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见闪光 发布于三月 28, 2018 分享 发布于三月 28, 2018 虽然好像也是老调重弹了,而且我觉得这个话题可以再在别的文章下聊一百次,不过……第一人称在这里不是一个好选择。 可能很多人会误会第一人称是用来表达细腻的内心想法用的,但其实,正好相反,比起直接摆在眼前的心声,更愿意相信自己从行为和言语中推测出来的真心,这是人的本性,大段的独白往往不如一副深刻的侧像就是如此,所以……正好相反,第一人称是用来不表达“我”的情绪用的。从鲁迅的《百草园三味书屋》,到被改编烂了的《孔乙己》(这个尤其能说明问题),到传奇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以及,将在文学史上不朽的高尔基《童年》三部曲,文豪笔下的“我”,总是一副冷眼看世界的模样,作为叙事的主要线索,却并不是故事的真正主角,他们以“我”为视角,真正要写的是书屋,是落魄书生,是福尔摩斯,以及,是俄罗斯的旧社会本身。 所以这篇故事的主要问题大致也是因为人称的关系,本身可能并不复杂的故事,因为在第一人称下还连续切换视角就变得有些天旋地转,而你一贯的写作习惯是屏蔽大量的旁白和场景描写(其实开头那段还不错),也让读者最后的“定位”的方法也都失去了,结果而言……就是显得很难懂。最后的注释大致能让人明白这讲了一个什么样的事,但需要靠这种手段明白多少有些令人遗憾。 ——因为算是了解你是位情感先于技巧与结构的作者啦,所以再提一个额外的话题。因为,你看,没有声优能帮忙配音,所以大体上,在文字的层面上,要想刺痛人,比起歇斯底里的呼喊,冷冰冰的叙述与白描反而更来得有效。 月见闪光在主题公园被可爱的布偶兔子招待,临走时兔子掏出 5节操 作为赠礼. 注释 用钢笔的人 30.00节操 短评糖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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