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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技巧与小说探讨——写某人道、某人说时如何避免流水账—以《围城》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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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已修改)

省去主语倒是常见,但直接来我更是想都不敢想。主语替换很容易弄巧成拙。而且得把握好量和替换词的巧妙之处。

《围城》确实是部很好的小说,但我觉得复刻起来难度较大。我一般会使用“直接来”以外的方法。

我也附上我最近写的三段长对话。

引用

不再强求,弗里德姆的喉咙蠢蠢欲动,想把话题转到法罗德,但理智警告她三言两语说不清楚,而且于事无补,便继续谈及艾麦顿拉。“是非曲直,你何必担心呢?认认真真地去做吧。‘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惟有业火华衡量人心’ 。有个问题我倒是想问,艾麦顿拉没有鬼附期间的记忆吗?”
“无法确定。”丹尼尔倒能轻描淡写地担负起别人失去的人生。
弗里德姆尽量控制情绪,但嗔怪的口气难免漏出。“她可是失去了快十年。”艾麦顿拉不是提索奥努斯[1],她的人生没几个十年。七眠子[2]的遭遇不过如此。
“不见得是坏事。遗忘是一种祝福;逍遥于荣辱得失之外。”他每次都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况且有时经过十年却未长分毫,有时日间便可衰老十岁。时间在人身上没那么均匀。”
“是啊。十四岁的艾麦顿拉远比你成熟得多。你多出来的一辈子都白活了!”
“我不否认这点。”
他的坦率让弗里德姆有点意外,只好再挖苦下自己以示公平。“也比我成熟。”
火把晃了晃。“你比大部分同龄人都成熟。若我不是丹尼尔,我可能愿是你 。”[3]
“我可绝不愿是你,卡拉卡拉米[4]。”弗里德姆噗嗤一笑,顾不上关照他的脸面了。“我若不是弗里德姆,则想要成为弗里德姆 。”[5]
窸窸窣窣的笑声中如携忧思:“那何必当科西蒂[6]呢?你已经足够好了。”

[1] 希腊多神教里的美少年,因受到黎明女神厄俄斯的爱慕而永生不死。
[2] 伊述教圣人,相传有他们为躲避宗教迫害而躲入以弗所的山洞内休息,醒来后发现过了两百年。
[3] 化用自亚历山大三世的名言,原文为「我若不是亚历山大,则愿为第欧根尼」。
[4] 古罗马的皇帝,为人残暴,热衷战争。他认为自己是亚历山大三世的转世。克拉维亚语中「(小)卡拉米」指「小人物」。
[5] 化用自第欧根尼的回复,原文为「我若不是第欧根尼,则愿为第欧根尼」。
[6] 古罗马时期的变性人。据老普林尼亲眼观察,她在新婚之日由女变男。

引用

“法杖……戒指……”弗里德姆强压下翻腾的情绪,向失焦看来的他点了点头。
“去房间……洗脸……”
麦迪森尔喉头哽咽:“大人,药效过了!您需要……”他笨拙地试图用还算干净的袖口擦拭丹尼尔脸上的污血,却越擦越脏。
“麦迪森尔……”
“在!”
“手腕骨折……要多久?”
“您也伤了?”麦迪森尔猛地看向那双垂软的手。
“……玛赫。”
他迅速堆起一个谄媚却恐慌的笑:“一个月!绝对!她废了!”
“弗里德姆……”
“我在。”声音冷硬如铁。
死寂蔓延。
“……对不起。”轻得像叹息,却砸进骨髓:“……都对不起……”
“没事。”弗里德姆毫不犹豫。
“没关系的,大人!”

引用

“我不想她死。”他声音里第一次透出怜悯。“真想她死,就用匕首了。她会成长为出类拔萃的法师,但今夜的事……够她受用一生了。我胜过她……彻彻底底,够了。况且……”他顿了顿,像是才记起什么,下颌的线条短暂地绷紧又松开。“若真有来生,我有何颜面见莱拉……见艾麦顿拉?有没有和平的了结之法?”
“很难,”弗里德姆摇头。“事已至此,没有回头路。”
“你去跟她谈谈,行吗?”丹尼尔猛地前倾。这个动作引发肋间一阵痉挛,他身体一僵,发出短促的吸气,停顿几秒才接上气。“让我死,行不行?留她活着。”
“为什么?”
他的上半身骤然弯曲下去,用厚被裹紧后背,仿佛借那点重量抵抗坠落的虚弱。污垢和血块沾在嶙峋的颧骨上。鬓角几缕灰白垂落,格外显眼。“我是头凶兽,撕咬他人……”声音像粗砂摩擦。“认得祂了,便只能啃噬自己。”
他将脸埋进脏污的布料里,前额抵着屈起的膝盖骨。“ta生了我,却不爱我。那些‘机会’我原以为……逼我至绝处!雅努斯死了,莱拉死了,接下来该……”一声被截断的抽气。“‘恶人在所行的恶上,必被推倒;义人临死,有所投靠。’ 我无所投靠。”
“你有。”弗里德姆倾身,目光如炬。“我,麦迪森尔。你的血亲。”
“那便只剩二位了。”他把头偏向一边,躲开注视。
“你的家人,以你为荣。”
“俄巴底?”丹尼尔发出一声模糊的冷笑。“那蠢货,自幼就厌烦他……他却浑然不觉。”
“你母亲也为你骄傲。”弗里德姆稳住声线。“我没见过她,但确知;你妹妹也爱你。”
“十三年,像达卫窥视巴示巴[1]一样……”他抬起嶙峋瘦手,在空中扑动几下后,便失去力量坠落。“连家慈的面容也认不出了吧……”
“可我恨她,不回的好!她厌我入骨,却用假惺惺的爱……折磨我二十余年!”巨大的无力感将他摔回床头。后脑勺重重撞在木板上。“我曾渴慕祂,如今只盼祂消失。祂窥视我,只为时刻数点我的过犯,直到我死。”他闭上眼。“伊莱加在何烈山经历了祂,心坚似铁;我在坦普特寻见了祂……信心尽碎。”
“你为什么想死?”弗里德姆刺出最尖锐的问题,也是在替死了但无比想活着的艾麦顿拉寻求答案。
“不知,真的不……”丹尼尔眼中乍现孩童般的迷茫。右手的食指和中指用力地、深深地陷入左胸心口部位的皮肉里,那里没有伤口,但这个动作让他的五官扭曲,额角和脖颈的青筋暴起,大量汗水从毛孔涌出,迅速洇湿了额发和脸侧。“许是唯有长眠,能令我停止撕咬。我在等一个……足够悲壮的借口、一个看似值得的终局,留下点戏谑的余味。可为什么心痛如绞?比伤口痛千百倍……”
“你打算以被一切战胜的方式战胜一切?”弗里德姆脑中闪过这个念头,但看着他攥紧心跳的拳头,没说出口。

[1] 达卫王曾在阁楼上窥见了正在洗澡的巴示巴,心生歹念,强占了她。

,由fatecemetery修改
发布于
9 小时前,注水的矿工说道:

说到长对白
这点我不得不提一下基督山伯爵了

这部小说虽然是大概6年前还是7年前读完的,不过至今也有一些印象(而且这本书就在我的书架上)

其中最深的印象就是,当时主要看一些中短篇小说的我居然一口气把那个小说看完了(整本书900多页厚,放在书架上厚出一截)

哦,不对,我们在说长对白来着...这本书也经常使用大段大段的对白来展开故事(看完后随便翻了翻几页确认了一下,确实有好多可以连续写好几页的人物对白)

不过却依旧不会觉得无聊,如同看戏剧一般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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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带一提,你这个例子我觉得可以简单改成这样

老张费力的推开小区门口那道铁门“嘿呀,那不是老李吗!”

“哟,老张,您今起的真早啊!这是去买菜?”老李脱下了他的草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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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写了一个简单的问候场景,但是仅仅是场景是不够的,因为它不能叫故事
那你可以再构思一下老张和老李为什么会在这里碰面,背后能交代出老张或者老李经历了些什么

而且你的例子也不算好,因为没人会这样写小说(不然我可以在这里打上一整天的招呼)
我觉得拿来该骂的应该是一堆人在那里站桩进行没有营养的对话,像是日轻小说

”xx国准备在xx日后向我们发动战争,如何对敌“
”我觉得xx地形险要,可以在这里准备埋伏“
”好极,不过应该安排谁来负责?“
”xx吧,我觉得他挺合适“
......

如你所见,这样写信息量极低,特别适合水字数(被打)

 

类似的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可能是剧本。剧本的对白很长,但只要有够的信息量(情节推动地足够)和冲突,就不觉得无聊。但有些情境下不能这么用。我个人写的那几个例子应该都不行。情感不够充沛,语句也很短,和剧本相差太大。另一方面,对话没怎么推动情节。

fatecemetery遇见阿里尼,决定跟着他学打游戏,买游戏被G胖骗走了 -3节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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