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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方舟》 SS 「孤星」剧情探讨 —— 罪人被遗忘就能被原谅吗?


reflec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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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小时前,reflectK说道:

对于这样的人,被遗忘才是他最好的归宿。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犯下的错,犯下的罪孽消失了。

不玩舟游,但是冒头w
咱来找有栖桑玩耍喇!:b2:
诶哆……虽然失去记忆会让一个人失去“原有”的以记忆为基础的作恶、为善的可能,但是只要环境中的评判标准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人们对这个人做过的事情依旧会按照和原有的差不多的标准去评判w
虽然站在惩恶扬善的立场上,对完全失去“原有”的这些可能的人不再有惩戒或是褒扬的必要,但是具体情况中的人们会否只以这一立场为主去考虑问题REG就无法推断惹w(无论是资料数据还是处理能力都是绝望性的不足呀,我要给自己外接FBI社工库军工级图像处理器口牙:a10:

也许有那么一点点关系的东★西:“流芳千古”、“遗臭万年”(这两者的始肇者的记忆和记忆的载体都已转化、不再)。除此之外“国王已死,浩气长存”之流也能反映出人们面对这些事物摆出了哪些态度w
最后……事物被遗忘而导致其不再被记恨并不意味着被原谅,毕竟那些记恨并不是因为原谅而消弭的,以此种情况也无法推得有任何与原谅相关的因素在记恨的消弭过程中发挥了作用。

只是,当事物被人们彻底地遗忘之后,其就不再处于人们的处理范畴内了,也不再会受到人们那名为“原谅”或名为“记恨”的处理。以★上。

最最后欢迎大家来语音交流区玩耍!(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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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小时前,reflectK说道:

那么 一个犯人失去记忆 是否意味着就是无罪了呢

总感觉回答这个富有争议性的问题一旦偏颇就会引起争论……
但这个问题是有栖桑提出来的……!( 硬 起 头 皮 )
事件「压力下的改变」:【暗骰】1d100≤50则对有栖桑印象+1,1d100≥51则对有栖桑印象-1。w
以下观点只出于我个体主观,我没有任何意愿以其对任何其它个体、组织等事物造成任何影响!(满溢的求生欲)
私认为一时的功过赏罚的标准只能做到适用于一时,随着环境因素的变化,相关事物可能会发生明显的改变。
如果一副载体(身体)完全失去了其中所有的记忆,那基于记忆而存在的其中之人的种种都将不复存在,如果载体中又出现了能被称为人的存在,那这个人应被视作一个新的人。无论之前的人是功业彪炳还是罪浪滔天,都和新的人没有直接的关系了。
而旧有的人的罪孽,将无法得到旧有的人的偿赎。因为旧有的人已经消失了,留存下来的只是其曾用的作业工具——身体。
如果新的人是个利用资源作恶之人,那按旧的人的功业对其进行褒扬,会滋长其恶业;
如果新的人是个利用资源行善之人,那按旧的人的罪孽对其进行惩戒,会扼杀其善业。
如果人们需要就事论事地惩恶扬善,那恐怕就不能以旧业论断新人。
综上,REG认为犯人的罪并没有被赎清,但人们也没有追究已经消失的犯人的办法了。罪可以被记录下去,也可以在后来的某一刻被忘却。
以上。下面的东西……无所谓w大概吧w:b7:

剧透

认知偏误警告,如果你对自己现有的思维体系满意又不确定其十足稳定,请不要点开下框。

剧透

第二次认知偏误警告,如果你对现在的社会有高认同度且是容易深陷迷思之人,请不要点开下框。
不会有第三次警告,因为REG不会将“在展示之前需要警告整整三次的东西”示人。

剧透

「人们从很多角度上都无法接受自己所处在的体系中出现这种“明明有问题却无法解决”的情况,这让他们感觉到原本可以通过依赖体系以达成的目的变得无法被达成。于是他们开始就近(选择就近的当然是因为更容易着手进行)寻找办法,哪怕依照这种办法所成之事和原本的目的有天壤之别。」——REG


就像说“血债血偿”,就像说“人可以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杀掉杀生者没有办法让生命回还,只能用“这样做阻止了更多杀生”的这一莫须有的理由聊以自慰,将失去的生命补回一事从古至今是断然没能做到的,“偿债”又从何而来呢……;:a7:


河流通常不息,然而就算停息,第一次的踏入就会改变它,使第二次踏入时的河流与以前不同。但基于“内含许多时段的信息”的记忆而存在的“人”很难接受自己其实“只存在于一个时段”。于是他们指控赫拉克利特的“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是诡辩——毕竟从河流的不同会联想到自己和记忆里的所谓的自己其实也不是一个相同的存在。然而,被他们视作诡谲之物的,是事实。:a12:


而要新的人背负旧的人的罪孽,也是达不到根本目的的举动。:a5:


诚然,“之后的人”会按照不甚变动的记忆做出和“之前的人”相仿的举动,会行善或作恶,但在事实上他们依然是不同的人。人们认为二者是同一个人的原因是——人们觉得自己和受评判的事物都是连贯的,对之前的事物会有直接的继承,而褒扬或惩戒他们则能让事态按照自己所需要的方向发展。然而虽然事物们可以是连贯的,但前后仍然有着差别,之前的事物和之后的事物不能被视作同一事物,“河流”是这样的,“人”,也是这样的。:a1:


只要事物在运动,其就发生了改变,不存在“运动前后的事物是同一事物”这种情况。:b6:


人们以“之前的人”所做的事情为依据让“之后的人”受勋赎罪,原因一是他们的确认为前、后的人是同一个存在,当然应该接受之前的结果;二是作为前、后的人的基础的记忆刚好没有太大的变动,导致他们的行事逻辑也没有巨大的差别,于是在施加结果的时候,并不会产生什么计划之外的变故。


如果“之前的人”愿意洗心革面,那“作为‘之后的人’的基础的记忆内容”就很可能会和之前有很大差别,其思维中的行事逻辑也会和之前有很大差异,从而与“再之后的人”做出与“‘之前的人’在洗心革面之前做的事”相去甚远的事。这也是“论迹不论心”的人们有可能原谅洗心革面者的原因——应受惩戒之物不在了。


但是帖中的情况不一样,作为人的基础之一的记忆发生了很大的变动,当事对象“失忆”了,经历了“失忆”后,“之后的人”和"之前的人"的两种行事逻辑是极有可能不相似的(相对于未失忆的情况而言),如果“之后的人”从内到外做的都是与“之前的人”不同的事,那又出于什么要以对待“之前的人”的态度对待“之后的人”呢——可以是出于“一时狂热”,可以是出于“久积怨仇”,但不会是出于“就事论事”。:b3:


如果出于就事论事的角度,任何一个时段的人都不应该受到“以‘之前的人’的功过为参考所进行的评判”,人们之所以在现在能够用“之前的人”的事迹作为参考物去评判“非之前的人”,是因为这么做暂时还没有对人们的既有体系造成强烈的负面影响。试想一下,在遥远的未来,人类的行事(包括思考)效率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一瞬间就可能办完现在的人一生都办不完的事情,而在下一瞬间就对之前的一切告一段落,开启新的篇章——在前一刻和后一刻的行事逻辑可能完全不一样的情况下,要怎么用之前的事迹作为评判“之后的人”的参考物呢。:b4:


综上,通过逐渐的改变,“之前的人”和“很久以后的人”可以是行事逻辑完全不同的存在,而通过剧变(失忆等),“下一刻的人”可能就和“之前的人”完全不同了。对于与“之前的人”完全不同的“非之前的人”,若要就事论事地进行处理,应该认识到“之前的功过”已经无法应用在“之后的人”身上而放弃出于“之前的功过”而要施加的“褒扬和惩戒”,转而投身更需要做的事情。:b2:


如果有人问REG:“那不褒扬你的功劳,也不惩戒伤害你的人,因为‘他们都只存在于之前’,你觉得是否可行?”
REG会说:“当然不行!我办事也有按照当今的社会规则!”:b12:
至少现在会这么说。
原因?
当然是因为现今的人类社会中的利与害并没有“就事论事”地进行流动,至少REG能探索到的表层如此。虽然知道如何“就事论事”,但在环境条件对“举此事者”不佳甚至十分有害的情况下那么做,后果是可想而知的。REG也不想这么无为,但REG没有机会。然如果发现机会,REG确信自己已经做了不少的准备。
诶★嘿w
P.S.:REG其实不喜欢上面举的“血与河”(?)那两个例子,但是为了蹭知名度补正,还是拿出来说了w
P.P.S.:你们要不要来语音区玩啊,语音区还满大的,我一个人助(当助手),欢迎你们来玩,玩累了就直接睡,没问题的。w
P.P.P.S:是不是写太长了?会有人看到这里吗?以及……暗骰的结果是1d100≤50。w

 

 

 

注释
reflectK reflectK 10.00节操 没事的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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