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跳到内容

维多·版规口授


只显示该作者

只有该作者的内容显示中。 返回到主题

推荐贴

  • 回复 5.4k
  • 创建于
  • 最后回复

本主题的最活跃

Dzero 发表于 2016-6-11 16:52

才不是最后一搏啦……是象征终结的哟……

那么这会给对方带来多大的困扰?

 

人家把你当朋友,希望分享恋爱的喜悦才会告诉你

 

结果你告诉她你喜欢她?这明显会让她心里不好受,觉得好心办了坏事

 

人家本来那么高兴,为什么要打扰人家?

 

我是绝对不会那么做的,这有背于我的原则和骄傲

链接到点评
Dzero 发表于 2016-6-11 17:00

宣誓放弃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啊……

单纯以“会让对方心里不好受”为理由的话,只是逃避而已啊…… ...

从来都没开始自然也就没必要宣言放弃

 

如果是被人甩了,那我会毫不犹豫地宣誓,并且从此不再往来

 

但是既然没有开始,那就没必要宣战了,我不会那么无理的

 

她并不知道我的想法,无知者享有第一次的豁免权,这才是公正的

链接到点评
Dzero 发表于 2016-6-11 17:06

哈啊……所以说才不是宣战什么的啊……

任何我说的话对我都有绝对的效力,只要说出来了,那么就算粉身碎骨都要实现

 

所以我要是宣言放弃,那么就是宣战和决裂,这对一个无知者不是太残酷了么?

链接到点评
Dzero 发表于 2016-6-11 17:12

宣战和决裂什么的到底存在于哪个部分啦……

从我说放弃的那一刻起,我就是宣言了决裂

 

同时放弃就意味着不在寻回,所以我不会再把对方看作我可能的朋友,因为朋友是可以寻回的,也不是陌生人,因为陌生人我是完全不了解的,所以是敌人

 

既然是宣言对方是我的敌人,那不是宣战是什么?

链接到点评
Dzero 发表于 2016-6-11 17:25

tom君还真是列了好几个莫名其妙的等号呢……

在恋爱方面放弃和做不做朋友根本没有半点关系吧…… ...

对我来说没有什么不同,这也是我的缺点,我确实不太能理解宣言放弃却还不退出舞台的行为

 

毕竟这是我的思维方式,跟常人不太一样,我虽然不是二元论者

 

但是我确实是用0,1来衡量事物的,只不过是参数,变量的多寡而已

 

所以我很适合现在的专业,所以我确实没办法理解很多微妙的行为和感情,天生如此,真是没办法改变

链接到点评
×
×
  • 新建...

重要消息

为使您更好地使用该站点,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使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