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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击的巨人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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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发表于 2013-4-11 19:03

连作品都没看过就开始黑

这不是无脑?

余早说过了

 

嗯,我拖条看过三四分钟的动画。再说了是不是无脑黑跟看不看原作有必然联系吗?

我仅仅论证了巨人傻,然后很合理的推导出建立在一个傻基础上的故事是一个输在起跑线上的故事。

只要有理很科学的我都接受,社长我很客观。客观到冷酷。牵扯到个人感受和主观方面的东西我会事先指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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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k22ii 发表于 2013-4-11 19:22

你告诉我精灵宝钻是不是魔法宝石,原作有写的

但是它和没有魔法有啥区别,没区别我纠结它干啥。它就是个个头大点儿的钻戒。整篇都是。

 

再说说魔法吧,魔法有作者已经制定好的规则。并且可以被理解和活用。所有牵扯到魔法的行为都在规则内实行。魔法能实现什么不能实现什么都是预先设定好了。并不与科学相违背。或者说魔法其实很科学。除了不能再现实中用以外它是完善的。我不能证明它不科学,所以我不得不承认它是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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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k22ii 发表于 2013-4-11 19:23

然后就是“哦错,明明是魔法宝石,连魔法效果都不设定的清清楚楚,二流”

 

这不是我的逻辑,是按你的逻辑来 ...

哦不,你的逻辑引用方式错了,我的逻辑是——科学能证明它是错的,那么,二流。科学不能只能它是错的,那么,作者请发挥,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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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发表于 2013-4-11 19:41

余累了

余已经强调过了

汝在维护自己

规则就是规则,你不另行制定规则,就不要怪别人用现实规则套。如果作者注明在要修改某些现实规则,那么他要负起这个责任,创造出符合它制定规则的世界。貌似川上稔就这么做了,它创造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所有与现实不符的地方都被重新制定了规则,并且都在新规则下运行。最重要的是,这些规则不是说抛弃就要去抛弃的!作者必须负起责任让它执行到底。

 

还是那句话,作者不从新确立规则,那么它必须按照现有规则行事,敢越界就要扣分。否则既想当婊子有想立牌坊,哪有那么好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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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k22ii 发表于 2013-4-11 19:45

于是问题就来了,一帮大神大人为三个到处都是的玩意抢的头破血流你死我活,他们是太二了还是太穷了?

 

有这 ...

 

可以这么理解,既然没说出这些戒指到底能干什么,它就是几个废物而已。他们想抢是他们的事儿,他们知道这些废物到底能干什么,读者不知道。没啥不科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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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k22ii 发表于 2013-4-11 19:49

所以我说了,你怎么证明它是错的呢?

 

那是作者创造的世界,法则就是作者画出来的玩意

 

画出来?笑话!你知道这简单的画出来动了多少法则?按照这些法则改变,那个世界世界早不存在了。你除非按照新规则把世界重新构造,否则别想即当婊子又立牌坊!哪有那么好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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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k22ii 发表于 2013-4-11 19:49

所以我说了,你怎么证明它是错的呢?

 

那是作者创造的世界,法则就是作者画出来的玩意

 

你想创造新法则,就要负责到底,把这个法则贯彻到你所创造世界的每一处角落,你想用的时候就拿来用,不想用的时候就丢掉?你事先通知读者了吗?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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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发表于 2013-4-11 19:58

作者的规则汝又了解多少?

汝不过一直在攻击一个臆想的目标

所以余才累

 

一个好的作者,会把所有与现实世界不符的规则制定出来并写在开头或者要与现实规则冲突事件的前头,再次点儿打个注释。在这个前提下再开始行文叙事。

本作的呢?没说吧。那我只好按照现实世界观去丈量这部作品。

 

一个真正牛逼的作者,没有自己确立的新规则,所有规则引用现实世界,读者毫无难度的理解全部事件。在这个前提下,人家照样写科幻。所以人家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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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k22ii 发表于 2013-4-11 20:08

作者就是法则,画出来的剧情就是规则,很简单的

 

怎么没通知读者?漫画不就是通知读者的途径

 

“作者就是法则”我就等这句话呢!

多么柔弱的理解!说你被快餐文化毒害都算轻的,简直是同流合污了!

你问问那个作者敢这么说?说了还不带被业内骂死。

 

你看看那些知名作者,那个不是在自己制定的世界观下运行自己的剧情,那个敢随便改世界观!写到最后自己都无法控制故事走向是很常见的情况,作者想让一件事情发生而世界法则不允许,所以作者只好放弃这个念头。这才是写作的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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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发表于 2013-4-11 20:18

把规则罗列出来谁都会做

倒不如说二流作家才干这样的事

把规则写到故事里才是好作者该干的

 

很好,规则写到故事里,可以!你不是看了吗?你把巨人之所以能活蹦乱跳的理由告诉我,然后证明在这套新法则下那些看似人类的的居民还能存活。我打赌,这些所谓的新规则只对巨人适用!其他地方一点儿都没变化!我说现在引力系数是9.8,所以人类能活着!下一秒变3.5所以巨人能活着!哈哈,皆大欢喜。二不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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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k22ii 发表于 2013-4-11 20:19

作者就是法则,我还是这句话

 

你倒是说说哪部奇幻,魔幻的作品的法则不是作者构想,创作的?于是作者创造 ...

 

作者就是法则一边儿去,你先去问问那个作者敢说这句话。他们都不敢承认,你能替他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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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k22ii 发表于 2013-4-11 20:19

作者就是法则,我还是这句话

 

你倒是说说哪部奇幻,魔幻的作品的法则不是作者构想,创作的?于是作者创造 ...

另外最后一句话变变:作者写的我挑不出刺儿的是好作品,挑出来的是二流货色,也不能这么说,在不影响主线不关乎重点的地方有那么些不伦不类的地方还是可以原谅的...不是重点位置就好...咱也不能太严格...检讨

 

 

别以为那些名著我没挑过刺儿,挑不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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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kk22ii 发表于 2013-4-11 20:37

挑刺这本来就是个主观喜好的问题

 

就前些楼,你宁愿把精灵宝钻理解成废物,抢来抢去的都是二货,也可以接 ...

 

我是拿架空世界的法则去否定架空世界。只是碰巧这些法则和现实世界通用。我引用的,物理知识都是那个世界近似人类生物能存活的根本。其中一条儿稍微变化一点点,那个世界就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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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发表于 2013-4-11 20:38

汝真是越来越让余感到厌烦了

余已经满足汝的虚荣心了

汝已经赢了

 

作为一个质疑者我尽量避免满足或者不满等因素在论证过程中存在,这会影响论证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就算有也要在盖棺定论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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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发表于 2013-4-11 20:38

汝真是越来越让余感到厌烦了

余已经满足汝的虚荣心了

汝已经赢了

 

而且论证是个很有意义的活动,丰富知识,改善思考方式,完善表达。在刚刚的争论中,我得到很多有价值的结论。这些结论将在以后的某事某刻可能会体现它的价值,在此对诸位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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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发表于 2013-4-11 20:42

银英田中数字盲

汝说汝挑不出刺

魔戒三部曲霍比特人

田中的问题早就挑过了,无伤大雅,也扣过分了。刚刚我也检讨过了,只要问题不是出在主线上,还请理解。这个结论也是在刚刚才得的。太完美的事务不存在。检讨...检讨...不过问题要是多如牛毛而且还出在基础上,这个就说不过去了吧...

 

霍比特人我没看过,不过魔戒的设定我看了,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没说出来的事儿不是问题,问题是匪夷所思的事儿不解释清楚。这个魔戒还是做得不错的。奇怪的地方最后都完美的圆润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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