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跳到内容

涉嫌违反儿童色情禁止法 你的名字制片人遭到逮捕


只显示该作者

只有该作者的内容显示中。 返回到主题

推荐贴

:1348558391_SSB(2):其实我想说,17岁364天23小时59分59秒年纪的女性,就还是未成年人,与之左爱就是犯法,下一秒她就成为成熟的女性,可以自由的在她同意的情况下与之左爱了。

“未成年人”这个定义挺迷的,反正我不是很尊重法律定义的未成年人。

只是不管怎么说,作为成年人都应该好好引导后辈,喜欢年轻女孩不是错,可以自由恋爱嘛,用钱权和年纪优势掌控女孩、命令女孩发裸照,被抓了也不冤。

注释
Sille希尔 Sille希尔 -50.00节操 无关版聊(10*5)
链接到点评
22 分钟前,灼葬说道:

???你这个发言,很有吃国家饭的潜质嘛(笑

不过有一说一,是可以自由恋爱,但这也是一种掌控,认知上的碾压本质上是一样卑劣的行为

我不太认同这种洗脑的话术。

20岁还在大学校园里被保护着的女孩,就有多少见识吗?难道就不会被30岁的青年的丰富经历迷倒吗?为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只保护18岁以下的女孩、而不保护大学生呢?

24岁初出茅庐的年轻女孩,就不会被40岁的大叔的成熟谈吐迷倒吗?大叔用自己多出十几年的经历和认知优势,跟24岁的女孩自由恋爱,又有哪里不对呢?

甚至抛开年纪上的明显差距的案例不谈,比方说男方是从小就跟随父亲打工的、社会经验丰富的男孩,而女方则是笼子里精细饲养出来的心智单纯的金丝雀,虽然两人年纪相仿,但是否就该说男方有认知上的碾压优势,两人不应该恋爱呢?

 

“认知碾压”的具体表现就是谈吐自然、心智成熟,这本来应该是部分优秀男性的魅力之一,为什么会被定义成“恋爱中的不公平”呢?

成熟也是错?经历多也是错?因为占据了“认知上的优势”所以就是不平等恋爱?

 

我尊重我心目中未成年的、尚属天真的女孩,绝不轻易跟她们有越界接触,但至于这些媒体和权威的无法自圆其说的洗脑说法,我不太尊重。

,由a1324sc修改
链接到点评
4 分钟前,灼葬说道:

别搞错了

18岁左右的众所周知的年龄临界点,你可以不接受,但这是绝大多数人类文明所制定下来的,三观已经差不多成熟到可以负担起自己责任的年龄

这里说的认知掌控即是指三观成熟者对于三观未健全的一种认知上的碾压

你聊的不是“认知碾压”不对吗?怎么又聊回年龄了?这是两码事吧?

 

不过,你要聊年龄的话,那我前面也已经有过类似的质疑了。

为什么“17岁364天23小时59分59秒年纪的女性,就还是未成年人,与之左爱就是犯法,下一秒她就成为成熟的女性,可以自由的在她同意的情况下与之左爱了。

为什么呢?

就那一秒,女孩就会被圣光灌注,醍醐灌顶,领悟世间大道真意吗?

 

链接到点评
8 分钟前,灼葬说道:

别搞错了

18岁左右的众所周知的年龄临界点,你可以不接受,但这是绝大多数人类文明所制定下来的,三观已经差不多成熟到可以负担起自己责任的年龄

这里说的认知掌控即是指三观成熟者对于三观未健全的一种认知上的碾压

“成熟”,就是一艘忒修斯之船,没人能够定义具体是哪个节点,人才会褪去稚嫩,真正的成熟。

我认同你说的18岁是“公认的成年临界点”,但不认同你认为“18岁就是三观成熟的临界点”。

这是两码事。

18岁?三观成熟?开什么玩笑。18岁怎么可能三观成熟,绝大多数人的18岁,离成熟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只是18岁就不再被保护了而已。

18岁只是个“你不会再被保护”的临界点而已。

链接到点评
7 分钟前,万花筒说道:

:YangTuo_t3:诚哥在商言商的敬业姿态,真的让我尊敬(不含讽刺)

你说的有道理,我也不是机械论爱好者。但成年人只会产生以下几种排列组合

a. 成熟的未成年人 / 成熟的成年人 = 合谋

b.成熟的未成年人 / 未成熟的成年人 = 无共识

c.未成熟的未成年人 / 成熟的成年人 = 无共识

d.未成熟的未成年人 / 未成熟的成年人 = 无共识

大家是基于这个前提才说“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不能在一起”。

因为社会是稳定的结构,一旦脱离想要回坑就不容易了。

所以成熟的未成年人根本不会做“不成熟的选择”。因为恋爱感情具有私密性,双方最终肯定是走向合谋。比如最经典的“我从小就喜欢X了”——但TA只会长大告诉你。

那些“我就是要在不合时宜的阶段与你恋爱”其实是不成熟的表现,人只要不成熟就会提倡个性化而反社会化。

呃。

咋说呢,恋爱是个很大的话题,铺开了谈能谈太多。

我只是简单在这里探讨一下,不吵,也不说我绝对对,但你说的有些内容,我觉得我有些不同的意见。

 

首先,相爱的两人未必要三观都成熟、有共同的共识,才对的上眼。

要承认人是肤浅的,外貌、家庭条件,以及其他很多方面,都是恋爱考虑中的一环。

三观只是其中之一。

各方面都完美契合的恋人相当少,特别少,三观不和的情侣更是多的是。

我本来就认为,恋爱的过程,就是两个人互相磨平自己和另一半冲突的部分,让两个人合成一个整体、变得圆润的一个过程。

三观不合,太正常了。

你的排列中,认为三观相合才能谈恋爱,我认为不妥。

 

其次,你也说了恋爱是非常私人的事情,“合适的年龄”更不该交由外人和社会一刀切地统一判断。

相爱的两人经过深思熟虑后认为合适即可。

 

我认同由于人性恶意面太大,真正合意的成年人&未成年人情侣太少,大部分类似情况都是单方面的欺骗和犯罪。

而为了杜绝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压迫和犯罪,一刀切的办法是暂时可行的。

但不代表我认同那些“权威”们的理论。

a1324sc得到了穿越资格,兴奋过度从而砸坏了键盘.-1节操

链接到点评
游客
此主题已关闭。
×
×
  • 新建...

重要消息

为使您更好地使用该站点,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使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