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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动漫综合区加强管理


推荐贴

[backcolor=yellow]在动漫综合区版规----二、惩罚规则-----4、关于转载中的4.2转载贴需注明出处并附上个人感想15字 [/backcolor]

有些人转载的时候,根本没有注明出处……而且是很多次了,为什么没有警告,也没有处罚?既然定了规矩,就要去执行……所以我建议是不是应该加强下管理{:6_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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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的笑 发表于 2014-10-24 08:46

https://sstmlt.moe/thread-83079-1-1.html

额,我不知道他是第几次了……我上次也提醒过了…… ...

 

版主对帖子的检查更多的集中在情报是否重复 是否是单纯转载而无自身感想 关于转载出处问题 由于现在情报来源非常丰富 放出出处甚至可能是给一些不知名网站打隐形广告(前几天出现类似情况)因此刚才的讨论结果是除了独家资讯 流传广泛的消息可以不加出处 减少会员违规的可能 版规会进行相应修改

 

当然版主工作也的确有没到位的情况 敬请谅解 感谢提出相关问题 以后有类似情况可以通过举报让版主进行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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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我来解释一下

 

因为他转载的帖子的图片中,有明显的转载地址(178动漫频道、腾讯动漫等等),所以依然是算了【注上】了转载地址

 

而没有注明转载地址,并且从图片上也看不出转载渠道的帖子,

 

比如这一个:

 

https://sstmlt.moe/thread-81785-1-1.html

 

就已经被锁帖下沉了

 

而他之前被警告的帖子

 

这个

 

https://sstmlt.moe/thread-81130-1-1.html

 

并不是因为没有注明地址,而是因为没有个人感想。

 

当然,也感谢你对动漫区的支持,我们会讨论【图片上有标出地址算不算注明地址】这个事情的

 

@本名被盗了 @柳葉白菀 @死成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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