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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写作练习27:怪人)》


平之/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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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呢?还是因为人这个千奇百怪的物种呢?

每个人都不一样,但某种意义上每个人都一样,追寻着内心深处的欲望,随着欲望而行驶,也许会法律的面前会选择遵从社会所定下的道德观,又或许是那可怜的底线抑制着?不得不说,它们的确限制了大部分人,但它们限制不了没有“根本”的人。

谈到怪人,每个人都会有着自己认为的怪人,或许他们做过什么让自己无法理解的行为而被冠上一个“怪人”的称号,又或许说出一些惊骇世俗的话语而被冠上“怪人”。

呵,无稽之谈,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每个人都是怪人。


小山是一个农村的孩子,活在一个深山老林中的村子里,那里的人靠着打猎与农耕所收获的粮食以及三口打通至地下河道的井水为生。

村子里与世隔绝但也保持了最低程度的交流——一辆几乎报废的老爷子货车,由村里认字的村长以及学了两年开车的无驾证司机每个星期周六与城内保持“贸易”关系,获得生活上的必需品。

小山在这个村子里活了21年,没有学过文字,也没有基本的道德观,更不要说知道法律是什么了。每天的爱好就是打猎,打猎,以及“期待成人打猎”,或许与邻居家的小红调情也是其中爱好之一?哦~真是令人羡慕的生活,不是吗?自由,无所事事,还有青梅竹马,哈哈,比起城市中寻求爱情和工作之间挣扎的青年,小山不是更为轻松愉悦吗?

“小山啊!你年纪也不小了,什么时候和隔壁家的小红结婚啊,我们好喝你们的喜酒啊!哈哈哈!”村里正在摘野果的半徐老娘笑着对小山说。

小山先是摸了摸自己的寸头,接着搓了搓手,脸上明亮的眼睛带着憨笑说:“小红说再等等,而且我还没进行成人打猎呢,自己瞎抓的小兔子和山鸡不算!没有经过成人礼的我怎么娶小红!那样对大家都不好啊!”

那名正在摘着野果的半徐老娘的动作一顿,脸上的肌肉不自觉的微微抽动了一下,皱纹也随之变得更加明显,而本来有神的双眼也染上了一丝浑浊,以及几分不甘和怨恨,不过很快就被她掩盖了下去,重新露出那带着温和的笑容以及炯炯有神的眼神笑道:“那也是,当年的我也是这样才被''来的!”

小山听闻后用力的点了点头,然后笑着挥了挥手跑掉了,而那半徐老娘收敛了脸上的笑容,继续摘着果树上的果子,只不过看上去少了丝生气,多了丝提线木偶般的感觉。

“小山!你要加油,今天是村长带回城镇里的生活用品的日子,而我小山就要在今天的打猎中完成我的成人礼!然后迎娶小红!”小山将自己的双手握拳,紧紧的捏着给自己打气,然后一股气的跑进了村外的森林里。

夏日的阳光是那么刺人,就连深山老林中的小山也感觉到了空气中的燥热和蝉鸣声中的哀嚎,不过也给这片森林增添了不少的生机,而湖泊也聚集了不少动物前来寻求清凉的湖水来摆脱这毒辣的炎炎夏日。

小山由于一直活在村子里,对于衣着方面并没有什么讲究,穿着母亲一手缝制的兽皮连衣裙,所以在大树下的小山并未感觉到天气是热到那么令人无法接受。

“啊!天哪!居然有这么多动物!那爆炒之后口感肥美的山鸡,还有烤熟后兔腿吃起来特别带感的白兔!天呐!但是我此刻不能去抓!?”小山面露难色,左手不停的捶胸发泄心中的不满。

小山锤了自己有半分钟,终于停了下来,气喘吁吁的喃喃道:“不行,为了成人礼,我必须放弃!”然后起身朝着更深处走去,只不过此时的小山眼神里带着几分野性,凶性也之散发了出来。

黄昏的到来,给这片森林增添了不少憔悴感,但更多的是未知所带来的危机感和恐惧感,仿佛吃人的巨口般要将你吞下,然后连皮带骨的咽下去不留一丝痕迹。

此时的小山状况并不乐观,3条修长的抓痕布满了整条手臂,右臂虽然没有明显的外伤,但青一块紫一块的显然也表示着不可小窥的内伤,看上去唯一能庆幸的就是身上的煞气和手中闪烁着寒光的匕首所带来安全感让周围有着浓厚攻击欲望的野兽不敢轻举妄动,而且小山此时眼中的凶光怕也是不逊色于任何围攻他的野兽。

局面僵持了整整10分钟,除了一名衣衫褴褛的弱气女子在轻轻抽泣外并无任何音响,最终野兽们放弃了这根硬骨头,毕竟这样下去肉吃不到,反而要挂彩,而且周围也不是同类,说不好下一个是自己,能活在森林里的凶性野兽没有一个是简单的,因为想法简单的根本无法生存下来。

“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呜...如果不是你,我估计早就丧命于此了...我本来是一名城市里找工作的应届生,想要找点生活费养活自己,却没想到被人抓来了这里,那该死的老头子!居然骗我.呜...”衣衫褴褛的女子见周围的野兽退去后,露出劫后余生的眼神抱着小山抽噎着说。

只不过她此时并没有发觉小山的眼神有什么不对,只是单纯的以为事搏命之举所带来的,不过就算她发现了也是无济于事。小山看着抱着他大腿的女子,眼睛绿的犹如一头狼,喉咙在吞咽着分泌出来的唾液,口中喘着轻轻的呼吸声,女子也发现了自身的情况,春光完全暴露了出来,那可怜的破布完全无法遮住自己那平时自豪无比的身型,加上那柔弱的气质,让人恨不得抱在怀中好好怜惜,可惜她遇到了小山。

直到小山捉住了她,然后扯着她飞快的跑回村子,她才发现眼前的男子并不比那些野兽弱上几分,就连行为也一致,随欲而行。

小山将她带回了自己在森林中所住的隐秘山洞,不过此时已是天黑,月光无法照亮这片森林下的任何东西,不过生物的本能又岂会因为光线会停止?

天明,小山睁开迷糊的双眼,站起来活动了下累坏的筋骨,而旁边被摧残的不行的柔弱女子,看上去显然进气少出气多,想必只是苟延残喘又或许是回光返照呢?而这时小山喃喃笑着说:“我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迎娶小红了。”


故事就这样完结了,小山是怪人吗?是的,按照平常人的想法,他是个怪人,但他觉得他是怪人吗?不不不,他觉得这是正常的,这是天经地义的,至于即将死去的女子?他会有想法吗?连道德观都没有的人,会在意吗?

而这个村里的村长以薪酬为诱饵勾引一名又一名的年轻女子来深山中做这样的成人打猎,这种行为他认为是贸易,是生活中的必需品。这持续了十几年又或者更多?他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他也是怪人吗?可能他认为村子的延续才是天经地义的吧。我们看来倒是怪的很。

而村中那名半徐老娘显然也是事件的受害人,或许当时的她早早被找到,被强行进行了那种最原始的行为,然而那时候那个男的并没有像小山这样经历过生死搏命,之后无法控制自己内心的欲望,所以才导致留了她一命,那么她明显知道那个村长的所作所为,甚至还默许了十几年,她有能力去阻止村长和保护那些年轻女人,因为她是城里来的人,她有过经历,她知道村长会什么时候放下那些女子以及在什么地方放下。不过她没有,为什么呢?心中的不甘?凭什么只有自己遇上了?凭什么要我去救那些女孩?凭什么只有我受这种罪?这种想法也是怪的很。


以“根本”来分怪人,真是有趣又无法反驳。好一个人,好一个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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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体质的咸鱼 发表于 2016-11-28 06:22

一开始以为成人礼只是抓个大型猎物 想不到有这层含意所在 以我们的角度看的确是怪人 但是如果是以主角那边 ...

{:7_531:}你可以尝试这种通过一些小细节做做伏笔 可以让文章更上一层的- - 我这个用第三人称的视角以及旁白会让文章整体内容更加明确,但是会少了很多需要观众看破的东西= =不推荐用这种方式去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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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因哈特·威尔海姆 发表于 2016-11-28 08:42

恩……不知道是我起了一个不好的好头还是大家想法都差不多呢……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

{:7_503:}其实莱茵小哥我有想过描写一个贫民区的医生,不过当医生的经历实在太少,很难代入,有点难描写一个残酷生活中以苦中乐生活的一个怪人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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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欧斯·马克莱因 发表于 2016-11-28 11:16

其实后面的介绍不用写出来,也能看出来是什么意思了,只有我觉的这里并不怪吗 ...

{:7_503:}第三人称视角是这样的了- -我以前写的时候怕有些人看不懂就写出来了- -嗯,盟里的人还是很机智的,我下次就不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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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因哈特·威尔海姆 发表于 2016-11-28 11:28

本来一瞬间想写特摄片里怪人与英雄对打的桥段的

{:7_503:}你当过演员吗。。没当过的话可能会少了许多细节的。就好像有时候我会想不通别人的做法。主观意义上的观测好像也行,不过更倾向于事实得来的经历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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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因哈特·威尔海姆 发表于 2016-11-28 11:31

我一直就是演员啊,在现实生活里难道你不用演的?

{:7_503:}莱茵小哥 我可是阳光少年啊= =不过这么你这么一说,我倒是觉得也有几分相似,但是不是怪人啊。所以我是想不到这方面的,可能生活上的屈辱已经磨光了我的菱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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