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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穿毛衣的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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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修:打一顿就好了)

 

↑ 全文最服就是这句话。

 

翻译官说自己虽然恋家,但骨子里仍是一匹渴望游历的野马。我默不作声,内心却无比惊诧。我臆想过她的千万种模样,却唯独没有把她比作拴不住的野马,这让我措手不及,或者用宋冬野的话说,感到绝望。

 

依旧在恋家和野马之间游走的话,大概确实让人感到绝望。全天下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希望自己想恋家的时候就有个温暖的家,想做野马的时候能出去撒欢儿跑。这跟你草原够不够大其实没什么关系,因为草原再大也大不过整个地球。

 

所以在人永远无法完全满足另一半“自由行走于恋家和野马之间”的情况下的驯马,绝对是个技术活,感到绝望只是初级阶段。谁都曾绝望过,我也绝望过自己在帝都买不起大房子呢。但是家里没有草原没关系,她之前会对你有喜欢的感觉,肯定不是因为你没有草原,而是因为——

 

嘛这我哪知道细节~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错过你的翻译官,但是我觉得伏笔你不能只停留在感到绝望。明里唱着董小姐暗地约粉骗炮的老北京胖子的话不能听啊~~~至少不能全听啊~~~

 

我们都是活在痛苦里的人。但痛苦与痛苦之间的分别就是,现在的痛苦会不会让你朝着你想要的未来更加前进几分。渴望衰老不过是饮鸩止渴而已,心老了只是免疫痛苦,而不是痛苦离你而去——所以渴望衰老并不是什么好的解法。其实翻译官能跟你讲讲这些道理最好,大概比我说管用得多。不过我也不认识翻译官,所以大概,还是让我修打一顿比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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