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w3999 发布于六月 24, 2014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4, 2014 · 只看该作者 好吧,我本来不想怎么纠结的,介于我RP为-4导致的我的各种积极活动得不到公正待遇,我必须开个抗议贴。 抗议标题:论坛的管理员行为准则不规范导致的部分玩家损失 首先今天重点要说的是关于坟贴。 定义:所谓坟贴是指最后回复日期超过6个月无人回复的过时帖子。 每个论坛或者吧都必然会有海量的坟贴,那么,对于这些坟贴,一般情况下都是让他们随时间流逝,慢慢沉到海底,但是忽然直接,在阳光明媚的沙滩,比基尼,西瓜,软妹子,防晒霜的沙滩上出现一具腐烂超过一年的尸体,这种感觉必然让人不好受——这就是所谓的挖坟。 在百度贴吧,这种事一般很难处理,因为一旦帖子上来了,就无法手动下去,只能自然沉降,可是这里不一样啊!我们完全可以避免事态如此发展,而这个事情的责任99.999%在于管理人员的不作为。 别让了你们手中神圣的权杖,它不是单单让你们高高在上的,也不单单是用来证明你们过去的付出,我们不会忘记你们的努力,但也请务必继续努力,你的权限当中难道就没有锁定帖子的功能?许多活动当时办的是很热闹,但是事后务必及时封棺,不然里面的G病毒感染到了平民,你们就只能斩杀,难道这种由于封闭不及时导致的恶臭外泄不是你们的责任么? 所以为了宇宙的和平,请所有管理人员注意,及时封闭6个月以上无人回答的帖子(文区小说除外,总会有像我这样的坑农会死灰复燃的回来补一帖),记得以前YD教授他们就做的很好的,你收结束,OK就上锁,绝对不会留到第二天,但是很不好意思,你们和我到公告贴堆积的仓库看看,那些美好的回忆居然都横尸在哪里,你说会有人再去给他们延续么?不会了,那么就让他们安息吧,如果仅供参考就OK,那何不就把它锁了,至少别人观看他的时候不小心伸手摸了一下的人感染G病毒把! 以上 总结: 1,建立封坟制度:超过6个月无人回话的帖子务必上锁,否则别怪挖坟的人,有很多是不小心挖坟的。 2,驳回对我的惩罚。很简单按章总章程我并没有恶意灌水,你可以去翻我昨天一天所有帖子的记录,每一句话都是针对主题的,如果我是水出一个挖坟很简单,那势必不是偶发,但结果这只是偶发,那么我就不是恶意灌水,也就说不存在罪名,因此合理要求驳回,并且申索不少于20节操的补偿,20节操参考我今天因为人品受到影响导致的损失附带时间价值。 链接到点评
小胖墩 发布于六月 24, 2014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4, 201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要发到裁判所 https://sstmlt.moe/forum-95-1.html 对你的主题内容不发表评论,不过把事情99.9999%的责任都推给管理者的行为合理么? 链接到点评
大绅士辉夜 发布于六月 24, 2014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4, 2014 · 只看该作者 晕死…挖坟就是挖坟,难道还有分文艺的挖坟还是作死的挖坟? 驳回你的处罚?说实话,可怜认为处罚都不算重(个人意见)……还有乃的RP变负数了去就裁判所忏悔啊= = (还有这排版看的我头晕) 链接到点评
秋叶、未尽 发布于六月 24, 2014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4, 2014 · 只看该作者 活动结束就上锁那是一定的。。。但是无人回话的帖子上锁 这个就有点不人道了。 先点明一点,为何有挖坟之说,为何不上锁。 首先考虑下工作量问题,例如水区,帖子那么多,按照你的方案,那么多的帖子都要来锁,显然不太现实,版主也是人,三次元也有事的,当版主纯粹是为了爱。 其次,上了锁的帖子无法点评,比如说某个帖子写的很好,或者回复会挖坟,但是点评却不会出现这种事,我看到好贴的时候,看下时间,超过时限我就选择点评,也是很好的留恋。 所以挖坟就是挖坟,这点还是没得改的 其次熊猫也要考虑下 管理也是人,不可能把所有身心都放在论坛,从这点出发,全部怪于管理也不尽然吧。 链接到点评
仁慈の村民 发布于六月 24, 2014 分享 发布于六月 24, 2014 · 只看该作者 咱只想说,一周内三次警告就会禁言 乃是在逼咱再给乃挂一个么 昨天说过了,这种帖子要么发去裁判所,要么就别在这发! 咱不想天天动刀很伤身的懂么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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