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sade 发布于一月 9, 2014 分享 发布于一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在悔过贴里我由于不知道论坛@人要先加好友的缘故又犯了三连的错误,在这里再次道歉,以后我一定会注意的。{:7_515:} (看了所有版规之后咱给自己定了几条守则方便我记忆:①不讨论作死向政治话题②不人参公鸡③在不回复人的情况下不三连回帖④多用点评代替回复⑤不屠版不无营养回复) @oneboard 链接到点评
布偶只是布偶 发布于一月 9, 2014 分享 发布于一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fassade 发表于 2014-1-10 00:35 莫非论坛@人不是蓝色字体? ........要加好友才能 @ 到.......................... 链接到点评
fassade 发布于一月 9, 2014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一月 9, 2014 · 只看该作者 布偶只是布偶 发表于 2014-1-10 00:49 ........要加好友才能 @ 到.......................... {:7_497:}原来如此啊。。。 链接到点评
fassade 发布于一月 10, 2014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一月 10, 2014 · 只看该作者 戏言玩家 发表于 2014-1-10 09:33 @oneboard 咱来吧 顺便乃真看版规了?三连又违规了 {:7_511:}我发了贴才去看版规的。。之前我又不知道要加好友才能@人还以为是我@的格式不对 话说在帖子里连续回复算违规吗,我有那种每个人都要回复的强迫症。。 链接到点评
fassade 发布于一月 10, 2014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一月 10, 2014 · 只看该作者 人间らしくないお姫様 发表于 2014-1-10 00:59 @oneboard 一帖三连是什么心态 {:7_515:}在百度贴吧里养成的@人习惯难改啊,这里又没有楼中楼什么的。。。。不过我看了版规不会再犯了。话说怎么回复点评? 链接到点评
oneboard 发布于一月 10, 2014 分享 发布于一月 10, 2014 · 只看该作者 恩,来晚了,刚才也跟你说了一下,自己的帖子,最好使用编辑,你也说了帖吧混多了,习惯了,帖吧是不能重新编辑的,而论坛是可以的,所以,想自我吐槽,或者修改帖子的话,左下角有个编辑按钮,点进去就可以了,至于@人的话,昨天晚上快睡了,也没和你说清楚,要先加好友才能@成功,所以,你可以尝试一下,编辑一下你的主帖,把昨天的水帖和今天的3连悔过都写了,再@我,切记,先加好友! 链接到点评
推荐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