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eg001 发布于十二月 12, 2016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12, 2016 有评价是血汗工厂 那份合同是明显违法的无效合同,合同提供者没资格这样明显有失公平地划分双方责任 姚非拉未必真心想害人,只是大环境变了(开始正规化、上轨道),自己跟不上时代,既搞不定资方,又搞不定业务/管理,出事把责任压力都往别人身上推。也就是所谓的无能 http://bbs.saraba1st.com/2b/thread-1354291-1-1.html 109楼 首先是法律不健全,所以可以让姚这种人渣钻空子。 其次是缺少工会保护青年漫画作者,所以受到侵害的漫画作者作为一个个体,很难对抗拥有资本的经纪公司。 第三,从法律上讲,夏达的这个合同有可能以显示公平为由撤销,不过之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没办法追回来了。无论怎么说都是受到了严重的侵害。对其报以同情,希望以后能找到好的经纪公司。 第四,国漫不振的原因,有一部分是和市场环境有关。而这些垃圾公司正是市场环境中的恶劣的部分,这些公司如果充斥在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却没有及时得到惩处,国漫就不会有未来。 最后,真是每次发生这种事情,都会蹦出来为人渣洗地,攻讦受害者的垃圾。看着想吐 p.s. 那链接里有两个说话特别大声的,和人吵了很多楼的,无视掉即可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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