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跳到内容

一天上班11小時算過份嗎?


只显示该作者

只有该作者的内容显示中。 返回到主题

推荐贴

  • 回复 295
  • 创建于
  • 最后回复
1 小时前, kennethw 说道:

攤,來回需要兩小時,還可能要溫習跟買日用品。

熟練的員工是每個顧主都想要的。

玉米沒辦法,只有在天沒光的時候的玉米是最甜的。

我也這樣想,可是我又不想天天要上班啊!(要一星期44小時工作)

是每星期4天。這樣也認為沒問題?

今天準備下班時突然出突發事件,要弄一大堆東西,不過看來創意產業加班都是常態呢。

你害我有點想當公務員了...

嗯。一个星期四天其实也还可以。也不是以后还要做下去。趁着还在学校多学一点也不错:YangTuo_Y:

链接到点评
×
×
  • 新建...

重要消息

为使您更好地使用该站点,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使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