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笑不得 发布于周三 05:38 分享 发布于周三 05:38 1、属人属地原则,之前罗老师讲过一期,可以去翻翻。 2、办法总是有的,但越安全的办法执行成本就越大,最安全就是直接润了。 3、楼主初衷其实是前半句,顺便后面的半句成本就很大,所以干嘛不直接做个免费的给大家耍耍呢 1 链接到点评
哭笑不得 发布于周三 05:47 分享 发布于周三 05:47 (已修改) 9 分钟前,jxq1997216说道: 那这样说的话,传播也犯法吧 可以看罗老师讲的,如果是属地,比如在Q群里传播,抓你没得说;如果在海外,且国内不翻墙还上不了,有个叫低于3年可不予追究的说法,传播顶多3年,但这个“可”就比较灵性,自己领悟。 但你搞个外面的账号,不要和国内任何个人账户关联,又不赚钱,真的懒得理你。 周三 05:51,由哭笑不得修改 增加评论 链接到点评
哭笑不得 发布于周三 05:50 分享 发布于周三 05:50 4 分钟前,jxq1997216说道: 我记得也有不少国内的开发者来着,这种是人在国外吗 国内,台湾就不犯法呀,论坛里有很多台湾的朋友,你可以去认识一个,然后以他名义发 链接到点评
哭笑不得 发布于周三 05:56 分享 发布于周三 05:56 1 分钟前,jxq1997216说道: 有引荐的吗?不过我进度可能比较慢,手上还有一些开源的软件在维护 先做前半句,好玩,自然有人找你,不好玩,其实就没后面半句的必要了,不能坑大家是吧。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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