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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k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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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3/2/23 于 PM11点25分,MS06FZ1225说道:

正因如此,當有人被逼到無路可走時,檢視所有可行選項就成了所有有參政權的人的義務,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罷,只要有無法得救的人,剝奪他們選擇死亡的權利就難以稱之為正義,至少像這個個案例,如果有安樂死,那老人就不必自己下手,至少咱不認為殺完人立刻自首,然後還不為自己辯白的人會想偷生...

說真的吧,除非極特殊

不然誰肯親手殺掉自己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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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3/2/24 于 PM11点31分,MS06FZ1225说道:

然而,沒有安樂死並不能讓活不下去的人找到活下去的方法,只能逼他們找方法自殺,這並沒有解決任何問題,反而導致活不下去的人必須成為犯罪者,因為法律並沒有給他們等死以外的合法途徑,追根究柢,,更糟糕的是,真正會遭遇需要安樂死的情況的人,多半並沒有能尋找其他手段的餘力,這表示除了等死外他們就只能試錯,直到弄死自己或弄死他人,或者有人發現不對勁,發現不對勁後如果找不到解決方法,那他們就會繼續試錯,這平白多了很多風險,不只他們自己的,也包含他人的,就結果來說,這些人要嘛死了,要嘛被警察抓了,問題既沒有解決,人也沒有得救,所以到頭來這些人仍舊必須繼續去死,直到死透了為止,這些人需要的幫助法律無法給予,那就意味著法律背棄了他們,放棄少數人以維護多數人的秩序是確的嗎?況且如果一個人真心希望求死,那麼放棄其他權利自然也不成問題,而對這樣的人法律和社會除了批評還能給出什麼?

1. 从来不会有活不下去的办法,而绝大多数时刻只是限于当事人的各种原因让他们暂时无法在不依赖外界帮助时找到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法;

而解决问题的方法从来都不会有安乐死,这个老年人的问题中,但凡有了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老年人档案,基层医疗机构的因素就不得不定期查访,更何况这种自杀倾向绝大多数时刻都可以被及时的心理干预制止……在该案例里你不但不去去谈医疗制度的缺位,不去要求社会建立制度来关怀孤独的老人,来帮他们建立人际关系,重新融入社会,反而鼓励他们结束生命,这又是不是一种扭捏作态?

2. 现有法律与现实问题产生矛盾时自然应该去思考制度是否真正合理,但我认为这里你是先提出了一种不能解决问题的方式并要求法律来正当化它。人的生命健康权就算可以自己放弃,但难道你的家人就能帮你放弃了?当人无法宣布放弃权利时,凭什么其他人就能帮ta放弃?这也是安乐死不能成为该案例解决方法的原因之一

3. 还是那句话,安乐死就是谋杀行为,而故意杀人行为与动机无关,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被谴责,同样的我也唾弃战争

4. 我也想以后受苦时能来个痛快的啊,可行为的正当性又不是依凭动机就能决定的;当然在民主制度下,大家的同意就是权威,道德观念也是会随时代改变的,如果大家在独立思考后达成共识,认为一些立法基础已经不合时代了,那我也欣然接受

于 2023/2/24 于 PM11点31分,MS06FZ1225说道:

法律應當維護的人權如果無法保障人的時候,那這法律應當是有問題的,然而想要保障所有人的權利,需要的資源超過能調動的資源,這成了不現實的要求

这我就不明白了,如果面向所有人的法律要保障的权利并不适用于所有人,那法律要保障谁的权利?在你的论述里,你可能把权利和要求弄混了,权利是每个人最基本的要求,而人的要求不总是合理的;社会资源有限意味着不合理要求不总是能得到满足,社会资源不均意味着有些人不能和其他人一样满足自己的要求

而你从头到尾都认为这些人只能选择死,你怎么不说所有生物的结局都是死亡?这些人明明是社会可以帮助的,但社会没帮助才走到绝路,现在倒好,安乐死一合法,那些心善的老爷们更能心安理得地看他们死了……明明提供一个不死的选项比起代理人战争、帮跨国企业辩护或者面子工程也不会花多少资源;大陆已经有慢病管理,定期寻访和家庭医生签约了,为癌症、阿尔兹海默症患者和家属提供关怀又是什么大开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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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分钟前,Kris Dreemurr说道:

:a2:现在有什么目标么

先把内容数搞到一万?开个介绍鸟的帖子,开个游戏流程还要开个万神殿的评价…

似乎有好多坑要开w

17 分钟前,Kris Dreemurr说道:

:wn011:那种根本没法听吧

卡农倒是可以反着来听的哦,其他形式应该就不行了

Haj路上捡到一枚勋章,然后把它交给了拍着手跳来跳去喊着“咸鱼”的萌妹子,获得5节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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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小时前,羊駝说道:

說真的吧,除非極特殊

不然誰肯親手殺掉自己的親人

問題就在這邊,這個極其特殊的狀況確實會發生,而要防堵這狀況發生需要的法條與資源難以達成,安樂死合法化是最簡單的方法,在沒有其他可行方案之前,排除這個選項並不合適,畢竟也不該要這些少數人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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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分钟前,Haj说道:

1. 从来不会有活不下去的办法,而绝大多数时刻只是限于当事人的各种原因让他们暂时无法在不依赖外界帮助时找到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法;

而解决问题的方法从来都不会有安乐死,这个老年人的问题中,但凡有了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老年人档案,基层医疗机构的因素就不得不定期查访,更何况这种自杀倾向绝大多数时刻都可以被及时的心理干预制止……在该案例里你不但不去去谈医疗制度的缺位,不去要求社会建立制度来关怀孤独的老人,来帮他们建立人际关系,重新融入社会,反而鼓励他们结束生命,这又是不是一种扭捏作态?

2. 现有法律与现实问题产生矛盾时自然应该去思考制度是否真正合理,但我认为这里你是先提出了一种不能解决问题的方式并要求法律来正当化它。人的生命健康权就算可以自己放弃,但难道你的家人就能帮你放弃了?当人无法宣布放弃权利时,凭什么其他人就能帮ta放弃?这也是安乐死不能成为该案例解决方法的原因之一

3. 还是那句话,安乐死就是谋杀行为,而故意杀人行为与动机无关,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被谴责,同样的我也唾弃战争

4. 我也想以后受苦时能来个痛快的啊,可行为的正当性又不是依凭动机就能决定的;当然在民主制度下,大家的同意就是权威,道德观念也是会随时代改变的,如果大家在独立思考后达成共识,认为一些立法基础已经不合时代了,那我也欣然接受

这我就不明白了,如果面向所有人的法律要保障的权利并不适用于所有人,那法律要保障谁的权利?在你的论述里,你可能把权利和要求弄混了,权利是每个人最基本的要求,而人的要求不总是合理的;社会资源有限意味着不合理要求不总是能得到满足,社会资源不均意味着有些人不能和其他人一样满足自己的要求

而你从头到尾都认为这些人只能选择死,你怎么不说所有生物的结局都是死亡?这些人明明是社会可以帮助的,但社会没帮助才走到绝路,现在倒好,安乐死一合法,那些心善的老爷们更能心安理得地看他们死了……明明提供一个不死的选项比起代理人战争、帮跨国企业辩护或者面子工程也不会花多少资源;大陆已经有慢病管理,定期寻访和家庭医生签约了,为癌症、阿尔兹海默症患者和家属提供关怀又是什么大开销吗?

醫療機構和查訪...你知道嗎,這個案例需要的是能照顧兩個老人的人力,醫療機構和查訪無濟於事,你照顧過失能老人嗎?依照對方失能狀況可能會讓照顧者連一晚安眠都沒有喔?更別談照顧者自身都是個老人家了,咱為何會說資源不足,因為如果要給足資源,一戶人家一個月會花上超過五萬台幣,這咱家問過醫院了,當初咱爸失能就問過了,如果一戶人家給了超過五萬的資源,那基於公平原則,其他人能不能拿同等資源?給了同等資源你要多少稅收才撐得起?你說建立審核機制?抱歉,審核最先刷掉的不是不合格者,而是搞不懂要如何過審的人,台灣的低收入戶申請資格就這樣被玩爆過,為了避免有錢人脫產申請,搞到後來真正的低收入戶不知道如何申請,所以你會發現,你還需要建立一個專門幫他們申請的機構,然後那機構也需要資金和人力,所以你需要的預算又會上升,所以你到底需要多少預算?

還有,你似乎忘了一個可能,如果有人自己需要安樂死呢?實際上現在就可以去外國聲請安樂死喔,需要相當大的金額就是,幫不到真正需要的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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