈,泰诺莎似笑非笑地同意了这点,这也没令他察觉。[/align][align=left] 赖斯起身收拾起桌面的残余,那瞬间他感到久违的轻松,精力充沛而不抱病的身躯给了他充足的活力,像是背负已久的沉重包袱,他本都已适应那孱弱的身躯,以致忘记了没有负重时的行动有多么灵活。[/align][align=left] 他喜悦地向泰诺莎展示这一点,伸展筋骨以示自己重获了新生,驱赶走病魔后即使他并无任何真的变化,也令他如获至宝。[/align][align=left]泰诺莎看也没看一眼,平淡地告诉赖斯,乱动会使尚未烧作灰烬的种子重新耕种,让他再次被石枯侵蚀。赖斯感到惊讶,他本以为自己的病已被彻底治好,因而他问,该如何才能让他真正从病魔手里重获自由。泰诺莎挥挥手,她是能把病治好的,不过那会在赖斯断气以后。赖斯会意,他知道石枯完全可以这么治愈——染病的人死了,石枯病就少了一个。至于死后的尸体没人掩埋,留在腐败的城墙脚下,堆积出恶臭的毒雾,让无辜的行人闻后染毒,那是之后的事情。[/align][align=left] 泰诺莎弹指推出一封卷好的信纸,令它在桌上弹起几轮,掉进赖斯手里。赖斯看了眼手中的信卷,它们被挑剔地折合弯曲,并被一根亮红色的丝带捆住——没有足以醒目的火漆印,赖斯从没见过泰诺莎使用过它,似乎它的味道足以刺伤她敏锐的嗅觉。[/align][align=left] “送去信纸。”她说。[/align][align=left] 这是他头一次接到信使的义务,他不禁哼哼鼻子,掀开领口,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闻道已久的传令人。不过他内心里也颇为好奇,有什么口谕,是长翅膀的信使没法送去、得要他这位笨重而醒目的信使,穿过街道和人群去送达的。他想起故乡的训诫,盖住的马车不如敞开的罐子,他不知道二者是否关联。[/align][align=left] “往北走经过市集,跨过石桥后有座修道院,会有人拿走这封信。”[/align][align=left] “我能?”赖斯指指信纸。[/align][align=left] “不能。”泰诺莎说。[/align][align=left] 当赖斯来到宽阔的矮丘时,刺眼的仲夏之阳普照在开阔的砖地上,他被罕有的清风卷醒,回想起睡意朦胧时的一切,赖斯不禁叹声惊奇。泰诺莎的丝丝变动毫不夺目,却和此刻在城中白色街巷里安静穿梭的微风一样,罕见到叫人自然注意到。裴迪耶纳少有风经,这说来也怪异,尽管周遭城墙与小丘频频起伏,敞开的大门却从未带入任何足以掀动树枝的风声。太阳高悬在沉色浓云之上,炙烤得老树与白墙发出呲啪作响声。赖斯不喜欢这样的味道,风不常到访的裴迪耶纳,空中飘满自白色太阳处落下的尘埃,他在城中总像是被关起来的,从未有过自由的味道。[/align][align=left] 会是怎样的缘故让他如此拘谨?他一边走过石桥,跨过轻淌的河流,一边心不在焉地考虑这件事。他首先想到阁楼枯燥的生活,但这并不是他曾经历过最苦闷的日子,服侍泰诺莎也不会使他有所疲累,因此他想到了酒馆,那里毫不意外地全是醉鬼,但那里的醉鬼要么不停炫耀自己的权势,要么严肃地可怕——严肃的醉鬼,他甚至觉得自己这个形容和小孩子似的。[/align][align=left] 但若是说严肃,现在他眼前经过的一个个人,都有散发着这种味道,圣城里毫无意外地全是信徒,而且都是比较刻板的信徒。他们牢记着训诫,不仅面容严肃,服装也裹得密不透风——对了,肯定是服装的缘故,这座城不管有多热,教徒们都穿着三件纺锤裹衣,从他们的身上甚至能看见白色云雾蒸腾。赖斯眼前每经过一位朴实的修士,他都会不自主地想着,他们何时会热倒在地。他们金色的领口环扣势必扣在第三个空隙,黑色的束腰必定绑在肚脐上下对称的地方,修女的帽檐定然刚刚好遮住发根……仿佛为了牢牢记住他们的先知,远古过往的殉身者,他们也要将他的一言一行,也记录在自己的身躯上。[/align][align=left] 马嘶鸣了一声,载着叮铃作响的货物踏过街道,赖斯走到路旁避让,一脚踩在淤泥上,他身旁有另一个做避让的修士,那人身着蓝衫棕披肩,扣得刚好的环形圣架缠绕在颈部。赖斯都不用打听,便知道这人肯定是新教的信者,他们最容易认出,且不论其标志性的圣架,新教的人不论男女都喜好这一身沉闷的服装,区分男女也仅能看是否戴帽子。他们人数最多,权势也最大,名义上包罗了千万教派的圣城,最后还是由新教占据主导,其它的教派在城中仅仅是附属的地位,他们都不能在自己的节日里登上明火山以做庆典。[/align][align=left] 马车从他的面前经过,车厢上还印着令人眼熟的天秤与剑的纹章。随着他仰起头,他看到远处红色的教堂尖顶,还有下方飞起的群群白鸽。他伸手隔衣抚弄一下腋下的伤痕,叫人难以置信,久违的健康滋味他都快忘却了,没有累赘的疫病后走起来是如此轻松。那里就像经历了一场大火,把所有的害兽都焚作灰烬,这才让他从中解脱,焦臭的伤痕摸上去并没有太大的痛觉,赖斯会不禁误以为它已经彻底痊愈,回想起之前此伤痕的感受,赖斯反开始作呕,那感觉就像这里睡着千百条蛆虫在蠕动,伤口就像活着的东西,吸食着他的生命。[/align][align=left] 他不想继续考虑。赖斯左右环顾数圈,似乎就在此处,泰诺莎指命他前往的地点,但他并没有看见有修道院。他感到狐疑,正当他想掉头看看桥附近是否有路经的修道院,他听见了一阵短暂且微弱的钟声。回头望去,在小广场之隔的一处角落里,阳光刚好没照到的地方,矮楼重叠的小巷里,有一扇蓝边白布遮掩的深色木门,钟声从中压低传出。何等隐晦,他摇摇头苦笑,与泰诺莎有关联的地方,似乎都学会了谨慎低调。他迈步过去,穿过那片苍老大树遮掩的小广场,树荫下摆放着布教者们的桌椅,那是布教者们留下的习俗,以模仿千余年前的圣人,传播经书与神旨。此时无人布教的桌旁坐着一个安静的人,无声地打量着唯一的过客,赖斯完全没留意。[/align][align=left] “瓦洛丁在上,辛苦你了,我是河谷的霍德。”一名蓝衣修士眯着眼迎接了他,修士有着干涩的腔调,消瘦脸庞的高颧骨,还有枯树枝般的长手指。他就像每个裴都的过客一样,唯独没有烟尘侵扰。[/align][align=left] “东方谷的格尚恩。”赖斯礼貌性地回应道,他环顾修道院内壁,这里像是往常所见的任何清苦修道院一般,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饰物。院士们相信安静的苦修更能倾听他们神祗之声。窗户都已被木板遮掩,鲜少有阳光透入,墙上的烛火照耀着旧教的标识——星与日月之火的雕纹。[/align][align=left] “是莱汀大人的信使吗?”修士伸出手指,用相当缓慢平稳的话语问,“那便是此次莱汀大人送来的信件?”[/align][align=left] “你拿去它,我就忙活完了。”赖斯递给了他。[/align][align=left] 修士用枯木般的声音笑笑,有条不紊地拆开丝带,他走到窗户前,借着抠下的一丝木板裂缝,他敞开信纸阅读起来。[/align][align=left] “你们这里可真幽静,我甚至差点就错过了这里。”赖斯说,他埋怨刚才走到门前,看着脏兮兮的白布后面木门紧锁,敲敲门四五次也没人应,还以为这里没人居住。正当他回身想找找别处的修道院时,门后的霍德修士拆下了钉住的木板,开门问有什么事到访。[/align][align=left] “此修道院简陋,没有什么富足的东西,见笑。所以格尚恩大人您也能看出,我们很少会有访客,也不常允许兄弟们外出。”修士淡笑着说。[/align][align=left] “我不是什么大人。”赖斯说。[/align][align=left] “只要没有身着教袍的人,还能穿得体面,就不是大人以外的人了。”修士缓缓地回答,“尽管我们每人都在侍奉神明,但不是每个人都能侍奉莱汀大人。”[/align][align=left] “没人会一边自居大人一边干着仆人的活计。”赖斯望着空气中飞舞的尘埃,似是又要咳嗽地肺部发痒,“看你们这么喜欢隐蔽的样子,应该也不会给朝圣客医治或留宿了——我能要一杯牛奶吗?”[/align][align=left] “我们很乐意提供,格尚恩大人。”修士转身说,“可这里只有葡萄酒。”[/align][align=left] “你们没有磨坊?难以置信,我还是就要杯井水吧。”[/align][align=left] “不仅没有磨坊,井也没有。您能看见,这里富裕极了,全是看不见的圣光,四面都是别家房屋,我们屋后的地方很小,只有河水,还有河水酿的葡萄酒。”[/align][align=left] “那就不用了,我还是挺喜欢干燥的阳光的。”赖斯摆摆手。[/align][align=left] “随时可以效劳。”修士说,“您对葡萄酒的抵触可真深,我恐怕不由自主地想把东方人和滴酒不沾联系在一起。”[/align][align=left] “天下有哪里的人不喝酒吗?我在故乡时可也把酒当水喝,嗯,不过我还在帮大人跑腿,就免得自找不快了。”[/align][align=left] “您的健康一如我所见,格尚恩大人,请明白我并未冒犯之意。”他合上手中的书卷,“这确实是莱汀大人的信件,没错。”[/align][align=left] “我可没见到信中写了什么,但也能确信是她的亲笔。”[/align][align=left] “您不介意的话,能容我再冒犯,就当做是确认消息,您知道,我们不愿为了虚假的消息做蠢事,就看在诸神份上,回答我几个问题。”[/align][align=left] “听上去我长得还不够像真信使似的。”赖斯故意撇着嘴说了句。[/align][align=left] “您可千万别这么想,您长得就是天生的信使样子。”修士依旧平和地说,但赖斯总能从他的话语里听出冷冷的笑意,修士将信纸在手中折叠好,他走到一旁拿起墙壁上的烛台,“这封信可是在晨间所写?由莱汀大人亲手交给你?她在交给你时说过什么?”[/align][align=left] “我不知道,她会写很多书信,但都不会告诉我,这封信说不准是她昨天、前天,或是更早的时候写的。至于泰……莱汀大人,她只告诉我这是我必须做的,也不会告诉我为什么要做。”[/align][align=left] “啊,格尚恩大人,不介意我再问你来到这城多长时间了吧?”[/align][align=left] “还不足一个季节,来的时候,天气就热得不行,现在也毫无变化。”[/align][align=left] “这还真让人出乎预料,大人,您的庇护誓词是什么呢?”[/align][align=left] “什么誓词?”赖斯对这个首次听闻的名词感到不解。[/align][align=left] 随后他看见修士那如树皮般的脸在烛光的照耀下,短暂闪过一个夸张的怪异笑容。[/align][align=left] “您在受这座城邦庇护后的教堂誓词,大人,它是您能留在城中的证明。”[/align][align=left] 赖斯记得似乎有听过这样的内容,在城中滞留超过三日且未受庇护,就会被强制流放,但他不记得自己有获得过任何类似的东西。[/align][align=left] “不记得这东西。”赖斯干脆地说。[/align][align=left] 修士露出深邃的笑容,点点头表示满意,他举着烛台转过身:“现在我就把它转交给院长,请您在此稍候。”[/align][align=left] 赖斯有点疑惑,但他还没问,修士便转身走入了白布遮掩的门后。既然这人不是修道院的院长,那他为何要擅自拆开信纸阅读?若是很随意的口信,那么赖斯就可以获知并不用信纸的方法做了,赖斯不甘地在原地踱步,等待里面的回复,不消多时,修士又回来了。赖斯觉得这速度有点意外地快,他原本做好了闭眼打盹的准备。[/align][align=left] “院长仔细研读了信件,他对莱汀大人的来信深表敬意,并感谢她为此修道院所做的一切。”修士象征性地鞠一躬,“他希望向莱汀大人转告一句回复,您可以代劳吗?”[/align][align=left] “说吧。”[/align][align=left] “回复是‘于莱汀大人,我们很遗憾,我们并不能给予任何形式上的帮助,为此个人及修道院皆深感愧疚。’”[/align][align=left] 赖斯没说话,点点头表示会意,事宜办妥,他该准备回去了。[/align][align=left] “但是,我却能替他们效劳。”霍德修士又张口,挽留住刚打算离开的赖斯,“安伯·霍德修士能代替老而无力的修道院长,为莱汀大人达成心愿。”[/align][align=left] 赖斯回望着这位中年的修士,修士则用平淡的笑容回应他。赖斯考量了一阵说:“莱汀大人叫我不要多管闲事,我觉得她的意思应该是,不要做获得报酬以外的事情。”[/align][align=left] “奥达拉在上,如我力所能及。”[/align][align=left] “你不会介意替我找到一个长久的神圣庇护,是吧。”[/align][align=left] “两日后您将在利特上街见到我,那将是一次美妙的巧合。”[/align][align=left] “我则只是回去后顺口说一句话。”[/align][align=left] “愿上苍赐福于您。”[/align][align=left] “行了。”赖斯关上了门。[/align][align=left] 赖斯在回去的路上琢磨着自己完全忽视掉的事,来到此城已过去好些日子,虽还算不上熟悉,但着实早就过了给旅者准备的时间。许是没人见到他就问的缘故,他都自然地忘了自己还没坐稳的事实,泰诺莎肯定是对此毫不关心的,他必须自己想办法。真令人头疼,他开始怀念北方那个终年飘雪的鬼地方了,虽然连在盛夏的午后起的风都能使草叶结霜,但那里对外来者还没那么严苛,围着火炉的人不会用诡异的眼光看着他,想着随时利用他或者把他剥了皮。[/align][align=left] 就在他这么想着的时候,他又嗅到街边的香气,扭头看去,热闹的人群开始频繁穿留在街巷,每个人身上都带着阴湿的怪气,还有烟熏木或烛油的香气,受泰诺莎影响,他也不大喜欢这味道了。那香味来自面包匠的店铺里,圣城的店铺里不仅有黑面包,也有白面包,香气甚至融进了火炉里的铁架。他走近瞧,在张罗的面包间,他看见木架上摆放着盛满蜂蜜的罐子。[/align][align=left] “诸神在上,今日的天气真不错。”赖斯说。[/align][align=left] “萨陶莎保佑,你想买什么?”店主人把烤架塞进炉子里说。[/align][align=left] 麻烦的裴迪耶纳式问候语,赖斯心想,他刚学会这样说话没多久,早些时候没有如此做的他还遭到人鄙夷的目光注视。[/align][align=left] 他问询到那罐引起他呼吸注意的蜂蜜,希望能把它买下来。店主挑起他的粗大鼻头望了眼,说那不是蜂蜜,是爱默塞塔糕。赖斯本以为是来自一处名叫爱默塞塔的美食,直到店主告诉他,这是肥婆爱默用塞塔果做的甜酱,里面塞满桃子、香草、无花果和蜂蜜。[/align][align=left] “混了苦味东西没?”[/align][align=left] “没有。”[/align][align=left] “来一罐。”[/align][align=left] 赖斯刚接过罐子便后悔了,蜂蜜几乎凝在陶罐里,伴着其它混合物飘散着熏人甜气,他感觉若把罐口保持敞开,不一会儿就能引来蜜蜂和苍蝇。泰诺莎会喜欢这种甜味吗?不论如何他决定试试。[/align][align=left] 他推开塔楼的门,拨开试图钻入门缝间的常春藤,刻意站在门口,告诉泰诺莎信件已经送到了。[/align][align=left] “答复?”泰诺莎漫不经心地问,她看了眼赖斯,许是没能拿着她想要的东西回来,似乎就明白了事情的结果。那一刻,赖斯短暂地出神,站在门口的他仿佛闻到了麦芽的香味,听见玉米地里传来的风声,而昏暗温暖的门里应该是一台吱呀作响的裁缝机,还有坐在它后方的人耐心听他说话。他摇摇头,眼前方是白色身影的人。[/align][align=left] “他们的院长说,我很对不起,但我真的帮不上忙。”[/align][align=left] “什么院长?”泰诺莎闻言转过脸来问。[/align][align=left] “那所遮白布的旧教修道院的院长,里面有个认识你的修士代替他传话给我的,他说——”赖斯隐约感觉有何地方出了差错,他的话刚说一半。[/align][align=left] “何人!”彼时泰诺莎突然从椅子上蹿起,她的脸色霎时皱眉怒瞪,展露捕食者的尖牙利爪,拍桌厉声呵斥,一刹那间热浪改变了风向扑向赖斯,赖斯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热浪猛烈推翻在地,手中罐子应声碎裂。他听见身后传出砰响脚步,顾不得倒在石砖上的疼痛,赖斯转脸去看,就瞥见惊人一幕,他看见一个近似人的透明轮廓,那轮廓没有实体而虚无缥缈,就像风卷起的残痕幻象,像个贼人般逃离,仅留下模糊躯体的外貌,转瞬化散无踪。街道上,烈阳下,人群包围中,那位不知名者在泰诺莎的呵退下凭空消失了。[/align][align=left] 赖斯吃惊地怔在原地,明明是清醒的白昼,他却看见了奇特的幻觉。[/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来到门旁,侧身往外探望一眼,随后不屑地嗤声,赖斯看见她缀红的眸子紧皱,终于像只巨龙般对外来者凝聚怒气了,她嘴角的空气也因热量而扭曲,但转瞬之后,她就回复往日平淡。赖斯找寻着人群,仍不敢相信自己看见了什么。[/align][align=left] “他跟着你多久了?从哪里开始?”她凝视那形体消失的方向问。[/align][align=left] “怎么回事?泰娜——那是谁?”赖斯还没弄明白情况,惊魂未定地坐在地上四处环望。人群并未留意到太多事情发生,他们好奇地打量躺在甜浆上的赖斯。[/align][align=left] “我不认识,也不会欢迎的孽物。你见了何人?”[/align][align=left] “那是什么东西?我从没见过那样的家伙。”[/align][align=left] “我若能明白,也就不会问你了。”泰诺莎平淡地说。[/align][align=left] “活地狱啊!我原以为你已经是我见到的最不可思议的人了,可是那——刚才那家伙,站在我身后?”[/align][align=left] “看似他刚准备让你闭上眼。”[/align][align=left] “他还在附近?”[/align][align=left] “从何来回何去了。你还要躺在这里多久,先给我起——”泰诺莎看不下去继续坐在原地的赖斯,她刚走进一步,便立即捂鼻后撤,脸上流出嫌恶的神情,“你拿的是何物?”[/align][align=left] “爱默塞塔糕,面包铺的得意美食,我原准备献给你。”赖斯指着碎一地的罐子,和黏住它们的橙色浆糊。[/align][align=left] “弄掉这味道再进门,我会把任何带有这味道的事物烤成灰。”她带着满是厌恶的表情转身回到楼内。[/align][align=left] “现在我知道你不喜欢它了。”赖斯自认倒霉,从地上站起来抖抖肩膀,打发走周围好奇的群众,去更换黏糊糊的衣物了。[/align][align=left] “哇——清理那些东西还真难,你都不敢想它们有多黏。”赖斯揉着酸痛的肩膀坐回椅子,他换了身新衣服,对坐在另一边思考的泰诺莎用夸张的语气说,“我还以为那个甜品会很合你口味哩。”[/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本在闭眼考量事情,闻言再度露出平和的鄙夷目光,仿佛赖斯又把那罐说不出味道的东西盛在她面前:“只有鼹鼠才会觉得那些流浆可以吃。”[/align][align=left] “我觉得它可以给喜欢甜食的人吃。”[/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没有再讨论那罐不明物的话题,她再度沉陷在思索里,嘴间不时喃喃出沉默的低语,絮叨着古老到令人陌生的名字,她从没有物体的虚空中摸索着,找寻着记忆里能给予的答案。这声音仿佛是孕育着阳光的,赖斯听见,这话语古老到样貌不详,可连叙述者也不记得它们似的,逐步找不到方向。泰诺莎低声叹息,质问赖斯曾见到何人,何怪异之人。[/align][align=left] “整座城都是举止怪异的,现在面前就坐了一个,要我怎么找与众不同的?哦,好的,没有,只有修道院里的一个怪修士。”[/align][align=left] 泰诺莎仅用眼神责怪赖斯警惕性低下。[/align][align=left] “刚才那人——我应该能叫他人?总之,他看起来是什么样?像是个很丑的贼还是英俊的骑士?”[/align][align=left] 泰诺莎从抽屉的铁盒里倒出茶叶,放在嘴里边咀嚼边说话:“他若像人,我只会认为他是你新结识的朋友。”[/align][align=left]赖斯在盛夏尾声的天气里,觉得后背冒起丝丝寒意。他脑中回荡着吟游诗人口中的怪奇传说,那些半路便断命的旅者的遭遇,还有让人无法理解的怪诞鬼魅,游荡在活人不能触碰的雾间,徘徊着等待,让擅闯异境的死者消逝之说。他的背部直发痒,在危险来临时他甚至没感觉到有任何东西在他身后,不止温度,就连呼吸也没有。他不禁四下张望,墙壁上、桌沿边、书架缝隙中,什么都没有,他却像是到处都能瞥见残影。[/align][align=left] “你在说的是什么?”赖斯问。[/align][align=left] 泰诺莎用那双已跃起捕食者火光的眼睛注视赖斯,平和地向他叙述了一个孽物的体态:一个身形近似赖斯,恍惚看去就如成年男子的身影。然而透明如水中倒影、仿佛风中幻象的躯体,注定其不是凡物。[/align][align=left] 赖斯回望关紧的大门:“你在说——鬼魂?”[/align][align=left] 泰诺莎驳回赖斯的猜测,她并不知道其为何物,也并不认为那位陌生的访客属于任何秘密。她镇定的声音给了赖斯很大的安慰,让他可以静下来不再胡乱猜疑。赖斯也注意到,她因此有些躁动,神秘冒犯者的到来给了她充分的火焰,他说不准这份动力后,是焦躁、愤怒还是喜悦。她让赖斯不得出门。[/align][align=left] “我也没有急着去找死的癖好——可我还得去做仆人该做的事,带来晚餐,清洗杂物,还有充当信使。”[/align][align=left] “你不能出门。”她说。[/align][align=left] “如果我的主人命令的话。”赖斯说,“但我要一直留在门里面?我不大相信他不会再来了,假如我一闭上眼他就来到,那我可不能安然入睡。”[/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没有多说什么,她确信憎恶访客不久就会被揭晓,赖斯也不想追问了,在他摸不清这位女性想法的时候,只有安静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align][align=left] “在这之前,你还想听我送信的结果?”他问。[/align][align=left] “你已说过。”[/align][align=left] “他们说的不只有拒绝,还有一个自称安伯·霍德的修士,他自称能替代老院长帮助你。”[/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沉默了好一些时间,她仰起头,将茶叶顺着喉咙滑入腹中,而后吐出长长的无色焰息。赖斯感觉自己可能在什么地方出了差错,于是他问:“我送错了地方?”[/align][align=left] “没有。”[/align][align=left] “那么这个建议?”[/align][align=left] “不是现在。”[/align][align=left] 泰诺莎扬臂挥手,在塔楼中拨起一阵短暂的风,掀走了满桌的书卷和残页,那些记述满了神秘叵测话语的黄色纸张,都随着风腾跃而起,如惊醒来的群鸟,振翅螺旋奔腾入塔楼顶部。正在赖斯的惊讶间,它们整齐划一地涌入泰诺莎打开的房门里,而后风止歇,木门应声而关。[/align][align=left] “塔楼有客人将来。”泰诺莎平淡地说。[/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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