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eg001 发布于十二月 11, 2014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11, 2014 · 只看该作者 tqy1010 发表于 2014-12-7 13:38我说的利益是分不分级,你说的利益是过不过审。 以儿童动画的标准一棒子下去,也就儿童动画能够得到正常 ... {:10_633:}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外国没有审查只有分级,而我们则是只有审查没有分级。 要分级就得有相应的法制,你也知道的,媒体是一种很重要的意识形态,在咱们这里,基本上涉及到意识形态的东西,都不会法制化。有法律,就意味着你总会有空子可钻,但是没法律,就意味着你没有空子可钻。涉及意识形态的东西,自然不会让你有空子可钻。 而且,就咱们目前是“人制”,而不是“法制”的现状来看,一清二白的标准是没法存在的。 所以,分级制度这个主题感觉渐渐也要成为伪命题了,因为目前看不出这个问题会有什么结果和未来了。 链接到点评
RottenCity 发布于十二月 12, 2014 分享 发布于十二月 12, 2014 · 只看该作者 平时不管事,赶鸭子上架就杀一片 {:7_510:} 只是希望最后别把国内的文化事业给杀没了。。。{:7_530:}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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