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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爾府舍的詛咒(1-1更新至第三天(3))


manza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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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最明显的一个问题是,排版问题要处理一下

字号倒没什么问题,3号字和4号字都可以接受,不过前两章段首缩进做得挺好,第三章为什么不做了呢?还有,第三章的字体有些不统一。接着[]之中不要再加[]比较好吧,你可能不太习惯用双引号单引号,但[]里套[],对读者来说还是蛮容易困惑的。

 

写作问题上,现在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主角的内心活动和旁白几乎混在一起了。一般来说,我们认为合格的旁白应该是冷静而克制的,旁白的用意就是让读者客观地了解情况,或者至少是客观地了解你希望读者了解的情况,最多可以略带调侃,但不应该和人物一起惊慌。在这个意义上,港漫是经典的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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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zasd 发表于 2016-10-31 23:53

「前两章段首缩进做得挺好,第三章为什么不做了呢?」

前两段我也沒理會,是自動弄的,我也不知第三段為何沒 ...

 

我知道很多人用第一人称写作的人都是为了代入感,但实际上,这不是第一人称的用法。第一人称并不能带来代入感,因为大多时候,读者对于作者的主观情绪,或者,经常性的,“私货”,的抗拒在我们的想象之上。

第一人称的用法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作为见证人,典型如高尔基的《童年》,如你所说的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故事中的“我”都只是一位见证人,并不是故事的真正主角,前者的主角是外公,外婆,在家中借宿的房客等,而后者的绝对主角是福尔摩斯,“我”的存在,只是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去描绘这些真正主角的故事。

第二个用法则比较偏门了,那是为了完全表现主角的内心活动。在这样的故事里,主角之外的一切事物都是不重要的,全部重要的事物和矛盾都集中于“我”的内心,一切斗争和情节推进都在“我”的内心完成,外界的事物只是个引子,只是导火线而已。

这即是第一人称写作的两个主要用途,在其他情况下,我都可以断言,第一人称不如第三人称好用。

 

最后补充一点就是,即使为了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你的节奏也稍微太快了一些。是的,现实中人的内心活动是能这么电转神速,是能忽喜忽悲,但在写作中,你要适当控制节奏,插入动作,表情和环境,插叙主角此时所看到所听到的东西,尽管可能没有实际意义,但这能用来调控节奏,而读者经常会跟不上过快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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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zasd 发表于 2016-11-1 14:02

畢竟《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我」存在的戲份是最多,以戲劇對主角的定義,引用維基「在戲劇中,主人公是走在 ...

{:10_637:}虽然不推荐,不过不如说,文区能写完的文才是少数呢。与此对应,我们也有丰厚的完结奖励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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