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3546 发布于五月 11, 2014 分享 发布于五月 11, 2014 最不理解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从轻…… 犯错就是犯错,凭什么要受到伤害的人为犯罪者的幼稚买单?阅历浅就能成为随意犯错的借口么?正是因为阅历浅还不懂、所以更应该平常看待甚至从重处罚, 铭心刻骨的教训才能让阅历浅的人早早明白犯罪的危害、令还未犯错的人不敢越雷池。阅历再浅总是知道疼的,如果不从轻处罚看到别人的教训自己自然也就老实了。所谓不懂事从轻处理的理由我觉得适用于5岁以前的婴儿就够了,现在的小学生之流说不定对某些知识比他们爸妈懂的还多……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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