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w3999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 只看该作者 本次投诉参考准则: A 总版规: (零一)禁止讨论政治话题、发布广告贴、进行人身攻击等一切不良行为。 初犯禁言3月,再犯删号 (零二)禁止发布违反法律等内容。勿在各版区发表与版区内容无关的帖子。 初犯【警告】,再犯扣分。此外该转区的版主帮忙转区,不该转区的直接删贴(三次元强X、毒品,见之秒删)。 (零三)禁止使用非授权转帖。 初犯【警告】,再犯禁言1月 (零四)不得违反版区分版规,禁止任何恶劣灌水以及除广场、新手区外与主题无关的版聊。 分版规及灌水尺度由相关版主自行决定(在评分标准中写清即可)。 (零五)除引用回复帖外,禁止连续同一帖内三连回复。其余情况由版主判定是否惩罚。 初犯给予【警告】,再犯扣分。超过规定限度2倍者无需警告,直接轰杀 (零六)同一版面半小时之内不可发布3个主题及以上、回复8个主题及以上 惩罚办法同(零五),亲传资源者发帖可适当放宽限制,具体标准由版主决定。B 一般向综合区区规告示: 在本区,你可以 1.讨论有关一般向游戏的各种话题,感想,情报,求助,讨论,吐槽,晒…… 2.网络游戏的相关讨论请到网游子区即日起搬运费涨价至3汁液,请大家注意! 3.求资源请到贸易市场;发布资源请到资源子区。 禁止事项 1.禁止3连发帖,8连回复(以半个小时为基准),人身攻击等不和谐行为(具体参照总版规和分区指南) 2.禁止伸手求资源,禁止纯水 争议贴坐标: https://sstmlt.mo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4741&extra=page%3D1 事件说明: 事件: 昨日关于《玩口袋妖怪的玩家都喜欢什么精灵?》这贴,我们大家针对POKETMON(下简称PM)主题进行讨论,期间我由于不小心在114-120这7贴中连续引用回复,但内容均和主题有关,应该属于积极讨论,无任何恶意连贴之嫌疑,同时参考PM讨论方式,直接丢配对上来,同时公布结果,结果,今天上午却被管理员watashilolicon (下称被告方)误当做所谓的“连贴”,“版聊”,“战帖”给贴了一个处置。 原告方论述: 一,关于被告方所谓“版聊” 首先介于总版规第四条:不得违反版区分版规,禁止任何恶劣灌水以及除广场、新手区外与主题无关的版聊。 再介于分区公示积极向公示第一条:1.讨论有关一般向游戏的各种话题,感想,情报,求助,讨论,吐槽,晒…… 我方所讨论内容均与PM有关,而且反响积极,吸引了大量有共同爱好玩家的共鸣,促进了讨论主题的活跃度和分区会员的活跃度,本应该得到赞许,却被被告直接以此为理由,提出不合理处置。 注:86楼的提示中管理员sink981已经对此提出异议和提示,但被告无视。 二,关于被告方所谓“七连” 首先介于总版规第五,六条: (五)除引用回复帖外,禁止连续同一帖内三连回复。其余情况由版主判定是否惩罚。 (六)同一版面半小时之内不可发布3个主题及以上、回复8个主题及以上 再介于分区公示消极公示第一条: 1.禁止3连发帖,8连回复(以半个小时为基准),人身攻击等不和谐行为(具体参照总版规和分区指南) 我方本次非水贴回复,七连均采用应用方式,所谓引用回复,是指直接在要回答问题的层主所在楼层直接点击回复,然后针对该层主问题进行回复,且总引用连贴(114-120楼)总数未达到8,并且所言内容均和本主题关系密切,无丝毫恶意连贴的踪迹,在未违规的情况下,却被被告直接以此为理由,提出不合理处置。 三,关于被告方所谓“战帖” 所谓战帖:是指有指向,或无明确指向却无理由的以挑训的方式发出激烈言论程度,及其以上的帖子或者回帖。我方要说明一点,我参考的是PM专业讨论方式,直接丢配对上来,其理论依据为:拿本案所在贴119楼的“飞行冰系打鬼系直接秒杀”为例:冰系打鬼系2倍伤害被打0.5倍,飞行打鬼系两倍被打0.5倍,双属性的体质,被鬼系打只有0.5*0.5的伤害,而反过来,我任何一个属性技能却伤你两备,抛开种族值不考虑,不加BUFF等级低的直接被秒杀,同等级也很可能被秒杀,高我10级,非神兽禁兽我加满特攻BUFF也秒杀,这个是专业玩家都懂的。 如果管理员认为,我有战帖嫌疑,请问,如果这贴都有战帖嫌疑,那么楼下123楼,那句“不服来辩”岂不更加明显的展露了敌意?对于战帖的确确定义仍未明了之际,被告却以此为借口直接以此为理由,提出不合理处置。 四,关于讨论和吵架的区别: 介于战帖定义不完整,我想说几点,由于讨论,必然会有针锋相对的时候,如果为了回避战帖引发的吵架,却将此作为硬性规定,舆情舆理都是不合适的,双方可以相互举证证明观点的准确性,但是遇到模棱两可的问题,或者双方都无法确切举证的时候也是常有的,莫非为了避免争吵,为了构建看似和谐的论坛表象我们就要牺牲创造性和思维的思辨性么? 当然不行,所以,对于看似战帖的讨论,只要不违背总版规第一条的约束,均可放宽门道,而且第一条总版规的约束已经很有常识性和伦理性,如果连这个都不知道,我想不太可能吧,提议,在第一条中再加一句话:“不违反风气良俗,同时当双发发生争执时,双方有权保留自己的观点,但不得无礼恶意驳斥对方观点。”这个的话从源头上杜绝了坏的结果,绕开了战帖那含糊不清的定义,重结果,松过程。 综上,我方提出请求,要求被告撤回不合理处置,并予以补偿,期间我所损失的所有积分和名誉,共计1节操。 链接到点评
某深海提督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 只看该作者 啊? 什么奇怪的东西 引用回复7连 已经快占领整整一页了 换句话说。版主觉得你应该被处理掉。版主也有自己的判断。 所以没什么好争辩的 链接到点评
管理员 萨卡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管理员 分享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 只看该作者 銀月の氷 发表于 2013-5-14 20:32 啊? 什么奇怪的东西 不一定, 引用回复属于灰色地带 链接到点评
街口の十三円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 只看该作者 銀月の氷 发表于 2013-5-15 12:32 啊? 什么奇怪的东西 {:10_645:}并不是斑竹想杀就杀,咱觉得规矩死的人活的 一部分情况还是依据情况而定比较好 链接到点评
sink981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 只看该作者 {:7_508:}咳咳。。。这个嘛。。。的确原告所说有理。。。因此本庭判决 撤销警告处分。。。至于赔偿,因为没有判例和法规因此不予受理。。。鉴于原告热烈,认真讨论,给予10节操奖励。。。 {:7_509:}那位童鞋也是头回。。那个。。恩,大家都是为论坛好,这件事暂且如此,如何? 感谢您对论坛和一般区的支持 链接到点评
DoctorPrinny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抱歉 这次是咱不对…… 不过我这脸被打的有点痛呢 不于反驳了我就是个渣滓 但那个战贴问题我有针对你? 链接到点评
風祝の翠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 只看该作者 只是警告而已啊,,,,,引用回复虽然允许,,,但是不推荐这样做啊,,, 警告只是为了让你能够更加重视版规罢了,,,,,虽然不犯规但是这样做并不见得很好,,,,,, 链接到点评
zzw3999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 只看该作者 深海章鱼妞妞 发表于 2013-5-15 12:40 那啥……就算不是水回也要注意啊……毕竟7连什么的很容易就…… 八爪鱼什么的熊猫最喜欢了~ 链接到点评
街口の十三円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 只看该作者 zzw3999 发表于 2013-5-15 12:41 八爪鱼什么的熊猫最喜欢了~ {:10_645:}这位同学 这里毕竟是事务处理区 可以的话请不要这么水...那啥 谢谢 链接到点评
路西菲尔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15, 2013 · 只看该作者 watashilolicon 发表于 2013-5-15 12:36 非常抱歉 这次是咱不对…… 不过我这脸被打的有点痛呢 我是123楼,说“不服来辩”那个,当事人可以回一下吧?如果违规,就删我贴好了。 既然他提到了,那连我一起罚,楼主应该没意见了吧! 不过我也发表点看法好了。该楼的主题“ 玩口袋妖怪的玩家都喜欢什么精灵”注意关键词“喜欢”而不是讨论谁最猛,那因为造型可爱喜欢可以不?因为酷喜欢可以不?因为招式华丽喜欢可以不?又不是战力讨论,再看看楼主的回复,有相当一部分,隐藏含义都是“你喜欢的精灵弱爆了”这个不叫战帖叫啥? 就好象喜欢艾斯的海贼迷,在一个“海贼王你最喜欢的人物”里回了“我最爱艾斯”,然后另一个人回复此人“艾斯什么的,赤犬不是轻松弄死他么”,大家也都有喜欢的人物,如果看到类似的回复,请问下会是什么心情?没爆粗口那就是教养好了。我不知道判定为“战帖”有何不妥。注意,本人说喜欢龙系,鬼系,(并不是因为最强,只是国人喜欢龙系没问题吧。至于鬼系,因为追看的某个同人小说主角第一个精灵是耿鬼-猎奇版)而楼主第一次回复为“一个飞行冰系的怪秒掉所有龙和鬼系”属性相克只有楼主懂? 反正我一早晨起来看到这回复是挺不高兴的。不过我记得战帖处罚惯例是谁挑战处罚谁吧,当然要是楼主认为不公平,我愿意为我的失言同样受罚。 至于回复连……这么说吧,要是钻版规空子,那谁都会,等下次做RP任务之类的,我也可以找个长贴从1楼开始,凡是能认真回复的全部回复,保证写的非常认真,一次回7个,然后换版,半小时后再来一次,半小时后再来一次,相信也一定会有人继续回复我的,比如我也攻击下人家喜欢的人物/游戏/漫画之类,然后“战个痛快”,顺便再对前来阻止的版主大喊“我带动了论坛气氛”然后殴打之…… 会有人认为这是个好主意么?@电视姬 请问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链接到点评
zzw3999 发布于五月 22, 2013 作者 分享 发布于五月 22, 2013 · 只看该作者 卡琪琳珊娜 发表于 2013-5-22 11:47 以后要是有什么争议可以聘请熊猫酱你当律师么? 好啊~~我不介意帮大家做论坛规则的解释人~~ 链接到点评
死成狗一样 发布于五月 22,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22, 2013 · 只看该作者 啊!lz也是学法律的吧!这个起诉书很是像模像样!鼓掌撒花! 话说 我也经常遇到这种情况……一个帖子里好多人的话都想回 就要顾虑一下是否会违规…… 引用回复是个漏洞呢 其实版规可以明确规定一下 “引用回复等同普通回复”或者“引用回复最高五连”去掉“具体标准由版主决定” 因为既然是引用回复肯定是有想说的话啊 一般不会是毫无意义的灌水 所以可以适当放宽限制 @gamegame123 请123大大参考~以免再这个问题上再出现误伤~ 链接到点评
gauli 发布于五月 22,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22, 2013 · 只看该作者 BMZ 发表于 2013-5-23 00:36 啊!lz也是学法律的吧!这个起诉书很是像模像样!鼓掌撒花! 话说 我也经常遇到这种情况……一个帖子里好多 ... .........版區不同.....特性不同....... 具体不由版主決定......難道隨便定嗎?....... 引用回復亂複製他人文句的......一次都能當水回....... 不是每個人都是守秩序的.......{:6_437:} 链接到点评
死成狗一样 发布于五月 22,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22, 2013 · 只看该作者 gauli 发表于 2013-5-23 00:52 .........版區不同.....特性不同....... 具体不由版主決定......難道隨便定嗎?....... 啊!企鹅君! 我表述不清楚……我只是想就“引用回复”问题发表以下观点 总版规里对“引用回复”的处理规定不明确 完全由版主决定活动空间太大了 比如lz的帖子 虽然 “引用回复” 七连但都是有意义的回复(战帖什么的……暂时无视吧) 非常接近八连了 那该如何处理? 楼上saka君也提到了 “引用回复” 属于灰色地带 是比较难操作的 所以总版规中明确一下对“引用回复”的限制 再辅以版主对具体情况的判断 是不是效果更好呢? 链接到点评
gauli 发布于五月 22,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22, 2013 · 只看该作者 BMZ 发表于 2013-5-23 01:04 啊!企鹅君! 我表述不清楚……我只是想就“引用回复”问题发表以下观点 总版规里对“引用回复”的处理规 ... ......簡單至極......口頭勸說.....刪除部分......不另扣分..... 再故意挑戰......殺無赦.....挑戰版規漏洞.....就是不尊重論壇...... 所以也不需給予那種人任何尊重....... {:6_443:} 链接到点评
f12333 发布于五月 23,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23, 2013 · 只看该作者 BMZ 发表于 2013-5-23 01:04 啊!企鹅君! 我表述不清楚……我只是想就“引用回复”问题发表以下观点 总版规里对“引用回复”的处理规 ... 你就相信管理們吧,把關嚴謹才有愉快的環境 有不服的也可來此申辯,多麼人性化呀 要是我掌權,保證一堆被玩壞掉的{:6_384:} 链接到点评
星风♠血雨 发布于五月 28,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28, 2013 · 只看该作者 {:7_532:}版主由版主的难处,也不可能所有人一字一句的看完自己管区的所有帖子吧,那得累死 我觉得有什么觉得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大可以先跟当事人私下沟通下,大家还是要相互体谅啊 虽说我也觉得引用回复连贴比较正常,毕竟是有针对性的回复{:7_500:} 链接到点评
f12333 发布于五月 28,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28, 2013 · 只看该作者 還好啦。不算挖墳。只是很早之前的話題就結束了。 別舊事重提到是真的@xingfengxueyu 以後要注意一些喔 链接到点评
Chinho 发布于五月 28, 2013 分享 发布于五月 28, 2013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申诉在7L、8L已经得到处理。 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可在事务区发帖建议或者提问。 对于一般区的版主有任何建议或者投诉,可向我反应。 本帖结束讨论 链接到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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