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蓝wang 发布于九月 19, 2017 分享 发布于九月 19, 2017 1 小时前, kennethw 说道: 攤,來回需要兩小時,還可能要溫習跟買日用品。 熟練的員工是每個顧主都想要的。 玉米沒辦法,只有在天沒光的時候的玉米是最甜的。 我也這樣想,可是我又不想天天要上班啊!(要一星期44小時工作) 是每星期4天。這樣也認為沒問題? 今天準備下班時突然出突發事件,要弄一大堆東西,不過看來創意產業加班都是常態呢。 你害我有點想當公務員了... 嗯。一个星期四天其实也还可以。也不是以后还要做下去。趁着还在学校多学一点也不错 链接到点评
推荐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